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合同范本4篇
土地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主體資格,審查產權證上記載的權利人與出租人是否一致。
租賃期限,注明租賃起止日期和租賃年限。
土地信息,列明租賃土地的名稱、位置、面積、質量等級。
最簡單場地租賃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場地進行促銷宣傳活動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推廣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活動期間場地的清潔及保安工作,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電量、電源線及接線設備。
2.活動期間,乙方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____名,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愿者進行培訓,乙方要派____名志愿者幫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動現場,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幫助甲方做問卷調查等推廣活動。
3.活動期間,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規劃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擴張面積或轉租。
4.乙方要服從甲方對活動的安排及管理,活動中如有未經甲方許可事宜,且經甲方勸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需在活動前五天簽署合同并將全部合同費用及活動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簽署_____合同后,活動舉辦前___個工作日內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動前必須進行活動宣傳,張掛條幅、升空氣球、飛艇、彩虹門等和散發氣球、宣傳資料等同類產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7.合同一經簽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銷活動之要求(除惡劣天氣因素),甲方須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全部活動費用的____%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動要求(除學校及上級單位的強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全部活動費用的____%.
三、活動中如發生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簽約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簡單場地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愿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范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五年)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后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系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6、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后復印其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以保證生產。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后,重新協商。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后。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場場地租賃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為保證《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合同編號為 )的順利履行,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問題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商標法》等有關知識產權方面法律、法規的培訓,在進貨渠道及商標使用方面對乙方進行指導,提高乙方保護知識產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第二條 甲方有權收取乙方有關商品來源的證明文件并建立經營商品商標檔案;有權審查乙方提供的商標注冊證明以及其他認證標志證明的有效性、商標注冊人的授權經營證明或代理關系證明以及其他證明進貨渠道的憑證。
第三條 乙方在市場內經營商標侵權的商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并配合工商等執法部門查清侵權商品的來源和數量,視情況對乙方采取市場公示欄曝光、停業整頓、沒收保證金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市場場地租賃合同》。
第四條 乙方因銷售商標侵權商品已被甲方處理過,再次銷售商標侵權商品又被甲方發現、被有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市場場地租賃合同》。
第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本補充協議的約定,配合甲方對其有關商品來源證明文件的審查。
第六條 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號:cl0723
簽訂日期:7月23日
簽訂地:唐山
甲方:
乙方:
住址:身份證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概況
租賃場地座落于唐山市唐山外環北環路園林綠化處對面,面積約10畝,屬硬化場地。
二、租賃場地的權利擔保
乙方保證,就上述出租場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或處置權。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2.場地倉儲經營期間所需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3.場地倉儲經營所需的鏟車等機械設施由甲方自行解決。
4.甲方就承租場地享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
5.本合同終止或租賃期屆滿、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將承租場地及乙方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以當時的現狀移交予乙方。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免費向甲方提供承租場地進行倉儲經營所需的配套設施設備,包括180噸地磅一個、潛水泵、辦公房二間及水電照明設施;本合同簽訂后2日內,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出租場地及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經營管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第三方就場地、設施設備主張任何權利、要求或妨礙甲方的經營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解決。
4.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出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原件)供甲方核實。
四、租金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承租場地的租金23萬元(不含稅)/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出具承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的,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租金。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如有違約行為的,應賠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六、租賃期間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七、本合同下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乙方:
最新場地租賃合同范本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自愿、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場地之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將坐落在 市 區 ,面積為 平方米的場地(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給甲方作廣告發布或品牌宣傳推廣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將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租金為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每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基于戶外廣告的報批程序,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戶外廣告得到政府批準發布之日起開始計付租金。
3、自開始計付租金之日起,甲方必須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或每 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前 個月的租金
4、以上款項甲方采用 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時,須向甲方提供國內有效的等值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場地。
2、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服從該場地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須按期向乙方交納租金,并向該場地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因租賃場地而產生的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保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楚,并享有處分該場地的權利。
2、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不將該場地外緣向外20米(即以該場地外緣任一點為圓心、半徑為20米)范圍內的土地及其附屬物租與第三方作房地產廣告用。
3、乙方在交付場地給甲方使用時,應保證本場地在出租使用時的質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合同的使用目的的要求。
4 、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如乙方繼續出租該場地,在相同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承租該場地的權利,經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場地的租約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第三方繼續有效。
2、乙方轉讓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的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將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甲方應付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2、如因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權屬發生糾紛或乙方原因導致影響甲方對該場地使用的其他情況,乙方負責解決該糾紛,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如乙方交付的場地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未能達到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1、2、3項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其應付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4、乙方不能按規定的日期把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從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日按 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甲方應付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拖欠應付乙方租金超過 日,乙方按每日 ‰計收甲方應交而未交款的滯納金;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拖欠月租金超過 個月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6、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只能選擇一項):
(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余下租賃期內其應付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如乙方提前收回場地,乙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向甲方支付余下租賃期內甲方應付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后,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對此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免責條款
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爭議的,合同各方應本著友好、寫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雙方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約定:
(本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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