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合同范本4篇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
1.4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
1.5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工程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范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db11/t212- )、《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_____________。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范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范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并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
(6) 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且:___________________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 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并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應采取的趕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_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鑒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并于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 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采用_______方式確定。
21.2 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_______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并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
(工程進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總造價
百分比
金額
人民幣(元)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后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并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后__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結算總價的______%作為工程保修金。
23.5 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
24.3 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_________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條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
25.2 苗木采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準后方可實施,并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采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后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準。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后,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后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 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31.2 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綠化種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噴泉、噴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其他附屬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5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 雙方關于不可抗力范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_________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后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附件: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
苗木材料名稱
規格
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供應
時間
送達
地點
備注
合計總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園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變化形式,它同買賣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賣方)同需方(買方)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由供方將一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接受產品并按規定支付價款的協議。
園林苗木購銷合同范本(一)
采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信原則就苗木采購內容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向乙方采購苗木,詳細的苗木規格等見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內容。合同總造價:
2.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當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具體內容組織苗木,不得無端拖延。
3. 本合同所采購的苗木應當 在 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運送到合同的指定地,運費由 負責。
4. 在乙方將苗木運送到商定地點后,經甲方驗收合格,視為乙方履行了交付義務。
5. 關于苗木的檢查、驗收的方式、方式及質量要求由甲方確定。
6. 付款方式
苗木進場項目部組織驗收合格后、開票到工程部結算支付苗木款的 ,在剩余部門款項經工程部上報,分批支付。
7. 假如乙方超過本合同的商定的日期交貨,甲方有權拒收,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金額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 因乙方延遲交付或者交付的數目與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購買苗木,因此增加的用度有乙方承擔。
9.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數目、規格、價格、到貨時間等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如確需變更,必需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同意后才能變更。
10. 乙方在交貨是必需提供:檢修、檢疫證實等相關證實文件。假如乙方不能提供,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總造價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給完畢后,補辦相關手續,沒有辦理者結賬是扣除工程總造價的3%。
11. 乙方應該按照本合同對相關苗木內容的樹型、土坨等其他要求進行保護,假如與本合同商定不一致,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相關用度由乙方自行承擔。而且,乙方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總造價的3%,給甲方造成是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2. 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商定支付款項,假如甲方違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3. 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履行的,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
14. 本合同供貨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5. 本合同外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16. 假如在履行本合同當中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7.本合統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雙方簽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簽訂日期:
園林苗木購銷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一、工作內容:甲方將綠化栽植、移植部分及養護承包給乙方
二、原有植物:
三、苗木的養護期滿____天,乙方保證讓所有苗木成活。
四、付款方式:甲方先支付乙方預付款 ,栽植完畢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栽植費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_。
全部成活,甲方一次性支付清乙方的苗木栽植費的余款 。
五、施工及養護期內,乙方必須按照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施工,若因操作不當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在施工、養護期間,甲方應加強成品保護,若因人為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若任何一方違約則支付守約方總額 的違約費。乙方若所供苗木未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按所余款項的10%支付違約金。甲方若未按時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額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七、有效期: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蓋章后有效,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付清余款后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簽蓋章):
乙方代表(簽蓋章):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業主(以下簡稱發包人):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本工程合同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4、本工程合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質量標準: 優 良
6、本合同總金額 ¥:
大寫金額:人民幣:
第二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
2、工程施工圖(圖紙檔案編號 )
3、工程預算書(預算書 )
4、雙方有關本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合同文件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1、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
2、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現行國家、省、市園林工程相關的施工規范及驗收規范標準。
第四條 發包人工作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開工前 3 天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水電線路、平整場地等。
(2)由發包人協助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動工前必要的證件等開工前 3 天完成。
(3)發包人在開工前 3 天提供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
第五條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簽定合同后 3 天內提供施工總進度。
(2)施工場地清潔衛生要求:達到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所規定的文明施工要求和標準。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綠化及其他的服務,乙方不的擅自變更甲方所需的綠化植物規格檔次(附清單);
(4)乙方承擔甲方綠化所需各類植物以及其他景觀材料的運輸和植物的養護工作;
第六條 質量與檢驗
1、發包人應當達到協議書所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當地行業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為依據。
2、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由此造成返工的經濟支出,應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4、本工程約定工程質量: 優 良
5、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工程預付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預付總金額的 ,材料進場后付 ,工程完工后付一周內付完余額
第八條 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 3 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
(2)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九條確定變更價款
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代表確認后執行。
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 3 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 3 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 3 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條其他
1.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期延誤或質量不合格,承包人負責整改至優良,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當;
2. 所有植物承包方在養護期內確保種植成活,養護費由發包方承擔,付款方式另行協商。養護起算日期為合同中簽訂的開工日期.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從簽署日起生效;
4. 本合同價不含稅,稅金按合同價的5%收取;
5.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發 包 人: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代 表: 代 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蘭埔花園園林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 工程內容:
包括我公司設計的蘭埔花園園建、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
以上項目均按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后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注、數量、要求施工。
二、 工期:
1、 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工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日歷天
2、 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 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三、 工程合同價款:
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四、 承建方式
乙方對水電及園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 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飾面樣板,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 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五、 工程付款辦法
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 3 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合同價款的 30% ,即人民幣:叁拾貳萬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 待完成總工程 80% 后,甲方于 3 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 30% ,即人民幣:叁拾貳萬肆仟元整。
3、 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 周 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 20% , 即人民幣:貳拾壹萬陸仟元整。
4、 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 10% ,即人民幣:壹拾萬零捌仟元整。
六、 程質量要求: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范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 施工過程必須作好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七、 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于驗收后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準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后依據合同、補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并于三十三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八、 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 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 1000 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九、 質保內容
質保內容按有關建筑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執行。
十、質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園建工程、水電工程質保期為十二個月。綠化保養期為十二個月,保養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保養期滿后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 甲方 接收。
十一、雙方在施工中的幾項規定:
1、 施工期間,甲方因故進行修改調整,應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發出修改書或修改圖紙。如乙方發現有不妥之處,應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經甲方及設計部門處理后再行施工。
2、 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防范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承擔安全施工責任,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
3、 開工前三天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應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圍內用水、電位置、測量的基線和水準點的位置,提供施工現場范圍內地下管網圖。若甲方未能及時提供施工場地,乙方有權順延施工工期。
4、 甲方負責現場工地的關系協調,以確保乙方施工進度。
5、 乙方派出專人與甲方保持聯絡,協調現場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項目,應與相關安裝工序密切配合,要求應用書面聯系。
6、 工程竣工后,乙方負責施工范圍內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簽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后合同即告終止。
十三、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可補 簽有關協議, 補 簽有關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權 先生
簽名: 簽名: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