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供水合同(通用3篇)
2023供水合同 篇1
供水人: 聯系電話:
用水人: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營業執照號(□法人登記證書號 / □組織機構代碼證):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供水條例》、《廣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廣州市用戶共用用水設施管理辦法》、《廣州市排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供、用水雙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水性質和用水地址
(一)用水性質: □非居民生活用水 / □特種用水 。
(二)用水地址: 區 路 街 巷 號 房 。
(三)客戶編號: 。 市政給水總表客戶編號: 。
(四)注冊水表口徑為DN 。
(五)注冊水表安裝位置: □戶內 / □戶外 。
第二條 供水方式和質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除不可抗力、管網建設和維護需要或者政府行為等原因造成供水間斷外,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二)用水人需要不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但不得影響供水人對其他用水人的正常供水。
(三)供水人保證供水水質、水壓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標準。
第三條 水費結算
(一)雙方按照注冊登記的計費水表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供水人按照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供水價格及類別計量水價。在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及水價分類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二)供水人定期抄表并結算水費,用水人應當自供水人送達繳費通知之日起15天內(遇法定節日順延)繳納水費。水費結算采取 □銀行代劃 / □自行繳交 方式。
用水人超過規定繳費日期60日不繳納水費的,供水人有權暫停供水。暫停供水的,供水人應當提前7日通知用水人。因暫停供水致使用水人受到的損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擔。用水人繳齊所欠水費和逾期繳費違約金后,供水人應在24小時內予以恢復供水。
(三)因水表丟失、發生故障、損壞等原因不能抄驗水表時,供水人應當更換安裝新水表;從上期抄表日至更換安裝新水表日為止的水費,供水人可參照新裝水表后一個抄表周期的平均日用水量按日計收;用水人有特殊原因的,與供水人協商處理。
(四)因用水人鎖門、物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表的,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估算本期水量并暫收水費。供水人在下次抄表后按照實際用水量將暫收水費以多退少補的辦法處理。
(五)用水人對注冊水表計量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鑒定,供水人應予以協助。經質監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鑒定,如計量誤差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范圍的,鑒定費和水表及附屬設施拆裝、運送等費用由供水人支付;如未超過國家規定允許范圍的則由用水人承擔。因水表計量誤差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范圍而造成當期水費收取錯誤的,應以多退少補的辦法處理。
(六)用水人多類別用水應事先申請分別裝表計量。因建筑結構、供用水設施等限制不能分別裝表計量的,用水人應主動申報,并由供水人與用水人協商確定各類別用水比例,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用水人多類別用水未事先申請分別裝表計量或未主動與供水人協商各類別用水比例的,供水人可在多類別用水確定之日起至分別裝表(或簽訂補充協議)之日止按高水價類別收取水費。
(七)總分表計量差額水量由供水人向市政給水總表后的全體用水人分攤收取。
(八)公共用水水費由用水人或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擔。
第四條 供水設施和用戶用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供水設施和用戶用水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由其產權人或者其委托人依法承擔。
第五條 供水人、用水人權利義務
(一)供水人應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做好抄驗和更換水表等工作,用水人應予以配合。
(二)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 受理用水人關于涉水問題的咨詢、建議、表揚和投訴。
(三)除突發爆漏搶修、政府行為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提前24小時通過公共媒體、區域公告或供水人門戶網站等平臺發布相關信息。
(四)用水人申請施工用水裝表前,應取得《施工排水許可證》;申請永久用水裝表前,在公共污水管網覆蓋地區的應取得《排水許可證》,在公共污水管網未覆蓋地區的應取得《排污許可證》。
(五)用水人因增加供水量、變更用水類別導致其排水量與污染物的項目或濃度等排水許可內容變更,應及時辦理排水許可變更手續。
(六)用水人不具備排水條件或排水不符合規定標準的,供水人可采取限水或停水措施,待排水整改完成后再恢復正常供水。
(七)用水人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申請復核。
(八)用水人有保護水表的義務,不得擅自遷移、改動和操作供水人的注冊水表或者干擾注冊水表正常計量取水。水表安裝在用水人住所范圍內的,水表發生損毀、停行、逆行、滯行時,用水人應當及時告知供水人。用水人損壞或者丟失水表的,應當予以賠償。
(九)用水人申請變更產權人、承租人、結算戶名、用水類別、銀行代劃賬戶,以及暫停、終止或者恢復用水的,須到供水人經營服務場所按供水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辦理有關手續,供水人應及時辦理。
(十)因欠費、違章用水被暫停供水的,如用水人要求恢復用水,應繳清所有欠費和繳納供水設施復裝材料費、管道沖洗耗水費及服務費。超過一年的,用水人需按新裝表業務要求辦理申請用水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由于供水人責任造成停水以及水質、水壓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而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 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用水人遭受損失的,除賠償用水人水費損失外,還應當支付違約期間用水量(按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計算)水費10%的違約金。
3. 除突發爆漏搶修、政府行為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壓的,供水人未提前24小時發布相關信息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用水量(按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計算)水費10%的違約金。
(二)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逾期繳納水費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供水人支付所欠水費0.5‰的違約金。
2.用水人有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改變用水性質、向其他用水人轉供水或私自接駁低水價類別用水行為的,除向供水人補繳水費外,還應當支付正常用水量水費10%的違約金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因用水人未及時辦理變更產權人、承租人、結算戶名、用水類別、銀行代劃賬戶,以及暫停、終止或恢復用水的有關手續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水人承擔。致使供水人遭受損失的,用水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4.用水人擅自遷移、改動注冊水表或有其他干擾注冊水表正常計量取水行為的,應按管道口徑的小時流量值推算此期間的水量向供水人繳納水費;致使供水人遭受損失的,用水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 通知送達
由供水人根據本合同向用水人所發送的繳費通知、催繳通知等一切材料以手機短信、電子郵件、信函、直接投遞或張貼等方式送達,一經發送短信至用水人手機、發送電子郵件至用水郵箱、投遞或張貼至用水地址均視為送達。
供水人遇到緊急情況或需要告知區域內、全市所有用水人有關信息時,可以采取公共媒體、區域公告或供水人門戶網站等平臺通知。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自動續期,續期方式:每次合同期滿自動順延一年有效期。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其他約定
供水人(蓋章): 用水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供水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 規、標準,省市相關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本著協商、統一、平等、互惠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 程 地 址:
3、承 包 范 圍:
4、承 包 方 式:包工不包料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勞動保護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3、甲乙雙方必須認真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托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根據工程項目的內容與特點,甲乙雙方應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 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該認真整改。
7、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甲方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責任方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自負。
9、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0、甲乙雙方的人員,對現場施工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項目負責人和甲乙技術負責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1、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2、在井下施工中,嚴格按照井下施工要求及有關規定安全施工。
13、甲方提供施工場地及協調解決乙方與其他工隊的協調關系。
14、甲方指定棄土場及棄土范圍。
1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處理好與周邊環境的關系。
16、乙方所施工內容為爆破前井內雜物清理(包括排水)、爆破時放警戒線及配合爆破隊做好其他安全防護工作、爆破后石方清理以及整個過程中的周邊關系協調工作。
四、計量、計價及結算方式:
1、計量:按工程施工圖紙計量,結算工程量為驗收合格的施工工程量。
2、單價: 元/立方米(含安全防護及周邊關系協調等一系列工作內容)
3、結算方式:施工結束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總工程款的80%,待工程整體完工投入使用后一月內結清所有工程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備注: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023供水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供水管理單位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水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_______________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執行《_______________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等有關供水規定。
二、水費收繳
按照甲方的實際用水數量收取,水價按價格主管機關定價收取,乙方按月收取甲方用水水費(若遇水費調整按調整后的水價收取)。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無特殊情況(如突然停電、不可抗力、原水污染、設備突發故障、管線損壞等),乙方應保證24小時供水。
2、乙方因設備檢修等情況需停止供水時,需提前小時告知用水單位。
3、乙方因管線搶修需停止供水時,應及時將預計修復時間通知用水單位,搶修時間不宜超過48小時。
4、乙方應確保管網末梢水中的二氧化氯含量不低于0.02mg/1,濁度最大不超過3NTU,正常供水壓力不低于0.1kpa。
5、甲方依據自愿原則,決定是否接入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所提供的生活用水。
6、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按月足額繳納水費。
7、甲方應依據乙方要求,使用相應合格的計量設施,更換計量設施必須經乙方同意,并在乙方監督下進行。
8、乙方供水點房屋內,以供水點總閥門為分界點,以下甲方分支管線、閥門等供水設施的維護、更換須在乙方的監督下進行,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因甲方分支管線等供水設施損壞而造成漏水情況的,水費由甲方全部承擔,與乙方無關。
10、甲方所使用的總水表的維修、更換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11、甲方因計量設施損壞,無法計量用水量時,當月用水量按前三個月用水量的平均值計取。
12、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均屬違章用水:
(1)盜用或轉供生活飲用水給第三方的;
(2)不按時足額繳納水費的;
(3)擅自拆除、改裝或者遷移農村供水設施或計量設施的;
(4)未經乙方同意私自更換計量設施的;
(5)使用不合格計量設施的;
(6)故意破壞供水設施的。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嚴格遵守,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乙方有權停止供應甲方用水,解除本協議。
2、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不按時足額繳納水費,經催費后仍不繳納,按惡意拖欠處理,乙方有權停止給甲方供水,對其恢復供水時甲方須結清所欠水費并按新用戶標準辦理。
3、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因惡意拖欠水費被乙方停止供水的,恢復供水時對其采取預繳費管理辦法,即先付費后用水。
4、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因惡意拖欠水費被乙方做停止供水處理后,若尋釁報復破壞供水設施,按《_______________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_______________政府令_______________號)第_______________條執行,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對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罰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未經允許擅自改動、拆除供水設施或在供水管網上接水,按《_______________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_______________政府令_______________號)第_______________條執行,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罰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未盡事宜按《_______________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