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合同(通用6篇)
煤炭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甲方相關管理制度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煤炭外購等有關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煤質標準:收到基低位發熱量不低于5300千卡/.千克,收到基全硫不高于1%,干燥無灰基揮發份不低于26%。
二、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三、數量及交貨地點:
數量:不低于5000噸,以甲方到廠實收數量為準。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四、合同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07月31日,為期一個月。
五、計價與結算方式
計價方式:按受到基低位發熱量計價,當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在5300千卡/千克,每噸元,上下浮動為每100大卡/千克13元,收到基低發熱量在5000千卡/千克以下時,原則上不予結算。本合同約定價格包含煤炭采購、運輸、保險、管理、安全、利潤、風險等一切費用。
結算方式:本月合同費用當日結算。合同費用結算與支付,實行“兩票制”,按煤炭價款和煤炭運輸費用(按上述發熱量等級為310元/噸)額度,分別開具煤炭購銷發票和煤炭運輸發票。煤炭購銷發票由乙方開具正規增值稅發票;費用由甲方承擔。當乙方未完成合同約定供煤量時,扣除雙方協定違約金。
六、雙方約定
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日調運計劃,積極組織協調煤炭調運,確保甲方生產用煤需求。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入廠煤驗收管理規定》(附后)和相關管理制度,甲方負責煤炭檢查、驗收、計量與化驗。
3、甲、乙雙方共同對采制樣過程進行監督,采制樣方式由甲方負責照顧相應的國家或行業標準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執行,備查煤樣雙方共同封存,由甲方和乙方分別留存。
4、乙方對采購煤炭質量負責,到廠煤質熱值以甲方化驗為準,乙方自主向物資采購部門詢問煤質化驗結果,自煤炭運輸到甲方驗收后三日之內沒有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甲方化驗結果。
5、當對甲方化驗結果有異議時,在上述約定時間內書面向甲方提出復驗申請,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復驗時間,共同將備查樣送往中平能化集團質檢中心化驗,當化驗結果與甲方化驗結果誤差超過150大卡/千克時,以中平能化集團質檢中心化驗化驗結果為準,化驗費用由甲方承擔;當化驗結果與甲方化驗結果誤差未超過150大卡/千克時,以甲方驗化驗結果為準,化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負責與運輸單位的協調,做好運輸車輛的組織、調運、路途監管、運輸安全和管理工作,確保煤炭按合同約定足量調運。
7、運煤車輛進廠后,甲方按規定組織驗收,不得無故扣押乙方運煤車輛,不得故意刁難運輸車輛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驗收。
8、運輸途中因交通肇事、超限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責任和費用一律由乙方負責、承擔。
七、違約責任
1、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后,未遵守和執行甲方有關各項管理制度、辦法和規定,甲方有權按相關規定處理、處罰。
2、乙方發現甲方工作人員有違規違紀或故意刁難乙方人員等影響煤炭質量、驗收的不良現象,乙方有權向甲方舉報。舉報電話
3、乙方應確保合同約定煤炭指標,當收到基全硫當月加權平均超過1%時,原則上不予結算;當干燥無灰基揮發份當月加權平均低于26%時,每低l%扣3元/噸,低于18%時,原則上不予結算。
八、安全管理
1、乙方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安全管理上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安全運輸。
2、乙方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則和要求,切實全面抓好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工作,不得發生車輛、人身等各類各種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損失和糾紛,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運輸工程中,因違反法律、法規、制度等規定受到的處理、處罰,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合同終止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非常情況下,應經雙方協商同意。
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行終止。
十、爭議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至雙方履行完合同項目下所有責任、權利和義務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20xx年12月30日前購進8000噸。
二、交貨方式
乙方負責運送至甲方經營處,運費由乙方負責。
三、煤炭產地及價格
煤炭產地:內蒙古;價格:550元/噸。
四、煤炭檢驗
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10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六、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八、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日內付清貨款。
九、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冬炭采購事項協商一致,特此定立本合同。
一、合同概況
合同內容:甲方向乙方采購生活用炭4噸,單價860元,總價3440元。 資金來源:由甲方負責
二、合同日期:
生效日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終止日期:乙方負責將煤炭保質保量送到甲方后本合同終止。
三、質量標準:合格
四、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叁仟肆佰肆十元整。金額(小寫):¥3440 元。
五、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保質保量送貨上門。
六、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七、合同生效:
訂立時間: 20xx 年4月5日; 訂立地點:老灣幼兒園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學區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合同 篇4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到如下協議:
一、 產品名稱、數量、金額
二、質量標準:煤質為神木煙煤水分: ≤12%
發熱量:≥6000大卡/kg 揮發份:34%
質扣標準為:超水分按煤的單價扣款,超過2%拒收;發熱量不低于6000大卡/kg每低50大卡/kg扣價0.12元/斤,低于5800大卡/kg拒收;灰份、揮發份在規定范圍內,否則拒收。拒收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三、包裝:散裝
四、檢驗方法及相關費用負擔:以需方處檢驗結果為準,檢驗方法為國標。檢驗費用由需方承擔。
五、結算重量:以供方電子磅為準。路耗超1.5‰由供方承擔。
六、交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德州天衢工業園交貨,需方自提,裝車費由供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后需方付10%貨款為定金。款到發貨,裝完車即付清當車貨款.供方提供全額一票制增值稅發票.
八、違約責任:合同雙方違反上述任一條款都應付給守約方總貨值20%的違約金。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或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當日回傳有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煤炭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一 交貨時間及數量
二 交貨地點:_________
三 煤炭運輸時間:_________
四 質量要求(以_________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_________
2.揮發份:__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__
4.含硫量:
5.焦渣特性:_________
6.灰份:_________
7.粒度:_________
五 價格及金額
六 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_________為準。
2.煤炭到貨后,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_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_________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后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 運輸中每_________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 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部人員參加,乙方安排人員參加,取樣完畢后,按要求填寫熱電燃氣總公司入場煤炭取樣會簽單。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并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 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_________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八 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并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并驗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據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 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黃島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合同 篇6
需方:江蘇聯威生化實業有限公司
供方:
簽訂地點: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規定,供需雙方就煤炭供需的具體事宜,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訂本合同。
1、煤炭產地及品種:________ 煤
2、數量及交貨期限:
2.1 交貨期限:________
2.2 交貨日期:________
2.3 數量:________
3、質量標準:
3.1 質量標準及拒收范圍: (正常內貿可接受________大卡)
4、 裝運港及到達港:
4.1 裝運港:________
4.2 到達港:________
5、 交貨地點、收貨人
5.1 交貨地點:________
5.2 收貨人:________
6、雙方職責和相關事項
6.1 需方應在船舶到港___天前通知船舶動態,供方應在船舶到港前辦妥裝船手續,并確保船舶到港___小時內完成裝船。若船舶到港至裝船完畢超過__小時,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裝港滯期費1.5元/噸.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計算,裝船時間以船舶航行日志為準,但如因氣象等不可抗力因素不作業時間除外。
若因煤源不齊,導致船舶到港至裝船完畢超過__小時,超出時間根據煤源組織影響裝船情況,由供方支付裝港滯期費2元/噸.天,不足1日部分按比例計算。
7、數量、質量的交接驗收
7.1 數量驗收:
7.1.1 以裝運港和船方測定的水尺計量報告單為準。在煤船到達需方江蘇聯威生化實業有限公司制定煤碼頭時,根據裝運港交接的水尺計量報告單,由需方會同供方、船公司對煤炭重量進行交接、驗收。若驗收水尺數量大于裝運港水尺數量或小于裝運港水尺數量1%以內,則按裝運港水尺數量結算;若驗收水尺數量小于裝運港水尺數量且相差大于1%,則按裝運港水尺數量扣減超出1%部分結算。
7.2 煤質驗收:
7.2.1 以___________________化驗結果作為質量驗收基準。雙方同意煤船到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碼頭時,供、需雙方派代表現場監督,以機械采制樣為基準,在卸煤過程中若發生入廠煤自動采樣裝置故障人工采樣。供、需雙方各取一個煤樣,另留存一個目的港仲裁煤樣。供方應在開卸前傳真回函是否到現場監督,或憑委托單委托他人監督。若供方在開卸前未傳真回函,視作同意我廠自行采制樣及我廠操作辦法。供方若要到現場監督,我廠應在執行監督事項提前1小時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超出1.5小時無法抵我廠現場,我廠停卸滯期損失由供方承擔,我廠也有權選擇自行采制樣。若供方對化驗報告有異議,應在收到化驗單三天內以書面形式正式向需方提出,由雙方進行協商解決,若雙方未能協商一致,則取留存樣共同送到達港所在地的商檢或煤檢機構復檢。復檢與原檢發熱量偏差小于或等于100大卡/公斤,硫份偏差小于或等于0.1%,則以原化驗結果為驗收計價依據;低位發熱量偏差大于100大卡/公斤,硫份偏差大于0.1%,則以復檢結果為驗收計價依據。
8. 價格
8.1 結算價格(一票含稅)=基本離岸價+質量調整價
8.2 基本離岸價:質量符合“第3.1條”標準,基本離岸價格每噸______元。
8.3 質量調整價:
8.3.1 低位發熱量調整
8.3.1.1 加價:發熱量高于________大卡/公斤,每增加1大卡/公斤加價0.13元/噸,至________大卡/公斤封頂。超過________大卡/公斤加卡不加價。
8.3.1.2 減價:發熱量在________大卡/公斤至________大卡/公斤區段,每減少1大卡/公斤減價0.13元/噸;發熱量在________大卡/公斤至________大卡/公斤區段,每減少1大卡/公斤減價0.16元/噸。低于________大卡/公斤,需方有權拒收,若需方選擇接受,低于________大卡/公斤區段,每減少1大卡/公斤減價0.2元/噸。
8.3.2 含水調整:高于本合同質量標準時,每增加1%減價________元/噸。
8.3.3 空干基灰分調整:高于本合同質量標準時,每增加1%減價____元/噸。
8.3.4 揮發份調整:每低于本合同質量標準時,每減少1%,按合同價減價________元/噸。
8.3.5 干基硫份調整:含硫量在1%至1.2%區段,每增加0.1減價1元/噸;含硫量在1.2%至1.3%區段,每增加0.1%減價2元/噸;含硫量高于1.3%,需方有權拒收,若需方選擇接收,高于1.5%部分,每增加0.1%減價4元/噸。
8.3.6 若煤炭質量達到拒收標準,且需方要求拒收退貨,供方應承擔實際發生的海運費及接卸費等需方所有損失,并且需方有權要求供方重新按此合同價供貨,若供方無法供貨,應賠償需方重新采購產生的額外損失。
9、結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煤炭卸貨驗收完畢后,需方自收到全額增值稅發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煤款。
9.2 若在裝運港發生虧載或移泊,虧載費、移泊所增加的引水、錨泊及拖輪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供方承擔。若此類費用已由需方支付給船公司,在需方支付供方煤款時予以扣除。
10、違約責任及索賠
10.1 因供方煤源問題造成需方運煤船空駛、滯期、虧載等租船費用由供方承擔。若供方在船舶抵達裝運港96小時內無法備齊煤炭并辦理完畢全船裝船手續,供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必須按合同數量支付違約金10元/噸。船舶抵達裝運港超出96小時還無法備齊煤炭并辦理完畢全船裝船手續,供方應及時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需方也可選擇習性采購其他電煤代替履行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需方經濟損失應由供方承擔,需方經濟損失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內容:煤炭合同價差造成多支出的采購費用、運輸多增加的費用(包括調整裝運港增加的引航費、拖輪費、停泊費和解系纜等船舶使費,運輸價差造成多支出的運輸費用,滯期費,虧載費等)。
10.2 因供方質量標準違約,按本合同有關減價和拒收條款執行。
10.3 需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限付款,其延期部分按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10.4 由于供方所供煤炭中含有大煤塊、石塊、鐵塊、木塊等雜物及煤質粘堵,造成需方卸煤延誤,則供方應賠償需方延誤損失費(包括:船舶延滯、材料、人工費用等),延誤時間以我廠卸煤現場記錄為準:如因上述雜物造成卸煤機械損壞,甚至影響正常使用,則供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不可抗力
11.1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區域發生戰爭、封鎖、騷亂、暴動、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執行,供需雙方毋須對對方負責任。
11.2 發生不可抗力后,受影響一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對方詳情,盡力減少影響,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機關證明。
11.3 不可抗力解除后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2、爭議解決
供需雙方對執行合同的一切爭執,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之供貨期限。
14、其他
合同未盡事宜,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文件一式肆份,需方貳份,供方貳份。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代表: 授權委托代表: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