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協議書(通用3篇)
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確保特種設備安全檢查順利進行,更為體現該工作的嚴肅性,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檢查內容:
基礎驗收記錄簽字是否齊全,基礎內是否設置積水坑,安拆方案及應急救援預案;產權備案、使用登記牌是否在規定位置,安全操作規程牌、限載限人牌是否齊全;樓層防護門是否齊全有效。附著道數是否符合規定,五大限位是否齊全、可靠有效,標準節高強螺栓是否緊固,頂升操作平臺防護設施是否安全可靠;鋼絲繩是否有斷絲、擠壓現象,轉動零部件和輪、軸、平衡臂卷揚機主繩等關鍵部位是否進行維護、潤滑、保養,有無維修保養記錄,安全鉤安裝位置是否正確有效,靈敏可靠。操作平臺安全防護是否按規定設置,電動機和電器設備金屬外殼是否做接零保護,是否符合JGJ46-20__規范要求。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符合國家標準三證齊全的設備、設備使用明書等有關資料,并且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允許使用的設備。
2、甲方負責設備檢查的安全技術交底,負責地面安全警戒線設置,并派專人監護;為安全檢查提供一個安全的作業環境,非施工作業人員不得進入作業范圍內,否則出現安全事故由甲方完全負責。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其自身的有效證件(復印件)如特種作業證書、健康證明、二代有效身份證。
4、檢查所需費用根據雙方協商,待檢查完畢后由甲方支付乙方。
5、甲方必須在安全檢查前,告知乙方其工作環境存在的危險因素,防止意外發生。
6、甲方有權了解知曉檢查結果,并根據檢查結果給有安全隱患的項目部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定人、定時、定措施限期整改。
7、甲方需要進行安全檢查,需提前與乙方取得聯系,以防耽誤公司工作。
8、《安全生產法》中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及時為甲方提供安全檢查應急預案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上崗證(復印件)。
2、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施工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3、履行崗位安全職責,因違反安全規定所造成的人身傷害,乙方負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證件及身體證明應真實有效。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因乙方提供虛假證件、證明而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安全檢查時,乙方不得酒后工作;檢查時非正規操作出現意外,一旦造成人身傷害,乙方負全責。
6、檢查所需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及時到位。
7、乙方應按時交納意外傷害保險,甲方不予承擔。
8、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服從管理,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如實向甲方匯報,因乙方瞞報、漏報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9、遵守《安全生產法》中的有關規定。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按協議條款執行,不得違約。乙方應按甲方合理要求既安全合理又規范的進行安全檢查(雨、雪六級以上大風天嚴禁作業),服從管理。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協議書 篇2
各位租戶:
由于近期天氣干燥,即日起將進行安全自檢和不定期檢查。各租戶要引起重視。對承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消防安全負責,如果發生火災事故造成雙方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由各租戶負責賠償。
《消防安全檢查協議書》重點注意事項:
1、租戶不得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如果裝修、裝飾,須事先書面通知房東,經房東同意并報公安消防部門批準后方可變更或施工。
2、租戶禁止使用液化罐氣和燃煤爐等危險品。
3、租戶應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自檢工作,并配合房東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檢查。
4、房屋內、樓道樓梯上下禁止吸煙,嚴禁四處扔煙頭。哪間門內門外發現有煙頭罰款1000元。不服教育者請退租。為了大家的安全,請配合檢查和嚴格遵守規定!
5、租戶嚴禁在承租房屋內生產、經銷、分裝、儲藏化學危險物品、液化氣等危險物品。
6、租戶嚴禁在承租房屋內使用電爐子、電熱毯、電熱取暖器、熱水棒、熱水壺等易燃用品;私自使用出現危險,給房東和他人造成的損失全部由違犯規定者承擔責任。
7、各租戶應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用電設備,使用的移動接線插座應符合安全要求,嚴禁串接使用,如發現屋內插座有問題必須及時通知房東。
8、各租戶在承租房屋內使用的設備不應超過供電線路及設施的額定負荷。
9、各租戶使用各類充電器,用完必須拔下來,人離開房間后必須拔下斷電。嚴禁人不在長時間插電。
10、各租戶必須接受房東監督與檢查,租戶對房東指出的消防隱患或不因素,需按房東要求整改。
11、《消防安全檢查通知》及《安全責任書》一式貳份,房東與租戶執一份,自房東與租戶簽字之日生效,各租戶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不得違反。
責任書與所簽租房協議書同等效力,相互補充。
租戶房間:租戶簽字:責任書簽訂時間:
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協議書 篇3
甲方(供氣方):
乙方(用氣方):
為了明確供氣方與用氣方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力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過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氣地址、種類、性質
(一)用氣方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為 ;用氣貯氣設備所在地的地址 ;燃氣供應公司的地址為 。
(二)用氣種類為液化氣
第二條 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供氣方通過瓶裝供氣方式,向用氣方供氣。
(二)供氣質量
供氣方提供的液化氣必須合格,供氣方因違章造成的事故由供氣方承擔。
(三)供氣時間
供氣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權力和義務
(一)供氣方權力義務
1. 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方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2. 用氣方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時,供氣方有權中斷供氣。
3. 所供燃氣達到國家規定的氣體質量和壓力標準。
4. 按照國家規定的計量和氣價標準計量收費。
5. 正常情況下要按照有關規定保證鋼瓶每四年檢修一次,再后一次檢驗是三年,若遇特殊情況鋼瓶在檢驗期未到或爛的厲害要進行強制報廢或檢驗。
(二) 用氣方權力義務
1. 監督供氣方按照合同約定質量向用氣方提供燃氣。
2. 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供氣方可提供有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得服務。
3. 用氣方不得添裝、更動、損害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4. 用氣方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用氣方承擔所有責任。
5. 嚴禁將液化氣殘夜倒在群眾密集的地方,以確保人身安全。
6. 用氣方應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使用燃氣。
7. 用氣方不得對液化石油氣鋼瓶加熱。
8. 用氣方不得倒灌瓶裝氣和傾倒殘液。
甲方(供氣方): 乙方(用氣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