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國際展覽合作合同(通用3篇)
博物館國際展覽合作合同 篇1
博物館國際展覽合作合同
甲方:中國 博物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國 博物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為了宣傳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促進中外文化交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博物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際文化交流的各項國際公約的規定,經合同當事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展覽的有關事宜自愿達成協議如下,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展覽項目的名稱及合同當事雙方
中國 博物館(以下簡稱甲方)應 國 博物館(以下簡稱乙方)的邀請,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攜展品與乙方共同舉辦 展覽,甲、乙雙方共為本次展覽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 展覽的展期和開幕時間
經雙方協商,本次展覽的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布展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撤展期, 年 月 日為展覽的開幕日, 年 月 日為展覽閉幕日,開幕日至閉幕日之間為展覽的實際開放時間。
第三條 展品名稱、數量及展品提供方權利保證
1.經合同當事雙方協商,在本次展覽中將有 等 件展品參加展覽,展品的具體名稱、數量、質地、狀況以本合同附件《展品名錄》為準。
2.參加展覽的全部展品均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證對參加展覽的全部展品享有合第法的支配權和展覽權,展覽內容真實合法,符合國家法律和文化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其內容不得包含任何反動、淫穢及其他一切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并已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且不侵害任何第三方利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展覽場地與展覽場地提供方服務保證
1.合同當事雙方確定,展覽在乙方館舍(坐落于 國 市 路 號)內舉行,乙方負責在展覽期間向甲方提供館內部分展廳(以本合同附件二的展廳位置圖為準)作為展覽場地,展廳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2.乙方保證其展廳內設有相應的文物保護設施,具備防火、防盜、防潮、防蛀等功能,符合甲方提出的相應技術條件。乙方將負責于 年 月 日前將展覽所需展廳清理完畢,交付展覽使用。
第五條 展覽前期籌備工作
1.展覽的各項籌備工作(包括展覽整體策劃,組織計劃制定等)由甲、乙雙方負責,甲方應為前期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向乙方介紹相關情況。雙方應建立必要的溝通協調機制,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
2.在前期籌備工作中,凡涉及展覽的行政許可事項均由甲方負責,涉及場地的事項均由乙方負責,雙方有相互提供必要協助的義務。
第六條 陳列設計與前期布展
1.展覽的陳列設計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根據雙方溝通的陳列思路,于 年 月 日前提出陳列設計方案并交甲方審查,甲方認為合理的,應由甲、乙雙方代表共同在陳列設計方案上簽字確認。甲方可以對陳列設計提出意見,乙方應及時按甲方提出的意見對陳列設計方案進行修改。甲方對乙方提出的陳列設計應及時回應,如甲方在收到陳列設計方案后 日內未作出回應的,乙方可視同甲方接受該設計方案,并開始后續工作。
2.前期的布展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根據雙方認可的陳列設計方案,進行館內陳列調整和布展施工,甲方可以對乙方布展施工進展情況進行監督,并就其中問題提出意見。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前期布展工作,等待展品到館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展品擺放。陳列設計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三。
第七條 展品包裝、運輸與保險
1.展品啟運和返館的包裝與運輸工作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委托由中國政府文物部門和甲方共同認可的包裝運輸機構完成包裝運輸工作,并確保上述機構采用確保展品安全的包裝和運輸方式完成包裝和運輸工作。在展品啟運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文物展品包裝運輸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進行展品的包裝、運輸(包裝運輸方案為本合同附件四)。如因包裝和運輸原因造成展品毀損,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本次展覽全部展品總保額美元$ 元,乙方應負責為全部展品進行全金額、全險種投保,并承擔相應的保費。展覽過程中發生的涉及保險的各種事宜均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協助。乙方應于展品啟運前將其與保險機構訂立的保險合同復印件1份交甲方備案。保險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五。
第八條 展品啟運點交
1.經雙方協商確定,展品于 年 月 日前由 (注:應當寫明具體啟運地點)啟運,展品啟運前雙方授權代表會同中國海關、運輸單位、保險機構等相關人員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在甲方館內對全部展品進行點交。
2.點交過程中點交人員應對展品的名稱、數量以及殘損情況與本合同附件中的《展品名錄》逐一進行核對,對展品現狀拍照確認,并填寫詳細的點交記錄。如遇展品實際情況與《展品名錄》不符的,雙方應對不符事項及目前實際情況在點交記錄上進行詳細記錄,點交結束后雙方授權代表和有關人員在點交記錄上簽字確認(點交記錄為本合同附件六)。乙方自啟運點交結束之時起對展品承擔保管責住。
第九條 展覽籌備組
1.甲方為本次展覽派出展覽籌備組與乙方共同完成展覽的各項籌備工作,展覽籌備組由 人組成,組長為 ,籌備組長作為甲方授權代表,有權處理展覽的相關事項(具體權限以甲方授權委托書為準)。
2.甲方籌備組的食宿由乙方負責安排,所需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展覽開幕儀式
展覽開幕當日,合同當事雙方將在展覽場所舉行包括開幕儀式、招待酒會在內的一系列慶祝活動,開幕儀式、招待酒會的議程、安排以及邀請人員的名單由雙方授權代表協商確定,具體操作由 方負責,所需費用由 方承擔。經雙方協商確定開幕儀式、招待酒會的費用總額不超過美元$ 元。
第十一條 展覽組織工作
展覽的各種日常組織工作,包括講解接待、門票銷售、觀眾服務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人員有提供必要協助的義務。
第十二條 展品保管與展覽安全工作
1.展覽過程中,乙方應根據甲方展品的具體情況,做好展品保管工作,為展品提供良好的保管環境,展室應具備防塵、防潮、防蟲、防紫外線、防火、防盜防震等相關條件,溫度應在 之間,濕度應在 之間,隨時觀察展品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與甲方協商對策展覽過程中,展品的安全保衛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根據展品數量及珍貴情況配置安全人員、使用安全設備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2.乙方應制作詳細的展品保管與展覽安全工作方案,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七)。在展覽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上述工作方案的情況進行檢查并對不當之處提出意見,乙方應尊重甲方意見,及時改進工作不足。
3.展覽期間,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展品丟失或損壞,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展覽圖錄及相關宣傳品制作
展覽圖錄以及相關宣傳品的編撰、設計、印刷、作者授權等有關事宜均由乙方負責安排,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展覽圖錄制作完畢后甲方有權留存 冊作為館藏資料。
第十四條 展覽新聞宣傳
展覽的新聞宣傳工作由乙方負責安排,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為雙方開展工作方便,乙方應于展覽開幕前,根據展覽具體情況,提出新聞宣傳方案并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第十五條 展覽招商工作
展覽招商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根據展覽的層次、內容、檔期,在不破壞展覽藝術效果的前提下,制作相應的招商方案吸引商業贊助,并給予贊助單位相應的回報。為方便雙方工作開展,乙方制作的招商方案應在實施前向甲方備案,雙方應就招商工作的進展情況保持溝通,甲方應對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六條 展覽營銷工作
展覽營銷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根據展覽的層次、內容、檔期,制作相應的營銷方案吸引觀眾參觀。為方便雙方工作開展,乙方制作的營銷方案應在實施前向甲方備案,雙方應就營銷工作的進展情況保持溝通,甲方應對乙方的營銷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七條 與展覽相關的文化產品開發與文化活動策劃
1.與展覽相關的文化產品開發與文化活動策劃工作,雙方共同協商后由乙方具體負責。乙方可以根據展覽的層次、內容制作開發相關的文化產品,策劃相關的文化活動,并組織產品銷售和活動的實施。雙方應就展覽相關文化產品開發與文化活動策劃工作的進展情況隨時保持溝通,甲方應對乙方的展覽相關文化產品開發與文化活動策劃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乙方開發的文化產品制作完畢后,甲方有權留存每款產品 件作為樣品。
第十八條 緊急情況處理
展覽期間,如出現危害展品的緊急情況,乙方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保護盒展品并拍攝現場,同時及時通知甲方,并寫出相關報告交給甲方。具體的展品保護方案與責任承擔情況由雙方代表另行協商。
第十九條 知識產權授權
1.展覽期間,甲方授權乙方在與展覽有關的各類宜傳品、文化產品、文化活動和各類新聞宣傳中使用展品影像。展覽結束時仍未發放、銷售完畢的宣傳品、文化產品乙方可繼續發放、銷售,直至發放、銷售完畢。展覽結束后,乙方仍可以在宣傳品中以非營利的目的使用包含展品形象的展覽影像。
2.甲方在作出上述授權的同時,保證自已有作出上述授權的權利,乙方如因行使甲方上述授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就上述損失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撤展與展品返館點交
1.展覽結束后的展品撤展工作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負責。展品應在展覽結束后 日內由乙方負責將展品運回甲方,包裝運輸方案與本合同約定一致。雙方授權代表在甲方對全部展品進行返館點交,返館點交的過程與啟運點交一致。
2.如遇展品實際情況與《展品名錄》以及入館時的點交記錄不符的,雙方應對不符事項及目前實際情況在點交記錄上進行詳細記錄,點交結束后雙方授權代表和有關人員在點交記錄上簽字確認。乙方自返館點交結束之時起不再對展品承擔保管責任。
第二十一條 展覽收益分配
展覽所得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門票銷售、展覽招商、展覽營銷、展覽相關文化產品開發和文化活動策劃所得的全部收入)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參與分成。
(2)乙方取得收益的 %,剩余收益歸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展覽結束后1個月內支付給甲方;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不影響本條約定的收益分配。
第二十二條 展覽費用結算
1.根據本合同約定,展覽所需的 費用由甲方承擔, 費用由乙方承擔,以上費用均由承擔一方自行花費,雙方互不發生結算。
2.未經雙方協商確定,雙方除各自承擔上述各項費用以外,乙方另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 元),作為展品租借費和技術服務費,具體支付方式為:
(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 %的展品租借費和技術服務費。
(2)其余費用在展覽結束后 日內向甲方全部付清。
第二十三條 附隨義務保證
1.甲方及其全體工作人員均應愛護乙方館舍內的設施設備,如在展覽過程中因甲方人員原因導致乙方設施設備損壞的,甲方應當照價賠償;
2.甲方應當及時根據乙方要求為乙方提供展覽有關的各種資料,以便乙方進行講解和開展其他各項工作;
3.甲、乙雙方均應做好各項安全工作,保證展覽和展覽期間的各類活動安全順利進行,防止各種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忠實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如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委托甲方認可的包裝運輸機構承擔展品包裝運輸工作,或未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交包裝運輸方案、保險合同復印件,甲方有權暫緩展品的啟運,直至乙方執行合同的有關約定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承擔展品保管責任期間,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展品丟失或損壞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中國專家對文物價值及損失情況進行評估,提出損失金額,乙方應依此予以賠償,并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違約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損壞后的文物仍歸甲方所有。如丟失的文物重新尋回后,乙方應及時歸還甲方,雙方應視文物有無損壞及損壞情況,委托中國專家進行評估,提出損失金額,甲方在扣除損失賠償后,應將乙方其他賠償款退回乙方。
4.如甲方無故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展品交付乙方,每延遲1日甲方應按乙方支付展品租借費和技術服務費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遲時間超過15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5.如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展品租借費和技術服務費,每延遲一日乙方應按照未支付費用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遲時間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支付違約金以外另行根據守約方遭受損失的實際情況向另一方或第三方進行賠償。
第二十五條 合同續延、變更與解除
1.展覽期間可以因雙方協商一致而延長,雙方應簽訂展覽延長確認書,展覽期間延長后本合同有效期隨展覽期間自動續延,雙方無需另行簽訂合同。
2.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合同均需由合同當事雙方定立書面協議。
第二十六條 爭議解決與法律適用
1.合同當事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合同當事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作為合同準據法。
3.本合同主文和全部附件均以中文寫成并配有 文譯本,當其他文字譯本與中文文本內容發生異議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七條 附則
1.雙方工作人員在履行本合同時,均應持有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全部履行權利義務后或雙方協議終止時失效。
4.本合同由主文和合同當事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文件共同構成,合同主文與各項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不可分割。
5.本合同主文、附件和 文譯本均一式 份,合同當事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附件一:展品名錄
(略)
附件二:展廳位置圖
(略)
附件三:陳列設計方案
(略)
附件四:包裝運輸方案
(略)
附件五:保險合同
(略)
附件六:展品點交記錄
(略)
附件七:展品保管與展覽安全工作方案
(略)
博物館國際展覽合作合同 篇2
本協議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簡稱為“銀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立。
鑒于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_____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貸款;
鑒于銀行已準備基于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1.1?基于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銀行”: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于在托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于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范圍。
“分期付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后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個月后止的一段期間,每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后或六個月后止,但是,
(I)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
(II)假若一個計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愿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具以銀行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貸款
2.1?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_______美元($?)的貸款。
2.2?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2.4?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時間11:00AM,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并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
(I)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
(II)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
(III)分為相等的?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IV)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
(I)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
2.7?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
(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
(II)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或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所產生的損失,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了解根據_______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_______國以外的非_______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于資助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信用證
為支持并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__________,且有效期應到償付貸款日后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付款
4.1?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并不可自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__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于當地時間(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后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于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并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后,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于__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銀行在利息低于合同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
(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
(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制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稅務
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征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凈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后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包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增加費用
在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于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他款項的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于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減少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否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并確定補償金額。
4.7?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
(1)承諾;或
(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并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于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于此類變更之日后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的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
為使銀行加入本協議并發放和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______________自有資產組建并經營業務,并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能力和權力
5.3?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于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準、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_____銀行許可匯付外匯并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并產生法律效力。
5.4?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及依協議出具和送達的票據構成依_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具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其他附屬文件
5.6?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__,并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并已將復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______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于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
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并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后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平衡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于借款人的_____、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亦不得違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狀、禁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于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并且是完稅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征稅權力機關的注冊登記稅,依據______________國的稅務法典征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豁免
借款人先行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和票據的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于主權或由于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權利
借款人對于其反映于___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產負債表前后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稅務
5.14?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為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托書、公司內部細則或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_______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_______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5.17?擔保人
擔保人依_______國法律組建并具有良好聲譽,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權和法律權力依擔保承付債務、簽署擔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擔保文件條款;在擔保文件簽署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并對擔保人義務在_______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擔保條款而具有強制力。
第六條?貸款條件
在付款日或付款日以前,本協議項下銀行貸款義務的履行取決于借款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并以銀行滿意的方式滿足下述先決條件:
(a)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貸款本金的票據;
(b)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擔保書,其形式和內容應為銀行所滿意;
(c)
(1)借款方遵守依從本協議對其有約束力的所有條款、約定事項和條件;
(2)借款方在得到貸款及得到貸款以前沒有發生違約事件,并且隨著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也未構成違約事件;
(3)第5條中的聲明和保證是真實的,并且猶如借款當時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樣;
(d)借款方和擔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與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有關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應包括允許借款,貸款的利用,以美元償還本金的時間表,貸款利息,根據本協議和擔保書的條款產生的票據事項,及所有其他的預定支付和與預定交易有關的另外應該支付的事項。所有這些應是完全有效的;
(e)銀行收到借款方(_____銀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據本協議和票據接受美元匯款的經確認的許可證副本;
(f)銀行收到借款方和擔保人采取法人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票據、擔保書和借款方的經確認的文件副本,應該包括前述2項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銀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采取法人行動的形式和內容應使銀行及其律師滿意;
(g)銀行收到律師意見書:
(1)借款方律師應基本上依照附錄3的格式,并且對銀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項使銀行滿意;
(2)銀行的_______國特聘律師,對銀行要求的有關本協議的事項包括并不限于,依據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的有關條款對強制執行性提出意見書;
(3)銀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師意見書;
(h)銀行收到每個參與人的權限證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協議上簽字的證明;
(2)代表擔保人在擔保書上簽字的人的證明;
(3)代表借款方簽署票據的人的證明;
(4)在本協議要求和允許的聲明、報告、證明和其他文件上簽字并作為借款方代表實施本合同的人的證明;
(j)銀行應得到依本協議為預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資料和文件,包括組建記錄,并且這些文件須經適當的法人權力機關的確認方可。
第七條?約定事項
借款方借款,應交付所有的票據并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義務,但銀行以書面形式另外同意的范圍除外。
7.1?財務報表
借款方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半年結束后不超過60天之內向銀行提交未經審計的資產平衡表和損益表,并且要全面正確地闡明和公平陳述財政狀況。
7.2?報告
(a)借款方在違約事件發生后的五天之內,無論如何都要盡可能快地向銀行提交報告,或者在隨著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一個事件將構成違約事件時,或者在提交報告日,一個違約事件正在繼續,借款方的管理人應在報告中詳細闡述這一違約事件及借款方計劃采取的有關行動;
(b)借款方應向銀行提交銀行在任何時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告或聲明,并且允許銀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借款方的財產,并檢查、審計、審查借款方的賬簿或記錄和提取摘要。
7.3?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協議項下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應和借款方其他有關的所有債務處于平等優先受償地位。借款方不應在現在或將來為其他債務擔保而在其現有的或將來據有的資產或收益上設置任何抵押權,留置權,保證或其他費用(在正常商業活動中的信托收據除外),除非擔保產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本協議和票據項下義務同時平等和有比例地擴大。借款方保證遵守所有適當的有管轄權的當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本協議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與其他債務至少處于平等地位。
7.4?保持同意和登記
借款方應該并且主動遵守其適用法律,及根據銀行任何時候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和票據事項所要求和期望的獲得政府機構的同意、許可、批準或授權及進行登記,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適當的行動確保已獲得的所有同意、許可、批準、授權和登記的繼續有效;借款方在獲得貸款后的90天內向銀行交付(_____銀行)貸款登記證書的經確認的副本。
7.5?_____
借款方得在任何時候用自己的費用投保,并隨時在征得銀行的合理同意時對可接受為_____財產的所有建筑物或借款方的財產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應用這筆_____費用就類似經營和擁有類似財產的公司在與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經營領域慣有的風險向負責任的并且聲譽好的_____公司或組織對其財產投保。
7.6?存繼、商業行為
第八條?違約事件
8.1?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更多種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不管該違約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者是自愿的或非自愿的,或者受法律實施的影響或根據任何法院的判決、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機關的命令、規則、法規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據本協議條款和票據支付貸款本金和應計的利息或票據,或其他任何應付款項,當根據協議條款規定的相同貸款到期和應支付時(不管是否到期,都應根據協議通知提前償還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沒有履行和遵守協議或票據中的任何其他條款、約定事項或雙方達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聲明和保證及其在根據協議交付的任何證明、報告或意見中的聲明和保證被證明是不正確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誤解;或者
(d)任何登記、政府的同意或批準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要求事項、票據和擔保等滿期或終止、廢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歸于無效;或者
(e)借款方或擔保人非法履行它在票據和擔保書中設定的任何義務和其他預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項;或者
(f)擔保人拒絕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擔保書中的義務;或者
(g)借款方或擔保人到期或在適當的寬限期內沒有償還債務;沒有遵守或履行能證明債務存在和為債務作保的任何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約定事項或達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結果是加速償還,或者允許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義務,到期支付和其他義務,不管是否加速償還發生或這些違約被放棄;或者
(h)借款方或擔保人被裁定破產或無償債能力,或在貸款到期時書面宣告無償債能力,或為債權人的利益進行了轉讓,借款方或擔保人為了全部或者部分財產申請或同意接收者、受托人或類似的官員的選定;這樣的接收者、受托人或類似的官員沒有借款方或擔保人的申請和同意而選定并且這種選定將連續存在14天并不可撤銷;借款方或擔保人(根據請求、申請、答辯、同意和其他)已開始無力償還貸款、破產、破產整頓,整理財產、再調整,解除債務,清算并依照法律和管轄權進行有關的類似程序,或者開始一些針對借款方和擔保人的程序(依據請求、申請或其他),并且這種程序14天期限內不開始進行;簽發_____、令狀、拘留證或執行文書及辦理其他手續,或者沒收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部分財產,并且_____、令狀及類似手續在簽發或沒收財產后十四天內不能被解除或撤銷;或者
(i)針對借款方的有關貨幣財產的終局裁決,如超過_______美元或數量上相當,應在終局裁決______日或以后的任何時候做出,如果在裁決登記后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后十四天內,裁決不能被撤銷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擔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財產被宣告沒收、押收或被撥用、或經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或事實上)這些財產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實體承擔或意欲承擔,借款方和擔保人不能再通過任何人或任何實體對它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實施管理控制;
則前述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繼續,將導致貸款銀行發放貸款的立即終止,銀行可以宣布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及票據立即到期并且應該支付,由此,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和其他應支付的款項立即到期和應支付,不需要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絕承兌證書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方明示放棄,只要8.1款中h項說明的任何違約事件發生,貸款和票據將立即到期并應支付,不需要對借款方再行宣布或通知。
第九條?管轄地
9.1?管轄權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違約而引起的有關本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或既定事件的法律訴訟及判決的執行都可在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國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銀行可以選擇行使管轄權的法院,并且在本協議簽署和交付后,借款方應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服從這一管轄。
9.2?傳票
9.3?裁判地點
第十條?其他
10.1?協議的完整性
協議的全部及附錄,均構成協議完整的部分及屬于各方之間達成諒解的內容,并取代先前有關這一事項的所有協議和諒解。
10.2?費用
(a)談判、準備、簽署和交付協議,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放棄和同意;
(b)協議和票據的執行;
(c)如果一個違約事件發生并正在繼續時(不管銀行是否發出了違約事件的通知或采取了其他有關的行動),對協議的管理。
10.3?不可放棄
10.4?繼續有效
借款方宣布的聲明和保證,在貸款支付時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條、4.2條、4.4條、4.5條、4.6條、10.2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和取消票據時繼續有效。
10.5?通知
任何根據本協議或票據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傳遞時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電傳或有效的電報方式,格式如下:
對借款方:?對貸款銀行:
致:?致:
電傳號:電傳號:
或者,對任何一方來說,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應該用書面通知方式對其他各方講明。所有郵寄的從一國到另一國的通知應視為一級的航空郵件寄送,郵資已付。除非有另外規定,所有以掛號航空郵件郵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們被寄出后8天視為收到,電傳方式傳送的通知和要求發送時間即視為收到時間。
10.6?準據法
本協議、票據及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適用______________法律并依該法律進行解釋。
10.7?條款的可分割性
10.8?繼承者和受讓人
本協議對借款人和銀行及它們各自的繼承者和受讓人同樣有效。
10.9?語言
借款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請求、聲明或其他通信都應用英語。除了根據本協議規定交付的財務報表不使用英語外,所有文件都應附有經確認的英文譯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譯本發生沖突的情況下,不論為何目的英文譯本將被視為正確的有約束力的文本。
10.10?標題等
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0.11?會計術語
所有的會計術語不在此作專門定義,應和5.6部分中所指的準備財務報表時適用的會計準則一樣,依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解釋。根據本協議須提交的所有財務數據也要根據這些準則準備。
10.12?修改
除非銀行書面同意,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不得修改、變更、補充、撤銷或解除。
10.13?副本
本協議應由各方當事人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和分別在副本上簽署,經簽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這些副本一起構成同一文件。雙方于協議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特此為證。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博物館國際展覽合作合同 篇3
地 址: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訂立下列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數量、價格
第二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險:由買方按發票金額100%投保。
第四條 嘜頭: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轉讓和分割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 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 前開到賣方。信用證有效期限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 到期。
第九條 裝運單據:____________買方應提供下列單據。
1.已裝船清潔提單;
2.發票;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十條 裝運條件
1.裝運船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______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一條 索賠:賣方同意受理因貨物的質量、數量和(或)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的異議索賠,但賣方僅負責賠償由于制造工藝不良或材質不佳所造成的質量不符部分。有關安裝不當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賠或損失,賣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賠異議必須提供有聲譽的、并經賣方認可的公證機構的檢驗報告。有關質量方面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個月內提出,有關數量和(或)規格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0天內提出。一切損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屬于船方或保險公司責任范圍內者,賣方概不受理。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信用證開出,或者開來的信用證不符合合同規定,而在接到賣方通知后,不能按期辦妥修正,賣方可以撤銷合同或延期交貨,并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有權機構所出具的證明。
第十三條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四條 其他: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需雙方商定達成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后,方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