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訂單合同(皖-)(通用9篇)
農產品訂單合同(皖-)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買受人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為加快農村經濟快速健康規模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促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根據《_____》,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內),向買售人交售____(茶葉、生姜、板栗、高山蔬菜、靈芝、蠶種、)____斤。(張、擔)。
2.所售綠色農產品最低價格(保護價)_元/斤(張、擔),市場行情上漲時,有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綠色農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樣品標準定價(樣品由雙方妥善保管,甲方驗收)。
2.綠色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三條?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________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它稅費。
第四條?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綠色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收購綠色農產品的,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_____(5-?30%)支付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_____(1-20%)支付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綠色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承擔_____(5-25%)違約金。
6.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裝,損失有出賣人承擔。
第五條?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_____綠色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建議后,應在十日內做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默認。
2.合同期滿,買、賣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_____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_____合同。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委員會_____;(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__________生效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交工商部門鑒證備案。
買受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出賣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_鄉_村_組
電話:
鑒證機關:
經辦人
年?月?日
監制部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單位: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刷廠
農產品訂單合同(皖-)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買受人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為加快農村經濟快速健康規模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促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內),向買售人交售____(茶葉、生姜、板栗、高山蔬菜、靈芝、蠶種、)____斤。(張、擔)。
2.所售綠色農產品最低價格(保護價)_元/斤(張、擔),市場行情上漲時,有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綠色農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樣品標準定價(樣品由雙方妥善保管,甲方驗收)。
2.綠色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三條 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________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它稅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綠色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收購綠色農產品的,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_____(5- 30%)支付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_____(1-20%)支付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綠色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承擔_____(5-25%)違約金。
6.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裝,損失有出賣人承擔。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_____綠色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建議后,應在十日內做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默認。
2.合同期滿,買、賣雙方*根據對下一年_____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_____合同。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__________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交工商部門鑒證備案。
監制部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單位:安徽省工*行政管理局印刷廠
農產品訂單合同(皖-)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買受人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為加快農村經濟快速健康規模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促進農業產業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內),向買售人交售____(茶葉、生姜、板栗、高山蔬菜、靈芝、蠶種、)____斤。(張、擔)。
2.所售綠色農產品最低價格(保護價)_元/斤(張、擔),市場行情上漲時,有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綠色農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樣品標準定價(樣品由雙方妥善保管,甲方驗收)。
2.綠色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三條 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________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它稅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綠色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_____(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收購綠色農產品的,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_____(5- 30%)支付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_____(1-20%)支付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綠色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同時承擔_____(5-25%)違約金。
6.出賣人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裝,損失有出賣人承擔。
第五條 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_____綠色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建議后,應在十日內做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默認。
2.合同期滿,買、賣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_____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_____合同。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__________生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交工商部門鑒證備案。
買受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出賣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_鄉_村_組
電話:
鑒證機關:
經辦人
年 月 日
農產品訂單合同(皖-) 篇4
合同編號:
買受人(甲方): 賣出人(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為適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民和企業的經濟效益,發展“訂單農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訂單標的(品種、等級、質量)
序號
產品名稱
品種
等級
質量要求
第二條 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 年 月以前(或 月 旬內),向買受人交售 公斤。
2、所售補品最低價格(保護價) 元/公斤,市場行情上漲時,由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三條 產品包裝
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四條 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 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他稅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 (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收購農產品,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 (5—30%)支付的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 (1—20%)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的同進承擔 (5—25%)違約金。
6、出賣人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重新包裝,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雙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 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高或推遲。
3、執行議定價格時,時遇國家政策進行重大調整,其調價幅度高于或者低于議定價格的15%,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要求變更合同,也可以單方面宣布、解除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和解除合同建議后,應在十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默認。
2、合同期滿,買、賣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 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 合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 生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工商機關備案一份。
買受人(甲方):
負責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出賣人(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鄉 村 組
聯系電話:
備案機關:
經辦人:
年 月 日
農產品訂單合同(皖-) 篇5
買受人(甲方):
賣出人(乙方):
為適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民和企業的經濟效益,發展“訂單農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訂單標的(品種、等級、質量)
序號:
產品名稱:
品種:
等級:
質量要求:
第二條 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內),向買受人交售____公斤。
2、所售補品最低價格(保護價)____元/公斤,市場行情上漲時,由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三條 產品包裝
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四條 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______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他稅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收購農產品,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____(5—30%)支付的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____(1—20%)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的同進承擔____(5—25%)違約金。
6、出賣人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重新包裝,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雙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高或推遲。
3、執行議定價格時,時遇國家政策進行重大調整,其調價幅度高于或者低于議定價格的15%,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要求變更合同,也可以單方面宣布、解除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和解除合同建議后,應在十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默認。
2、合同期滿,買、賣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______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 合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______生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工商機關備案一份。
買受人(甲方):
出賣人(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產品訂單合同(皖-) 篇6
合同編號:
買受人(甲方): 簽訂地點:
賣出人(乙方): 簽訂時間:
為適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民和企業的經濟效益,發展“訂單農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訂單標的(品種、等級、質量)
第二條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內),向買受人交售公斤。
2、所售補品最低價格(保護價)元/公斤,市場行情上漲時,由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三條產品包裝
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四條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他稅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收購農產品,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5—30%)支付的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1—20%)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的同進承擔(5—25%)違約金。
6、出賣人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重新包裝,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條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雙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高或推遲。
3、執行議定價格時,時遇國家政策進行重大調整,其調價幅度高于或者低于議定價格的15%,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要求變更合同,也可以單方面宣布、解除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和解除合同建議后,應在十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默認。
2、合同期滿,買、賣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合同。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工商機關備案一份。
買受人(甲方):
負責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出賣人(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鄉村組
聯系電話:
備案機關:
經辦人:
年月日
農產品訂單合同(皖-) 篇7
農產品訂單合同 合同編號:
買受人(甲方): 簽訂地點:
賣出人(乙方): 簽訂時間:
為適應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民和企業的經濟效益,發展“訂單農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訂單標的(品種、等級、質量)
序號
產品名稱
品種
等級
質量要求
第二條 標的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 年 月以前(或 月 旬內),向買受人交售 公斤。
2、所售補品最低價格(保護價) 元/公斤,市場行情上漲時,由收購單位按市場價格進行收購。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雙方另行達成新的協議。
第三條 產品包裝
農產品的包裝,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第四條 交貨方式、驗收、結算方式
1、實行送貨到 收購點,貨物由買受人當面驗收。
2、貨款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現金結算,錢貨兩清。不得打白條或代扣其他稅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貨的,應償付出賣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5—25%)的違約金。
2、買受人無故拒收農產品,應向出賣人償付被拒收貨物總值 (5—25%)的違約金。
3、買受人未按合同規定收購農產品,應按少收部分的總值 (5—30%)支付的違約金。
4、出賣人交貨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按少交數量價值 (1—20%)違約金。
5、出賣人在交售農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買受人有權拒收,出賣人的同進承擔 (5—25%)違約金。
6、出賣人包裝不符合規定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重新包裝,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雙方通報理由,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出賣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2、 農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高或推遲。
3、執行議定價格時,時遇國家政策進行重大調整,其調價幅度高于或者低于議定價格的15%,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要求變更合同,也可以單方面宣布、解除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變更和解除合同建議后,應在十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默認。
2、合同期滿,買、賣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 供應的預測,重新簽訂 合同。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 生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農產品訂單合同(皖-) 篇8
東陽市畜產品訂單合同書
種養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_______戶
收購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種養產品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基本要求:
產品名稱
品種
規格
產地
等級
單位
數量
價格/保護價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月份
5
6
7
8
9
10
11
12
第二條 質量要求:產品要經過統一防疫,經檢驗合格;非會員的要出具經免疫接種證明。
第三條 種養具體要求及乙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由乙方每季進行技術培訓和疾病防治指導。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檢疫單位、地點、標準、方法及費用承擔:由政府農業部門畜牧獸醫機構檢疫合格,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保護價的,當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于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為準;市場收購價格高于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產品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自選提高收購價格,乙方有權拒收,如自行出售的,按照出售產品的貨款收取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 合同解除條件: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種養方(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收購方(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附件:1、甲方身份證號
2、甲方聯系電話(手機)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農產品訂單合同(皖-) 篇9
提示:種養方應事先就產品種養及收購條件、要求的合理性向農業技術指導部門咨詢,并認真分析將來可能面臨的市場風險,理性判斷,慎重簽約。
種養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_______戶
收購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種養產品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基本要求:
產品名稱
品種
規格
產地
等級
單位
數量
價格/保護價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月份
5
6
7
8
9
10
11
12
第二條 質量要求:產品要經過統一防疫,經檢驗合格;非會員的要出具經免疫接種證明。
第三條 種養具體要求及乙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由乙方每季進行技術培訓和疾病防治指導。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檢疫單位、地點、標準、方法及費用承擔:由政府部門門畜牧獸醫機構檢疫合格,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保護價的,當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于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為準;市場收購價格高于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交貨或乙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產品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自選提高收購價格,乙方有權拒收,如自行出售的,按照出售產品的貨款收取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 合同解除條件: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種養方(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收購方(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
甲方聯系電話(手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