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相關(精選3篇)
格式合同相關 篇1
格式合同,也稱定式合同、標準合同、附從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預先擬定合同條款,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其合同條款全部由格式條款組成,《民法典》第39條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預先擬訂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社會上出現了大量的壟斷行業,其交易內容存在重復性,交易雙方為了節約時間,節約精力,就會選擇使用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因此被大量運用到商業領域中。
一、格式合同的弊端
在我國格式合同應用十分廣泛,包括公用事業、出版業、銀行業、保險業、交通運輸業等等。使用格式合同可以節約交易的時間、事先分配風險、降低經營成本等等,但同時也存在諸多弊端。
首先,格式合同排除了合同相對方選擇、協商的權利。雖然合同訂立雙方在法律地位上平等,但在實際簽訂合同時,合同擬定方對相對方形成了事實上的強制,剝奪了其選擇協議內容的權利。這明顯違背了契約自由、平等公正的原則。
其次,擬定合同的一方很有可能利用其優越的經濟、社會地位制定一些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費者的條款,從而使消費者處于不利的地位,甚至損害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雖然格式合同存在著一些弊端,但其畢竟是社會經濟發展下的產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將其完全取締是不合理,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想避免格式合同的上述不合理現象,維護合同的公平公正,保護廣大消費者利益,就需要從立法、司法、行政、法律監督等多方面的調控。目前,我國已制定一些相關的法律規定來限制格式合同中一些不合理的現象。
二、我國針對格式合同的相關法律規制
1、《民法典》39、40、41條
其主要內容如下:首先,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不僅要遵循公平原則,最重要的是針對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提供格式條款方負有提請對方注意以及說明的義務。其次,具有《民法典》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則相應的格式條款無效。最后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
其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否則無效。
3、《海商法》44、126條
其第44條規定了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作為合同憑證的提單或者其他運輸單證的條款,違反《海商法》第四章規定的無效。第126條第1款規定:海上旅客運輸合同中含有免除承運人對旅客應當承擔的法定責任的條款無效。
4、《保險法》第30條
該法第30條規定:對于保險合同的條款,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爭議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應當作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與繁榮,格式合同將得到更加廣泛的運用。雖然其存在出現了種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它也的確促進了我國經濟的發展與市場貿易的繁榮。所以說,“格式合同”是一把“雙刃劍”,我們要做的就是從國情出發,完善立法,并且加強監督,提高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及保護意識,使格式合同能夠更加完善,從而更好地服務于經濟建設。
格式合同相關 篇2
甲方(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居間人):身份證號碼:
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經營宗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據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參加該項目的公開招投標/議標/談判,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1.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未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專業承包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2.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
2.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信息真實可靠。
2.3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各種施工手續齊全,能夠正常施工。
2.4如工程款支付遇到問題,乙方應利用自身關系協助甲方與業主方或其他方共同追繳工程款。
2.5乙方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
三、甲方義務
3.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標書的編制。
3.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4.1本項目居間報酬為
4.2居間成功后,報酬為總中標金額千分之。本報酬支付為一次性支付應在簽訂中標合同后三日內一次性付清。
4.3甲方可以轉賬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4.4報酬支付到指定賬號。
賬戶名:
賬號:
五、保密事項
5.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5.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六、合同終止
6.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中標合同未簽訂本合同自動終止。
6.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6.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8.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8.2乙方不得以取得的居間報酬向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單位的工作人員行賄;如果有,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8.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格式合同相關 篇3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市 需方(甲方): 公司地址:電話:傳真:
供方(乙方):淄博市陶谷陶瓷釉料有限公司 地址: 山東淄博市張店區南定鎮建陶工業園崔軍 電話: 傳真:
甲方向乙方訂購以下產品,清單如下(不含稅價、不含運費): 單位:(元)
一、質量保證:甲方向乙方所訂的貨物享有質量保證,在發貨前供方倉庫取樣快遞給需方,供方保證供貨與所
提供樣品一致,質量的鑒定由雙方技術員參入確定,產品質量有問題供方提供退貨或換貨服務。 二、交(提)貨、地點、運輸方式及交貨日期辦法:
(1)貨運方式: (3)交貨日期: 三、需方必須在供方發貨之日起十日內,并將驗收產品質量。如需方不在本條規定時間內驗收,視為需方對本次交付貨物質量無異議。
四、結算方式:款到發貨
五、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2)、在乙方所在地申請仲裁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依法簽訂,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生效。如因故需要變更或解除,需雙方協商一致,另重簽協議,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按《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供方(甲方)需方(乙方)各執一份。 八、傳真件和影印件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淄博市陶谷陶瓷釉料有限公司
簽約人: 簽約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