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蔬菜產銷合作合同書(精選3篇)
高山蔬菜產銷合作合同書 篇1
高山蔬菜產銷合作合同書
甲方: (供方)
乙方: (購方)
為發揮高山土地資源優勢發展蔬菜生產,增加農民收入,更好發展蔬菜配送,向城鄉消費者提供新鮮、優質蔬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高山蔬菜產銷合作協議。
一、甲方現有高山優質生產基地,為乙方提供高山無公害蔬菜 畝,年優質蔬菜產量 噸,品種 個,分季向乙方提供。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為 ,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為 ,第三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為 ,第四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 。
二、品種與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品種、數量如下:
1、番茄:每天數量 噸,價格 元/斤。規格:大小略均勻,7成紅。
2、黃瓜:每天數量 噸,價格 元/斤。規格:大小略均勻,無畸形。
3、長瓜:每天數量 噸,價格 元/斤。規格:大小略均勻,無畸形。
4、茄子:每天數量 噸,價格 元/斤。規格:大小略均勻,無畸形。
5、日本南瓜:每天數量 噸,價格 元/斤。規格:大小略均勻,無畸形。
三、價格與結算方式及期限:蔬菜品種的等級價格,按規定執行。甲方應分等級交售,甲方抽樣驗級。交貨產品的每天結算價按當日行情具體確定。市場價低于結算價時,按結算價結算。一般一周價格穩定。價款于當日驗收后及時支付。
四、交貨地點、時間與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在產地交貨,包裝由乙方提供。交售時間由乙方聯絡員與甲方負責人協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應交售的品種、數量,并開出蔬菜預約通知單,甲方憑單交售。其交售與預約量允許上下浮動 __%。裝卸運輸由乙方負責。
五、質量要求:甲方須按乙方的綠色蔬菜生產標準生產。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完成交售任務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為確保人民身體健康,甲方必須按照蔬菜用藥規定施用農藥,嚴禁在蔬菜地使用劇毒農藥。對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嚴禁出土上市。
3、甲方交售給乙方的蔬菜,要求一級菜達到 %,二級菜達到 %,三級菜不多于 %,不得交售等外菜。
4、甲方必須保證按合同規定的面積和品種種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規定的任務前不得種植其他農作物。
5、甲方的蔬菜生產如受氣候影響,允許在減產 %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6、甲方完成向乙方交售蔬菜的任務后,有權自行銷售。
七、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甲方交售的蔬菜必須及時驗收,及時承付菜款,最遲不超過 小時。
2、乙方評定蔬菜等級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
3、乙方對甲方交售的不合規格蔬菜,有權拒收,但必須對甲方認真說明理由。
4、乙方負責引進蔬菜新品種,新技術,并在協議簽定后向甲方預付收購定金 萬元。
八、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非自然災害,未完成當月合同總數量的 %者,應根據所欠蔬菜價款,比照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務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100斤,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元。
3、甲方如交售使用劇毒農藥噴灑以及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應按每百斤
元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傷亡,甲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九、乙方違約責任
1、在正常或預約的臨時收購時間內,乙方無故不收購,造成蔬菜變質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外,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蔬菜總金額 _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如拖延支付甲方菜款的時間,應按銀行關于拖延付款的滯納金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未向甲方提供蔬菜新品種、新技術,造成因產品更新不及時引發的價格下跌等后果的,由乙方負責。
十、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蔬菜生產的損失,不以甲方違約論,乙方應據實減少甲方所承擔的交售任務。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的,甲乙雙方先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部門協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雙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合同。本合同內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預測,重新簽訂蔬菜訂購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簽約時間:二00 年 月
簽約地點:
高山蔬菜產銷合作合同書 篇2
甲方:(供方)
乙方:(購方)
為發揮_____土地資源優勢發展蔬菜生產,增加農民收入,更好發展蔬菜配送,向城鄉消費者提供新鮮、優質蔬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_____蔬菜產銷合作協議。
一、甲方現有_____優質生產基地,為乙方提供_____無公害蔬菜畝,年優質蔬菜產量噸,品種個,分季向乙方提供。
其中,第一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為,第二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為,第三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為,第四季度交售蔬菜的品種、數量。
二、品種與數量、價格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品種、數量如下:
1、番茄:每天數量_______噸,價格_______元/斤。
規格:大小略均勻,7成紅。
2、黃瓜:每天數量_______噸,價格_______元/斤。
規格:大小略均勻,無畸形。
3、長瓜:每天數量_______噸,價格_______元/斤。
規格:大小略均勻,無畸形。
4、茄子:每天數量_______噸,價格_______元/斤。
規格:大小略均勻,無畸形。
5、日本南瓜:每天數量_______噸,價格_______元/斤。
規格:大小略均勻,無畸形。
三、價格與結算方式及期限:蔬菜品種的等級價格,按規定執行。
甲方應分等級交售,甲方抽樣驗級。
交貨產品的每天結算價按當日行情具體確定。
市場價低于結算價時,按結算價結算。
一般一周價格穩定。
價款于當日驗收后及時支付。
四、交貨地點、時間與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在產地交貨,包裝由乙方提供。
交售時間由乙方聯絡員與甲方負責人協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應交售的品種、數量,并開出蔬菜預約通知單,甲方憑單交售。
其交售與預約量允許上下浮動__%。
裝卸運輸由乙方負責。
五、質量要求:甲方須按乙方的綠色蔬菜生產標準生產。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完成交售任務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為確保人民身體健康,甲方必須按照蔬菜用藥規定施用農藥,嚴禁在蔬菜地使用劇毒農藥。
對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嚴禁出土上市。
3、甲方交售給乙方的蔬菜,要求一級菜達到%,二級菜達到%,三級菜不多于%,不得交售等外菜。
4、甲方必須保證按合同規定的面積和品種種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規定的任務前不得種植其他農作物。
5、甲方的蔬菜生產如受氣候影響,允許在減產%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6、甲方完成向乙方交售蔬菜的任務后,有權自行銷售。
七、乙方權利義務1、乙方對甲方交售的蔬菜必須及時驗收,及時承付菜款,最遲不超過小時。
2、乙方評定蔬菜等級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
3、乙方對甲方交售的不合規格蔬菜,有權拒收,但必須對甲方認真說明理由。
4、乙方負責引進蔬菜新品種,新技術,并在協議簽定后向甲方預付收購定金萬元。
八、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非自然災害,未完成當月合同總數量的%者,應根據所欠蔬菜價款,比照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務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100斤,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元。
3、甲方如交售使用劇毒農藥噴灑以及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應按每百斤元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如果因此造成人身傷亡,甲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九、乙方違約責任
1、在正常或預約的臨時收購時間內,乙方無故不收購,造成蔬菜變質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外,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蔬菜總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如拖延支付甲方菜款的時間,應按銀行關于拖延付款的滯納金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未向甲方提供蔬菜新品種、新技術,造成因產品更新不及時引發的價格下跌等后果的,由乙方負責。
十、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蔬菜生產的損失,不以甲方違約論,乙方應據實減少甲方所承擔的交售任務。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發生合同糾紛的,甲乙雙方先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部門協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雙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合同。
本合同內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蔬菜供求的預測,重新簽訂蔬菜訂購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
簽約地點:
高山蔬菜產銷合作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養殖人 簽訂地點
銷售人 簽訂時間
為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實現家畜家禽養殖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和集約化,提高養殖生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家畜家禽養殖產銷合同。
第一條:養殖人負責 的養殖生產管理。銷售人負責
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養殖的技術標準為
。
第二條:養殖人承諾養殖的 為 只(頭),按照銷售人提出的技術標準要求進行養殖管理,并于約定日期
前足額向銷售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 千克(只、頭)。
第三條:養殖人承諾在銷售人未放棄收購權時,其養殖的
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條:養殖人養殖的 符合約定質量標準和等級,銷售人承諾負責包銷。每千克(只、頭)的收購價為 。
第五條:銷售人應做好養殖生產的信息技術和培訓工作,指導養殖人科學養殖,預防畜禽疾病,提高養殖質量。如確需適量收取技術信息服務費的,其收取的標準和時間為 。
第六條:銷售人需統一提供畜禽種苗及預防治療用藥的,應以優惠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 種苗 元(只、頭)、預防治療用藥 。
第七條:銷售人因技術指導失誤或提供的畜禽種苗、畜禽用藥等質量問題給養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第:養殖人未按銷售人提出的技術條件和標準進行養殖造成的損失,應自行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1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成都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 起生效,于 失效。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養殖人
養殖人(章)
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銷售人
銷售人(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代理人(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監制單位: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