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合同4篇
發包方:都昌縣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 船 噸 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都昌縣航運公司一九九八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
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 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 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
甲方(公章):
乙方(簽):
年 月 日
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二
發包方:都昌縣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 船 噸 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都昌縣航運公司一九九八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
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
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 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 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
甲方(公章):
乙方(簽):
年 月 日
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三
發包方:都昌縣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 船 噸 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都昌縣航運公司一九九八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
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 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 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
甲方(公章):
乙方(簽):
年 月 日
編號:_________
簽約單位: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交乙方修理_________工程,經雙方協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范圍: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修理工程單》經雙方核對簽后作為本船修理工程的依據。
二、工程價格:
根據《修理工程單》,價格暫定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完工后以實際驗收項目結算。
三、工程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修理周期為_________天,其中在塢天數為_________天。
四、加、減帳工程:
1.加帳工程應由甲方代表在開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內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認可。總加帳工程不超過修理費的10%,其單項工程不影響總修理周期時,修理周期不變。
2.甲方在開工后四分之一修理周期后提出加帳工程,其修理價格及修理周期另行商定,并簽署補充協議。
3.減帳工程應由甲方代表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認可,如乙方對甲方的減帳項目已發生了成本費用,則由甲方負擔。
五、速修費和獎罰標準:
1.按期完工,甲方付乙方的速修費為實際修費的_________%;
2.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速修費增加實際修費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過實際修費的_________%;
3.延遲完工,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乙方付甲方罰款。每延遲一天的罰款為實際修費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過修費的_________%。
六、工程質量:
1.乙方對工程質量負責:活動件的質量保證期為三個月,固定件為六個月;
2.如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質量有問題而引起的故障和損失,則應由甲方負責。
七、修費結帳:
1.預付款及進度款
當本合同簽后,按工程總進度分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如下預付款及進度款;本合同簽后,付工程總價_________%的預付款_________元;進度達_________%時,付工程總價 _________%的進度款_________元;進度達_________%時,付工程總價_________%的進度款_________元;進度達_________%時,付工程總價_________%的進度款_________元。
2.結算
乙方憑結帳單由乙方開戶銀行向甲方開戶銀行托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修理單后,在不遲于七天內將余款一次付清。甲方如對帳單有異議,則應付工程總價的90%,并把異議點通知乙方核對,如甲方需核對項目時,乙方應提供方便。余額應在核對清楚后立即結清。
八、其他事項:
1.本船修理期間,甲方不得外雇勞動力進行有關工程的修理。
2.本船修理期間,在不影響乙方施工情況下,乙方支持甲方的船員進行自修,但甲方必須在本船修理工程開工以前,將自修工程項目和進度安排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修船時如需借用該船有關圖紙和技術資料,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甲方應大力支持。
4.如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廠,或者由于甲方提供的資料有差錯而影響乙方施工時,應由甲方承擔責任,且修期順延。
5.《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船舶修理標準條款》(第二十二條除外)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7.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起即告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印章: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射陽縣海運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經公開轉讓,甲方同意將“振陽輪”、“騰陽輪”船舶(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號分別為、)轉讓給乙方,現就有關轉讓事項協議如下:
一、轉讓價格。經公開轉讓,乙方愿意支付 元人民幣購買甲方船舶。
二、支付時間。乙方必須在簽訂協議后三個工作日內將購船款繳到射陽縣信誠產權交易所公告上注明的銀行帳號上。逾期作毀約論處,乙方競價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甲方在收到《產權交割通知書》時,及時向乙方提供現有過戶資料,但不負責船舶過戶手續的辦理。如發證機關要求,可以派人協助辦理船舶過戶手續。
2、乙方責任。轉讓船舶的基本狀況乙方已熟知,相關證件資料情況均已知曉,成交后,乙方不得因船舶質量、證件資料問題向甲方提出任何異議,并限在合同簽訂后原則上兩周內(不包括船舶需要維修及補辦有關證照所需的合理時間)辦妥船舶過戶手續(具體過戶時間要求按國家海事部門的要求規定執行),過戶期間,雙方不得借故拖延過戶期限,須延期過戶由雙方協商解決。
3、船舶過戶過程中,因年檢、補辦證書所發生的費用及繳納的滯納金、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4、船舶按現狀予以出售,船舶過戶費用、產權交易費、公證費、手續辦理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國家稅收按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5、甲、乙雙方過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須自行協調解決或向射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射陽縣信誠產權交易所不承擔任何協助調解、解決瑕疵爭議等義務和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國資辦、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各方簽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船舶過戶手續辦妥后自然失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見證方(射陽縣港口管理局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見證方(射陽縣產權交易所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立契約書人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后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須在x年x月x日前將后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并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并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鑒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戶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稅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稅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臺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說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于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并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于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余款同時,應將后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后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后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并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于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余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余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于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后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員(包括船員),于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雇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稅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后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范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公司名稱: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買方(乙方):
公司名稱: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見證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