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供銷事宜合作意向書(精選3篇)
產品供銷事宜合作意向書 篇1
產品供銷事宜合作意向書
甲方:__________(供方)
乙方:__________(需方)
甲乙雙方就產品供銷事宜正在協商談判,為進一步談判,現就已經達成一致的事項,簽訂本意向書。
一、甲方每月需供應乙方符合約定要求的_____,常年供應。
二、甲方供應乙方的產品價格依據即時市場價格。
三、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無論價格如何漲跌,甲方均不得中斷供貨。
四、甲方供應乙方的產品由_____方以運輸方式運到乙方指定場所,運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供應乙方的產品運抵乙方指定場所后,由乙方指定人員進行檢驗,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產品,乙方為甲方出具收貨單,甲方憑收貨單結算貨款;不符合約定質量的標準,退回甲方,運費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的貨款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憑乙方開具的收貨單結算,并為乙方開具發票。
七、違約責任
1、正式供銷合同簽訂后,非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不供貨或者停止供貨的,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每月供應乙方的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產品數量不足的,甲方應在下一月的前天內補足。甲方連續個3月供應乙方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數量均不足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結算貨款的,每延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當期未結算貨款8%(或萬分之幾)的利息。
八、本意向書為雙方達成正式供銷合同之基礎,雙方在本意向書基礎上協商簽訂正式供銷合同。正是供銷合同簽訂后,本意向書效力即行終止。
九、本意向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產品供銷事宜合作意向書 篇2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為共同開拓 市場,提高雙方的經濟利益,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現就___公司的產品供銷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區域定位及保護:
根據雙方約定,需方負責在_____地區銷售供方的產品,供方不能向該區域內其他客戶供貨(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設有辦事處區域除外)。
二、供貨價格:
供方向需方供貨按年月日價目表供貨。以后新產品以供方的通知為準。
三、銷售任務要求:
1、需方必須將供方目前產品在所約定地區設立良好的終端銷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證合同期內每季度銷售供方系列產品不少于___萬元,即平均每月資金回籠給供方不少于___萬元,貨款三個月內達不到萬元的銷量,供方可隨后發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須通過加強終端銷售網絡管理,嚴格執行供方市場銷售政策的有關規定,如出現需方低于供貨價格銷售。供方有權停止供貨或中止合同。
四、結算方式:
現金結款,款到通知發貨。運費由供方承擔。
未按上述約定結算方式結清貨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五、優惠返利標準:
1.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方根據需方的銷售額(以回籠資金為準)。提供現返和年終返利,每次訂貨現返五個點(九五折供貨),若年終銷售總量完成,則可補該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須在需方結清所有款項的前提下方可結算,返利可以現金或貨物抵扣的形式體現。
六、售后服務:
需方必須承擔供方系列產品的售后服務工作,免費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
七、退貨和損耗的處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貨必須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請,并列出清單,經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貨。
2.退貨產品是非供方制造中產生質量問題。需方人為損壞,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供方應承擔的退貨責任中。
八、定貨方式:
定貨的規格、數量以需方的傳真為準,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貨,必須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備貨。需方每次補貨時,必須將庫存情況書面通知供方,以確保合理庫存。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友好協商或按合同法在供方所在地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后,再續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重新簽訂。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供方:__________ 供方聯系電話: 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需方聯系電話: 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供銷事宜合作意向書 篇3
買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賣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一)品名:
(二)規格型號:
(三)數量:
第二條質量和技術標準
(一)質量標準:
(二)技術標準:
第三條交付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時間:
(三)交付地點:
第四條價款及支付
(一)合同價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時間:
第五條包裝
(一)包裝標準:
(二)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三)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運輸
(一)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二)運費承擔:
(三)賣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四)賣方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后,買方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保險
(一)投保范圍:
(二)保險方式:
(三)保險承擔:
第八條驗收與安裝
(一)驗收
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買方應在貨到后日內進行驗收,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字確認;如果買方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驗收合格。如經驗收后貨物不合格的,買方應在日內通知賣方進行更換等事宜。
(二)安裝
1.賣方應在驗收后日內完成對貨物(產品)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并保證貨物(產品)正常運轉。買方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2.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并且調試成功,雙方代表在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賣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3.貨物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即完成了對全部貨物的最后驗收;
4.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貨物有缺陷或由于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的錯誤造成買方貨物損壞,賣方應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并賠償買方的損失;
5.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貨物安裝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由賣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質量保證
(一)將合同價款的%作為質保金;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年,質保期滿后無任何質量問題的,買方應在一個月之內無息付清;
(二)質保期內,由于賣方責任導致貨物停用時,則質保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如有必要更換貨物,則對新貨物重新計算質保期;
(三)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賣方不能按買方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后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保金將不再返還;給買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賣方承擔;
(四)買方派員或委托第三方監造貨物,并不替代或解除賣方對貨物質量的責任。
第十條權利保證
賣方應保證對所交付的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第十一條保密義務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其后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條違約情形
(一)賣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的;
(二)賣方未按期交貨,經催告后日內仍未交貨的;
(三)賣方所交付的貨物侵犯第三方權利的;
(四)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
(五)買方無故未按約定支付貨物價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未盡其合理通知義務的;
(七)買賣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同時并賠償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賣方未按期交付貨物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同時并賠償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賣方保證對所交付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否則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買方無故拒絕接收貨物或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逾期一天,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未盡其合理通知義務的,應當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同時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但雙方均盡其義務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及經濟損失;
(六)雙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第十五條合同變更或解除情形
(一)賣方未按期交貨,經催告后日內仍未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賣方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未按買方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賣方所交付貨物侵犯第三方權利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買方無故未按約定支付貨物價款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如購銷的產品需要安裝調試的,賣方必須在日內完成安裝調試,并無償為買方培養熟練的操作人員,否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擇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買方執份,賣方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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