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農戶生豬訂購合同(精選3篇)
專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農戶生豬訂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訂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社農戶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專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農戶的發展,更好地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生豬訂購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訂購、數量、保護價及交(提)貨時間:
1、訂購產品為---生豬。
2、訂購數量為______ 噸。
3、約定保護價_________ 元/公斤。
4、交貨時間大約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左右。
第二條 質量要求:
生豬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 交貨方式及驗收方法:
1、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前往乙方所在地驗收生豬,交貨日期以收到貨物為準;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
2、驗收方法: 甲方驗應按照國家標準驗收,驗收人員要本著方便、快捷、熱情的原則,必須在2個小時驗收完畢。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第四條 收購價格及付款方式:
市場價高于保護價時,甲方按當地市場價收購;低于當地市場價,甲方以保護價收購(僅限于雙方約定數量)。貨款結算方式,乙方交售的生豬經驗收合格后,甲方應當及時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先付款后提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總值5%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并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20%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生豬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4、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到貨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5、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定金不得超過價款的20%)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6、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市場價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生豬,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 ___%違約金。
5、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6、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7、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應向對方當事人及時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仍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起15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為默認。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向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 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約定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作社農戶:
身份證:
住所:
電話:
郵政編碼:專業合作社:(蓋章)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專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農戶生豬訂購合同 篇2
甲方:?農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
丙方:
為大力拓展農村金融市場,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經三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辦站代辦員,委托乙方為甲方辦理吸收儲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二、丙方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
三、甲方的權利:
1、有權根據國家和縣聯社規定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管理;
2、有權對乙方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通報、罰款等處理,并責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權對乙方辦理的全部業務行為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
四、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2、按照規定足額支付乙方的代辦手續費;
3、在乙方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并經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
五、乙方的權利:
1、有權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合法、合規開展吸收儲蓄存款業務和代收到逾期貸款業務;
2、有權取得按照縣聯社規定標準計付的代辦業務手續費;
3、有權享受縣聯社規定的榮譽、獎勵和福利待遇;
4、有權接收甲方和縣聯社的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
5、有權向甲方介紹、推薦本轄區符合條件的農戶貸款;
6、有權對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乙方的義務:
1、交納元風險抵押金;
2、服從甲方及縣聯社的領導、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
3、嚴格執行各項業務操作規程,不得違法、違規辦理任何業務;
4、乙方應對甲方委托的業務專職負責,不經批準不得擅自交給他人辦理;
5、不得自辦企業,從事股票、債券、期貨等投機性投資,外出經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親屬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代辦與甲方委托相同或者相近的業務;
7、不得透支、騙取、挪用、侵占儲戶存款或業務周轉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貸款不入帳,不得擅自發放貸款謀取利息,不得進行帳外經營;
9、不得弄虛作假,以虛報存款或者息轉本、以貸收息等方式騙取手續費;
10、嚴格按規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憑證、帳簿,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帳;
11、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經濟利益和社會聲譽的行為;
12、嚴格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披露或者充許他人使用;
13、不得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從事不正當競爭;
14、不得擅自多收貸款利息坑農、害農;
15、不得通過介紹貸款吃、拿、卡、要,損害甲方形象;
16、積極接受甲方或縣聯社對其貸辦業務的稽核;
1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帳款安全;
18、本合同解除后,將以前業務?中使用的各種憑證、報表、資料全部移交甲方,不得作任何保留;
19、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乙方代辦站、代辦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原有關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20、遵守甲方及縣聯社已經制定和今后制定的有關代辦站管理的各項規定和業務操作規程。
七、丙方的責任及保證義務:
1、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經常_____,并對乙方的業務行為進行監督;
2、發現乙方有違法、違規行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3、不得單獨或者和乙方串通損害甲方的經濟利益或者社會聲譽;
4、對聘用期間內因乙方違法、違規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八、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利息,損害賠償金,甲方為此支出的調查取證費、案件代理費等。
九、丙方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各方之間互負連帶責任。
十、本合同保證條款_____于本合同其他條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其他條款無效,保證條款依然有效。
十一、丙方保證責_____間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違法、違規行為被發現之日起兩年后終止。
十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決定對乙方予以解聘:
1、在規定期限內存款余額達不到要求;
2、因違法_____被追究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嚴重違反甲方及縣聯社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
4、因負有重大債務到期?不能清償;
5、被發現有賭博、嫖娼等不良行為的;
6、因業務需要對信用站進行整頓。
十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相關法律、法規關于擔保的各項規定。
《?縣農村信用社代辦站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修改內容,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經甲方審查同意,可以續簽。
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三方應本著平等互諒、協商一致的原則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當事人各持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關甲、乙、丙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向乙、丙方做了詳盡說明,并就乙、丙方提出的疑問做了詳細解釋,乙、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已經詳細閱讀并理解其內容,甲、乙、丙各方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一致。
甲方:?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約地址:
專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農戶生豬訂購合同 篇3
社員入合作社社合同
甲方(專業合作社):
負責人: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社員):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本著優勢互補、共謀發展、互惠互利、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合作經營專業合作社事宜,自愿達成以下協議,以求共同遵守。
一、合作內容及質量標準
乙方已充分了解 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并認同其市場前景,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地塊種植 茶,種植面積 畝(667平方米/畝),預計出售茶葉 公斤。
乙方所種植、出售的茶葉必須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化肥、種子及雙方約定的生產地塊種植茶葉,甲方參照國家標準予以優先回收,具體價格標準待新茶收購時按當地市場情況擬定,以質論價,全部回收。
基本質量要求: 。
二、社員入社期限
自 年 月 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退社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規定。
三、交付方式
1.乙方送貨上門:由乙方自行送至甲方所在地進行質檢收購,甲方支付乙方運費、裝車費。
2.甲方上門收購:乙方所在地,甲方上門現場定價收購。
3.甲、乙雙方原則上只能選擇以上兩種交付方式的一種,但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交付方式也可以視為完成交付(雙方需要另行簽訂書面的交接單證),符合甲方收購條件的,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收購,不符合甲方收購條件的殘次品,乙方應當遵循甲方的安排集中銷毀或交由甲方集中處理,乙方不得自行處置,如發現乙方擅自處理或私自出售合同約定的種植地塊茶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乙方按照第五條第6款的約定賠償損失。
四、價款結算
1.保底價格:社員生產的茶葉,在同等質量前提下,乙方必須保證按合同約定,以當地市場價格每斤 元作為保底價收購,茶葉價格、評定標準、收購價格等參照附件《收購詳單》。
2.結算方式:交付茶葉后 7 天內現金/轉賬付款。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組織社員統一購種、統一管理、統一收獲、統一存放、統一銷售,為乙方無償提供茶葉種植技術指導,并常年跟蹤服務。
2.乙方統一采購甲方提供種子,甲方保證低于市場價格并為乙方免費提供技術指導。
3.乙方以合同內約定的土地種植茶葉加入甲方的合作社,享有甲方提供的相關免費服務指導、優先使用農用機械等。
4.乙方按甲方要求種植茶葉,使用甲方統一提供的種子,如乙方種植的茶葉不是合同內約定的,甲方有權拒收,具體處置方式參照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
5.如國家對合作社有任何優惠政策或各項補助,按入社土地面積平均分配。
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購化肥、購買種子、種植茶葉或私自出售茶葉、不服從統一安排調度的(包括但不限于統一購種、統一管理、統一收獲、統一存放、統一銷售等),乙方愿意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可得利益損失、前期的整體投入、管理費用等,但賠償的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種植面積按照本年度同等茶葉市場定價銷售總價(茶葉品級以甲方出具的分級證明為準)的 200 %;
六、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通知
2.變更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聯系人)、電話等的聯絡方式的,變更方在變更后24小時內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本合同載明的聯絡方式繼續有效,微信和短信內容也作為雙方來往文件。通知、訴訟文書等文件以郵寄方式發送的,將文件按有效聯絡方式交給經營特快專遞的單位郵寄后,郵件被簽收或拒收均視為已經送達。
八、附則
1.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提供經核實的身份證明和相應資質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2.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的其他所有文件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合同約定。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再未出現不一致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出現甲、乙雙方所持有的合同不一致時,以 甲方 所持合同文本為準。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