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銷合同3篇
甲方: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上海“廣場”是甲方合法開發建設的高層商住項目,已依法取得開發該項目所需的相應文件及手續(見附件)。甲、乙雙方就乙方包銷由甲方開發的“廣場”商業用房的有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銷范圍:位于上海市浦建路 號的“廣場”商業用房地下一層,地面三層,共計建筑面積 平方米。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下稱實際面積)為準。
二、雙方商定該商業用房的包銷價格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價格,按建筑面積計算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
三、雙方商定包銷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包銷期內,乙方對本協議約定范圍內的商業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銷售的權利,同時甲方在此期限內不再自行或委托第三人銷售。
四、包銷房款的支付:
五、乙方逾期支付包銷房款的:若逾期不超過 天,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若逾期超過 天的,合同終止,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由乙方賠償損失。
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他人銷售本協議約定包銷范圍內的商業用房。
六、包銷期內乙方可以甲方名義對外銷售包銷范圍內的商業用房,具體預售或銷售合同由具體買受人與甲方簽訂;包銷期滿未售出的商業用房,由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包銷價格購買并在包銷期滿后一個月內向乙方付清余款結算完畢。
七、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廣場商業用房項目的《預售許可證》。
2.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驗收合格的上述商業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材料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乙方的;
(2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規劃、文物、環保等主管部門采取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術問題而導致開發建設工期延長的,但最長不得超過 個月;
(3 )舊城改造中原有管線作重大改造時,需市政等單位實施而導致開發建設工期延長的。
甲方逾期交房的:若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協議第七條第2 款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的萬分之二點一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日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協議第七條第2 款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二點一的違約金。
3.甲方保證該商業用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商業用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4.甲方交付使用的商業用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見附件)的標準。達不到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以達到標準或賠償裝飾、設備差價。
5.甲方應當在該商業用房支付使用的 日內,將辦理權屬(包括契約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1 )(2 )項處理:
(1 )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2 )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 、乙方應依約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應付款項;
2 、乙方自行負責商業用房的物業管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3 、乙方所包銷的房屋僅作商業使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業用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協議及其附件另由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該商業用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業用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九、在本協議書有效期限內或之后的任何時間,本協議雙方不得向任何與本次合作行為不發生直接關聯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獲悉的有關對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資料。
十、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另行補充約定。對本協議所作的補充、修改及修正均需以書面形式進行,一旦達成,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于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為__ __,建筑面積 平方米,戶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于: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于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于甲方底價,須征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并交房后,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托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后,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后,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后,待房產證過戶并辦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托書(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托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托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布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布費、產證鑒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后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托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后,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并與乙方客戶會簽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若雙方委托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后,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愿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間,將委托不動產出售,并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并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后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系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農產品包銷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訂立(本合同適用于從甲方引種,受甲方技術指導的企事業單位和農戶。)
鑒于:乙方缺乏市場營銷能力,甲方為保障乙方基本利益,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農產品包銷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每年初下達繁苗計劃書,秋季驗核,第二年秋季收苗。具體數量及收苗標準、價格、品種,在下達繁苗委托書時,雙方另行簽訂協議。乙方自行繁苗,經甲方驗收合格的,甲方可以議價選購。暫定最低保護價收購:_________元/株。
甲方每年召開一次繁苗招標會,由各引種單位參加,在平等競爭基礎上,擇優確定繁苗單位。
第二條 乙方如出現銷果困難,可在每年三月以前,向甲方提出代銷或包銷請求。雙方協議后,簽訂代銷或包銷合同(包括:品種、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交貨地、價格、結算)。代銷價,參照_________市場批發價下浮_________%;包銷價,參照_________市場批發價下浮_________%,暫定最低保護價收購_________每噸不少于_________元。
第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