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合資合作協議(通用3篇)
教育合資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共同協商,決定在乙方設立_____現代遠程教育_____校外學習中心,開展現代遠程學歷教育,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利用甲方的教學資源、教學條件、品牌和乙方的教學管理系統,網絡系統和學習終端系統開辦針對在職人員的現代遠程學歷教育,并積極探索開展非學歷教育的途徑。
本合作項目從_____年開始啟動。
第二條合作宗旨
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開辟一條適應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滿足現代科技發展和市場需求的現代遠程教育新途徑,為提高我國的整體教育水平和國民素質貢獻力量。
第三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向乙方傳達國家和學校有關現代遠程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2.負責申報招生計劃,發布招生簡章,主持招生工作;
3.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
4.負責主持制定專業教學計劃,并按照教學計劃,組織課件制作和網上授課;
5.負責學生證頒發及有關規章制度制訂工作;
6.負責及時提供各類教學資源,包括教學平臺,教務管理系統的正常使用,教材和教學指導書的選用及編寫,出版,發行工作;
7.負責利用現代遠程教育手段進行必要的課程輔導和答疑;
8.負責教學質量監控,主持考試,考查工作;
9.負責學生畢業資格,學位資格的審查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授予工作;
10.負責制定和審批學習中心教務管理的規定,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提出改進工作意見;
11.負責對學習中心實施教學工作進行指導,并審定考點的設置,對乙方管理,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12.積極收集各方面反饋信息,及時召開工作會議,交流經驗,研究解決問題,不斷提高現代遠程教育教學質量;
13.參與有關網絡,軟件開發與更新工作。
14.負責制定教學大綱和相應的課程考核標準。
乙方責任:
1.同甲方共同協商,確定現代遠程教育的專業設置;并嚴格按照教高司函[20__]151號,教高廳[20__]1號,教高廳[20__]2號等文件的規定完善設立校外學習中心,備案等手續,對學習中心實行有效,通暢的管理,禁止學習中心設立站外站;
2.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宣傳,并具體實施招生工作;在甲方正式下達招生指標前不做招生宣傳;由乙方發布的招生廣告必須經甲方審定同意;
3.負責甲方現代遠程教育學生的教學場地及有關硬,軟件設施建設,維護和升級,確保教學任務正常運行;協助甲方設定考點,報甲方審批;
4.負責平時對學生的課程形成性考核,包括學習過程管理,導學和作業批改工作;
5.負責組織考試,安排考場和監考人員,并參與部分閱卷工作;
6.負責甲方現代遠程教育學生的各項管理工作,確保教學秩序穩定和穩定大局;
7.負責甲方教學硬件,軟件的安裝,調試,運行,維護等工作;
8.負責國家和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具體貫徹執行;
9.對于?破瘘c本科的招生,嚴把國民教育系列的?破瘘c關口,保證生源質量和辦學信譽;
10.負責各教學環節的教務管理工作,如組織學生聽,看課件和授課并收集教學中的意見及時反饋給甲方,改進教學工作;
11.負責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防止非法經營活動。
12.接受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檢查和評估。
第四條雙方權利
甲方權利:
1.甲方對現代遠程教育的專業設置,招生,教學,考試和證書發放等有決定的權利;
2.甲方對所提供的硬件,軟件擁有知識產權;
3.甲方有要求乙方網絡暢通,教學秩序穩定,管理有序的權利。
4.甲方有權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例獲得分成。
乙方權利:
1.乙方對所投入的網絡設施和管理系統具有所有權;
2.乙方有對甲方提出改進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建議的權利。
3.乙方有權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例獲得分成。
第五條收益分配
1.協議所指收益來源于接受現代遠程教育學生的學費,其學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準的定價為準。在物價部門批準的定價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商定,實際收取學分費用每學生共計為:文管類_____元,理工類_____元,醫衛類_____元。
2.按照甲、乙雙方的投入,甲方占總收益_____%,乙方占總收益_____%。
3.甲方派往學習中心的教師,工作人員,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聘請的輔導教師或工作人員,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4.其它收益,如非學歷教育等,依具體情況另行商議。
第六條收益分配時間及劃撥方式
每學年學生報到開學后一個月內,收費方將總收益按甲、乙雙方分配比例,劃入甲、乙雙方的指定帳戶。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力量導致雙方不能繼續進行項目合作時,由雙方協商,按本協議及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善后事宜。
第八條保密條款
1.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各種教學資源、文件、協議、技術資料、圖表、數據等,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保守秘密,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2.乙方嚴格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其資源不得在甲方現代遠程教育學生以外使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在執行中,因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對方相應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的修改與補充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現表述不周全之處,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二條本協議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有效期_____年,期滿后雙方會商,可延長有效期限或重新簽訂協議。
第十三條其他事宜
本協議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mail:__________ -mail: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教育合資合作協議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注冊國家:_________國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冊地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___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范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涂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_________噸,成鰻_________噸,以及其它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準后,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并委托_________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后,_________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負擔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采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它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核后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并確認在國內訂貨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采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托_________銀行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_________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為_________年。董事長由甲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給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_________次例會,一般應在_____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征得副董事長同意后,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周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具委托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其它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并決定任期年限。正、副總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并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并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本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布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能部門制定的內外銷產品價格,并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系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決定;
12.其它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它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籌建工作;I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并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采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后,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生產的對蝦,鰻魚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后,根據年度出口計劃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并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由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核。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其它貨幣屬于合作投資的均以_________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于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 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例規定交納各種稅金,并參照《關于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的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于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后,余下的凈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凈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為_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準。然后,合作公司持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準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愿意繼續合作,可申請并經上級批準機關批準后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準后,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于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作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由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此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余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于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后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動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時,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對蝦采用“_________”牌商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后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散、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決定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它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準后,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起訴,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它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盡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公司地址:_________。
第七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專用電訊: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主管及審批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教育合資合作協議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上簡稱甲方)與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簽訂的建立合作經營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的合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合作公司名稱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外文名稱為___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為: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名稱和法定地址為: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乙方: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筑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并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注:應根據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五條 合作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
第二章 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作公司宗旨為:采用國際上先進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生產在國際市場上有銷路和競爭能力的產品,使合作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注:每個合作公司應根據自己的特點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為:設計、制造和銷售_________產品,并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寫)
第八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規模為: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到_________年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品種將發展到_________。(注:每個公司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或用雙方商定的其他貨幣)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注: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和建筑物等不計入注冊資本)
第十條 甲、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如下: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繳付征用土地費和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辦法,根據雙方的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服務部(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
現金_________元;
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供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應在甲、乙雙方提供合作條件后的_________個月內,聘請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公司依據會計師的驗資報告發給出資證明書。
第十三條 合作公司在合作期內,不得減少注冊資本。如需增加注冊資本,須經雙方同意,并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機關)批準。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都必須經另一方同意,并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機關)批準。乙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筑物只能轉讓給中方企業。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_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為四年,可以連任。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由甲方擔任;副董事長一人,由乙方擔任。
第十七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表公司在不違背董事會決議的原則下,處理公司的重大問題。董事長因故臨時不能履行職責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為履行。
第十八條 董事會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其主要職權如下:
(一)制訂和修改公司章程;
(二)決定公司增資、轉讓、合并、停業和解散;
(三)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四)批準公司的年度生產計劃、產品銷售和營運方案;
(五)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決算和稅后利潤使用、分配方案;
(六)決定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的聘用和待遇;
(七)確定職工工資和獎懲辦法;
(八)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九)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要事宜。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條 董事會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會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提前10天發出開會通知,并注明會議時間、議程和地點。
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決。
第二十一條 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通過:_________。(注:每個合作公司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二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出席會議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_________。(注:每個合作公司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指定專人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或代理人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字。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并由董事會指定專人保管,在合作經營期限內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銷毀。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設生產、技術、勞資、財務、行政等部門。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_____人。首屆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均由董事會聘請。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對內聘用下屬管理人員。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職權。
第二十七條 對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除董事會已有決議的以外,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_____年,經董事會繼續聘請,可以連任。
正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以兼任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但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在總經理領導下工作。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作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實施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總經理和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正、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時,應提前_________個月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上述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以隨時解聘。對由于失職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應負責賠償,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財務會計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匯價計算。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三十七條 合作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辦法,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合作公司各方有權自費聘請審計師查閱合作公司帳簿和其他會計憑證,查閱時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三十九條 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特區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章 銷售產品與購置物資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產品以外銷為主(或全部外銷)。經向市政府申請批準可以內銷_________%。 (注:銷售的渠道、方法和責任,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第四十一條 合作公司向國外和港澳地區市場銷售產品的價格,由董事會根據一定時期內的市場行情,規定該時期的最低價格。在最低價格以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共同確定實際銷售價格。如在最低價格以下銷售產品,須報經董事會或董事會同意。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所需要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以需要和適用為原則,可以自由選購,但在同等條件下,應盡量在中國購買。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由董事會制訂購買物資的驗收制度,合作各方和各級管理人員均應嚴格執行。
第八章 償還乙方投資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計劃在投產后_________年內以公司每年可分配利潤的_________%償還乙方投資本金。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和比例使用、分配:
(一)提取_________%作為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按前條的規定償還乙方投資;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配。
第九章 職工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所需雇用的職工,經當地勞動部門核準后,可由勞動服務公司介紹,或者由公司自行公開招聘,但須通過考核,擇優錄用。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有權對違反合作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的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開除職工的決定應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核備案。
第四十九條 職工的工資待遇,依照有關規定,根據合作公司的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隨著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必須逐步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十章 工會組織
第五十條 合作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支持職工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五十一條 合作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其主要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指導幫助職工同公司簽訂個人勞動合同,或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集體勞動合同,協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和科學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團結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生產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監督勞動合同的執行,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十一章 規章制度
第五十二條 公司的合作期限為____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三條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均可提出延長合作期限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由董事會會議作出特別決議,并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十四條 甲、乙雙方如一致認為提前終止合作經營合同符合各方最大的利益時,可以提前終止。
提前終止合作合同,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作出特別決議,并報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
第五十五條 合作公司合作期限(含延長期)屆滿后,應在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編制資產登記冊,辦理公司資產移交甲方所有的手續。
第五十六條 合作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制定下列規章制度:
(一)經營管理制度,包括所屬各個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程序;
(二)職工守則;
(三)勞動工資制度;
(四)職工考勤、升級與獎勵制度;
(五)職工福利制度;
(六)財務制度;
(七)購置物資與銷售產品制度;
(八)其他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并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兩種文本解釋有矛盾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