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入股長期合作協議(精選3篇)
資金入股長期合作協議 篇1
一、惠州市__實業有限公司,根據企業之需求,為謀求企業發展,尋求資金入股合作人,和乙方簽述合作協議,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入股合作協議。
雙方商定合作期限為_年,即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二、甲方:______
企業名稱:___企業代碼證:___
乙方: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
第三條、合作目的
甲乙雙方合作的前提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過資金引入,盡快擴大經營,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以振興企業經濟。
第四條、公司的經營管理
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采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占干股的股東無權干涉公司內部操作。
2.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3.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董事會監督檢查,日常管理由財務經理負責。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開始實施,其工資由第七個月開始計算,按投資的股份適當分成給予工資。甲方經營、管理好資產,遵循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
2.乙方在取得股東資格之日起三年之內不得退股。若出現定事由或三年期限屆滿的,乙方的股權價值應由甲方凈資產及當時市場因素決定。
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甲方應配合接受乙方的監督。
4.公司財產為公司全體股東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雙方和董事會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5.投資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6.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7.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8.投資資金必須交由公司監管并作為公司流動資金自由使用。
9.合同期內投資方融資出來投資款交于公司使用的專款項目由公司代為償還。
第六條、違約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2.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出資額,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的違約金。
第七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他人可以入股資金,但須經甲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1.協議期滿;
2.甲乙雙方一致協商同意后方可執行;①合同期內,投資人需抽走投資資金,必須提前六個月向甲方申請。②合同期滿,投資方融資出來投資交于公司使用的專款項目已經還清的情況下,投資方需撤資退股,必須按公司純盈利部分計算股份抽取撤資資金。
3.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九條、爭議解決
1.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沖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第十一條協議之生效
1.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第三份備存于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甲方:___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身份證:____
股東簽字___年__月__日
資金入股長期合作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一、總則
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托,甲方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促進和改變甲方企業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其企業盡快增資增收,實現共贏。
二、投資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
1、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
2、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
3、所占股份: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目的
甲乙雙方合作的前提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過資金引入,盡快恢復生產,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以振興企業經濟。
四、公司的經營管理
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2、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3、公司的財務會計賬目受董事會監督檢查,日常管理由財務經理負責。
五、雙方的職責
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公司年利潤參與分紅,甲方承諾乙方每年獲得_________%年均分紅。
2、甲方經營、管理好資產,遵循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
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甲方應配合接受乙方的監督。
4、公司財產為公司全體股東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雙方和董事會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六、違約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款,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萬元。
2、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出資額,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___________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
1、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沖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九、協議之生效
1、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____份,三份備存于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十、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資金入股長期合作協議 篇3
資金入股協議書最新的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 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托,甲方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促進和改變甲方企業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其企業盡快增資 增收,實現共贏。
第二條、投資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
投資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__________所占股份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目的
甲乙雙方合作的 前提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過資金引入,盡快恢復生產,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以振興企業經濟。
第四條、公司的經營管理
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董事會監督檢查,日常管理由財務經理負責。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公司年利潤參與分紅,甲方承諾乙方每年獲得50%年均分紅。
2、 甲方經營、管理好資產,遵循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
3、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甲方應配合接受乙方的監督。
4、 公司財產為公司全體股東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雙方和董事會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①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出資額,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
1、 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__.1.1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沖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2、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第九條 協議之生效
1、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第三份備存于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第十條 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