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權聲明書(精選3篇)
代持股權聲明書 篇1
代持股權聲明書 代持股權聲明書
致:有限公司
本人接受委托,作為委托人股權的名義持有人,現偕同本人配偶 鄭重聲明如下:
一、委托人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東,持有公司%的股權(對應元出資,以下簡稱“該股權”)。該股權現工商登記于本人名下。
二、本人名下所持有的該股權,是本人代表委托人所持有,委托人是該股權的實質擁有人,本人對該股權不享有任何實質的權益,唯根據委托人的意志和指示代理行使股東權利,而從公司及/或該股權本身取得及衍生的一切權利、責任及收益(不論股息、紅利、資產分配或其他),一律歸委托人。
二、本人確認:該股權不構成本人的個人財產,不適用有關本人財產分割、繼承等的任何規定。本人須以委托人指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訂立信托或其它合法方式)確保該股權會在委托人要求時按其指示處置或歸還。
三、本人確認:委托人作為該股權的實質權利人,對該股權擁有絕對的、完整的權利,可在任何時候,單方終止對本人的委托,直接以自己或另行委托的代理人的名義行使該股權,而無需本人的同意或對本人作任何賠償/補償。
四、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該股權,該等處置包括但不限于:將該股權部分或全部轉讓或贈送、設置任何質押或其它產權負擔給任何人士、單位、組織或公司或令其產生任何財產負擔等。
五、本人在受委托期間就該股權的權利行使對委托人負有忠誠義務,將勤勉盡責地履行委托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利益,并就受托事項對委托人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委托人書面同意,不得將本聲明書內容及履行聲明書的責任過程中知悉的有關商業秘密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人將定期或應委托人的要求隨時向委托人報告受托事項的執行情況及其他相關情況。如因本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委托目的無法達到或造成該股權實質損害的,愿意向委托人賠償一切因此引起之損失。
六、其他聲明及保證:
1.本人自愿簽訂本聲明書,對于上述受托行為,本人不向委托人及公司收取任何報酬。
2.本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委托人于本聲明書項下所有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3.本聲明書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本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本人在本聲明書中所承擔的責任,亦不影響或侵犯委托人在本聲明書項下所有的權益。
4.委托人對該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本人有義務無條件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事項。
5.本聲明書為不可撤銷的文件(包括其所作出的所有承諾、聲明及保證),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6.本聲明書的簽訂、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解決受中國法律管轄。
代持股權聲明書 篇2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為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持有公司的_______%股份,所持股份中_______%為乙方所有,_______%為乙方代甲方持有,實際持有人為甲方。
1、在乙方代持_______%股份期間,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增資擴股及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屬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乙方承諾不私自占有損害甲方的利益,如乙方違反,承諾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在乙方代持_______%股份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份相關的_____、審計費、資產評估費、變更費等)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在乙方代持_______%股份期間,應甲方要求,乙方承諾無條件協助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轉讓手續,將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承諾認可的任何第三人,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擔任何費用。
特此聲明。
本聲明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權聲明書 篇3
委托持股協議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郵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 公司(以下稱“目標公司”)因出資所持有目標公司 %的股權(以下簡稱“代持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目標公司 %的股權、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目標公司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我國《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屆時,甲方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5、在甲方擬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承諾無償為甲方代持上述股權。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共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并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