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安全臨電協議書(精選3篇)
宜家安全臨電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為了進一步加強北京城建集團專利中心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部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利于生產,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書,共同遵守:
一、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住建部、北京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用電的標準、法規和操作規程。
二、 乙方用電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簽定“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后方可使用。乙方對“臨時用電設施申請單”中所列內容負責安全管理。
三、 甲、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類型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取用點以下(不含取用點)由乙方負責。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電源設施,否則發生事故后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四、 甲方負責電源取用點設施的檢查、維修,使之處于安全狀態。未經總包機電部批準,各用電單位不得擅自為其它單位提供電源,私自為外單位提供電源的,承擔一切相應的后果,并對該單位處以罰款5000~10000元。
五、 乙方應指定不少于2名有資格的電工,并將其資質證書復印件一式3份向甲方備案,用于現場臨時用電的電氣作業。電工應服從甲方領導,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六、 乙方應按規范要求正確地從雙方確定的取用點引出電源,不得擅自更改、拆移、毀壞取用點。
七、 乙方電器容量不得超過取用點容量規定值,如因超負荷使用發生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應保證下級用電設備保護裝置靈敏有效,保證出現故障時,乙方所有的開關首先動作。若致使甲方開關動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保護裝置,并可視情節輕重,停止送電和給予20__~5000元經濟處罰。
八、 乙方如從指定的電源取用點以外用電發生事故,其責任、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 乙方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電工完成,并且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要求。操作電工每天對配電箱、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進行模擬檢測并記錄存檔;每月(雨季、潮濕及危險場所每周進行一次)表測動作時間及電流記錄(樣表見后附二),并向甲方遞交存檔。
十、 乙方自備的配電箱、開關箱、用電機具(設備)、電纜電線均應滿足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要求,并滿足宜家工地現場業主、管理公司及甲方的相關規定的要求,且由乙方負責全面管理維護。
十一、 各級檢查中對乙方用電違章或隱患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 乙方應保證安全用電工作中不影響甲方的安全達標活動。
十三、 甲方對乙方用電工作中存在的隱患與違章有權下發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對隱患與違章較嚴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停止送電處理,乙方應在一周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
十四、 事故處理遵照本協議所簽訂的條款執行。屬于誰的責任由誰負責向本單位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處理。
十五、 本協議未盡適宜,凡屬國家、北京市有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北京市無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
十六、 補充條款:
1、乙方每天安排專人專職進行沿敷設電纜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處理。
2、乙方臨電電工入場必須持省級建筑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電工證書。
3、乙方必須及時繳納電費及管理費,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并視情況給予斷電處理,所造成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乙方用電必須計量,由甲方機電部、安保部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提供現場用電。
8、 乙方入場前必須向甲方繳納現場臨時用電押金伍仟元整,該押金直至你單位退場時歸還,電費為1.5元/度。
9、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類型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電纜敷設、懸掛必須明顯電纜標示。
10、乙方每月22日核報當月用電量,必須報甲方監督核實,每月25日之前繳納電費,甲方提供收據,如果未交當月的電費,甲方有權停電并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 。
十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八、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蓋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場后終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公章) (蓋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宜家安全臨電協議書 篇2
甲方: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為了進一步加強北京城建集團專利中心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部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利于生產,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書,共同遵守:
一、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住建部、北京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用電的標準、法規和操作規程。
二、 乙方用電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簽定“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后方可使用。乙方對“臨時用電設施申請單”中所列內容負責安全管理。
三、 甲、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類型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取用點以下(不含取用點)由乙方負責。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電源設施,否則發生事故后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四、 甲方負責電源取用點設施的檢查、維修,使之處于安全狀態。未經總包機電部批準,各用電單位不得擅自為其它單位提供電源,私自為外單位提供電源的,承擔一切相應的后果,并對該單位處以罰款5000~10000元。
五、 乙方應指定不少于2名有資格的電工,并將其資質證書復印件一式3份向甲方備案,用于現場臨時用電的電氣作業。電工應服從甲方領導,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六、 乙方應按規范要求正確地從雙方確定的取用點引出電源,不得擅自更改、拆移、毀壞取用點。
七、 乙方電器容量不得超過取用點容量規定值,如因超負荷使用發生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應保證下級用電設備保護裝置靈敏有效,保證出現故障時,乙方所有的開關首先動作。若致使甲方開關動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保護裝置,并可視情節輕重,停止送電和給予20__~5000元經濟處罰。
八、 乙方如從指定的電源取用點以外用電發生事故,其責任、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 乙方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電工完成,并且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要求。操作電工每天對配電箱、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進行模擬檢測并記錄存檔;每月(雨季、潮濕及危險場所每周進行一次)表測動作時間及電流記錄(樣表見后附二),并向甲方遞交存檔。
十、 乙方自備的配電箱、開關箱、用電機具(設備)、電纜電線均應滿足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要求,并滿足宜家工地現場業主、管理公司及甲方的相關規定的要求,且由乙方負責全面管理維護。
十一、 各級檢查中對乙方用電違章或隱患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 乙方應保證安全用電工作中不影響甲方的安全達標活動。
十三、 甲方對乙方用電工作中存在的隱患與違章有權下發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對隱患與違章較嚴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停止送電處理,乙方應在一周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
十四、 事故處理遵照本協議所簽訂的條款執行。屬于誰的責任由誰負責向本單位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處理。
十五、 本協議未盡適宜,凡屬國家、北京市有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北京市無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
十六、 補充條款:
1、乙方每天安排專人專職進行沿敷設電纜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處理。
2、乙方臨電電工入場必須持省級建筑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電工證書。
3、乙方必須及時繳納電費及管理費,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并視情況給予斷電處理,所造成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乙方用電必須計量,由甲方機電部、安保部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提供現場用電。
8、 乙方入場前必須向甲方繳納現場臨時用電押金伍仟元整,該押金直至你單位退場時歸還,電費為1.5元/度。
9、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類型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電纜敷設、懸掛必須明顯電纜標示。
10、乙方每月22日核報當月用電量,必須報甲方監督核實,每月25日之前繳納電費,甲方提供收據,如果未交當月的電費,甲方有權停電并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 。
十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八、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蓋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場后終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公章) (蓋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宜家安全臨電協議書 篇3
尊敬的家長:
感謝您對我校的信任,歡迎您把孩子送到我校學習﹗關愛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證孩子的安全,是我們的共同責任,為達到家校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請家長記準上課時間:
上午:開門時間為8:00,上課時間為8:30—11:05
下午:開門時間為1:30,上課時間為2:00—3:40
請家長在開門時間將孩子送到本校樓上教室內,必須將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師手中,并當面交接,不要讓孩子送到樓下就讓孩子自行上樓,以防意外發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校。來校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孩子的口袋,如發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如患有傳染性疾病(如水痘、麻疹、流感、痢疾、腮腺炎等)或其他病情嚴重的孩子,要待孩子痊愈后方可進校上學。
三、一般情況,不要讓孩子無故缺席、遲到。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來校,請事先向教師遞交假條做好請假工作,讓老師心中有數。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為了安全,被委托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并請提前聯絡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衣著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老師。
五、孩子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過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
六、為保證孩子離校時的安全,請家長注意:
(1)離校時,因孩子和家長過于密集,為了確保孩子的安全,請在接孩子時盡快離校,如需帶孩子在戶外場地玩耍,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在此期間發生意外,一切由責任自負。
(2)上下樓道時應教育孩子逐級慢行,不跑不跳,不從樓梯扶手上往下滑,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七、孩子來校、離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負責。
靈璧劍橋少兒英語學校:付校長(簽名)
學生家長:_________(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