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協議書樣本(通用3篇)
安全協議書樣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培訓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學生姓名)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就托管期間學員與培訓機構間的相關安全和教學次序等問題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
第一條 參加托管的學生要嚴格遵守培訓機構的管理,不違背培訓機構的具體管理制度。
第二條 乙方在托管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外出。如若私自外出者,所導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在托管期間,因不可抗力或者第三方所引發的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 由甲方提供托管服務是經過家長和學生自愿選擇報名的,托管滿一天即表示乙方對甲方的服務滿意,之后因乙方自身原因終止服務,甲方概不退款。
第五條 參加托管的學生在托管期間(以托管時間為準),甲方必須對其安全負責。
第六條 乙方年齡在12歲以下,甲方安排老師到乙方所在學校接走學生,并對其安全負責;托管結束后,家長需到甲方學校接走學生,甲方對學生回家路上發生的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乙方在學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上課時間,如有遲到曠課現象,概不補課,亦不退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1.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
2. 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上海市閔行區人們調解協會申請調解。
3. 經調解仍未達成一致的,甲、乙雙方可通過仲裁、司法途徑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注: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__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安全協議書樣本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對合同編號:HFLD-XZ-120922-001《合肥凌達壓縮機有限公司廠區清潔承包合同》提出補充協議,內容如下:
一、增加保潔工作人員1名,負責食堂二樓隔斷以南全部區域(含衛生間一間及隔斷)、南門外圍道路區域、廠區車間內生活垃圾清運。具體清潔要求見附件(保潔內容及質量要求)。
二、費用核算日期從20xx年12月26日起執行,單價依據合同:HFLD-XZ-120922-001《合肥凌達壓縮機有限公司廠區清潔承包合同》第五項第1條執行。
三、其他約定依照合同編號:HFLD-XZ-120922-001《合肥凌達壓縮機有限公司廠區清潔承包合同》執行。
四、上述約定,雙方共同遵守,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如發生協議糾紛,雙方約定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書樣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于,地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字第號,土地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為平方米,土地規劃用途為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經土地價格評估,甲方土地使用權價格: 元/平方米,評估用途:土地使用權轉讓,評估使用年期 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總面積為平方米,產權證號為字第號,為結構,經評估房屋價格為 元。
甲方土地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甲方愿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 元。
第三條、乙方預付合同定金 元,在 年 月 日交納,甲方將上述房產及土地使用權交接給乙方時,支付 元,余款 元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納的定金不予退還。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經鑒證后,作為附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變更土地登記,凡符合補交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條件的,由乙方與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交納相關稅費后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第六條、自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批準之日起,該幅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或甲方簽訂的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辦理房地產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按照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豐市土地交易服務中心留檔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大豐市簽訂。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