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契約合同(3篇)
立約人_______因共有土地的分割,經協議訂立分割條件如下:
第一條 各共有人應協同辦理分割登記,不得故意刁難。
第二條 辦理分割登記全部費用,由各共有人平均負擔。
第三條 共有物分割后,各共有人應分得的土地,各自營業,并各自負擔分割后的稅捐。分割前應納的稅捐由各共有人平均負擔。
第四條 分割后各共有人所取得的土地標示:
1._____市_____路_____地號_____等則田_____公頃所有權全部歸_____取得
2._____市_____路_____地號_____等則田_____公頃所有權全部歸_____取得
3._____市_____路_____地號_____等則田_____公頃同上段_____地號_____公頃所有權全部歸_____取得。
第五條 本契約經公證后生效。
共有人:
住址:
共有人:
住址:
共有人:
住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提供附件一所列喪葬禮儀之服務以及喪葬時所需之各項商品;
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欲委托甲方提供喪葬禮儀服務以及向甲方采購附帶之商品,雙方遂簽訂本契約以資遵守:
第一條 契約之標的
一、本契約之標的以乙方在附件一所指定的項目為范圍。
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項目,必要時亦可增減,甲方不得拒絕。甲方對于乙方所指定喪葬服務之請求,應積極配合并按其專業為乙方完成喪葬禮儀服務。
三、如因法院命令或法令規定,無法依乙方選擇之火葬或土葬方式處理時,乙方得更改之。
第二條 契約之對價
雙方同意本契約之服務或商品之價格,如有增減應按附件所列價目表所定之價格計算之。如另行議價,甲方不得任意哄抬,亦不得巧立名目索取任何額外費用。
第三條 服務質量之擔保
甲方應擔保履行本契約勞務之人應具有專業之技能、倫理與敬業精神。必不得提供妨害善良風氣之商品。
第四條 契約之終止或解除
一、乙方得隨時終止或解除本契約全部或部分,但應給付甲方已完成服務之報酬,或已發生之必要、合理之交通費用。
二、終止時甲方未提供之勞務,甲方不得索取報酬。但因該項勞務所需之鮮花、時果或其它易腐敗之商品,如已購買且放置于靈堂或乙方處所者,乙方應依附件一之價目表支付價款。
三、前二項之費用,均不得逾越本契約約定之總價額。
第五條 乙方協助事項
乙方于甲方履行遺體接運服務時,應協助甲方完成,如因非可歸責于甲方之事由,致使甲方無法履行遺體接運的服務時,乙方應自行完成。如因非可歸責于乙方時,乙方得終止或解除本契約,但應給付甲方因遺體接運所發生之交通與人事費用,該交通與人事費用,不得超過約定價格。
第六條 日程或程序
雙方得于簽訂合約后,共同訂定儀式之具體日程或程序等,以利甲方履行本契約。訂定后乙方不得無故變更,如須變更而其變更增加額外費用時,乙方應自行負擔外,甲方不得要求任何其它費用。
第七條 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于乙方之解釋。
第八條 仲裁或合意管轄法院
一、關于本契約或因本契約發生之一切糾紛,如雙方合意于爭訟前以仲裁方式解決者,得由__________仲裁。由雙方各選一仲裁人,再由兩選出之仲裁人,共推另一仲裁人,如不能共推時,雙方得申請法院為之選定。
二、雙方未以前項方式解決糾紛者,因本契約發生之訴訟,合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九條 未盡事宜之處理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立契約書人
甲 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分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件(略)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
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一條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給甲方,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 本契約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后,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三條 本契約簽訂后,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未經市有關部門及乙方同意,不得對上述房屋加層和改建。
第五條 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六條 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關權利義務不論甲方住進與否均歸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維修費用分擔原則,按月由甲方承擔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有關費用。房地產合同:私有房屋買賣契約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第七條 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于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于人為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其中一份作產權登記附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立互易房屋契約人 x x x(以下簡稱甲方)同x x x(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后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后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于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并限于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情況。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愿補貼乙方人民幣x x 元整即日舊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 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蝗標的物各方確認為自己所有做主與他人毫無瓜葛,日后如有第三人出為慌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御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為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為理清外并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背前面二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發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并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于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征如稅金會費或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為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于過戶一切費用于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本件互易成立后應于一星期內雙方會同向稅捐稽征機關,早報各項稅款手續各不得刁難推諉。房地產合同:房屋互易契約書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第十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列開于如下:
第一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x x 市x 地號、面積:x x 平方米
二、 門牌:x x市x x路x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一樓:x x平方米。
二樓:x x平方米。 以上所有權全部先將有關產權登記。各證件及平面圖于本契約日交與乙方收執營業。
第二標示(乙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x x 市x 地號、面積:x x 平方米
二、 門牌:x x市x x路x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壹樓:x x平方米。 貳樓:x x平方米。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互易房屋契約書人甲方: x x x 印 乙方: x x x 印 中證人:x x x
x x x x年x 月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