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伙營業協議(通用3篇)
多人合伙營業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的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產品需求的優勢,經營_______________行業,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出資方式以及期限
1、甲方: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匯入合伙人指定賬號。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賬號戶名: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_____%股份。
2、乙方:_________以固定資產方式出資,計___________萬元整,占______%股份。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____________統一保管,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工資分配、盈余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考慮統一管理,合伙人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乙方全權管理,但本著共同財產,合法經營、開源節流的宗旨,合伙人不執行工資分配原則,乙方可以按生活需求,共同約定每月提取________________元盈余分配款項。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甲方同意按約定比例分配,甲方分配_____%,乙方分配____%。
3、債務承擔:因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不承擔債務償還責任;乙方在經營過程充分考慮經營風險,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可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須承認本合伙協議,并共同簽署新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當然退伙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與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實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合伙經營的收入、開支只可以合伙經營中支配;
4、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甲方自愿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但行使監督權,對合伙經營的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第八條:禁止行為
1、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以合伙資源進行個人業務活動,禁止業務獲得利益歸個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實體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同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其他
1、凡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3、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_份。
5、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多人合伙營業協議 篇2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定和誠實信用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方式:甲方建房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修建,按實際施工建筑面積以每平方米壹佰叁拾元整(130元/㎡)計價。坡屋面和陽臺根據國家建筑面積計算規則按半價計算,即每平方米陸拾伍元整(65元/㎡)。
二、工程內容:工程施工內容為基礎、主體、屋面和內外裝飾。超深部分按每立方米陸拾伍元(65元/m³)元計價。一層和二層層高凈空 米。樓梯施工至頂。內墻為水泥砂漿打底,地坪為普通清光,外墻前面貼磚、背面和兩側清光。衛生間墻磚、室內地板磚、樓梯扶手由甲方自行粘貼,
三、在基礎開挖完成和每層梁、板布筋均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質量監督和驗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材料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負責施工期間的安全生產責任,從工程開工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為止,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化糞池容量為 立方米,具體位置和尺寸由甲方指定。
六、付款方式:
1、每層封頂后各支付元;
2、內墻粉刷過半支付元。
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驗收,驗收合格后 天內結算付清余款,并扣除 元保修金,保修金在竣工驗收合格起滿一年內付清。
七、保修范圍和期限:屋面防滲和裝修保修兩年,其他保修按國家相關保修條例執行。
八、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九、工程結束后,乙方負責把周邊及室內所有建筑垃圾清運干凈。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此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后實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多人合伙營業協議 篇3
第一條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1: 性別:
身份證號:
家 庭住址:
聯系方式:
合伙人2: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合伙人3: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律師提示】:本條款根據人數自行增減。
第二條 合伙目的及期限
合伙人 、 和 共同出資,以 為目的,結成個人合伙。共同經營,共負盈虧。
合伙的期限為自簽約之日起 年。
【律師提示】:1.合伙目的為非必備條款,但寫明目的有利于對后期合伙的經營行為的判斷提供依據;2.合伙期限可以不進行規定)
第三條 出資數額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資,價值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資,價值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 方式出資,價值人民幣 元;
所有的出資均由合伙人統一管理和使用,合伙期間,該出資性質為合伙財產。各合伙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完成出資。如果在該期限前未能及時出資,則視為其未加入合伙。如果按時出資的人數不足2人,則本合伙自動解散。
【律師提示】:1.該條款對出資內容僅作概括性規定,當出資方式不是貨幣而是其它動產或不動產時,建議以“個人合伙出資份額確認表”的形式詳細記載出資內容,避免發生爭議;2.個人合伙中,財產歸各合伙人單獨享有,不需要轉移所有權;3.出資中有需要登記的不動產和動產,可以經過合伙人協商后,根據相關行政法規和規章辦理所有人的變更。
第四條 合伙人的權利
合伙人享有如下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權;
5. 。
【律師提示】:合伙人可以自行協商,加入其它與法律法規不抵觸的權利。
第五條 合伙人的義務
合伙人負有如下的義務:
1. 遵守合伙協議的約定;
2. 維護合伙人的共同利益;
3. 共同分擔合伙經營損失;
4. 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5. 合伙負責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失的,對其它合伙人負賠償責任;
6. 。
【律師提示】:合伙人可以自行協商,加入其它與法律法規不抵觸的義務。
第六條 經營管理
(一)合伙字號為 ,委托合伙人 依法辦理工商核準登記,并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
(二)合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進行日常的經營管理。
對以下日常事務,共同委托 作為合伙負責人進行處理:
1. 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2. 簽訂金額低于 元以下,與經營范圍相符的合同;
3. 對日常業務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管理;
4. 采購日常經營所需物資;
對于重大事項,需要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包括:
1. 合伙解散;
2. 與經營目的無關的投資行為;
3. 對外進行擔保;
4. 對處分個人合伙財產中不動產及其它重要資產;
【律師提示】:1.個人合伙可以不起字號,但是,明確規定字號便于進行工商登記;2.非經營性的個人合伙可以不去進行工商登記,但是,經營性的個人合伙,如門店、餐館……則需要辦理工商及相關行政手續,否則,可能會導致行政處罰。3.日常經營管理事項和重大事項的范圍可以根據合伙人間的協商自行進行調整。4. 日常經營事項可以委托多位合伙人共同執行,但最好明確執行人之間的權限。5.根據合伙人協商,重大事項的表決可以采取其它多數決方式。
第七條 盈余分配
所有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對合伙收益進行分配,未分配利潤則歸入合伙財產中。
【律師提示】:合伙人也可以自行約定其它盈余分配方式。
第八條 債務承擔
合伙債務首先以共同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在合伙人之間,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律師提示】:合伙人也可以自行約定其它債務承擔方式。
第九條 入伙
(一)新合伙人入伙,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二)新合伙人需遵守本協議中規定的所有內容;
(三)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新合伙人享有與原合伙人的相同的權利和義務。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四)新合伙人入伙后,需要在合伙人商議的規定出資日前完成出資。否則,視為其未加入合伙。
【律師提示】:合伙協議中的規定較為籠統,建議新入伙的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之間簽訂一份入伙協議。
第九條 退伙
(一)所有合伙人均享有退伙的權利,在合伙經營期限內,合伙人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它合伙人。退伙生效日為發出通知后第30日。
如果合伙人的退伙會給合伙事務的執行造成嚴重不利影響,則需要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合伙人發生下列情形的,視為退伙:
1.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 合伙財產份額被強制執行;
4. 。
以上情形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三)合伙人出現下列情形的,可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將其除名:
1. 未履行出資義務;
2. 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造成損失;
3. 執行合伙事務時有違法和不正當行為;
4. 。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其退伙生效日。
(四)對于退伙人合伙財產的清算,以退伙生效日當日的合伙財產份額為準。
【律師提示】:1.合伙協議中的規定較為籠統,建議退伙的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之間簽訂一份退伙協議。2.觸發退伙的情景可以由合伙人共同協商進行增減。3.觸發對合伙人進行除名的情景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協商進行增減。
第十條 合伙終止
本合伙可以因下列原因終止:
1.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 個人合伙期限屆滿;
3. 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個人合伙條件;
4. 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解散原因。
【律師提示】: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一致,加入其它與法律法規不抵觸的合伙終止條件。
第十一條 合伙清算
1. 合伙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相關債權人;
2. 清算后如果合伙有盈余,則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3. 清算后如果合伙有虧損,則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均應負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內部按照出資比例分配所負擔的債務,合伙人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律師提示】:該合伙清算規則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一致進行變更。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
各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由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律師提示】:全體合伙人可以共同協商選擇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院或者符合仲裁法規定的仲裁機構進行協議爭議解決。
第十三條 其他
1.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 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