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人員保密協議(精選5篇)
研發人員保密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定義:
1.1專有信息的定義:
1.1.1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秘密、技術秘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1.2“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1.3“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2.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3.保密義務:
3.1“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于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3.2“接收方”保證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復制專有信息。
3.3“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4.例外情況:
4.1“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于下列專有信息:
4.1.1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4.1.2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4.1.3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4.1.4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4.2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5.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6.補救方法:
6.1雙方承認并同意如下內容:
6.1.1“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秘密;
6.1.2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于保護專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6.1.3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6.2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6.2.1“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6.2.2“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7.保密期限:
7.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7.2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8.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9.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10.生效及其它事項:
10.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0.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于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10.3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10.4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研發人員保密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公司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訂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機器、作業指引、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的研發,并將生產、經營、研發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研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布;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甲方需繼續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解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__________元/月;
2.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為__________年,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__________元/月;
3.在勞動合同期內,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4.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準時發放給乙方;
5.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并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研發人員保密協議 篇3
保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公司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訂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機器、作業指引、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的研發,并將生產、經營、研發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研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布;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7.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甲方需繼續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解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__________元/月;
2.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為__________年,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__________元/月;
3.在勞動合同期內,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4.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準時發放給乙方;
5.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并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研發人員保密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公司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訂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機器、作業指引、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的研發,并將生產、經營、研發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研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布;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甲方需繼續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四)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解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貼
1.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__________元/月;
2.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為__________年,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__________元/月;
3.在勞動合同期內,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4.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保密津貼每月__________日準時發放給乙方;
5.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七)違約責任
1.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并予以行政處分;
2.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3.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4.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研發人員保密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公司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 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訂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 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 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 資料;
4. 甲方的技術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設計、 產品圖紙、 生產機器、 作業指引、 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 成果。
(二) 保密范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秘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秘密。
(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 為乙方職務發明、 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的研發,并將生產、經營、研發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研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布;
4.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5.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6. 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的,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 在競業限止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甲方需繼續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四) 保密期限
1. 勞動合同期內;
2. 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五) 解密期限
1. 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個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 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 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六) 保密津貼
1、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保守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津貼,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人民幣____ 元/月;
2、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定競業限止期為____ 年;
3、在勞動合同期內,保密津貼每月____日與工資同時發放;
4、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止期內,保密津貼每月____日準時發放給乙方;
乙方調任非涉密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六)違約責任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雖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麻煩的,甲方有權將乙方調離涉密崗位,停發保密津貼,并予以行 政處分;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領取的保密津貼;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處罰,追索全部保密津貼;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上訴當地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和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 雙方權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