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精選19篇)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了貫徹我公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明確各自管理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雙方就安全管理責任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建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安全管理目標分解落實情況。
3、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
4、有權檢查乙方有關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持證情況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監督并促進乙方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活動的開展。
6、督促乙方做好環境保護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7、有權組織安全生產定期不定期檢查,專項治理檢查,文明施工創建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8、檢查和評審乙方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9、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2、乙方明確由 同志為乙方主要負責人,并對本單位施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規、條例、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4、按有關要求對項目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辯識評價,針對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重大環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5、保證項目足夠的安全生產投入并有效實施。
6、乙方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特種作業操作證。從業人員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擔其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和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邊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8、施工單位對現場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1)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2)針對工程項目由乙方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9、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10、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施工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1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防火防毒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12、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13、乙雙方人員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14、施工單位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應會同相關單位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員的行為規范,遵章守紀等方面的管理。嚴禁上班前喝酒,尋釁鬧事。乙方承擔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16、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為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施工單位來承擔責任。
18、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及勞動保護用品。
19、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告知作業人員相應的作業環境、操作規程、防范及緊急避險措施,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和安全檢查記錄工作。
20、施工單位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定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指派的安全員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2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乙方配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滿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教育培訓,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23、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責任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并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
2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25、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26、乙方在簽訂本同后,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并向永寧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27、乙方必須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技術、安全人員自查、巡邏,自覺接受和配合上級及甲方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按規定處罰。
29、乙方應按有關要求設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交接班制度。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0、乙方自備及租賃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負責保管和使用以上設備并對安全負全責。
31、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危險部位、場所懸掛安全標志和和警示牌,并認真維護和管理,不得隨意拆除和挪動。
3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施工,明確消防負責人,自覺接受上級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承擔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33、乙方必須認真執行文明施工和衛生管理制度,保護環境,做到水、氣、聲、渣達標排放,保持場容場貌整潔和辦公區、生活區的衛生整潔,做好職業病的防治工作,力爭所確定的文明創建目標的實現。
3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積極組織搶救,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攝像。
35、乙方要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甲方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損毀事故現場,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6、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接待和善后處理工作。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
37、乙方若為供貨安裝單位,則供貨過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對其負全責,安裝過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質保期內若因為貨物質量和缺陷問題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38、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后處理。
三、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四、本協議書和合同主件同時簽訂,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質保期滿后終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項目經理部
1、為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說明
1、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施工期間,甲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乙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甲方責任
2、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3、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4、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5、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
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7、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8、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9、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10、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1、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2、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3、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4、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5、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1、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
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6、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
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
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
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1、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范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采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臟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28、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3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保證學生的安全,創建平安校園,特與長期進入學校停 放的車主或司機簽定如下安全保證協議:
1、學校教職工或家屬個人車輛(含摩托車),若需長期在校園內停放,必須簽訂本協議書,且服從管理。
2、所有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學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亂停亂放。對于停放在學校的任何車輛,學校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
3、教職工駕駛私家車上下班時間必須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上下班時凡有學生正在進出校園,不得尾隨而入,一是可將車輛停放在校園大門口以外,待學生全部進入后,再將車開進。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學生上學前到崗,放學時必須等學生散靜后方可開車離校。
4、任何車輛在校內造成學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財產損失,車主及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5、學生上課期間,任何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同意后門衛方可放行進入。在校園內禁止鳴笛,不得隨意啟動,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6、任何車輛的進出停放都必須服從學校門衛保安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門衛人員有權制止停放和進出。
7、學校教師車主應時刻牢記交通安全,文明駕車,不酒后駕車,不飆車,遵守學校及交通部門的規定,自覺做遵守交通規則的模范。 以上規定,希望各位機動車車主自覺執行,和學校簽定安全協議書,積極支持學校的工作,為師生安全負責,為創建平安校園盡自己的一份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由學校辦公室、安全員各持一份、乙方由車主持一份,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單位蓋章)
乙方:車主車牌號:
車主: (簽字或蓋章)
學區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4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集團公司“如臨深淵 如履薄冰 如坐針氈”的安全理念,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員工的安全培訓,認真推行“崗位就近管理”、“班組全程管理”和“安全程序化管理”,提高員工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在安全工作中真正形成“員工保班組、班組保區隊、區隊保全礦”的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格局,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人人頭上有指標”,充分發揮每個員工的積極作用。為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生產全過程和每一個環節,實現零事故現場、零事故環境,特制定區(隊)長(甲方)和員工(乙方)安全責任協議,明確雙方的職責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一、安全責任目標
遵章守紀、按章作業,個人無違章。認真開展崗位區域的隱患排查,確保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確保每個員工、每個崗位無事故。
二、雙方職責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及時向乙方貫徹上級部門的安全會議精神和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和礦對安全工作的要求,對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并進行監督考核。
2、在對乙方安排、檢查、落實、考核和評比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嚴格考核標準崗、精品崗、“人人都是通風員”、“崗位就近管理”、“雙基”建設、企業安全文化、精細化管理執行情況。
3、根據礦對安全工作的要求,為乙方提供齊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并檢查、落實乙方對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
4、區隊干部深入乙方作業地點進行隱患排查,讓員工了解掌握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要及時制止,對作業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要制定合理的防范措施并及時組織解決。
5、不違章指揮,在安排工作時不搞小包工,不強令乙方冒險作業,為乙方配備跟班干部、瓦檢工、安監工。
6、認真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一道題的考試,入井宣誓,堅持組織每周“二、五”安全活動,安排乙方參加礦舉辦的各類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操作水平和自保互保能力,保證所有工種上崗證件有效。
7、對于乙方發生嚴重“三違”和特嚴“三違”的現象,及作業過程中不規范操作造成工傷,給予乙方個人季度安全技能工資不兌現。
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集團公司、礦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嚴格執行三大規程,按章作業,規范操作,不違章蠻干。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監督別人不被他人傷害”。
3、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提出安全生產建議,作業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進行反映。
4、開工前及作業過程中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檢查,判斷處理各類事故隱患,把事故隱患處理在萌芽狀態。
5、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緊急情況下有權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
6、自覺主動參加礦、區、隊、班組組織的各種安全培訓學習活動,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提高操作水平和自保互保能力。
7、要聽從跟班干部、安監工、瓦檢工的命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則止”。
8、嚴格執行集團公司賦予員工的十項權利。
三、考核及獎懲
甲方違反職責,乙方有權向礦提出申訴,由礦按有關規定對甲方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乙方違反職責,由甲方按礦及本單位的安全考核規定進行處理。并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按下述處理:班前檢查、個人安全技能工資賬戶不兌現、扣除工資、停止工作或由單位建議礦開到勞務市場待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簽字蓋章)
乙 方: (簽字蓋章)
單 位: (蓋 章)
簽約時間: 20__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項目經理部
乙方:
一、 試驗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后才能上崗。
二、 試驗人員在現場檢測壓實度的過程中應注意過往的車輛。
三、 在檢測壓實度時,應注意用酒精燒含水量的方法,嚴格按酒精使用說明操作,閑雜人員不能亂動,親自操作使用酒精燃燒含水量的操作人員要穿棉布或阻燃衣褲,嚴禁穿化纖衣褲。
四、 使用燃燒酒精檢測泥土的含水量時不得直接把酒精倒入飯盒中,應把酒精倒入勺子上,然后再用勺子倒入飯盒中,第一次燒完后用干木條伸入飯盒中,干木條不被燒著即表示酒精已經燃燒完畢,然后再用勺子將酒精倒入飯盒中,倒酒精入勺子時,應與飯盒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2米以上),并要背風倒取,倒完酒精后應及時蓋好酒精桶的蓋子。點燃酒精就用火柴。
五、 稱量含水量時應用手觸摸一下飯盒側面,待飯盒冷卻后再進行稱量。
六、 在試驗室操作時試驗人員應檢查電源、電線、插座、閘刀等是否符合安全用電要求,如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請電工進行檢修,嚴禁非專職電工拆修電器設備。
七、 在試驗操作過程中,試驗人員不能離開工作崗位,當發現機械有故障時,應立即關閉電源,待專業人員檢修完好后方可使用。試驗機電設備在運轉時試驗人員嚴禁擦摸機器轉動部分。
八、 對自身安全隱患要及時糾正,發現旁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指出并協助消除,對自己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向上級和項目安全員反映。
九、 對自身過失造成的違章和事故負責,并愿意接受工程處和項目的相應處罰,對電焊工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項目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 乙方: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安全合同協議:
一、乙方起重負責人及吊機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要求,同時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如違反上述要求擅自操作發生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后果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應提供吊機操作人員資質上崗證(特殊工種證件),年度車輛驗審證件、車輛保險單、卡證。不得帶病運行,如因吊機故障而發生設備、人身或其他原因乙方造成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起吊前乙方應對吊機工作位置支腿地基是否結實進行測定檢查,并不得超載起吊重物。
四、起吊時吊臂下方嚴禁站人,重物離地后應進行沖擊試驗,乙方應再次檢查各受力部位情況,確保安全后準許進行,重物懸掛空中升降轉位時,應控制擺動,保持穩定,同時吊機司機要注意乙方負責人指揮信號、手勢等。
五、在變電所內吊裝,乙方與帶電站分保持足夠安全距離10kV(2米):35kV-110kV(4米),同時遵守甲方所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項。確定吊機位置在城區街道人員密集地段地吊重物,必須加設圍欄并有專人看護。(需甲方協助提供采取安全措施要求,經雙方確認后進行)。
六、乙方違背安全合同注意事項,而違章、違規吊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接受處罰。
七、如甲乙雙方對上述安全條款認可并簽名,工作單和安全合同協議生效。
甲方: (簽名蓋章)
乙方:吊機車主(簽名)
20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7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為了保證牧華路六標段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1.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2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范。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范、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1.3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范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4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1.5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1.6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桿及電桿拉線,以防觸電。
1.8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9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2.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2.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2.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2.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2.5不用濕手、濕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2.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2.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3.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3.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3.1.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1.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3.1.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1.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3.1.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3.1.5條規定手續,并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2專業人員
3..2.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2.2.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2.2.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志牌。
3.2.2.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2.2.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3.2.2.6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
3.2.2.7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3焊接機械
3.3.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3.3.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3.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3.4手持式電動工具
3.4.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
3.4.2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4.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4.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5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3.5.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3.5.2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采用防塵型照明器;
3.5.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5.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3.6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3.6.1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3.7.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3.7.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3.7.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3.7.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3.7.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4.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4.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4盡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5.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5.1甲方職權范圍
5.1.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5.2乙方職權范圍
5.2.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電線桿電能控制范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責任
5.2.2由于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2.3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本教育輔導中心健康快樂的學習,本中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生家長配合本中心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教育學生遵守本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遵紀守法,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二、甲、乙雙方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認定學生傷害責任,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在本中心內,由于甲方管理上有過錯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責任
四、在本中心內,由于乙方或者學生自身過錯造成的傷害事故,或因意外因素造成的學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違反本中心規章制度或紀律,違反本中心安全制度,如私自下河洗澡,課間追趕打鬧,外出不歸,攀爬樹木樓房等行為,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在本中心內因學校教師,學生及其他人故意實施的違法侵權行為,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致害人依法承擔一切責任。
七、在本中心內,學生自殺、自傷或因特定疾病突發死亡,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在本中心外,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返本中心,離本中心途中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乘坐農用車等客運車輛、“三無車輛”及報廢車發生車禍而造成的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脫離乙方監護在校外租房居住而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因甲、乙方或其學生有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由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共同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后,甲乙雙方按本協議通過商定方式解決:也可由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本協議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學生姓名(簽章):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況,為確保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場地平整工程安全順利施工,明確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爆破作業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爆破警戒范圍:
四、爆破作業保護范圍:——(包括廠房、辦公樓、綜合樓及內外部設備設施和人員)、老虎坑環境園中區(包括施工單位活動板房、施工車輛及施工人員)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協助乙方辦理爆破施工相關許可事項。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后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
3、甲方人員接受乙方所進行的爆破作業安全培訓,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4、甲方協助乙方組織召開爆破作業協調會,檢查爆破區周邊警戒情況。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資質文件、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和公安局批準和備案手續等資料,向監理申報審批后方可進行爆破作業。
2、爆破施工嚴格遵照《爆破安全規程》和深圳市有關規定辦理。爆破施工前,編制詳細的爆破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3、組織爆破保護范圍內的單位就爆破作業進行溝通協調,確保爆破施工進行順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響單位處張貼書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圖。
4、爆破開工前,要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講解安全技術操作方法,預防事故措施和勞動保護要求;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由乙方編制,經監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5、石方爆破開始前,對周圍建筑物進行詳細調查,出具爆破安全評估報告,并依據其結構特征和國家標準給出各自的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爆破前要落實爆破安全評估報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時組織對要保護物及設備進行爆破振動監測,爆破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爆破振動監測報告并提交給甲方和監理。
6、嚴格安全防護措施,對飛石進行控制,以防止個別飛石造成周圍保護物的損害。爆破時實施嚴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強警戒警示,爆破時人員/車輛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后方可起爆,環境園道路、二期道路、中區施工道路及泥頭車外運臨時道路等設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圍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安全警戒必須在爆破前30分鐘設立,炮響后,經現場爆破人員確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嚴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爆破安全規程》進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時,要嚴格按照《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定》施工。
9、嚴格按公安機關批準和甲方、監理同意后的作業時間內進行爆破作業,并盡量固定作業時間。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嚴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關于對爆炸物品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員負責對爆破物品的專門管理,由專人領取,領取及使用均應進行登記。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時退庫,現場不存放、不遺留、不過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電、山洪、臺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時,乙方不得進行爆破施工作業。
七、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爆破作業完成后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0
為確保無錫戴卡輪轂制造有限公司 安裝設備期間的安全,遵照有關規定及本公司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與承包方(乙方),訂立安裝、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甲方:
依據本公司消防、安全要求,對本次安裝設備時進行監督。
協調乙方進場安裝施工事宜。
負責向乙方介紹與本工程有關的設施和管理規定。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甲方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施工有不安全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甲方有權停供水、電及要求乙方立即離場。
甲方必須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風險告知,并與乙方一起評估風險并簽署相關協議。
乙方:乙方必須具有相關資質,作業人員必須提供相關上崗證書
負責安裝區域及安裝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關保證安裝人員不得在公司內賭博、酗酒、偷盜、斗毆等行為。
乙方安裝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安裝人員,所有設備、安裝材料應從指定的路線進出,乙方工作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圍亂走。
提供安裝設備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安裝設備事宜。
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了解與安裝設備時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用電、用水和動火等高風險作業應得到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
5.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從配電箱接出之后至該單位范圍則由施工單位負責承提。
5.2 安裝設備時必須提前做好地面防護,如出現損傷破壞情況由乙方負責賠償或修復完好。
5.3安裝設備需高空作業時,應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并事先需與甲方確定相關事宜。
5.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進行。
5.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理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負荷之設備必須提交甲方審批之后方可裝置。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準后方可帶入,并定點專柜負責,物品存放量不宜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后,須將剩余物品帶離現場。
所有安裝人員禁止在車間內吸煙。
施工安裝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于4個/50㎡.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并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現場安裝施工廢料應該當天清理,安裝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乙方安裝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安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乙方若違反上述規定,發現一次扣款20__元,第二次將終止其施工
本協議一式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1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更好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制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控制工傷和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工作機構與領導責任
(一)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年產值在50萬元以上或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的企業,要健全和充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年產值在50萬元以下或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下的企業要配備專職和兼職安全員;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上級部署,一年至少要召開四次以上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監察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元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三)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宣傳教育與日常管理
(一)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法制宣傳。
(二)加強職工安全教育,逐步實行全員安全培訓。新入廠的職工必須有針對性地實施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實行全面持證上崗。
(三)安全生產管理的資料要及時整理歸檔,落實專人妥善保管。
三、制度建設和硬件要求
(一)安全條件:
1、車間、倉庫、員工宿舍的設置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
2、車間、員工宿舍按規范設置安全出口,100平方米以上工廠或職工超過10人作業的必須設置兩個疏散通道;
3、按規定安裝通風、通氣、排毒設施;
4、電氣設備必須符合行業標準要求;
5、特種設備具有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安全使用證;
6、升降機、行車架等危險性作業場所及設施和員工宿舍設有明顯安全警示標志;
7、電鍍、加油站、危化品等行業的重大危險源必須采取重點監控;
8、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有“三同時”審查;
9、高危行業必須實施安全評價認定。
(二)現場管理:
1、生產負責人要帶頭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員工尊章守則;
3、車間、倉庫整潔,物資堆放有序,危險物品管理規范,勞動環境優良;
4、按規定配備和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5、企業規模較小,廠房陳舊或租用民房作廠房和臨時搭建廠房的企業單位,存在生產環境差,安全用電不規范等,必須及時采取措施,自我落實整改;
6、含有粉塵、毒物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做好環境監測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事故控制與獎懲措施
(一)安全生產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不得超過單位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二。
(二)生產經營單位對發生的事故須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來處理。由于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特大安全和火災事故,將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年終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先進集體與個人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五、責任期限
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XX月31日,簽字后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企業留存一份,主管單位一份。主管單位:企業(單位):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20xx年月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2
發包單位:寧波__________建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形式(工程分包或勞務分包):
分包項目名稱:
分包范圍: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確保工程項目部環境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保證
1、及時傳達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嚴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協議中規定的環境安全責任。
2、審查乙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3、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以下施工生產及現場人員臨時生活設施或條件:
5、負責對乙方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管理,督促其做好對進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
6、對乙方進行環境安全總交底,使其現場人員熟悉本工程施工的特點、現場的危險部位和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其他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等。并督促乙方對其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逐級細化的安全技術交底。
7、甲方分公司、工程項目部負責對乙方的安全護品、安全設施進行進場檢驗和安裝使用驗收。
8、有權對乙方提出環境安全要求,對乙方作業場所、生活設施等區域進行定期和經常性的環境安全檢查,并督促其及時整改查出的環境安全隱患。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冒險蠻干的行為,有權勒令停工整改。甲方項目部歸檔出具的檢查及整改復查記錄。
9、甲方各級相關部門和工程項目部應按照分包合同約定,并視事故等級,協助或參與對乙方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程項目部作為基本填報單位,統計、報告所有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傷亡事故。
10、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現場安全技術臺帳資料。
11、加強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控制。
二、乙方的責任和保證
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有關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嚴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協議中規定的環境安全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3、遵守甲方各項環境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安全管理,并對分包范圍內的環境保護、施工安全向甲方負責。
4、現場負責人經過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已具備與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5、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管理,做好對進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現場特種作業人員均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且人、證相符。
6、保證在分包施工期間不錄用未成年人和童工從事生產勞動。現場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暫住證、就業證、計劃生育證(指女性)才準現場住宿。
7、為現場人員配備相應的、符合規范和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分包作業場所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配置施工、生產必備的機械設備。
8、對分包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相應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上報甲方項目部經理、總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批。
9、對其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逐級細化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技術交底書面記錄。
10、定期和經常對分包范圍內的施工、生產場所和臨時生活設施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及時消除安全和環境隱患。
11、接受和積極配合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查出的環境安全隱患,及時和認真地組織整改。
12、及時向甲方項目負責人報告分包范圍內發生的安全傷亡事故。并按照分包合同約定,要求甲方相關部門和工程項目部協助或參與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3、建立健全現場安全技術臺帳資料。
14、服從甲方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控制。
三、其他約定
四、處罰措施
1、甲方對乙方實行質量安全保證金制度。在分包合同中明確保證金比例及保證措施。
2、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冒險蠻干、危害現場施工安全的行為,可采取下列措施:
⑴ 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
⑵ 勒令停工整改,按照約定處以罰款。
⑶ 賠償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
⑷ 停止分包,予以清退。
⑸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自身因素導致安全傷亡事故或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4、乙方人員對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禁示標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變動。未經甲方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同意擅自拆除或變動上述設施、標志,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他
1、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本協議經甲乙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作為分包合同附件,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時效。
甲方單位: (蓋章) 乙方單位: (蓋章)
法人委托代表(簽字): 法人委托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3
施工交通安全責任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搞好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為工程項目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的附件。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甲方安全責任
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安全責任
(一)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三)需使用業主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業主或甲方同意,并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四)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嚴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負責此項目生產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生產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____省消防管理條例》、《西雙版納州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狀》、《西雙版納州年旅業安全生產責任狀》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甲方的保安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的責任。
2、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附件:出租區域消防器材清單)。
3、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斗、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乙方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乙方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審核,經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內并落實防范措施后,方準動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途,造成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的遺失、損壞,按照原價賠償。
三、違約責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消防安全責____區:、桑拿、商場經營區域、附樓一樓至二樓通道。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各執一份。 備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時以前,必須關閉或調小音樂聲音,以免影響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嚴格控制內部人員在承租區域內活動,嚴禁到酒店其它區域,影響酒店正常經營。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5
為了進一步健全我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活動安全,避免意外事故意的發生,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在正常進行。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現特與各班主任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合同,班主任為該班學生安全責任人。責任人必須履行如下職責:
1、高度重視本班的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班工作的首位來抓。
2、對本班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讓學生充分意識到自身與他人安全的重要意義,積極支持班的安全工作。
3、組建班級安全管理隊伍,協助自己搞好本班安全工作。
4、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本班學生的課堂安全 (誰上課,誰負責)、課間安全、勞動安全、集會安全、上下樓梯安全、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交通安全(教育責任)。
5、加強學生日常道德行為規范教育和管理,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進行法制教育。防止學生中拉幫結派,防止學生與社會上不法分子聯系,導致打架、斗毆危及人身安全。
6、發生事故時,及時認真處理并向學校報告,負責或協助學校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定期檢查、總結本班的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教室內燈、門窗、玻璃等設施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督促整改、消除隱患。
8、加強課室財物保管,各班主任要落實班級管理人員,教育學生每天關鎖好教室門窗,避免財產損失。
9、上、下午最后一節課教學結束時,按時放學,不拖堂、不留堂,有責任組織學生放學,有秩序地離校。
10、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否則,后果自負。
11、留心班級學生的健康狀況,對生病學生要跟蹤病情,發現傳染性疾病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并及時采取預防、隔離措施。
12、安全工作列為責任人年終考核、評先、評優的必達條件,并把安全工作的達標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若出現安全事故,學校將對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若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除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外,將對責任人進行調崗或解除聘任合約。
本責任合同書一經簽訂,各班主任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貫徹落實,認真完成責任目標。
本責任合同書由政教處保存。本責任合同書自簽定之日起執行。
分管副校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_______學校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6
為在確保公司財產安全及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協議:
一、以高度的責任心做好值班值勤,最關鍵的是保障安全。
二、值班時間保持在崗,不擅自離崗,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記錄。
三、所有外來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登記,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廠區。
四、攜帶物品出門的,要嚴格檢查,防止不良分子將公司財物帶出造成損失。
五、廠區要嚴密巡邏,特別是在夜班。注意檢查門鎖、水電等狀態,確保正常,杜絕安全隱患。若發現有不明身份者或正在進行違法犯罪的,應立即匯報上級領導和撥打110報警。
六、對住廠員工宿舍進行巡查,主要是安全和秩序,嚴禁住廠員工到異性宿舍,宿舍內堅決禁止火鍋、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的使用,確保安全。
七、注意監督值班清潔人員做好廠區清潔衛生。
八、開飯時,維護食堂就餐秩序。
九、未經允許,不得帶親戚、朋友和老鄉等到公司就餐或住宿。
十、值班值勤期間應盡職盡責,同時帶領值班人員做好保安工作,所有記錄應留底備查。
十一、若因自身失職造成公司損失的,值班值勤人員應負相關責任。
責任人簽字: 審核:
日期: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項目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位于
3、 承包范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雇傭
二、 試驗項目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設備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并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后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于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鏟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設備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后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于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后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運行設備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桿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設備。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并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志,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建立特異體質學生檔案。
2、每學期開學初,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了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3、教學期間,必要時,對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學生特殊對待。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4、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告知家長或醫生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并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盡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復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本制度所稱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患有肺結核、心臟病、高血壓、胃潰瘍、哮喘、肺炎、腎炎、傷殘、癲癇等慢性病。
2、如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3、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簽章)
乙方(簽字):
(簽章)
年月日
安全責任管理協議書 篇19
為了提高隊員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隊員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隊員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協會與隊員雙方的責任,保護隊員和協會的合法權益,保證出游的順利安全進行。隊員與協會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組織單位:
參 與 者: (及其陪同人員)
一、在上述單位的組織下,參與者自愿參與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的泰山游玩活動。
二、此次活動為陶冶情操、愉悅身心的健身性活動,并存在潛在的危險性,參與者應知曉此情況。
三、參與者承擔此次活動中行車、住宿、就餐及門票費用,交與協會統一組織安排。
四、組織者承擔集體活動時的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
五、如在集體活動中,參與者未遵從組織單位活動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參與者自己承擔,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六、如在此次活動中,參與者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七、到達目的地后,組織單位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參與者退出活動。
八、參與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組織單位,經組織單位確認后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九、參與者應聽從組織單位的安排,按照約定的時間行車、就餐、參與活動。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該協議自參與者和協會負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參與者已知曉該協議內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條款,簽字確認:
負責人:舉辦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