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摩托車交易合同樣本
賣方:
買方: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兩輪摩托: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晉
廠牌型號:五羊WH100T-C
初次登記日期:20xx年4月17日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輛使用性質:自用。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 萬元;大寫 元整。 買方應于20xx年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車輛因6年未年檢按規定已報廢,不能辦理過戶。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收款憑證。
5車輛交付后,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包括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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