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宴會預定合同(精選3篇)
公司宴會預定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身份證號碼:
聯系人:聯系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宴會預定事宜,達成以下共識:
一、宴會預訂
1、年月預留宴會場地。
2、宴會桌數及具體要求:乙方于年月日乙方與甲方簽訂宴會合同書,宴會桌,備桌,收費標準元/桌。標準將按該宴會舉行時甲方的標準執行。
二、訂金
為保障雙方權益,甲方在該合同簽訂生效后收取乙方該宴會總金額20%的定金,乙方預付定金人民幣元整,作為場地預留訂金。
三、取消宴會的`賠償
甲乙雙方如因單方面原因導致宴會不能如期舉行,如距宴會預訂日期提前30日取消,則雙方不予追究,全額退回預留訂金;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按照以下標準收取:
1、距宴會預訂日期日以內日以上取消,賠償全部訂金的50%;
2、距宴會預訂日期日以內取消,賠償全部訂金的100%。
3、宴會舉行,但未坐滿預定桌數,余下桌數甲方每桌按60%收取成本費。
四、不可抗力
乙方在飯店舉辦宴會期間,如遇國家、政府部門征用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時合同自行終止,但甲方可幫助乙方調整場地及時間,但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五、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正式宴會合同之后,宴會舉辦之前,必須通知乙方所聘請的第三方宴會司儀或婚慶公司與甲方簽訂服務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第三方宴會服務公司進入場地,以此而影響到宴會儀式正常進行與甲方無關。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公共場合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入場。如若由于乙方未遵守此規定,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3、乙方必須正確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如產生合同糾紛,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法院依法解決。
5、本合同附宴會菜單一份【附頁一】,簽字生效。
6、此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年月日
公司宴會預定合同 篇2
甲 方:
地 址: 電話:
乙 方:
地 址: 郵編: 電話:
丙 方:
地 址: 電話: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承辦甲方之 婚禮 宴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循執行。
一、甲方主辦的 婚禮 宴會以 中式 形式交由乙方承辦。宴會于 年____月日時至月___日____時在 三層大廳及四層陽光廳 舉辦,預計人數 120__人
二、宴會按 300 元/位(10人每席)標準進行,共計 12 席。
三、乙方為甲方提供會議餐飲安排、禮儀接待、會場布置、設備租賃等宴會服務。丙方為甲方
提供場地布置、婚禮人員等服務。各項服務分敘如下:
1.餐飲安排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準備菜品及酒水,宴會菜單詳見附件1。
2.禮儀接待
乙方負責禮儀接待工作,引導與會人員參加宴會活動。
3.會場布置
乙方于 年 月 日 1時前完成場地布置,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 桌簽(最少120個) 、 停車場 、 三層紅地毯 、 香檳塔 等。
4.設備租賃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 三層的音響設備 等設備設施,負責安裝調試。
5. 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詳見附件3
四、宴會費用
菜品酒水:元,以上費用總計:元。
六、付款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須支付乙方總金額30%的定金人民幣 (小寫元,活動結束后,余款小寫 )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開具同等價額的發票。
2.在活動中所損壞的餐具及物品按價賠償,另收押金元。
3.合同生效后,若甲方取消該宴會,定金不退還。
4.乙方按合同保證人數
七、協議附件為本協議補充,雙方簽字確認后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宴會預定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就 宴預定事宜,達成以下共識:
一、宴會預訂
1、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預留宴會場地。
2、宴會桌數及具體要求: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與甲方簽訂宴會合同書,宴會__________桌,備__________桌,收費標準__________元/桌。(本金額不含稅金,如需開具發票需另付稅金)標準將按該宴會舉行時甲方(附頁)的標準執行。
二、訂金
為保障雙方權益,甲方在該合同簽訂生效后收取乙方該宴會總金額20%的定金,乙方預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場地預留訂金。
三、取消宴會的賠償
甲乙雙方如因單方面原因導致宴會不能如期舉行,如距宴會預訂日期提前30日(不含30日)取消,則雙方不予追究,全額退回預留訂金;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按照以下標準收取:
1、距宴會預訂日期30日以內(含30日)15日以上(含15日)取消,賠償全部訂金的50%;
2、距宴會預訂日期15日以內(不含15日)取消,賠償全部訂金的100% 。
3、宴會舉行,但未坐滿預定桌數,余下桌數甲方每桌按60%收取成本費 。
四、不可抗力
乙方在飯店舉辦宴會期間,如遇國家、政府部門征用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時合同自行終止,但甲方可幫助乙方調整場地及時間,但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五、其他約定
1、乙方在簽訂正式宴會合同之后,宴會舉辦之前,必須通知乙方所聘請的第三方宴會司儀或婚慶公司與甲方簽訂服務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第三方宴會服務公司進入場地,以此而影響到宴會儀式正常進行與甲方無關。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公共場合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入場。如若由于乙方(含乙方所宴請的賓客)未遵守此規定,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3、乙方必須正確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設施設備,如有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如產生合同糾紛,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法院依法解決。
5、本合同附宴會菜單一份【附頁一】,簽字生效。
6、此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