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合同4篇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公平、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特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資格、區域
1.甲方指定乙方為_________產品“特約批銷商”。
2.乙方_________特約批銷區域:_________。
3.批發對象為:_________; 零售對象為: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提供
4.甲方免費提供:甲方直屬營業廳內長一米以上的展銷柜臺一節,供乙方展銷_________相關產品。
5.甲方免費提供安全的倉庫,可存放_________相關產品、辦公設備;供乙方授權的員工存取_________相關產品及辦公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下屬經銷商所享有的一切優惠政策,包括_________話費卡、各種優惠套餐等。
7.乙方以其網上()的批發價格加上_________比例的售后服務費向甲方提供_________手機。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手機均為行貨。
8.乙方提供:市場部、售后部、營銷部等相應的人員;員工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從甲方的員工管理制度。
第三條 利益
9.甲方確保乙方在特約批銷區域內的批發價不低于如下價格:“_________網”()上每日的“批發價”+“批發價”乘以_________%的售后服務費。
10.乙方展銷柜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實行獨立運營、獨立核算。※本文由第 一范文網整理,版權歸原作者、原出處所有※
第四條 售后服務
11.乙方在展銷柜上所零售的乙方_________相關產品售后,保證按國家規定的三包服務執行。
12.乙方在特約批銷區域內批發給經銷商的_________產品必須遵從與經銷商之間的協議(詳見“經銷商協議”);乙方承諾對所售出產品做到更快更好的服務保證。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3.本合同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或解除。因故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過雙方協商,依法另立協議。
14.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后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或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章及蓋雙方合同用章后生效。補充協議與本本協議具有同等效應。
16.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
1.產品名稱:三星i9100(galaxy sii);
產品品種:直板手機、3g手機,智能手機,時尚手機;
產品規格:手機尺寸:125.366.18.5mm
重量:116.0g
顏色:黑色,銀白色,白色,粉色
數量:300
價格:每部3200元、 總價:960000元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3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由乙方定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甲方公司(經理)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四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交貨時間:xx年5月30日
2.如乙方不能及時交貨,需及時與甲方聯系,商量延長交貨期限。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貨到驗收
2.驗收手段:現場驗收
3.驗收標準:符合手機規格標準
4.負責驗收和試驗:經理驗收,技術人員配合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甲方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35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 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為選擇1):
(1)、提交清遠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1份。
購貨單位(甲方):廣州藍鯊公司(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 河源星蜂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廣東工商銀行 開戶銀行: 廣東工商銀行
帳號:............... 帳號: ...............
電話: 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起草理由:根據《合同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同時,合同的訂立, 要保護雙方的利益,體現了公平的原則、自由原則。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二手車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當事人及車輛情況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經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現居住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二、乙方基本情況:
1、單位代碼證號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經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2、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現居住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三、車輛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滬_________車輛類別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顏色_________
初次登記時間_________登記證號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km使用年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_________(征稅、免稅)。
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繳付截止期_________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證號_________)
車輛保險險種1_________2_________3_________4_________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配置_________
其它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 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_________等款項。
過戶手續費約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負責(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支付)。
第四條 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戶手續、車輛交付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按車價款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2、_________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拾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戶/轉籍)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交付給_________方,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手續;方為二手車經營單位時,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3、自過戶、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現金/轉帳)。
4、自甲方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應將過戶、轉籍后的有關證件及車輛交給乙方;同時,_________方支付清_________方過戶手續費。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1、甲方應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各類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2、甲方屬二手車經營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
3、乙方應了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落籍所在地辦理落籍手續。
4、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并確保真實有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約的,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無權要求返回定金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乙方應按延期天數每天人民幣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延期交付的違約方應按延期交付天數每天人民幣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延誤期內的風險責任。
4、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本合同解除,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并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5、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出賣車輛價款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并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
6、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并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7、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 風險承擔
二手車交易及辦理過戶、轉籍手續過程中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保管人承擔;未約定車輛保管責任的,風險責任由車輛使用人承擔。
第八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2、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_________ 經辦人/自然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
二、出賣人必須擁有出賣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屬國有資產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鑒定評估,并持有本單位或上級單位出具的資產處理證明。
三、本合同簽訂前,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等真實情況和信息。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二手車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并在經營場所予以明示。
買受人應當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了解并核對合同的條款、履行合同的時間、支付車款與其他費用的數額和方式、違約責任的承擔、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等。簽訂本合同前,應當仔細了解、查驗二手車的車況、有關車輛的證明文件及了解各項服務內容等。
四、二手車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營主體必須對本合同買賣雙方身份證明和合同簽章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確認。
五、本合同適用范圍為:二手車的直接交易;經營公司收購、銷售二手車輛。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及價格
序號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小計
(元) 備 注
1
合同總金額(rmb)大寫: 小寫:
2、 產品交貨方法及時間
2.1 交貨時間: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產品發給甲方;
2.2 乙方將合同產品運輸至甲方,交貨地點為
2.3 運輸方式:□快運 □鐵路 □航空 □市內送貨 □其他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用以下第 項付款方式付出合同款項:
1.現款: 甲方于 200 年 月 日以 付款方式付出合同全額款項;
2.延期支票: 甲方以延期支票的形式支付全額款項,付款日期為 ;
3.延期付款: 甲方收到乙方所供貨物后的 內付清全部合同款項;
4.乙方在收到甲方貨款后,向甲方開具銷售發票。
4、所有權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內履行完付款義務,貨物的產權屬于乙方,乙方有權將貨物收回或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貨款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需承擔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僅限于支付違約金、貨物收回費用和如果本合同完全履行給乙方帶來的預期利潤及其他相關費用。
5、驗收期限及方式
5.1甲方須在收到貨物后 2 日內組織完成全部貨物的驗收。若貨物抵達后的2日內無書面或傳真向乙方提出質疑,則視為驗收合格。
5.2產品驗收標準:根據原廠產品出廠標準要求和合同技術參數驗收。
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 產品質量標準按照廠商出廠標準執行。
6.2 提供產品廠家標準服務與保修,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持和咨詢,同時提供各種有償服務。
6.3 其他服務約定:
7、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7.1 乙方因廠商、運輸延誤、運輸滅失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時交貨的,應向甲方說明,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張違約責任。如無說明,遲交貨超過規定期限3天以上,應向甲方賠償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0.1%,遲交貨15天以上,甲乙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乙方繼續履行供貨義務,但需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如無上述問題,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貨。
7.2 甲方延遲付款1—5天,每天按遲付金額的0.1%計算違約金;5天以上按遲付金額的0.3%計算違約金。
7.3 供需合同一旦簽定后,單方面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支付對方合同金額的20%作為賠償金。
7.4 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接貨,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中途退貨,應當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7.5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解決或由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訴訟,雙方當事人同意接受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轄。
8、不可抗力及風險轉移
8.1 當事人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戰爭、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能履行合同應在24小時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須在7日內向對方出具主管部門提供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證明材料。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應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實際狀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8.2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3 貨物的風險自甲方簽收后轉移至甲方。
9、附則與其它
9.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 為縮短訂貨期,需方可用傳真方式訂立合同,傳真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供方收到上述傳真件后即加蓋印章傳給需方即合同成立,傳真件及其復印件視為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簽名人員有權代表甲方,保證合同履行。如因甲方需要,該人員不能代表甲方,則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立即通知乙方而給乙方造成損失或費用由甲方負擔。
9.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并加蓋合同章后生效。
9.5 其它需說明的事宜:
甲方(需方)蓋章: 乙方(供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傳真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