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使用郵政場地合同(精選3篇)
有償使用郵政場地合同 篇1
有償使用場地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有償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有償出讓方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約人:
有償出讓方承辦單位:?聯絡人:聯系電話:
有償出讓方機構地址:?傳真電話:
銀行開戶許可證:開戶行:?帳號:
有償使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有償使用方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約人:
有償使用方承接單位:承辦人:?手機:
有償使用方機構地址:聯系電話:
銀行開戶許可證:?開戶行:?帳號:
為滿足我區聯通通信事業的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及有關規定精神,甲、乙雙方就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建設通信鐵塔及有償使用甲方場地、房屋等相關問題,經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額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對乙方在______縣XX局所轄局、所范圍內的通信鐵塔、設備等每年有償使用費用為?元。
二、乙方使用的場地要求
①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屬XX局、所場地內_____建設移動通信鐵塔以及通信設備等用房的約_______?平方米場地使用權(詳見附表);
②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需在甲方場地內增建通信鐵塔,雙方應另行商議簽約。
三、有償使用期限
雙方經商定有償使用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簽合同,可以根據需要與甲方商定繼續有償使用場地事宜。
四、結算方式
①采用預付方式結算;
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一個年度的有償使用費用______元。并將有償使用費劃撥甲方指定賬戶;
③今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日向甲方賬戶支付有償使用費(節假日順延),直到本合同期滿為止;
④乙方除以上費用外,用電應繳付費用,該項_____由具體支付電力部門的分支機構按電力部門_____時限、套表實際使用電量直接收取電費。乙方每季交付一次,甲方須提供電費發票。
五、雙方的權力及義務
㈠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①乙方在有償使用期內隨意更改場地及房屋的使用性質,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②乙方在使用期內,如需對通信鐵塔、設備進行正常的維護維修,甲方應保障乙方人員、_____的無償通行;
③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有償使用期內與甲方有同等用電權;
㈡乙方的權力及義務
①因甲方工作需要,在乙方通信鐵塔周圍進行建筑時,甲方應盡量避開地下塔基周圍,以免造成人身財產的損失。因甲方在塔基周圍_____原因給乙方造成的影響工作或財產損失,責任由甲方負責;
②乙方因工作需要,建設鐵塔或設備,增大、減小相關設施時,應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告知施工具體方案與施工期限。乙方因施工采取措施不當,給甲方造成工作影響或財產損失,乙方有義務在工程完工?日內進行賠償;
③乙方因施工需要拆除鐵塔周圍的圍墻、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時,乙方應同甲方就相關費用另行協商,按先支付賠款,后進行施工;
④乙方在使用期內,有義務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㈢雙方其他權力與義務
①乙方須按期交納有償使用費。如不能按期交納費用,除補交有償使用費外,每超過一日須按應交有償使用費總額的______‰增收滯納金;
②甲方無故停止向乙方供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每停電一天按有償使用費用總額______‰支付違約金;
③雙方其他違約責任按_____相關條款執行。
六、糾紛解決辦法
如遇其它問題,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_____委員會_____;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期限及份數
①本合同有效期為五年,到期后合同自動終止,需要續簽合同時雙方另行協商簽署新的合同;
②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地點:?簽約日期:年月日
有償使用郵政場地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有償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有償出讓方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約人:
有償出讓方承辦單位:?聯絡人:聯系電話:
有償出讓方機構地址:?傳真電話:
銀行開戶許可證:開戶行:?帳號:
有償使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有償使用方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約人:
有償使用方承接單位:承辦人:?手機:
有償使用方機構地址:聯系電話:
銀行開戶許可證:?開戶行:?帳號:
為滿足我區聯通通信事業的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及有關規定精神,甲、乙雙方就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建設通信鐵塔及有償使用甲方場地、房屋等相關問題,經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額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對乙方在______縣XX局所轄局、所范圍內的通信鐵塔、設備等每年有償使用費用為?元。
二、乙方使用的場地要求
①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屬XX局、所場地內_____建設移動通信鐵塔以及通信設備等用房的約_______?平方米場地使用權(詳見附表);
②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需在甲方場地內增建通信鐵塔,雙方應另行商議簽約。
三、有償使用期限
雙方經商定有償使用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簽合同,可以根據需要與甲方商定繼續有償使用場地事宜。
四、結算方式
①采用預付方式結算;
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一個年度的有償使用費用______元。并將有償使用費劃撥甲方指定賬戶;
③今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日向甲方賬戶支付有償使用費(節假日順延),直到本合同期滿為止;
④乙方除以上費用外,用電應繳付費用,該項_____由具體支付電力部門的分支機構按電力部門_____時限、套表實際使用電量直接收取電費。乙方每季交付一次,甲方須提供電費發票。
五、雙方的權力及義務
㈠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①乙方在有償使用期內隨意更改場地及房屋的使用性質,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②乙方在使用期內,如需對通信鐵塔、設備進行正常的維護維修,甲方應保障乙方人員、_____的無償通行;
③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有償使用期內與甲方有同等用電權;
㈡乙方的權力及義務
①因甲方工作需要,在乙方通信鐵塔周圍進行建筑時,甲方應盡量避開地下塔基周圍,以免造成人身財產的損失。因甲方在塔基周圍_____原因給乙方造成的影響工作或財產損失,責任由甲方負責;
②乙方因工作需要,建設鐵塔或設備,增大、減小相關設施時,應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告知施工具體方案與施工期限。乙方因施工采取措施不當,給甲方造成工作影響或財產損失,乙方有義務在工程完工?日內進行賠償;
③乙方因施工需要拆除鐵塔周圍的圍墻、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時,乙方應同甲方就相關費用另行協商,按先支付賠款,后進行施工;
④乙方在使用期內,有義務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㈢雙方其他權力與義務
①乙方須按期交納有償使用費。如不能按期交納費用,除補交有償使用費外,每超過一日須按應交有償使用費總額的______‰增收滯納金;
②甲方無故停止向乙方供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每停電一天按有償使用費用總額______‰支付違約金;
③雙方其他違約責任按_____相關條款執行。
六、糾紛解決辦法
如遇其它問題,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_____委員會_____;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期限及份數
①本合同有效期為五年,到期后合同自動終止,需要續簽合同時雙方另行協商簽署新的合同;
②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地點:?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償使用郵政場地合同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協議。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愿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后,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后,應具有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元。
第十條租金定為____元,為________年繳納。
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____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為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協議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協議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協議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協議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協議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協議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協議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協議。合同范本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________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協議,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由于出租人違反協議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協議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____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滿后,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協議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