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飲合作協議(通用3篇)
酒店餐飲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酒店(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酒店(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公司、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就____年乙方在甲方酒店訂房、安排客戶住宿、結算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公共信守。
一、甲方提供以下優惠房價作為乙方訂房、結算房租的標準價格:
注:以上為每月至少入住(____)間的優惠價格,其中元旦(3天)、春節(7天)、清明節(3天)、五一節(3天)、端午節(3天)、中秋節(3天)、國慶節(7天)除外。
二、客房預訂、變更與登記入住程序:
1.乙方可通過傳真或電話方式向甲方預訂房間。通過電話預定時,應當提供單位名稱;通過傳真預定時,訂單應當注明房間數、人數、抵離日期以及其他要求甲方對乙方客人提供的附加服務,訂單應當由乙方確認的負責人簽名及聯系電話。
2.乙方需變更預訂時,應當提前24小時采取上一條方式通知甲方。
______酒店
3.預訂客人入住時,乙方應向甲方預交納房租或房租押金。
三、乙方客人住宿均采取現金或信用卡方式須在離店時結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盡心盡力接待好乙方客人,為其提供優質的服務。
2.甲方若對門市價格調整或推出特惠價格時,應及時以書面傳真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并要確認乙方業務聯系人已收到甲方調價通知。
3.甲方若有裝修、停業等影響客人入住的情況,須提前通知乙方。
4.雙方簽約人員如有離開原工作單位,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原協議有效。
5.甲方簽約負責人應對前臺、財務、客房部等相關部門做好統籌安排,確保乙方客人順利入住。
6.乙方客人有權使用甲方安排的客房及客房內的各類設施,客人在入住期間,如因人為損壞應按實物的市場價格折舊賠償。
7.乙方客人享有本酒店為其他客人提供同等的各項服務設施,但乙方客人入住本酒店因其個人行為觸犯法律的本酒店概不負責。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生效。如有任何未盡事宜,須由雙方協商后做出補充,補充協議具有本協議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有效期自20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本協議之未盡事宜由雙方應采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雙方同意將雙方之間的糾紛提交市相關部門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酒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餐飲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托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伙關系,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①?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還給甲方。
②?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并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_____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并享有其所有權。
2、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_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制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制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后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合伙期間
①?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_________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伙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于: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布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制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系,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定期向甲方匯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伙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經營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在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伙單位簽訂合同。
⑨?合伙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_________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合伙第_________年內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內退伙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違約方賠付被侵害方剩余協議期的總收益)。并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項目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客戶資源。否則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并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酒店餐飲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4.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