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合同樣本(精選3篇)
倉儲合同樣本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貨方根據委托儲存計劃和倉儲能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第三條 保管方法 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 保管期限 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的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 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后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 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 費用負擔、結算方法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保管方的責任:
1、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于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方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
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準調整后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 由于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
保管方:_________(公章) 存貨方: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戶: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倉儲合同樣本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了對乙方貨物進行有效管理,妥善安排乙方貨物的物流服務,現經甲、乙雙方商定,并就涉及乙方所經營產品(含危險品)的儲存等有關事宜進行協商,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特議定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服務范圍
1.1 乙方委托甲方為其提供乙方所經營產品(危險品)的倉儲管理服務。乙方儲存貨物以《危險貨物一覽表》為準,超出本合同內約定儲存范圍的貨物,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實施入庫。
1.2 甲方根據乙方需求向乙方到貨車輛及指定提貨車輛提供貨物的裝、卸服務。
1.3 *有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與危險品經營資質,屬*有限公司直屬關聯公司。
1.4 公耀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與危險品經營資質,屬公隆集團直屬關聯公司。
二、貨物品類
2.1 乙方入庫貨物品名、規格及包裝: 染料、色料、樹脂與功能性添加劑等相關化工產品
2.2 乙方入庫貨物的性質: 危險品及一般化工品 。
三、倉位面積
3.1 乙方以自然存儲方式使用甲方庫房。
四、合同期限
4.1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2 始計費日以首批貨物入庫日為準。
五、計費項目
5.1.1 倉儲費: 元/平米/天(危險品)
5.1.2 散貨入、出庫費: 元/噸。(含人工裝/卸車費、理貨費)(國家法定節、假日雙倍收取,周六、日除外)
5.1.3換標簽: 元/個。
5.1.4 貼標簽: 元/個。
5.1.5 出庫打托費(含托盤/纏膜): 元/托盤。
5.1.6分裝服務費(普貨): 元/小桶(含裝卸、乙方提供桶和灌裝設備)
5.1.7取樣服務費(普貨): 元/次(不含裝卸、最多5小瓶/次)
5.2.1 a.散貨進出費:0.5噸以上,不足1噸,按1噸計費;不足0.5噸按0.5噸計費;超過1噸按實際計費.
b. 輕浮貨物按2立方米折1噸計算.
c.如需其他服務,費用另議.
d.以上所涉及重量均指毛重—以凈重的1.07倍計算。
六、費用結算
6.1甲、乙雙方每月結算一次, 每月 日為結算日。
6.2 乙方收到甲方開出的倉儲及發生的各項費用發票之日起30日內須以電匯、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甲方。逾期甲方有權按收費總額每延付一日收取滯納金0.5%,并有權拒絕付貨,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免責。
6.3 乙方在貨物全部提清以前須結清所有費用。
七、責任權利
7.1 乙方在貨物進庫前應以書面、傳真或電話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做好統籌安排。
7.2 乙方貨物到達后,甲方憑乙方提供的入庫單據(資料)進行驗收。驗收核對無誤后,需在入庫單上簽字蓋章并將入庫回執交或傳予乙方。如驗收發現貨物品名、規格、數量和包裝等與乙方單據(資料)不相符的,應及時通報乙方作出確認或處理。因乙方提供的入庫貨物單據(資料)不準確而造成驗收差錯由乙方負責。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的貨損貨差由甲方負責。
7.3 甲方應提供符合乙方所屬產品存放資質的倉庫存放對應產品,如是危險品,危險性質參照乙方提供的MSDS資料。按照危險品性質嚴格按照保管規章保管貨物,儲存期間應保證乙方貨物安全無損,但不負責貨物的內在質量和原外包裝完好內部的細數。由于甲方責任造成在保管中出現的貨物短少、破損、水濕等,由甲方負責按成本價賠償所造成的直接損失。對入庫時實際貨物與嘜頭、單據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7.4 如由于甲方過錯,造成出、入庫貨物操作失誤(如錯收貨、錯發貨、錯交收貨人或漏發、漏收貨、貨物泄漏、毀損等)所產生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需由甲方承擔。
7.5 貨物需出(或入)庫時,乙方需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預先通知甲方并注明出庫貨物的規格(包裝形式)、名稱、批號、件數、凈重、要求貨物出(入)庫的日期等信息且經甲方確認。若乙方自行發送貨物或委托提貨人至甲方倉庫提貨,提貨人須出具正本提貨單(正本提貨單以乙方蓋章為準)方可提貨。如遇特殊情況(乙方單位座落在外阜)乙方可以出具蓋章或簽字(預留印鑒)的出庫單傳真件或郵件為正式出庫手續(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和包裝等)。并在傳真件或郵件上注明提貨車輛的車牌號碼。如提貨車輛的車牌號碼與傳真件或郵件上的車牌號碼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付貨。乙方提貨人(司機)按出庫單核對無誤后需簽字確認。
7.6甲方提供24小時的貨物進、出倉及相關物流服務,但非正常工作時間(晚22:00-早7:00)內提供服務的,乙方需在下午15:00之前通知甲方。
7.7甲方必須按乙方出貨單指定的批號發貨。若發生疑議,雙方經聯系并以文字方式確認后再進行業務辦理。甲方未按照以上原則執行而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8 甲乙雙方在每月底至次月5日前對帳一次,做到帳實相符,若發現問題分清責任及時更正。
7.9乙方在甲方儲存的貨物,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無論乙方是否投保,甲方需要承擔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相應損失。
八、相關條款
8.1 合同期間,如遇法律規定范圍內的不可抗力,造成一方經濟損失,另一方免責。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可能及時通報另一方,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盡量減輕損失。
8.2合同履約期間,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屆時即可終止本合同;否則,未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的,因提前解約方導致實際解約時,應支付另一方三個月的租金(以乙方前三個月平均租金計算),給守約方作為違約賠償金作為補償。因一方違規運作引起的爭議,另一方有權隨時終止合約并要求違約方賠償相關損失。
8.3 合同期間,若遇變更,補充合同,均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確認方為有效,任何口頭要約、承諾均無效。
8.4 合同期間,甲、乙雙方應誠信履行合同約定的各條款,若一方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8.5 合同期間,雙方若出現爭議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在倉儲保管標的地人民法院起訴或雙方協商在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法律效力
9.1 本合同有效文本為中文,并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政府相關法規,若有與法律法規相悖內容,均以法律法規為準。
9.2 合同的附件及雙方確認的合同變更補充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倉儲合同樣本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依法,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倉儲服務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倉庫概況
1、甲方提供倉庫供乙方存儲貨物,甲方。甲乙雙方對倉庫及其附屬設施共同進行現場勘察,共同確認倉庫及其附屬設施建筑完好,滿足乙方使用目的,符合本合同約定。
2、庫房所在位置:
3、庫房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倉儲費用及支付方式
1、倉儲服務費用為每月 人民幣,共需支付 人民幣,在合同簽訂之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該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乙方無任何違約情況的,甲方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如乙方存在違約情況的,甲方有權扣除該保證金用于乙方支付違約金,不足部分乙方應全額補足。
4、乙方在貨物存儲或領取貨物時,如需甲方搬運,則乙方
5、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方職責
1、甲方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
4、甲方具有危險告知義務,當倉儲物出現危險時,保管人應及時通知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并有義務采取緊急措施處置,防止危害擴大。
5、倉儲物自然特性,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由于儲存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和合理損耗,造成貨物損失的,當事人不承擔責任。
6、甲方在乙方貨物入庫時應根據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簽發貨物清單,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第四條 乙方職責
1、乙方有權利用甲方提供的倉庫自行經營,存庫內財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倉庫及附屬設施,造成毀損,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3、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支付甲方倉儲服務費。 4、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負責其在倉庫內存放的貨物安全。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貨物坍塌、火災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對甲方倉庫及附屬設施或其他業戶造成損失的,乙方
5、乙方使用倉庫期間,因其自行經營產生的稅、費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基于經營需要增加倉庫設施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構成違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倉庫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第三人(含與第三方以承包、聯營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經營),不得改變倉庫的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支付的倉儲服務費不予返還,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
8、乙方在領取貨物時應攜帶貨物清單,經雙方簽章確認。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全額賠償。 3、如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倉儲服務費用,甲方有權按每日倉儲服務費用的10%收取滯納金,乙方延遲支付超過3日經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提存倉庫中乙方現存的貨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存后應通知乙方,在甲方發出通知7日內,乙方仍未支付所欠倉儲服務費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折價、拍賣。
第六條 合同終止
1、協議履行期滿,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續簽。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若甲方經營項目調整或無力經營,不在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時,應當提前30日告知對方,并按實際使用倉庫時間收取倉儲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倉儲費用
4、若乙方經營項目調整或無力經營,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
5、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支付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倉儲費用。
6、合同終止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當及時將存儲貨物運走,若乙方不能如期出庫交還倉庫,甲方有權按使用日期向乙方收取倉庫使用費用。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終止或解除本協議,否則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如有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