獼猴桃果酒生產加工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獼猴桃果酒生產加工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四川省________________研究設計院
甲方根據企業發展和果酒市場需求,依托乙方的技術優勢,雙方就獼猴桃果酒生產加工進行技術合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二、甲方責任:
1.提供獼猴桃酒生產加工所需的原輔材料和相關設備,以確保生產的正常運行與產品質量符合獼猴桃酒相關質量標準。
2.提供生產加工場地及配套輔助設施,并保證水、電、汽三通。
3.主動、積極配合乙方的各項工作,按時支付乙方的技術服務費,并提供乙方到甲方技術人員的食宿、差旅等費用,予以技術人員每人每天工作補貼____________元。
4.提供獼猴桃酒工藝設計與產品開發所需基礎資料和原輔材料。
5.協助甲方辦理獼猴桃酒進入市場銷售所需的衛生許可證、認證都相關手續,需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三、乙方責任: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獼猴桃酒加工的工藝設計、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及咨詢等服務。
2.提供獼猴桃酒工藝設計主要包括____________噸年加工車間的規劃布局、工藝流程、設備選型等。
3.提供獼猴桃酒加工相應的企業內控質量標準。
4.為甲方培訓生產技術骨干人員____________名,根據甲方需求,委派____________名專業技術人員不定期到公司進行技術指導。
四、技術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技術總費用____________萬元。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簽定后即支付____________萬元;第二次付款在建設投產時支付____________萬元。第三次付款在__年____________月加工時支付____________萬元,尾款____________萬元在__年____________月加工前支付。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若有違約,按照國家《民法典》有關條款協商解決。
六、其它: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次付款后即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信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市________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省________________研究設計院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獼猴桃果酒生產加工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上海 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鋼材加工等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根據生產或貿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該卷板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開具加工通知單,甲方確認,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調撥和加工所有權屬甲方的貨物。
3、乙方根據事先約定的提貨時間,加工好指定鋼材,保證甲方準時提貨。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提貨,應提前8小時與乙方協商,甲方將盡量滿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單價表》”的內容收取加工費用。如遇市場行情變化乙方需要調整收費標準,雙方可以協商。
5、協議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協議,應立即將情況以最快方式通知對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但因戰爭、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不能繼續履行,則雙方均免于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協議有效期從簽訂之日起到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上海 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簽約地:
年 月 日
獼猴桃果酒生產加工合作協議書 篇3
根據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燒酒精業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屬生產基地黃酒釀造所產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燒酒精。
糟燒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黃酒生產,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處置。
二、生產加工
乙方具備相關生產場所,并獲政府部門生產許可,配備與甲方生產規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燒酒精生產能力,即具備加工日產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現生產的重大調整或生產規模的擴大,應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觀原因喪失或部分喪失生產能力的也應提前半年告知對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與正常值有偏離的,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拒絕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計量和計價上作調整。
三、結算辦法
1、酒糟數量:按甲方冬釀年度主糧投料的 %計算;
2、酒糟價格:以每公斤 元計算;
3、酒精價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噸價格4,500元計算;
4、總價結算:甲方發出的酒糟總價與乙方返回糟燒酒精總價相抵,其差額由各自給付。
5、結算時間:以每一黃酒釀期結束為結算時間。
四、成品質量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得添加輔料,糟燒酒精質量指標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須符合國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購酒精充當自產酒精,或在自產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購酒精。如有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送貨方式
甲方負責將酒糟堆放在固定地點。
乙方負責酒糟裝運、現場清理,并保證裝運及時,環境清潔。
糟燒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六、安全責任
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酒類生產、消防等法規要求組織生產。
乙方對生產、運輸、裝卸等業務中的安全負全責。
七、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日起五年有效。
協議到期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可進行續簽。
八、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上海釀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協議簽訂日:
協議簽訂地:上海x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