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脂工藝品工廠盤讓契約書(精選3篇)
樹脂工藝品工廠盤讓契約書 篇1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工廠盤讓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盤讓標的:乙方所有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廠房連同基地,暨全部生產設備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數量細目暫以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庫存清冊所載名稱、數量為準。
二、本件讓售價格及計算方法
(一)廠房房地、生產設備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細目,總折價為_________萬元整。
(二)上列原料,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乙方原料進料成本價格計算;半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的,則視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內的,按原料成本價格計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發價計算;成品如有超過或不足之數,依成品市面批發價格計算,由雙方以現金給付或補足。
(三)生財設備如有短缺、滅失的,得依乙方帳面所列設備殘值計算,由甲方于某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_____萬元,除在本年_________月份以前的帳款由乙方自理外,_________月份起的帳款均以九折計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發生一切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并負責通知各廠商,并于某收受帳款絡于某必要的協助。
三、付款辦法
(一)前條第一項的價格,于某約成立同時,甲方交付乙方_________萬元,余款_________萬元,俟原料、成品、廠房房地、生產設備點交清楚同時,一次付清。
(二)前條第四項應收帳款的價格,甲方應于某后給付乙方折凈數的半數;其余半數由甲方開立一個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本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交收日期。并定于某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廠房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一)交收之日,雙方均須派代表二人以上,負責辦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或其他糾紛,概由乙方負責理清,與甲方無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積欠一切稅捐及水費、電費、瓦斯、電話費用等概由乙方負擔。
(四)廠房房地移轉,除土地增值稅由乙方負擔,其余契稅、公主費、代書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概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現有雇用的職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應由乙方負責遣散。
(六)乙方聲明本件盤讓,業經其公司董事會及股東會證依法證明決通過,附件的會議記錄如有虛偽不實,應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處罰: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契約所列各條件之一者即作違約論,他方有權解除契約。又甲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乙方沒收充作違約賠償;若系乙方違約,應加倍返還所收的款項與甲方,以賠償甲方。
七、為確保本件契約的履行,乙方應另覓保證人二(2)名。保證人對于某違約時,加倍返還其所收受款項,應負連帶保證責任,并愿拋棄先訴抗辦權。
八、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脂工藝品工廠盤讓契約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與___________簽訂租房合同用于本合伙企業的經營,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_____品牌/公司簽訂_____________用于本合伙企業的經營。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同意簽署本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宗旨
本合伙企業的宗旨是: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本合伙設立的企業名稱是:___________ 。
本合伙設立企業主要經營地是: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本合伙企業的經營項目和范是:___________ 。
第四條 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業的合伙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出資金額如下: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折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比例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比例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占出資比例的_______%。
2.各合伙人的認繳出資,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以前實繳完畢。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甲方出資的機械設備除非各方協商一致達成其它安排否則所有權仍歸甲方。乙方、丙方出資根據合伙企業的清算情況按認繳出資比例進行分割,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___________以 出資比例(1:___________1)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___________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 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 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自愿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 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 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_____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4.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 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2. 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伙債務;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 出資比例 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5)合伙人有根據合伙企業盈利狀況決定開設分店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
合伙期限屆滿;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應按退伙處理,如果該擅自轉讓方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關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違反情節嚴重的,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
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補充、修改后的文本視為與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協議一式 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樹脂工藝品工廠盤讓契約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執摸部承包事宜經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甲方按保底計件方式承包給乙方,乙方只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工資核算與發放及管理;其他由工廠配合經營管理;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進行生產管理;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質保量地完成公司訂單;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設施設備、場地、確保油壓部模具正常使用;甲方必須每月月底之前將上月工資總額交予乙方;
乙方權利及義務:
乙方本部門工人工資由乙方發放;乙方享有本部門的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和資金分配權;乙方有自選工資計算方式、自定工資標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承包合同書范文2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甲方愿將宏成木材加工廠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協議如下:
一、宏成木材加工廠位于方虎路南,程家村委會以東處。
二、甲方負責提供合法有效的證照供乙方經營使用,本協議生效前的債務由甲方負責,經營后產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期限為20__年1月20日至20__年1月19日止。共十年。
四、承包費,前五年(即:20__年1月20日至20__年1月19日)承包費每年壹萬元,乙方每年于1月20日前繳納。后五年(即:20__年1月20日至20__年1月19日)每年壹萬伍仟元,計柒萬伍仟元整,乙方于20__年1月20日前一次性以現金形式繳納。
五、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繳納違約保證金壹萬元整,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無違約行為,甲方在承包期滿時,返還給乙方,違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六、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依法經營,按章納稅。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承擔。不得超范圍經營。不得影響院內飯店、汽車修理部正常經營。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他人。
七、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糾紛,工傷事故等一切法律責任全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八、乙方如需擴建、新建廠房或增加經營項目,必須征得甲方同意。產權歸甲方,乙方擁有承包期內的使用權。新增的不動產在期滿后無償交由甲方。如國家、政府出臺相關的補助和扶持政策。由甲方享有
九、乙方延遲繳納承包費,每逾一日,支付承包費5%作為補償。如逾期滿二十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予返還違約金。
十、在承包期內,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雙倍支付違約金,并對新增的不動產投資,進行協商補償或者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十一、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違約保證金和剩余承包費,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新增不動產的經濟補償。
十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遇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或集體搬遷時,各項補償等政策全部由甲方享有。乙方必須按上述的規定時間內終止經營,退出廠地。甲方退還剩余期間的承包費,經雙方協商可給予乙方適當的補償費。
十三、合同期滿,乙方必須保證各種證照手續的合法有效。必須保證甲方原有的不動產程度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新增的不動產。
十四、期滿時,如乙方需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包。
十五、在承包期間,如遇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以上協議符合我國目前的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也是甲乙雙方自愿協商后所達成協議,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否則,違約的一方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