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入伙協議(通用8篇)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年修訂)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以下統稱“相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_________、_________等二名自然人同意在天津共同設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即天津_______中心有限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特訂立本合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合伙人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地區)正式簽署:
合伙人:________,一名中國國籍并具有完全締約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為。(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________,一名中國國籍并具有完全締約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單稱為“合伙人”,合稱為“全體合伙人”。
甲方為企業的有限合伙人,乙方為企業的普通合伙人。
甲方不執行事務,乙方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
合伙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有限合伙企業。
經營場所:________。
組織形式:有限合伙。
合伙目的:實現合伙人投資的保值增值。
經營范圍:________
上述企業名稱、經營范圍等均以登記機關核準的內容為準。
出資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
甲方以附件一所列貨幣和實物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月___日前,繳付出資完畢;
乙方以第4.03條所列勞務出資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乙方應于企業成立之日起三年內分期繳付。
甲方繳付出資時,應將貨幣劃入企業的帳戶,將實物資產交付乙方,乙方作為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企業向甲方出具收據,作為出資證明文件。
乙方以其在企業的三年勞務(企業成立之日起)作為出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乙方在企業的一年勞務作價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三年勞務作價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
合伙人的出資,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企業的財產。合伙人在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企業的財產。
企業成立后,增加或減少對企業的出資,應當由全體合伙人決定。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普通合伙人以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企業年度或一定時期的利潤和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和分擔:
利潤全部分配給甲方,虧損全部由甲方承擔;
如企業分配給甲方的利潤累計達到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則此后不再采取以上方式,而應按照甲方百分之五十一(51%)和乙方百分之四十九(49%)的比例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
上述利潤分配和虧損承擔,應在企業年底分紅、合伙人財產份額退還或被執行、企業清算時實施。
執行事務合伙人
執行事務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或全體合伙人的授權執行企業的合伙事務。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選任條件和程序:
有限合伙人不得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
企業有一名普通合伙人的,應當由該普通合伙人擔任;
企業有數名普通合伙人的,按照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委托一名或數名普通合伙人擔任。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職權:
決定企業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企業融資、擔保、重大資產處置、設立分支機構的方案;
制訂企業員工的工資標準方案;
決定企業員工的獎金發放方案;
決定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決定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提請聘任或解聘企業的經理和財務負責人;
本協議約定和全體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除非全體合伙人另行聘任,執行事務合伙人兼任企業的經理,按照第8.01條行使職權。
執行事務合伙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超越職權執行事務;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賄賂;
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業財產;
挪用企業的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
擅自將企業資金以個人名義或以他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擅自以企業財產提供擔保;
擅自將企業知識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轉讓給他人使用;
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本協議和相關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不執行事務合伙人
不執行事務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也不對外代表企業。
不執行事務合伙人享有以下權利,但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獲取財務報告,查閱會計帳簿等財務資料;
按照第7.03條規定,參與企業重大事項的決定;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
企業的以下事項,應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員工的工資標準;
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選擇承辦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聘任或解聘企業的經理、財務負責人;
改變企業名稱、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借款、擔保、設立分支機構;
企業重大資產(不動產、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等)處置;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理
企業設經理,經理對全體合伙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全體合伙人或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決定;
組織實施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擬訂企業的獎金發放方案;
制定企業的具體規章;
決定錄用或辭退應由全體合伙人決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員工;
本協議或全體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應參照執行事務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遵守第6.05條、第9.01條、第9.02條約定的相關規則。
同業禁止和交易限制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企業進行交易。
財務會計
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企業應當配備必要的專職或兼職會計人員。
企業財務報告,包括月報、半年報、年報,應及時送交合伙人。
特別約定
甲方可以向企業拆借資金,對使用期限在7日以內的,甲方不收取利息,對使用期限超過7日的,甲方按照月息率百分之一(1%)收取利息。
乙方提請聘任的財務負責人,應由甲方推薦,此項不視為甲方執行事務。
如企業當月有純利潤,可以發放獎金,但獎金總額不得超過以下標準:
不超過企業當月純利潤的百分之十五(15%);
企業進入執行第5.01(2)條的階段,不超過企業當月純利潤的百分之十(10%)。
根據乙方提供勞務的情況,乙方可以按照相應的工資標準和獎金發放方案從企業取得報酬。企業籌備期間的乙方報酬,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乙方應當促使企業在每月最后一日上報給甲方一份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于本月銷售、本月庫存、占壓資金、費用支出、本月毛利潤、本月純利潤、獎金方法情況。
入伙和退伙
合伙人以外的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在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執行事務合伙人、經理違反第6.05條約定的義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應當先對企業財產進行利潤和虧損的分配和分擔。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解散及清算
合伙期限:15年,自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合伙期限屆滿,全體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企業連續二(2)年虧損或未分配利潤;
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30)天;
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相關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依法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按照本協議和相關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合伙人、經理等經營管理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約定,應當立即糾正違約行為,其違約行為取得的利益歸企業所有,給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爭議解決
與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或執行有關的任何爭議,全體合伙人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發出有關開始該等協商的書面通知后三十(30)天內,爭議仍未能以協商方式解決,則合伙人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
附則
本協議對全體合伙人、企業及其經營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本協議提及的和附于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附件如下:
附件一:甲方的出資清單;
附件二:合伙人身份證復印件。
除非另有說明,本協議提及的條款和附件,指本協議的條款和附件。
對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修改和補充,必須經全體合伙人簽署書面協議。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全體合伙人各執一份,副本若干。
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署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生效。
(合同簽字頁)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由全體合伙人正式簽署,以資信守。
甲方:________(簽字)
簽署:
乙方:________(簽字)
簽署: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______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棋牌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__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 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為方便甲方注冊及開設銀行賬戶,保障新合伙人資金安全,原合伙人注冊設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投資人將以入伙之方式,與甲方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新有限合伙人。
新合伙人乙方現同意簽署本《入伙協議》,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并接受《合伙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及繳付
新合伙人基本情況:
名稱/姓名: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新合伙人性質:有限合伙人
認繳出資額:
新合伙人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繳付期限:
新合伙人的認繳出資,應在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內一次性繳付。
乙方簽署本《入伙協議》即成為甲方之有限合伙人。新合伙人應按照甲方普通合伙人之書面指令,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其認繳出資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支付至甲方開立的銀行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包括支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認可甲方《合伙協議》并同意接受該協議之相關條款約束,與原有限合伙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乙方入伙后在甲方的出資比例按照乙方實繳出資占甲方總實繳出資的比例計算。
本《入伙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工商登記部門,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入伙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未盡事宜,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蓋章) (簽字)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有關法律法規及本企業合伙協議的有關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就新入伙人入伙這一事宜,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人基本情況
1、.新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2、.原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本合伙是由上述原合伙人共同出資,以 目的而結成的。合伙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 年。合伙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屬于普通合伙企業,由和 作為合伙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伙事務。
第三條 新合伙人出資情況
1、新合伙人的出資方式為以貨幣出資,出資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
2、新合伙人的出資義務應在 年 月 日前履行完畢,逾期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畢的, 。
第四條 合伙關系
新合伙人成為合伙人之日起,合伙各方應秉承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承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 新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1、新入伙的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新合伙人的利潤分配方法為: 。
3、債務承擔
(1)新合伙人同意對加入合伙之前的所有債務承擔償付義務。原合伙人需要將個人合伙的經營狀況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對于未告知的債務,新合伙人不需要承擔償付義務。如新合伙人對外予以償付的,則可以向其它合伙人進行追償。
(2)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清償,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入伙日起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退伙情形
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1)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 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轉讓出資的規定
允許新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新合伙人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轉讓也不同意受讓的,新合伙人按退伙處理。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4、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第九條 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協議期限屆滿,各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 年。
第十條 其他
1、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經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簽字生效。
2、本協議未規定事宜或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年修訂)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以下統稱“相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_________、_________等二名自然人同意在天津共同設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即天津_______中心有限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特訂立本合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合伙人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地區)正式簽署:
合伙人:________,一名中國國籍并具有完全締約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為。
(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________,一名中國國籍并具有完全締約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單稱為“合伙人”,合稱為“全體合伙人”。
甲方為企業的有限合伙人,乙方為企業的普通合伙人。
甲方不執行事務,乙方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
合伙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有限合伙企業。
經營場所:________。
組織形式:有限合伙。
合伙目的:實現合伙人投資的保值增值。
經營范圍:________
上述企業名稱、經營范圍等均以登記機關核準的內容為準。
出資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
甲方以附件一所列貨幣和實物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月___日前,繳付出資完畢;
乙方以第4.03條所列勞務出資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
乙方應于企業成立之日起三年內分期繳付。
甲方繳付出資時,應將貨幣劃入企業的帳戶,將實物資產交付乙方,乙方作為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企業向甲方出具收據,作為出資證明文件。
乙方以其在企業的三年勞務(企業成立之日起)作為出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乙方在企業的一年勞務作價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三年勞務作價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
合伙人的出資,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在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企業的財產。
企業成立后,增加或減少對企業的出資,應當由全體合伙人決定。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
普通合伙人以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企業年度或一定時期的利潤和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和分擔:
利潤全部分配給甲方,虧損全部由甲方承擔;
如企業分配給甲方的利潤累計達到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000),則此后不再采取以上方式,而應按照甲方百分之五十一(51%)和乙方百分之四十九(49%)的比例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
上述利潤分配和虧損承擔,應在企業年底分紅、合伙人財產份額退還或被執行、企業清算時實施。
執行事務合伙人
執行事務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或全體合伙人的授權執行企業的合伙事務。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選任條件和程序:
有限合伙人不得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
企業有一名普通合伙人的,應當由該普通合伙人擔任;
企業有數名普通合伙人的,按照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委托一名或數名普通合伙人擔任。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職權:
決定企業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企業融資、擔保、重大資產處置、設立分支機構的方案;
制訂企業員工的工資標準方案;
決定企業員工的獎金發放方案;
決定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決定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提請聘任或解聘企業的經理和財務負責人;
本協議約定和全體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除非全體合伙人另行聘任,執行事務合伙人兼任企業的經理,按照第8.01條行使職權。
執行事務合伙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超越職權執行事務;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賄賂;
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業財產;
挪用企業的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
擅自將企業資金以個人名義或以他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擅自以企業財產提供擔保;
擅自將企業知識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轉讓給他人使用;
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本協議和相關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不執行事務合伙人
不執行事務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也不對外代表企業。
不執行事務合伙人享有以下權利,但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獲取財務報告,查閱會計帳簿等財務資料;
按照第7.03條規定,參與企業重大事項的決定;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
企業的以下事項,應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員工的工資標準;
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選擇承辦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聘任或解聘企業的經理、財務負責人;
改變企業名稱、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借款、擔保、設立分支機構;
企業重大資產(不動產、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等)處置;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理
企業設經理,經理對全體合伙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全體合伙人或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決定;
組織實施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擬訂企業的獎金發放方案;
制定企業的具體規章;
決定錄用或辭退應由全體合伙人決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員工;
本協議或全體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應參照執行事務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遵守第6.05條、第9.01條、第9.02條約定的相關規則。
同業禁止和交易限制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企業進行交易。
財務會計
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企業應當配備必要的專職或兼職會計人員。
企業財務報告,包括月報、半年報、年報,應及時送交合伙人。
特別約定
甲方可以向企業拆借資金,對使用期限在7日以內的,甲方不收取利息,對使用期限超過7日的,甲方按照月息率百分之一(1%)收取利息。
乙方提請聘任的財務負責人,應由甲方推薦,此項不視為甲方執行事務。
如企業當月有純利潤,可以發放獎金,但獎金總額不得超過以下標準:
不超過企業當月純利潤的百分之十五(15%);
企業進入執行第5.01(2)條的階段,不超過企業當月純利潤的百分之十(10%)。
根據乙方提供勞務的情況,乙方可以按照相應的工資標準和獎金發放方案從企業取得報酬。
企業籌備期間的乙方報酬,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乙方應當促使企業在每月最后一日上報給甲方一份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于本月銷售、本月庫存、占壓資金、費用支出、本月毛利潤、本月純利潤、獎金方法情況。
入伙和退伙
合伙人以外的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在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執行事務合伙人、經理違反第6.05條約定的義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退伙時應當先對企業財產進行利潤和虧損的分配和分擔。
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解散及清算
合伙期限:15年,自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合伙期限屆滿,全體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企業連續二(2)年虧損或未分配利潤;
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30)天;
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相關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依法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按照本協議和相關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合伙人、經理等經營管理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約定,應當立即糾正違約行為,其違約行為取得的利益歸企業所有,給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爭議解決
與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或執行有關的任何爭議,全體合伙人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發出有關開始該等協商的書面通知后三十(30)天內,爭議仍未能以協商方式解決,則合伙人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
附則
本協議對全體合伙人、企業及其經營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本協議提及的和附于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附件如下:
附件一:甲方的出資清單;
附件二:合伙人身份證復印件。
除非另有說明,本協議提及的條款和附件,指本協議的條款和附件。
對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修改和補充,必須經全體合伙人簽署書面協議。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全體合伙人各執一份,副本若干。
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署后,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生效。
(合同簽字頁)
本協議于年月日由全體合伙人正式簽署,以資信守。
甲方:________(簽字)
簽署:
乙方:________(簽字)
簽署: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 篇6
甲 方: __________( 姓名) 男(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 方:__________ ( 姓名) 男(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 ( 姓名) 男(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叁方自愿合作經營家裝、工裝設計及施工項目,總投資為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萬元,甲方_______股份,乙方_______股份,丙方_______股份。
第二條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團結一致、共創輝煌、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三條 合伙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家裝、工裝設計及施工
第五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本合同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
第六條 工資、盈余分配、提成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工資分配
合伙組織經營期間,甲方合伙人工資暫定每月為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合伙人工資暫定每月為人民幣_______元,丙方合伙人工資暫定每月為人民幣_______元,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高工資。
(二)提成分配
1.業務提成: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工程業務提成按照多勞多得、優者獎勵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按單個項目總工程款甲_____ %,乙_____ %,丙_____ %提取,非正常、低利潤單元則合伙雙方另商協議決定。
2.設計提成:
甲乙丙三方,圖紙設計其提成分配按總工程款_______%提取。
合伙提成發放方式:
單個項目工程完成后7個工作日內發放,非正常、低利潤項目則合伙雙方另商協議決定。
(三)盈余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公司每___________進行一次結算,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照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的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
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當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的比例比例承擔,但合伙人非為合伙共同利益而產生的債務由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七條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確定企業合伙首任負責人由________擔任,任期為 ______年(月),期滿可協議輪換決定,其余兩人合伙監督人。
合伙負責人的主要權限是:客戶溝通、圖紙設計、現場施工管理、技術交底、圖紙審核、材料安排、工種安排、售后服務、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購進常用貨物、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支付合伙債務;
企業監督負責人的主要權限是:客戶溝通、圖紙設計、現場施工管理、技術交底、圖紙審核、材料安排、工種安排、售后服務、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支付合伙債務、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購進常用貨物、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4.禁止合伙人私自在外承接項目,經發現將以項目總金額的50%為處罰金,處罰金由另外兩方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分配。
第十條 入伙、退伙
(一)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⑤ 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三)出資的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轉讓,須經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轉讓第四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十一條 違約處理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地方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合同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合同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2. 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手印)
乙方:(簽章、手印)
丙方:(簽章、手印)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 篇7
合伙企業合伙人合同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伙期限、經營范圍
1.組織形式:合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相關配套規定組建合伙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伙人以_______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伙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關系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維持合伙關系;
(3)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范圍;全體合伙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范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同意并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
2.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并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備基金后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純利潤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__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4.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權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伙債務的分擔
1.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伙債務,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伙經營連續在______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決中對合伙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伙人可以聲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轉達退伙意向。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伙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余。
(此項在沒有規定存續期的合伙關系中,作為一種可供選擇的方案。)
第八條 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__月_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伙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伙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伙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伙人共同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企業入伙協議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合伙企業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伙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 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
第三條 企業依法在_臨桂縣和龍勝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伙期為45年。從20xx年算起。
第四條 企業名稱為:臨桂廣福科教基地(臨桂)花坪科教園(龍勝)
企業住所:臨桂廣福科教基地:臨桂縣黃沙鄉黃沙村安江坪 花坪科教園:龍勝縣三門鎮花坪村天坪山
第五條 本企業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 合伙目的及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 經營范圍:_動植物保護、繁育、標本制作及科學研究,住宿、餐飲服務
第三章 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 各合伙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為
(一)以貨幣出資,為人民幣 元。
(二)以 出資,為人民幣 元,占 %。
第九條 各合伙人應當在本合同簽字、申請注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委托為本企業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為事務執行人,其它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 不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第十四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五章 入伙與退伙
第十五條 入伙
(一)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合同;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退伙。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其它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它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九條 合伙企業因退伙、入伙、合伙合同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于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 合伙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四)合伙合同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人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合伙企業解散決定后十九日內由全體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七章 違約責任及合伙人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合同擅自退伙,應當賠償由此給其它個別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合同,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 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對本合同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它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它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合同發生爭議的,合伙人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從 年 月 日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