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與裝卸貨物安全生產協議(精選3篇)
機動車駕駛與裝卸貨物安全生產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制定目的:為了防止各種車輛在甲方廠區內發生交通事故、貨物損毀事故、化學品泄漏事故以及人身傷亡事故,保障甲乙雙方的財產及人員安全,保障甲方的正常生產秩序,特制定本協議。
一、 適用范圍:甲方公司內裝卸物料的各種三輪以上機動車輛及公司外部采用機動車進入甲方公司裝運貨物的人員及車輛。
二、 協議細則:
甲乙方人員、運輸工具及行為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需進入甲方生產區內的各種機動車,應在停車線外停車,經門衛負責初檢合格(是否配備阻火帽),登記后方可進入甲方生產區。
2. 甲方公司為市級重點防火防爆單位,所有進入生產區裝、卸貨物的機動車輛和其它作業車輛,必須采取符合安全規定的防火、防爆措施。
3. 在甲方生產區內作業的各機動車輛的車體,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帶病作業的車輛禁止在甲方公司生產區內使用。
4. 進入甲方生產區作業,車輛應限速在10公里/小時以內(消防、警備、救護車除外)。車輛駕駛人員應取得國家交通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駕駛證,并將交通駕駛證復印件甲方公司安全部備查,無駕駛證的人員嚴禁在公司生產區內駕駛各種車輛。
5. 在甲方公司生產區內行駛嚴禁鳴喇叭、大聲放音樂、酒后開車。
6. 為防止各安全事故的發生,各運輸、裝卸成品及原料的機動車輛,不得駛進車間內部進行作業(防爆區域)。
7. 乙方機動車輛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參加相關單位進行駕駛危險品知識、應急措施等安全知識的培訓;以上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及作業過程的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等基本安全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乙方負責提供車輛(運輸罐)的檢驗報告、押運員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運輸非危化品的除外),待甲方復印后存檔備查。
8. 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儲運部管理人員(或車間指定的裝卸監護人)的現場監護下進行。
9. 外來車輛向車間裝、卸危險化學品前,必須通知所屬車間的值班長,由值班長擔任或指定一名熟悉該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應急處理方法的人員做為物料裝卸監護人并講明監護時的注意事項,物料裝卸監護人有責任協助外來裝卸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切實落實好安全措施并做好現場監護工作。
10. 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滲漏和滾動。對于裝卸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的,裝卸人員必須在現場看護,作業過程中不得擅離崗位以免發生意外泄露事故。甲乙雙方的在場人員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甲、乙方分別為各自的人員配備個人防護用品)。
11. 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12. 機動車、非機動車在甲方生產區肇事后,雙方要保護現場,并立即報當班調度,由生產部、安全部根據甲方的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13.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14. 所有車輛不得在生產區內進行修理。不得在南北主馬路停留,需在次主馬路裝卸時,車輛要靠邊停靠。運輸危化品的車輛嚴禁在甲方生產區內停留。
15. 各機動車輛駕駛員、隨車人員進入生產區應認真遵守、執行我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出現吸煙、穿背帶背心、穿拖鞋、大褲頭、光背、隨地大小便等影響我公司形象的行為。
16. 駕駛人員要有國家交通部門頒發的駕駛證,廠區內禁止機動車輛在非機動車路面上行駛,損壞路面及各種措施的應照價賠償并接受相關處罰。
17. 各機動車輛后斗部位禁止搭乘人員,所拉物品不得超過車體寬度。公司員工不得搭乘各種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
18. 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標志,須符合國家標準GB13392-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運輸壓縮、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的槽車、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安裝靜電接地裝置、阻火設備并備有消防滅火器材。
19. 甲方相關業務部門有義務告知外來拉(送)化學品車輛我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否則將承擔連帶責任。
三、 考核:
1. 違反上述細則的每項給予100-200元/次的處罰,嚴重違反安全規定,在通知改正后拒絕執行的加倍處罰并記入供應商檔案,嚴重者取消進入甲方生產區資格。
2. 因違反上述細則造成事故損失的,除按事故損失全額賠償外,加罰500-1000元,對其管理相關部門連帶處罰200元。
3. 本協議內容與其它安全規定相抵觸的,以本協議規定內容為準。
四、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五、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機動車駕駛與裝卸貨物安全生產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制定目的:為了防止各種車輛在甲方廠區內發生交通事故、貨物損毀事故、化學品泄漏事故以及人身傷亡事故,保障甲乙雙方的財產及人員安全,保障甲方的正常生產秩序,特制定本協議。
一、適用范圍
甲方公司內裝卸物料的各種三輪以上機動車輛及公司外部采用機動車進入甲方公司裝運貨物的人員及車輛。
二、協議細則
甲乙方人員、運輸工具及行為應符合下列規定:
1.需進入甲方生產區內的各種機動車,應在停車線外停車,經門衛負責初檢合格(是否配備阻火帽),登記后方可進入甲方生產區。
2.甲方公司為市級重點防火防爆單位,所有進入生產區裝、卸貨物的機動車輛和其它作業車輛,必須采取符合安全規定的防火、防爆措施。
3.在甲方生產區內作業的各機動車輛的車體,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帶病作業的車輛禁止在甲方公司生產區內使用。
4.進入甲方生產區作業,車輛應限速在10公里/小時以內(消防、警備、救護車除外)。車輛駕駛人員應取得國家交通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駕駛證,并將交通駕駛證復印件甲方公司安全部備查,無駕駛證的人員嚴禁在公司生產區內駕駛各種車輛。
5.在甲方公司生產區內行駛嚴禁鳴喇叭、大聲放音樂、酒后開車。
6.為防止各安全事故的發生,各運輸、裝卸成品及原料的機動車輛,不得駛進車間內部進行作業(防爆區域)。
7.乙方機動車輛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參加相關單位進行駕駛危險品知識、應急措施等安全知識的培訓;以上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及作業過程的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等基本安全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乙方負責提供車輛(運輸罐)的檢驗報告、押運員從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運輸非危化品的除外),待甲方復印后存檔備查。
8.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儲運部管理人員(或車間指定的裝卸監護人)的現場監護下進行。
9.外來車輛向車間裝、卸危險化學品前,必須通知所屬車間的值班長,由值班長擔任或指定一名熟悉該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應急處理方法的人員做為物料裝卸監護人并講明監護時的注意事項,物料裝卸監護人有責任協助外來裝卸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切實落實好安全措施并做好現場監護工作。
10.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滲漏和滾動。對于裝卸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的,裝卸人員必須在現場看護,作業過程中不得擅離崗位以免發生意外泄露事故。甲乙雙方的在場人員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甲、乙方分別為各自的人員配備個人防護用品)。
11.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
12.機動車、非機動車在甲方生產區肇事后,雙方要保護現場,并立即報當班調度,由生產部、安全部根據甲方的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13.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14.所有車輛不得在生產區內進行修理。不得在南北主馬路停留,需在次主馬路裝卸時,車輛要靠邊停靠。運輸危化品的車輛嚴禁在甲方生產區內停留。
15.各機動車輛駕駛員、隨車人員進入生產區應認真遵守、執行我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出現吸煙、穿背帶背心、穿拖鞋、大褲頭、光背、隨地大小便等影響我公司形象的行為。
16.駕駛人員要有國家交通部門頒發的駕駛證,廠區內禁止機動車輛在非機動車路面上行駛,損壞路面及各種措施的應照價賠償并接受相關處罰。
17.各機動車輛后斗部位禁止搭乘人員,所拉物品不得超過車體寬度。公司員工不得搭乘各種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
18.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標志,須符合國家標準GB13392-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運輸壓縮、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的槽車、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安裝靜電接地裝置、阻火設備并備有消防滅火器材。
19.甲方相關業務部門有義務告知外來拉(送)化學品車輛我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否則將承擔連帶責任。
三、考核:
1.違反上述細則的每項給予____元/次的處罰,嚴重違反安全規定,在通知改正后拒絕執行的加倍處罰并記入供應商檔案,嚴重者取消進入甲方生產區資格。
2.因違反上述細則造成事故損失的,除按事故損失全額賠償外,加罰____元,對其管理相關部門連帶處罰____元。
3.本協議內容與其它安全規定相抵觸的,以本協議規定內容為準。
四、本協議自年月日起執行。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機動車駕駛與裝卸貨物安全生產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此協議作為“項目經理目標責任承包協議書”的補充協議,甲方將合同約定的建筑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協議內容:
一、甲方責任:
1、 認證貫徹和執行國家及省、市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法規及條例,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 甲方不得嚴格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3、 配合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4、 隨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 甲方監督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包括民工、臨時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6、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監督有權查處、制止乙方的違法行為,并根據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在整個合同履約期間內,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負責派駐安全管理員,乙方負責在施工區域內的安全責任:乙方服從甲方、現場監理即總包的管理,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規定,以確保施工人員在安全環境下施工。
2、 乙方在進場時應委派兼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和整改;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條例等要求的各項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及各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和定期檢查制度。乙方保證一旦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護好現場,拯救任何傷員,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并向雇主報告。由事故責任方承擔施工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具體要求如下:
(一) 施工前安全要求:
1、 簽訂安全協議及管理協議;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明確雙方現場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并佩戴明顯標志。
2、 乙方在進場后根據施工圖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分析識別危險源,并編制應急預案,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應急預案、施工平面布置圖和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等資料。
3、 乙方必須給現場作業人員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 乙方必須對所有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及安全裝備。
(二) 施工過程安全管理
1、 施工作業人員進入施工區作業,只能到允許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不準亂跑亂竄,嚴禁攜帶煙火等。
2、 進入特殊部位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勞保護具。
3、 施工工程中嚴格執行《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現場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必須辦理作業許可證。
4、 嚴格執行吊裝作業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5、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完工現場清,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時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出工地。
(三) 施工要求:
1、 施工材料排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響施工人員的操作、巡檢。
2、 嚴禁觸動正在施工的管道、閥門、電線和設備等。
3、 高處作業必須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庶擋措施。
4、 施工動火作業,要有專項安全措施,由動火單位提出,項目經理、安全員、監理工程師檢查確認,共同簽發“動火證”后方可施工。并按要求對動火區域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配置消防滅火器材,設專人看護。
(四) 乙方出現違章情況,應接受甲方處罰,處罰標注如下:
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管理處罰標注:
序號違章情況描述處罰標注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00元/次
2現場發生偷盜事件,返還偷盜財物或賠償實際損失及按公安部門意見處罰。對當事人及所在單位均處罰。10000元/次
3現場發生打架斗毆事件,不論緣由,對當事人及所在單位均處罰。5000元/次
4現場發生對成品半成品破壞事件,除恢復或賠償實際損失外,對負責人所在單位進行處罰。5000元/次
5現場施工違章指揮。500元/次
6高空作業人員不系安全帶。500元/次
7在施工現場、倉庫吸煙。200元/次
(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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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