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設備交易合同(通用3篇)
電子設備交易合同 篇1
賣方:
地址:
買方:
地址:
第一條 合同標的和價款
第二條 生產交貨期限
賣方在收到甲方約定款項后 天內將貨物生產完畢并將貨物放置于 ,買方到該地點提貨。
第三條 貨物檢驗
買方提貨時,應當在賣方工廠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數量、型號及質量不符合約定,買方應當場提出異議,賣方負責更換或補齊;如買方提貨時沒有提出異議,則視為賣方交付的貨物符合約定。
第四條 包裝:賣方在包裝貨物時采取木箱包裝,以適合貨物儲存、海運、陸運。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以電匯方式將全部合同價款支付至賣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中,買方逾期付款,交貨期相應順延。
開戶行: 帳 號:
第六條 售后服務
第七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賣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 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 仲裁條款
因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解決協議,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該會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語言及法律適用: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為準,并且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買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電子設備交易合同 篇2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簽定本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一、乙方服務內容和甲方服務要求:
a)乙方負責向甲方租賃以下設備:品名 數量 租金 使用時間三洋xu 臺 元/天 天合計金額: 元整
b)甲方于 年 月 日 點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取上述設備,乙方在調試完畢后,經甲方檢查無誤,移交甲方投入使用。
c)設備的起租時間為一天。隔夜按兩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d)設備租賃服務費由設備租賃單獨組成,不包括其他服務。
e)甲方租用設備時間為 年 月 日 點至 年 月 日 點整。
f)在甲方使用設備的過程中,由于甲方保護設備不當造成劃傷,損壞應由甲方負責賠償,具體的賠償金額由產品廠家修復金額為主。
g) 甲方應以機器的市值向乙方交付押金(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各自保存一份。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且復印有效。
承租方: 出租方: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電子設備交易合同 篇3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用戶(以下簡稱乙方)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關_________及其相應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總則
1.乙方根據本協議獲得甲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甲方根據雙方確定的資費標準對乙方進行收費。
2.在甲方為乙方提供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期間,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計)的通信費用以人民幣結算。
3.甲方免費提供安裝調試服務,保證_________能順利開通,并提供從安裝之日起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除人為致損因素),一年后甲方將向乙方收取設備零件費及酌情收取維修人工費。
4.乙方同意在繳費期內向甲方指定的賬號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費方式支付費用。
5.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暫停服務,并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繳欠費: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和海關有關規定而被停止業務運作并產生欠費。
6.乙方補交所欠費用并申請復通,經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內恢復電子申報設備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員必須通過甲方培訓,并持有甲方頒發的《來往港澳小型船舶電子申報技術操作員證》方可操作。
8.乙方若對費用及繳費情況有疑問,可在三個月內到甲方處或撥打甲方查詢電話查詢,航次帳單只保留三個月。
9.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營業執照、代辦人資料、證件(身份證)和單位證明等資料真實并可聯系。因上述資料不真實而無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等責任由乙方負責。
10.若乙方資料(聯系方式、聯系人、發票及帳單郵寄地址等)發生變更,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電子申報設備通信服務。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11.甲方有義務對用戶提供的資料進行保密。
12.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乙方(包括代辦人)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不屬實。
未經同意,乙方擅自裝拆電子申報設備并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或不當用途(有損甲方或相關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費用的結算
1.收費標準:每船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收費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內收費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個航次以上,從第_________個航次起收費_________元。
2.乙方繳費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異地銀行劃帳(收款單位:_________公司;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銀行代扣(憑身份證原件,存折原件或銀行卡在________________銀行辦理代扣手續,我公司可代辦銀行代扣手續)發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負責郵寄。
3.乙方繳費時間:以自然月為計費周期,每月的4—10日為甲方向乙方寄發上月收費帳單日期;每月的11—20日為乙方繳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務費的時限,甲方將在每月23日向按時繳費的乙方寄發票。
三、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條款如有變更,甲方將以業務通告、郵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后_____天內與甲方協商并簽訂特別協議。否則,甲方視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協議。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