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爆破安全作業協議書(通用5篇)
煤礦爆破安全作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嚴格貫徹落實《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GA-20__)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GA991-20__)精神,根據《爆破安全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使用與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共同協商,甲方同意聘請乙方進行基建礦井爆破作業,特簽訂爆破安全作業協議書,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 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到期后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延長服務期限。
三、 爆破費用及付款方式
爆破費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爆破服務管理費每月________元整,按季度計算收取,每季度為_________元整。
甲方應承擔變更所有爆破作業人員制證費用,變更費用,爆破作業人員IC卡、上報卡、單位卡、手持機費用,共計_______元整( 元)。
甲方應承擔乙方兩名爆破設計人員工資,每人每月肆仟元證(4000元),共計捌仟元整(8000元)。
付款方式:甲方在爆破作業前預交一個月費用,如一個季度到期后工程未結束甲方繼續預交下季度費用。
民爆信息系統的配置、上報、管理費用,爆炸物品的審批、購買、配送、儲存庫管理維護費用,爆破作業所需的爆破設備及爆破器材購買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變更聘用甲方的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巡守員等涉爆熱源的勞動關系、保險繳納、工資及勞動防護用品由甲方承擔。
四、 甲方職責及義務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治安保衛機構,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項制度,確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作業安全,將乙方的安全納入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甲方應及時發現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在基建爆破施工過程中礦井應“水”、“火”、“頂板”、“瓦斯”、“防塵”五大自然災害及機械,越層越界等一系列引發的安全事故,均承擔所有責任。
甲方負責編制礦井基建施工設計方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安全事故,并組織實施事故救援。
甲方有檢查、指導監督乙方爆破作業的權利和責任,并根據煤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程序和規定,對乙方安全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批備案,監督檢查乙方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若發現乙方違反《爆破安全規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時,有權要求丙方立即停止爆破作業,并進行整改。
甲方按照《采礦許可證》規定的范圍,確定乙方爆破作業地點。
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要求要遵守勞動法和爆破規程。
甲、乙雙方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民爆物品儲存庫,爆破作業的安全監督檢查。
甲方負責監管部門審批的核定用量批文和日需審核。
五、 乙方的職責義務
乙方是民爆物品安全使用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治安保衛機構,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項制度,確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作業安全,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
乙方必須配置經公安機關培訓合格、并獲得相應資質的項目技術負責人、爆破員、安全員及保管員進行安全管理和爆破作業,并定期對所有涉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乙方負責民爆物品購買審批、入庫出庫、領取使用、清退保管等環節的管理和民爆信息管理系統的操作與使用,建立健全各類基本臺賬。
乙方要按照甲方的礦井基建施工要求進行爆破作業,爆破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制、指導爆破現場的參數確定、炮孔、布置、裝藥、填塞、網絡連接、爆破及相關工作,乙方所有人員要遵守甲方規定的各種管理制度和相關要求。
乙方租賃甲方符合安全評價要就的民爆物品儲存庫,雙方應當簽訂租賃使用協議,包括人員、防護犬的配備,視頻監控、紅外報警、周界報警、防避雷設施等“四防”措施應當符合要求。
參加甲方的安全調度會、安全例會,“一通三防”列會,工程技術人員專題會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的會議。
乙方在井下進行爆破作業時,爆破員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進行操作,要服從甲方爆破現場班組長、安監員、瓦檢員的管理規定,乙方要嚴格執行煤礦井下爆破作業的“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
乙方保證民爆物品的供給,若乙方因本身人為原因使民爆物品的供給不足或不及時(上級監管機關或自然環境原因除外)導致工期延誤和礦井停工,乙方負全部經濟責任。
六、 調節與仲裁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應本著互相諒解、信任、平等、互利的我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議;若協商無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管主管部門申請調節爭議;若調節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
七、 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變更聘用的爆破爆破技術人員、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歸乙方管理,甲方監督。為了便于管理,變更聘用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爆破員、安全員、保管員工資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乙方統一發放。
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市級公安機關、縣級公安機關和轄區派出所各一份。
甲方: (蓋章)
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煤礦爆破安全作業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采礦作業相鄰,放炮互相發生危險影響。為搞好放炮時互相聯系避炮措施,防止發生放炮事故。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放炮安全協議。
一、任何一方放炮時都必須有專職生產管理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現場指揮并布置警戒,并嚴格遵守爆破器材的使用、運輸、清退管理制度。
二、任何一方放炮時都必須由生產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與對方生產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互相面對面通知避炮警戒,一律不準安排工人和工人之間聯系警戒。
三、現場有避炮棚(室)的,所有人員必須到避炮棚(室)內避炮,沒有避炮措施的人員必須到300米外的安全地方避炮。嚴禁以設備等做掩體避炮。
四、任何一方放炮時,在運礦道的上下主要道上,和鄰近作業人員及住所都必須安排專人把守警戒。
五、易發生人員進入爆破區的位置,要設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標志。
六、警戒人員必須使用警戒紅-旗。
七、有放炮聲響警報信號的必須使用,沒有聲響信號的,警戒人員必須要高喊放炮。
八、任何一方炮響結束后都必須進行驗炮。然后與對方聯系通知解除爆破,沒有互相通知解除爆破,警戒人員不準離開警戒位置或私自解除警戒。
九、需要同一時間放炮時,必須由雙方現場爆破指揮人員同時聯系,共同布置警戒和各方同時派出警戒人員進行雙重警戒。點炮時必須同時聯系統一進行。同時要遵守由上向下和從里向外的點炮順序。
十、任何一方放炮時各相鄰現場人員和設備沒有撤離現場和到達安全避炮地點一律不準點炮。
十一、放炮必須由專職爆破員持證上崗爆破,爆破員必須聽從放炮指揮領導的指揮和口令。指揮領導沒有發出點炮口令不準點炮。
十二、雷雨天和夜間沒有采取好安全措施,任何一方都不準爆破。
十三、硐采和豎井在地表掘進前50米,必須執行露天放炮措施,并在硐口和井口100米危險范圍設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牌。
十四、硐采或井采爆破時,硐口或井口必須設專人警戒。
十五、露天爆破時,對相鄰硐采或井采有爆破危險影響時,必須通知硐采或井采內的人員全部撤離后,方準爆破。
十六、硐采或井采在爆破時,對相鄰露采有爆破危險影響時,必須通知露采作業人員和設備全部撤離至安全地點后,方準爆破。
十七、避炮人員和避炮單位必須服從爆破方的警戒指揮,及時到安全地點避炮,不得拖延。
十八、責任與處罰
(一)、任何一方放炮因違反本協議規定,發生放炮事故的,一切事故責任由放炮方負責承擔賠償和法律責任。因避炮方不服從放炮方指揮發生事故的,避炮方負連帶責任。
(二)、雙方在爆破作業當中有互相監督的權利和義務,共同遵守本協議相關規定。對違反協議規定的有權勸告制止或報告公司安全部門處理。安全部門可按本協議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下罰款。
十五、此協議安環處備案一份。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礦爆破安全作業協議書 篇3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的要求,結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況,爆破公司與安全管理人員、爆破員簽訂本“包保”責任書,具體“包保”內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員、爆破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樹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堅持“安全生產保生存,熱情服務拓發展”的宗旨。
二、安全管理員職責
1、根據公司合同要求進入現場后,必須和甲方協調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準備工作,保證工程進度有序進行,測量記錄好工程量,并雙方簽字 認可。
2、在施工管理時嚴禁飲酒,必須按規定的標準進行服務,不準無故刁難用戶,必須為用戶提供及時、準確、安全的爆破服務。
3、必須督促爆破員、技工嚴格按照爆破設計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及時、糾正、制止爆破員、技工的違章、違紀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4、必須根據氣候、地質等現場容易造成安全隱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員、技工進行作業,并做好記錄。
5、必須督促爆破員在危險區的邊界,設置警戒、崗哨和標志,在爆破前發出信號,待危險區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后,始準爆破。爆破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號。
6、必須督促嚴格執行清退制度,按時領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須及時、如數將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員清退回庫,嚴禁私自留存。
7、使用爆破器材時,督促做好記錄,保證帳物相符,對無證爆破員及其他人員不得發送民爆器材,不準將爆破器材轉讓、轉借、倒賣給他人。
8、安全管理員必須遵守執行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州、縣和公司的有關規定遵守執行);不遵守執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安全管理員負責。
三、爆破員職責
1、在施工現場必須安排好作業人員,保證工程進度、質量有序進行,糾正、制止作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2、所領取的爆破器材,必須放在臨時保管防爆箱內,上雙鎖,同安全管理員各持一把鑰匙管理,并須存放在臨時保管存放室內有人看管;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爆破結束后,同清退人員、安全管理員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配送清退人員清退回庫。
3、嚴格按照爆破設計施工方案執行,禁止擅自增加、減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變爆破器材品種減少覆蓋物,改變警戒措施。
4、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處理。
5、不準酒后施爆,不準為不具備使用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承擔施爆作業,為親朋友好私買、私借爆破器材。
6、必須嚴格按照方案技術要求和《爆破安全規程》操作,因違規操作在施爆過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員負責。
四、本“包保”責任書一式五份,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雙方、安辦各執一份,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縣和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
“包保”責任人簽字: 爆破服務有限公司
證號
煤礦爆破安全作業協議書 篇4
與 采礦作業相鄰,放炮互相發生危險影響。為搞好放炮時互相聯系避炮措施,防止發生放炮事故。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放炮安全協議。
一、任何一方放炮時都必須有專職生產管理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現場指揮并布置警戒,并嚴格遵守爆破器材的使用、運輸、清退管理制度。
二、任何一方放炮時都必須由生產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與對方生產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互相面對面通知避炮警戒,一律不準安排工人和工人之間聯系警戒。
三、現場有避炮棚(室)的,所有人員必須到避炮棚(室)內避炮,沒有避炮措施的人員必須到300米外的安全地方避炮。嚴禁以設備等做掩體避炮。
四、任何一方放炮時,在運礦道的上下主要道上,和鄰近作業人員及住所都必須安排專人把守警戒。
五、易發生人員進入爆破區的位置,要設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標志。
六、警戒人員必須使用警戒紅旗。
七、有放炮聲響警報信號的必須使用,沒有聲響信號的,警戒人員必須要高喊放炮。
八、任何一方炮響結束后都必須進行驗炮。然后與對方聯系通知解除爆破,沒有互相通知解除爆破,警戒人員不準離開警戒位置或私自解除警戒。
九、需要同一時間放炮時,必須由雙方現場爆破指揮人員同時聯系,共同布置警戒和各方同時派出警戒人員進行雙重警戒。點炮時必須同時聯系統一進行。同時要遵守由上向下和從里向外的點炮順序。
十、任何一方放炮時各相鄰現場人員和設備沒有撤離現場和到達安全避炮地點一律不準點炮。
十一、放炮必須由專職爆破員持證上崗爆破,爆破員必須聽從放炮指揮領導的指揮和口令。指揮領導沒有發出點炮口令不準點炮。
十二、雷雨天和夜間沒有采取好安全措施,任何一方都不準爆破。
十三、硐采和豎井在地表掘進前50米,必須執行露天放炮措施,并在硐口和井口100米危險范圍設立“正在放炮,禁止通行”的警示牌。
十四、硐采或井采爆破時,硐口或井口必須設專人警戒。
十五、露天爆破時,對相鄰硐采或井采有爆破危險影響時,必須通知硐采或井采內的人員全部撤離后,方準爆破。
十六、硐采或井采在爆破時,對相鄰露采有爆破危險影響時,必須通知露采作業人員和設備全部撤離至安全地點后,方準爆破。
十七、避炮人員和避炮單位必須服從爆破方的警戒指揮,及時到安全地點避炮,不得拖延。
十八、責任與處罰
(一)、任何一方放炮因違反本協議規定,發生放炮事故的,一切事故責任由放炮方負責承擔賠償和法律責任。因避炮方不服從放炮方指揮發生事故的,避炮方負連帶責任。
(二)、雙方在爆破作業當中有互相監督的權利和義務,共同遵守本協議相關規定。對違反協議規定的有權勸告制止或報告公司安全部門處理。安全部門可按本協議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下罰款。
十五、此協議安環處備案一份。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煤礦爆破安全作業協議書 篇5
甲方:(露天)煤礦
乙方:爆破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況,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指定爆破地點,為爆破施工創造條件。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后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
3、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爆破時間表。
4、甲方需對其所屬的員工進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5、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落實爆破區周邊警戒,疏散滯留人員及車輛,維護通往爆區通道暢通。在裝填炸藥前將所有施工人員及裝備退出爆破現場,提前排除爆破周邊的安全隱患。
6、起爆后15分鐘內,甲方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爆區,若在乙方人員未確認安全后進入爆區,所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必須配備有資質的專職安全員和爆破員進入甲方爆破區域,安全員和爆破人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安排,樹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堅持“安全生產保生存,熱情服務拓發展”的宗旨。
2、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爆破施工;結合本工程特點,編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并提供乙方公司的《爆破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該職工在乙方公司工作的一個月考勤表,本地公安局備案手續。
4、乙方負責辦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續。
5、乙方負責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業點,并負責安全的送至爆破作業點。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送安全事故或者影響施工的,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6、對于現場臨時放置的倉庫,除專人妥善保管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員都應該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7、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8、乙方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9、乙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發出的違章違規指令。
10、乙方監管人員到爆破現場有權糾正違規現象,檢視現場周邊安全條件,切實落實爆破器材現場臨時存放的安全。
11、爆破前清理現場由乙方人員負責,爆破后由乙方工作人員發出撤銷警戒信號后,乙方人員才可以進入工作面。
12、乙方工作人員負責進行爆后檢查,處理盲炮、啞炮后,由甲、乙雙方委托的工作人員在《爆破記錄》上簽字確認,單次爆破任務結束。
1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山洪、臺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乙方工作人員必須行使以下職責:
安全員職責:
1、根據公司合同要求進入現場后,必須和甲方協調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準備工作,保證工程進度有序進行,測量記錄好工程量,并雙方簽字認可。
2、在施工管理時嚴禁飲酒,必須按規定的標準進行服務,不準無故刁難用戶,必須為用戶提供及時、準確、安全的爆破服務。
3、必須督促爆破員、技工嚴格按照爆破設計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及時、糾正、制止爆破員、技工的違章、違紀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4、必須根據氣候、地質等現場容易造成安全隱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員、技工進行作業,并做好記錄。
5、必須督促爆破員在危險區的邊界,設置警戒、崗哨和標志,在爆破前發出信號,待危險區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后,始準爆破。爆破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號。
6、必須督促嚴格執行清退制度,按時領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須及時、如數將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員清退回庫,嚴禁私自留存。
7、使用爆破器材時,督促做好記錄,保證帳物相符,對無證爆破員及其他人員不得發送民爆器材,不準將爆破器材轉讓、轉借、倒賣給他人。
8、安全管理員必須遵守執行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自治區、旗和公司的有關規定遵守執行);不遵守執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爆破員職責:
1、在施工現場必須安排好作業人員,保證工程進度、質量有序進行,糾正、制止作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2、所領取的爆破器材,必須放在臨時保管防爆箱內,上雙鎖,同安全管理員各持一把鑰匙管理,并須存放在臨時保管存放室內有人看管;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爆破結束后,同清退人員、安全管理員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配送清退人員清退回庫。
3、嚴格按照爆破設計施工方案執行,禁止擅自增加、減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變爆破器材品種減少覆蓋物,改變警戒措施。
4、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處理。
5、不準酒后施爆,不準為不具備使用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承擔施爆作業,為親朋友好私買、私借爆破器材。
6、必須嚴格按照方案技術要求和《爆破安全規程》操作,因違規操作在施爆過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員負責。
四、其他:
1、凡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將爭議事項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若經仲裁委員會仲裁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自治區、旗和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
3、有效期限: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法人代表:代理人:
乙方(蓋章)法人代表: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