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船舶合同(通用8篇)
2024船舶合同 篇1
建造船舶合同
本合同根據_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公司(下稱建造方)為甲方和根據____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公司(下稱買方)為乙方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
鑒于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約定,建造方同意按下面所訂的條款在________(下稱船廠)建造、下水、裝機、完工,并向買方出售和交付壹(1)艘________船,詳見本合同第一條(下稱該船)買方同意按下述所訂條款條件向建造方購買,從建造方接收該船并支付款項。
第一條 規格和船級
1.說明書:
該船應有建造方的船體編號第___號,并按本合同的條款,說明書和總布置圖(統稱說明書)建造、裝機和完工,說明書經雙方簽字并附于本合同之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主要規格:
全 長:___________ 總 噸 位:__________
兩柱間長:___________ 主 機:__________
型 寬:___________ 航 速:__________
型 深:___________ 續 航 力:__________
設計吃水:___________ 定 員:__________
3.船級和規范:
該船包括其機器、設備、儀器應按_____規范建造,并由_____監造(下稱船級社)應授予船級和_______標志。
該船應符合本合同簽字生效后說明書中所指定船級社的規范并達到其標準要求。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決定將該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責任由建造方承擔。
5.登記:
根據_____法律在_____國的港口,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船和驗收時間,該船應由買方登記,其費用由買方自理。
第二條 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1.合同價格:
該船的購買價為__________日元(¥______),這是建造方應收的凈價(下稱合同價),此價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由買方提供的設備,并可按本合同項下的規定,予以上下調整。
2.貨幣:
本合同項下由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項應為可自由兌換的日元。
3.付款條件:
由買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價如下:
(1)第一期:
_____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日元(¥_____)。
(2)第二期:
該船鋪龍骨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日元(¥_____)。
(3)第三期:
該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_日元(¥_____)。
(4)第四期:
交付該船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日元(¥______),再加上或減去由于合同價調整而增加或減少的所需的部門金額。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_____已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下稱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2)第二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鋪龍骨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3)第三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下水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4)第四期:
5.預付款:
該船交付前或交付時應付的各期預付款均應得到本合同雙方的同意并經______的批準。
第三條 合同價格的調整
若出現下列應急事件,合同價應按下面的規定予以調整(雙方理解合同價的減少是以規定的違約償金方式減少,而不是以罰款的方式減少。)
1.交船:
(1)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在指定的交船日后的第一個(30)天午夜(12)時內,合同價不予調整,價格不變。
(2)若于交船日后遲交超過(30)天,則在交船日后第(30)天午夜(12)時開始,合同價按下列規定予以遞減:
第(31)天至第(60)天 ¥_________。
第(61)天至第(90)天 ¥_________。
第(91)天至第(120)天 ¥_________。
第(121)天至第(150)天 ¥_________。
第(151)天至第(180)天 ¥_________。
(4)若買方書面要求提前交船,為滿足其要求應予以提前交船,若比原交船提前(30)天以上,從第(31)天算起,該船的合同價格,每1天應增加_________日元。雙方認為不應把建造方接受買方要求提前交船解釋為改變或變更本合同所訂的交船日期。
(5)在充分考慮了按第八條規定所允許延遲交船的原因及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的原因后,仍然不能按本合同中各條款所規定的日期交船,則應視為交船延期,此乃書就本條款的目的。
2.速度:
(1)經試航證實該船實際速度比該船保證速度減少不到(3/10)海里/時的條件下,其合同價格不受影響和不予以改變。
(2)然而,實際速度低于該船保證速度從(3/10)節開始〔包括減少(3/10)節〕其合同價格按下列遞減〔但小于(1/10)節時可忽略不計〕:
(3/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4/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5/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6/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7/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8/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9/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1)節___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3.油耗:
(1)按說明書規定經__________試航證明該船油耗超過規定的油耗的________%其合同價格不因此受其影響而予以改變。
(3)若該船的實際油耗超過規定油耗的(_______%)買方可予以選擇,根據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可拒收或取消合同或降低合同價格的(__%)
其降價的總額為_______日元。
4.總載重量:
(1)按說明書規定該船的實際載重噸若低于或超出其規定總載重量時在低于___________長噸以上,對每長噸降低其價格的________日元,最多降________日元。或者是超過_________長噸以上,每一長噸的增加,其合同價格增加________日元(在此兩種情況下),不足一長噸者均不計)。
第四條 建造期間圖紙的審批及檢驗
1.圖紙的審批:
(1)建造方按照第十八條注明的地址,將圖紙一式三份寄給買方予以審批。在收到后十四(14)天內買方將一份書面批準的或提示意見的圖紙寄還給建造方。建造方向買方提交的圖紙應按雙方同意的目錄清單提供。
(2)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買方委派的代表到達船廠時除非雙方另有商議,買方可將經雙方同意的圖紙清單中剩余的部分圖紙交于代表批準,代表應在收到后7天之內,將一部分附有意見的圖紙送還建造方,凡代表所批準的,將視為買方按合同已予以批準。
(3)若買方或代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其圖紙不按時送還給建造方,其圖紙視已完全被批準論。
2.買方代表的委派:
買方可在船廠派常駐代表(稱代表)以書面授權并負責說明書的修改,價格的調整,圖紙的審核批準,參加試航及有關機械、設備和舾裝的檢驗及買方委托所需作的事情。其費用由買方承擔。
3.授權代表檢驗:
根據合同及說明書規定在整個建造期中由船級社、有關當局及買方檢查組等對該船所用的機械設備和舾裝等予以必要的檢查。
按照建造方和買方雙方同意的意見,代表有權在建造期內參加對該船的各種機械設備進行試驗和檢驗。
建造方應合理的提前將試驗,檢驗的日期和地點通知給代表,便于出席。
接通知后代表不能出席其試航和檢驗時,應視作棄權。代表若發現建造工程所用材料、工藝等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時,代表應迅速以書面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收到通知后,若同意其意見時應立即糾正不當之處。
在該船交船前的整個建造工程中代表可對建造該船的主機和輔機、工程現場、材料倉庫,其中包括船廠、車間、倉庫和辦公室等,同時對建造方所分包出去的與該船有關的現場或材料倉庫等可自由巡視。
4.設施:
建造方應為代表及其助手提供足夠的辦公室并根據船廠慣例在船廠附近提供合理的設施,以便有效的進行工作。
5.建造方的義務:
代表及其助手是受買方聘用該項目的雇員,而不是建造方的雇員。
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的雇員或者其代理方的疏忽而造成買方代表或其助手在工程現場(在船上或在建造方分包商的工地或與該船建造有關的地點)發生工傷等,建造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同樣,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或其代理雇員的極大疏忽造成代表及其助手的財產遭受破壞、損失等建造方概不負責。
6.買方的責任:
買方予以保證其代表在執行職責時必須遵守正常的建造程序,避免造成發生不必需的增加而延遲或干擾其建造進度。
建造方有權要求調換其認為對建造該船不適合的或不稱職的代表,買方經實際調查后,認為建造方的要求是正確的,買方應盡快調換其代表。
第五條 修改
1.說明書的修改:
說明書的修改或變更需經雙方書面同意,但根據建造方的判斷,這類修改或變更或累積的修改或變更不會嚴重影響建造方承擔的其他的計劃。此外在修改或變更前買方予以同意由變更而引起可能的合同價格、交船日期、合同和說明書的其他條件的變更。
修改協議通過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換文后生效或以電報并經換文確認,本合同雙方已取得一致意見后生效,此換文為本合同和說明書的組成部分。
建造方若發現有必要改進生產方法時,可對說明書作較少的修改,但事先需征得買方的同意,而買方不應無理由地拒絕建造方的修改的要求。
2.船級的變更及其他:
本合同簽訂后,若船級社或其他授權的主管機關要求改變已確定的船級及建造該船的規范時,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若這種變更或修改是強制性的,則任何一方收到船級社或其他主管機構關于對建造該船確定須作修改的信息時,應盡快書面通知另一方,若買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價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說明書的修改時建造方應把此修改置于建造過程中實施。
(2)若修改并非強制性的,但買方要求將此修改置于建造過程中實施,買方應將此意見通知建造方,若這種修改不影響其合同的執行并且買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合同價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說明書方面的變更時,建造方可以接受此修改方案。
3.材料的代用品:
按照本合同及該船建造說明書所要求的各種材料若不能及時購買到或因短缺而影響交船日期時,建造方在買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提供其他代用材料以滿足船級社及建造該船規范的要求,采用代用材料的協議可按本條第1款規定的方式進行,其中包括修改合同價格及有關其他的條款。
第六條 試航
1.通知:
建造方至少要在試航前(14)天用書面通知或用電報通知該船試航的時間、地點,而買方收到通知后盡快告知對方。買方可派代表隨船試航檢驗。
買方收到通知后不管出于任何原因,其代表不參加試航時,視為買方棄權,建造方可在無買方代表參加的情況下自行試航。在此情況下若建造方出具證書證明該船試航結果符合本合同及說明書的要求時,買方有責任予以接船。
2.氣候條件:
建造方選擇最為合適的氣候條件予以試航。到確定的試航日期氣候條件不佳時,應在氣候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早地予以試航。茲明確,若該船進行試航時氣候驟變,不利繼續試航,試航應停止并延遲到允許試航氣候條件的第2天進行。若買方根據停止試航前的試驗結果,書面同意接船,則可不再續試。
由于不佳的氣候條件使試航予以推遲而導致交船的延遲,應視為允許的交船的延遲期。
3.如何進行試航:
(1)凡與試航有關的費用均由建造方承擔,建造方需安排足夠的船員保證航行安全。試航應按說明書規定的方式進行,而且做完說明書所規定的性能試驗內容。試航往返航線由建造方予以決定。
(2)在試航前,雖然由買方提供試航所需的燃油、潤滑油等,但在交船前建造方應將試航中所耗的燃油、潤滑油等費用以原購價支付給買方。在測定油耗時,其留在主機、機械及管路中的流動油量不計在內。由買方提供的燃油、潤滑油等數量按建造廠的規定辦理。
4.接船或拒絕接船的實施辦法:
(1)試航完畢后,若建造方認為試航的結果表明該船符合本合同的說明書的要求,建造方應電告買方并用書面確認試航完畢。買方收到建造方通知后的3天內,電告建造方并用書面確認接船或拒絕接船。
(2)但若試航結果表明,該船或該船的任何一部分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說明書的要求條件,或者建造方對買方拒絕接船通知中所涉及的不符合處表示同意,建造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糾正不符之處。當這種不符之處加以糾正后,建造方應或拒絕接船。
(3)若買方拒絕接船,則應在拒絕接船的通知中指出該船的哪一方面或哪一部分或哪一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說明書的規定。
(5)建造方對買方根據本條款拒絕接受該船一事可以提出爭議,在此情況下則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規定,可將爭議提交_____,由_____庭作出終局性裁定。
5.庫存剩余的易耗品的處理:
若買方在接船時,該船上還剩余試航后留下來的由建造方提供的淡水或其他的庫存易耗品,買方同意按這些庫存的原價向建造方購買并于接船時付款。
第七條 交船
1.時間與地點:
2.何時生效及如何生效:
在買方已履行了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的前提下,該船的交付應在本合同的各方同時向另一方提交交船、接船議定書時生效,確認該船已由建造方交付,由買方接船。
3.向買方提交的文件:
該船交付和接船時建造方應向買方提交下列文件,附于交船和接船議定書之后:
(1)根據說明書制定該船試航的文件;
(2)按說明書規定項下的設備清單,包括備件和其他的所需備件;
(3)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2)所規定的易耗品清單并列有原購買價格;
(4)全部證明書,包括按本合同規定該船交付時須提供的建造方證明和說明書;若船級證書和/或其他的證明書在該船交付時尚沒有提交時,買方接受臨時證明書,不作違約論,但建造方取得正式證書后立即將正式證書提交給買方;
(5)建造方出具的保證書說明該船移交給買方時沒有設定任何留置權、費用、抵押或其他的負擔加在買方名義上,也要特別說明_______當局沒有對該船附加一切稅收和費用,在試航期中到交船前建造方對其分包商、雇員及船員不應負任何債務。
4.該船的招標:
5.產權與風險:
6.該船的駛離:
該船移交后,買方立即擁有該船的所有權,并應在移交生效的3天內從船廠駛離。若買方于3天內未駛離船廠,買方應向建造方支付合理的系泊費用。
第八條 推遲和延長交船時間(不可抗力)
1.推遲的原因:
2.延遲的通知:
推遲開始之日起7天內,建造方應用電報通知買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建造方有權要求推遲該船的交船日并用書面確認推遲開始的日期及推遲的理由。同樣,在此推遲結束后的7天內,建造方應用書面通知買方或用電報通知以書面確認此推遲已結束,也應規定由于此推遲而使交船日推遲的時間;買方在收到此通知后的7天內未能對建造方要求推遲交船日的通知加以確認,應認為買方同意予以推遲。
3.允許推遲的定義:
由于本條第1款規定之原因及根據本合同條款允許推遲交船日任何其他理由,應理解為可允許的推遲,有別于未經授權的推遲。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凡未經授權的推遲應對合同價予以調整。
4.因超期推遲而取消合同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允許推遲交船日的情況外,按照本條所陳述的原因,其推遲的累計的總括時間達到或超過(210)天的情況下,買方可根據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取消本合同。當延遲累計的時間達到(210)天時建造方應致函買方,予以抉擇,而買方收到建造方通知的(20)天內,應表示其意愿,是取消合同,還是將來于指定日期移交。
茲雙方同意并理解若繼而再次作延遲時,根據本合同條款買方仍保留取消合同的權利。
第九條 質量擔保
1.保證:
2.出現缺陷的通知:
根據本保證,在發現缺陷后買方應盡快地用書面通知建造方或電報通知并用書面確認,對其缺陷提出補償。買方的書面通知應闡述缺陷的性質和程度。若于(12)個月有效期屆滿之前發現缺陷,但在保證期后(30)天內,其通知未能送達時,建造方對此不承擔義務。
3.缺陷的補救:
(1)建造方應根據本合同的保證條款,對出現的任何缺陷予以補救,在其船廠進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換,其費用由建造方承擔。
(2)若將該船駛至船廠修理不能實現時,買方可選其認為合適的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為此,建造方可提供或供應所需更換的部件或材料,其部件或材料的發不得影響或推遲船的營運和航行日程。若買方建議在建造廠以外的船廠修理或更換,不致推遲船期,也不影響營運和航行日期下,買方應將擬進行修理的時間和地點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有權讓其代表驗證買方所提出缺陷的性質和程度。驗證完畢后,建造方應立即用電報告知買方予以接受還是拒絕此缺陷為保證中所列之內容。一旦建造方接受,承認本合同項下應補救之缺陷,或者經_____決定應為補救之缺陷,建造方應立即向買方支付所需修理或更換部分的金額,此金額應與在建造方船廠進行同樣修理或更換的合理費用相同。
(3)在任何情況下駛往選定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部件的駛船費用和責任屬買方。
(4)本條項下的任何爭議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款規定_____。
4.建造方的責任范圍:
(1)除本條第1款所述的缺陷外建造方對該船的任何其他的缺陷不承擔責任或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建造方對于因本條第1款所述的缺陷,或因修理該船或因其他的缺陷進行補救所導致的和特殊的,不論直接的或間接的損失、損害包括利潤收入或滯期費的損失概不承擔責任或義務。
(2)交船后經買方更換的,或經各承包商修理過的,或由于疏忽或因操作不當及經買方的雇傭人員或代理人維修過的,或屬于正常的磨損,或在建造方無法控制條件下發生的,對該船任何部分的缺陷建造方均不承擔責任。
5.保證工程師:
建造方有權指定一名保證工程師作為代表,在建造方確定的保證期內為該船服務,買方和其雇員應向建造方代表,保證工程師在該船上執行任務并給予全面合作。買方給予保證工程師的待遇應與該船總工程師的待遇相適應。為其提供住房和生活條件,而不向建造方和/或向保證工程師_____。買方每月應向建造方支付_________的金額作為保證工程師在船上執行任務所需費用的補償,并于服務期滿后支付返回_______的飛機票等費用。
鑒于本款所述之細節,雙方應于移交該船后另簽協議,使之付諸實現。
第十條 買方的退貨
1.通知:
該船移交前向建造方所付款額是預付款性質。若買方根據合同允許取消合同的各條款行使退貨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建造方或用電報通知并以書面確認,通知的有效期應自建造方收到通知之日算起。
2.建造方退款:
屆時,建造方應立即將買方支付給建造方的用于該船的全部款額退還給買方,但若建造方根據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提交_____者除外。
在此情況下,按需退還給買方的金額計算,并按買方分別支付給建造方之日起,至建造方將這些款項匯還給買方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為_______%計算。但買方根據本合同第八條4款之規定取消合同時,建造方不予支付利息。
3.義務的解除:
建造方將款項退給買方后,本合同項下的各方向另一方承擔的全部義務、責任和債務立即予以全部解除。
第十一條 買方不履行責任
1.不履行責任的定義:
下列所述應視為買方沒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于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分期付款,到期后3日內,買方仍沒有向建造方付款;或
(2)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買方在該船移交時沒有支付第四期款額;或
(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該船已準備支付給買方時,買方不接船不付款。
2.利息和費用:
買方有失責、違約時,對建造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費用。
3.失責后果:
(2)若買方違約持續(15)天,建造方可自行決定,電告買方,并用書面確認,取消合同,則合同立即失效,買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均屬建造方財產。若發生取消合同,買方付給建造方的各期付款全部金額屬建造方持有。
4.該船的出售:
(2)若該船出售時已處完工狀態,則銷售所得,建造方應首先支付參與銷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使建造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然后支付全部的尚未支付的合同價的分期款額及由此所需支付的利息,按年率_____%計算。
(3)若該船處于尚未完工狀態,則建造方處理該船所得銷售值,首先用來支付參與出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需建造方支出的全部費用。然后支付該船價格及分期付款需付的差額部分及因取消合同而需補償給建造方合理利潤的損失部分。
第十二條 _____
1.投_____別的范圍:
從該船鋪龍骨開始直至完工、交船及買方接船時止,建造方應自費就建造該船所用供應品,包括已運到船廠的,已裝船的,買方提供的供應品及全部機械、材料、設備、儀器和舾裝件向______________公司投保,投_____別應與______所采用的_____條款相適應。
這類險別的保額應概括船舶交付時的金額,最低限度應等于,但不限于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總金額,其中包括買方的供應物品。
2.追償額的運用:
(1)部分滅失:
若該建造船舶于買方驗收前,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凡屬_____范圍內使被_____人受到損失,而且所造成的損失并不構成該船的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建造方應依據本條(1)所示,依據_____單應予以追償,所得的金額用于支付修理費用,旨在彌補損失,以達到船級社的要求。根據本合同所含說明書的規定,于該船完工時,買方依據合同予以接船。
(2)全損:
但是,若該船被裁定為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經本合同當事人之間相互磋商,建造方
可抉擇如下:
(a)根據本合同規定,工程需繼續下去,在此情況下,按保單追償的金額應用于該船的修補費用,但雙方應首先書面同意合理的推遲交船日,為完成其重建需調整本合同其他的條款,包括合同價;
3.建造方投保義務的終止:
本合同項下建造方的船舶投保義務在賣方交船并由買方接船后立即終止。
第十三條 爭議與_____
1.訴訟:
本合同雙方之間由于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就本合同中任何規定或與這些規定有關的問題而引起的任何爭執不能解決時,此爭執應提交在________船務局。按船務局海事_____規則_____解決,但本合同項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欲提交船務局_____應以書面向船務局提出_____的申請,求償的陳述并附有書面指定_____員的委托書及_____員接受委托的有關文件。
主持_____程序的第三名_____員應由委員會從其成員中指定,該_____員與爭執的雙方無任何關系或與本爭執的問題無任何關系,這樣指定的_____員,應組成解決該爭執的_____庭(下稱“_____庭”)。但是,若所述之另一方在收到船務局有關文件后20天未能指定第二名_____員,則由要求_____一方指定的一名_____員應被視為已經接受并被指定為自己的_____員。這名_____員身肩兩方,單獨構成_____庭,_____應在該名_____員主持下進行。
由這名身肩兩方的_____員或由三名_____員的大多數(視情況而定)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若三名_____員未取得多數裁決,則第三名_____員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
盡管有以上規定,經雙方承認,關于該船的建造及其機器和設備,或有關材料或工藝的質量所引起的任何爭議或意見的分歧,經協商一致可提交船級社對爭議作出裁決。船級社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裁決的通知:
應立即用書面,或用電報加以確認,將裁決告知買方和建造方。
3.費用:
_____庭應決定_____費用由哪一方承擔或雙方承擔費用的比例。
4.提交法院:
對裁決的判決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任何法院。
5.交船日的變更:
在該船移交之前若引起爭議需提交_____,裁決可包括_____庭認為合適的交船日予以推遲。
第十四條 轉讓的權利
除事先征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方。若買方轉讓,則還需經政府批準,而且買方仍對本合同承擔義務。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繼承人或合法的受讓人應繼續有效,繼續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稅務和關稅
1.稅務和關稅:
建造方應承擔并支付_______征收的稅務和關稅,但不包括________向買方征收有關其供應品的稅收。
2.境外的稅務和關稅:
買方應承擔并支付為執行和/或履行本合同于__________境外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但不包括建造方為建造該船購買所需項目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
第十六條 專利_____和版權
1.專利、_____和版權:
該船所用的機器和設備應標有專利號、_____或制造商的貿易名稱。
建造方不得讓買方承擔使用專利權責任,或因違背專利權而引起訴訟所帶來的損失,其中包括在執行合同中因對任何專利和發明使用不當以及由此引起的訴訟所需費用。
本條不應被解釋為本合同所用設備,僅涉及專利權或_____或版權的轉讓,特此證明,所用的專利完全應歸真正合法的持有者。
建造方的擔保不適用于買方的供應品。
2.總圖、說明書和生產圖紙:
建造方對說明書、設計圖紙和生產圖紙、技術說明、計算、試驗數據及其他與該船有關的數據、信息和文件持有全權。在未經建造方書面同意前,買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其泄密或泄露給第三方,但可為正常進行操作,修理和維護該船時用。
第十七條 買方的供應物品
1.買方的責任:
(1)應在建造方指定的時間內自己承擔風險、貨價和費用,向建造方提供物品(下稱買方供應品)按說明書規定,在船廠倉庫或堆放處交付,其供應品狀態應完好,以適應裝該船。
(2)為便于建造方將買方供應品安裝在船上,買方應向建造方提供必須的說明書、圖解、指南、手冊、測試報告和規范條例所要求的證明書。買方在建造方的請求下供應品制造商的代表協助建造方安裝或由他們承擔安裝,或在船廠予以調試,但不得向建造方_____。
(3)若發現任何一件或所有的買方供應品有不當或不宜安裝時,建造方有權退貨。但在買方要求下,建造方可予以修理或調整買方供應品但不得影響建造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的權利,同時建造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在此情況下買方應償還建造方因修理或調整所發生的全部費用,交船日也應自動地延長因修理或調整所需的時間。
(4)若在規定的時間內買方未能按時交付買方供應品時,交船日也應自動延長因遲交所需的時間。買方對此應承擔責任,并向建造方支付由于買方供應品的遲交而使建造方受到的全部虧損和受損,其損失費用應于交船時支付。若買方供應品的遲交超過30天,建造方有權繼續建造該船,可不在該船上安裝其設備,并在此狀態下買方予以接船,不能因此對建造方的其他權利產生異議。
2.建造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
1.地址: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應按下列地址:
致買方: 致建造方: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2.文字:
與本合同有關任何和所有的通知和通信均使用英語。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日
本合同自買方和建造方簽署之日生效。
但,若____政府不在____日內出具出口許可證和建造準許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除本合同雙方另有書面協議,否則雙方應立即完全解除依據本合同向另一方承擔的義務,并說明本合同未曾生效。
第二十條 解釋
1.適用法律: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本合同每條款的生效和解釋應受建造該船國家法律的管轄。
2.歧義:
說明書中所用的語言或所包括不同的要求,其目的是為闡述、解釋和實現本合同。若文字與所示要求與合同中任何條款的解釋不一致時,當出現此種情況時均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說明書及圖紙也是互為解釋,若圖紙上有的,說明書內沒有規定的或在說明書上有規定的但在圖紙上沒有規定的,均視為說明書及圖紙中已有規定。
3.全部協議:
本合同包括雙方迄今為止的全部協議和諒解,并且以前的與本合同條款有關的交涉、主張、承諾和協議失效。
第二十一條 其他的條款
雙方
2024船舶合同 篇2
(三)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受房主委托出售位于的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甲方自愿購買以上房產并向乙方交納定金人民幣(大寫)(小寫)元。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就該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甲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全款當面交付乙方或按乙方書面指定其他方式交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在甲方
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款。
第三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____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遲____日甲方按延遲交付價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定金乙方不予返還。
第四條、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工作日內,持本合同和相關證件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房屋產權立契過戶及產權轉移手續中所發生相關費用及該房屋買賣代理費用由方支付,如甲方需貸款服務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經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移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船舶合同 篇3
資產委托人(以下稱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資產管理人(以下稱管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鑒于:
管理人是擁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和證券投資專業人員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在證券行業具有良好的信譽;
委托人愿將其自有資產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進行資產管理,同時,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釋義(2)剩余資產:指委托期限終止時,本合同第5條第1項所確定的資產管理賬戶的余額所表示的資產。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終止時,以年度計算的投資收益與期初委托資產之比率。
(4)管理傭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資產的比率收取的服務費用。
(5)業績獎勵:指管理人根據委托資產的收益情況從委托資產的收益當中按比率提取的獎勵金。
2、委托資產及其評估
(1)委托人愿將下列_________項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國債投資管理。
a、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稱)_________,(代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c、債券,(名稱)_________,(代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d、外匯,(幣種)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
3、委托資產的投資范圍
(1)管理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投資意愿制訂投資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將委托資產投資于深滬兩市已上市和擬上市的國債品種。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內出現影響或限制管理人進行約定的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雙方應立即對投資意愿和投資方案進行協商和修改。
4、資產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將委托資產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資產管理期限,該期限自委托資產到達管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且委托人對資產管理賬戶進行有效授權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資產管理期限為12個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條的規定得以延期,則該期限也相應延長。
5、賬戶管理
(1)在資產管理期限內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開立資產管理賬戶:
a、以委托人名義開設國債賬戶和資金賬戶
b、由管理人開設資產管理專戶
(2)委托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應將委托資產劃入前款所確定的賬戶。
(3)管理人對(1)項所確定的賬戶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權,但不擁有除正常交易結算外的資金劃撥權。
6、委托人的聲明與承諾
(1)委托人保證委托資產是委托人的自有資產,資產來源及用途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同時保證委托資產上沒有設定質押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也沒有任何限制性條件妨礙委托人對該項資產的`所有權,監控權以及管理人對該項財產的操作權。
(2)委托人將委托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的行為不違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務決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證提供給管理人的一切資料均為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
7、管理人的聲明與承諾
(1)管理人承諾將選派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委托資產的管理工作,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有效的投資運做,遵照誠信原則,盡最大努力,運用科學手段控制市場風險,力爭委托資產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證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職業道德規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資產,不以獲取傭金為目的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8、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有權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資產管理報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隨時查詢了解委托資產的操作情況,并監督資產運營狀況。
(2)委托人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取得委托資產清算后的剩余資產和收益。
(3)委托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全部地將委托資產交與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應向管理人提供關于自身財務狀況和投資目標的基本文件資料,并承擔委托資產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風險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5)委托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方全額支付管理傭金,并承擔在資產管理過程中發生的交易手續費和依法可能對證券交易征收的有關稅費。
(6)委托人向管理人發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義務保證該指示或通知上的簽名及印章合法,真實,有效。
9、管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管理人應保存資產管理操作中的詳細資料,按本合同規定向委托人提供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詢;
(2)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資產管理期限屆滿時,管理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第10條的規定收取管理傭金和業績獎勵,并有義務將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資產和收益及時返還委托人。
(3)為保證委托資產的安全,管理人的自營業務,經紀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在人員,財務,賬戶上應嚴格分開,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傭金
(1)委托人按委托資產總額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資產管理傭金。
(2)當委托資產年收益率超過一定指標時,管理人可以獲得業績獎勵;具體的獎勵方式和辦法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3)管理傭金和業績獎勵由管理人在雙方協商的清算日或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從剩余資產和收益中一次扣劃。
11、委托資產的清算
(1)在資產管理期限屆滿前,雙方可以約定具體的清算日;如無約定,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即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個工作日內,管理人應在扣劃約定的管理傭金和業績獎勵后,根據委托人的資金劃轉指令將剩余資產和收益一次劃轉到委托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12、保密事項
(1)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諾,對于依據本合同所獲得的所有關于委托人資產狀況,經營狀況,委托資產運作狀況的書面和非書面資料,以及關于管理人的資產管理方案,投資策略和公司經營狀況的書面和非書面資料,雙方均嚴格保密,并責成任何有可能接觸到上述資料的人員保守秘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國家司法機關或證券監管部門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資產到達管理人指定賬戶且委托人對資產管理賬戶進行有效授權之日生效。期滿后可續簽。
(2)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就合同是否延期開始協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進行的交易并確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資策略。
(3)雙方經過協商決定延期的,應在合同終止前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對延期事宜加以約定。
(4)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因與現行法律不符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在出現這種情況時,雙方應立即協商,談判修改該條款。
(3)如果因自然災害,戰爭,罷工,國家政策法律環境發生重大變故,電信部門原因造成的通訊中斷,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況,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受到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5)如管理人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暫停或取消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從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則合同自動解除,管理人應將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資產和收益返還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傭金。如剩余資產少于委托資產本金,則管理人應補償委托人的損失,但該補償以補足委托資產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為限。
15、違約和賠償
(1)除14條(3)(5)規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委托資產5%的違約金,且違約方喪失依據本合同要求投資收益或資產管理傭金的權利。(3)如委托資產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書面授權,管理人將沒有義務代表委托人在針對委托資產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進行答辯。因代表委托方處理上述爭議事項所產生的費用由委托方承擔。
16、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其解釋。
·委托招商合同 ·委托咨詢合同 ·委托策劃合同 ·委托生產合同
(2)對由于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附則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雙方簽署的任何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書面形式申明放棄某項權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或及時行使該權利,并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管理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補充協議
鑒于既有的良好合作關系,雙方謹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委托購買國債合同》達成補充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委托人根據《委托購買國債合同》的規定劃入委托人購買國債的賬戶的資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事實上為委托人委托管理人進行證券投資的本金。
二、管理人承諾上述資產到帳后至委托到期日,保證委托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使委托人委托資金的年收益率為8%(包括購買國債賬戶收益),如果委托資金年收益率不足8%(包括購買國債賬戶收益)由管理人負責補足,超額部分作為業績獎勵歸管理人所有。
三、委托人在委托管理人進行資產管理期限內,同意把國債賬戶的國債托管到管理人指定的席位上,委托人的國債賬戶授權管理人管理并承諾該國債賬戶和對應的資金賬戶不轉戶,不銷戶,不轉托管,撤銷指定交易和回購指定交易,否則,委托人應向管理人支付相當于委托資產5%的違約金,且委托人喪失依據本協議第二條要求投資收益的權利。
四、委托人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資本金,經管理人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的,管理人不承擔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收益,只給予委托人本金,并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支付委托人投資收益,一年按365天計算。
五、管理人同意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購買國債合同》第10條第一款內容的管理傭金。
六、本協議如與《委托購買國債合同》中的條款有沖突之處,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涉及事宜,雙方均遵照《委托購買國債合同》的有關約定履行。
六、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成立,從主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委托資產達到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委托人與管理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管理人(公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2024船舶合同 篇4
印刷是將文字、圖畫、照片、防偽等原稿經制版、施墨、加壓等工序,使油墨轉移到紙張、織品、塑料品、皮革等材料表面上,批量復制原稿內容的技術。下面是小編搜集的關于委托購買合同范本五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關于委托購買合同范本
(一)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購買的委托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購買房屋提供以下服務 。
第二條 房屋狀況 :
甲方對購買房屋的基本要求是:坐落范圍:
戶型: 面積:
交付日期:
其他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購買的房屋參考價(含設施設備及裝修)人民幣大寫 元, 元。其他要求: 。
第四條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五條 現場看房
乙方應派注冊經紀人帶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對房屋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進行核實,并簽署現場看房記錄。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或 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經紀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___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客戶進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傭金
第七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 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甲方如實告知,為甲方簽訂買賣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促成買賣合同的訂立;
(三)收取傭金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收費票據;
(四)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傭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八條 傭金
傭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應得的報酬。當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項的,促成甲方與
第三方訂立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后____日內,甲方應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 %向乙方支付傭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成交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
(二)甲方未按約支付傭金的,除繼續支付傭金外,還應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向常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船舶合同 篇5
甲方:廣西——海運有限公司
乙方:湖口縣——船舶修造廠
隨著船舶工業發展的大好形勢,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在南京乘浪船業有限公司內建造一艘雙底雙殼油輪(clcy-019)的裝配、電焊、冷作工程承包給乙方,現將有關事項雙方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船舶主尺度:
此船總長:134.35米,型寬17.80米,型深9.50米,載重量11000dwt。
二、 施工范圍:
嚴格按ccs對船舶制造的要求,并將主、副機,應急、停泊發電機,錨機,舵機,絞纜機,中央空調等等機座及配電柜,電羅經,磁羅經,洗臉盆等生活設施,救生艇、閥架,油柜,水柜,舷梯,全船舾裝制作(包括全船打磨,外板加工——如需外加工由乙方師傅指定隨同)。建造時必須按ccs要求進行焊接、冷作、刨邊、刨縫、打磨、清除垃圾。
三、 承包期限:
從開工分段建造開始至船體工程結束船舶上水有效工作日為8個月,余留掃尾工程約為1個月至試驗結束交船。每天技工到位60-80人,技術水平必須達到一級以上,若發現技術不合格,一律不準使用,確保裝配、焊接工程按期完成。
四、 施工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施工(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船體各結構及工藝技術必須按照海事局和ccs中國沿海鋼質船舶規范建造,不得有誤,同時在生產過程中服從甲方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監督、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不得拖拉。本船施工完成以后,由ccs南京分社進行最終檢驗。如甲方圖紙正確,乙方施工錯誤,乙方要承擔責任,按價賠償。
五、 工程款項:
該船裝配、電焊、冷作等施工工程總價為245萬元整,另加安全帽等勞保用品1000元,合計人民幣貳佰肆拾伍萬壹千元整(¥245.1萬元)。總工程期為8個月,費用按工程進度支付,余款留30%待ccs檢驗試航完畢檢驗證書拿到后付清。
六、 安全管理: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注意安全,進場員工全部辦理人身保險,并且最少指定兩名安全管理員配合甲方嚴格管理,杜絕不安全隱患發生。萬一出現意外事故,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負。50位進場人員必須參加保險,保險費由甲、乙雙方各付一半。
七、 注意事項:
乙方員工進場先辦理暫住證和就業證,必須遵照南京乘浪船業有限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統一領導,在生產中注意節約用料,如發現有意浪費者,按價賠償,若發生違紀者,不聽勸告,給予解雇、甚至罰款處理。
八、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時間完工,拖延一個月罰款5萬,提前一個月獎勵5萬。并由乙方寫出書面責任書和限期完成時間。
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立為據,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遵照執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日
2024船舶合同 篇6
本合同根據_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公司(下稱建造方)為甲方和根據____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公司(下稱買方)為乙方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
鑒于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約定,建造方同意按下面所訂的條款在________(下稱船廠)建造、下水、裝機、完工,并向買方出售和交付壹(1)艘________船,詳見本合同第一條(下稱該船)買方同意按下述所訂條款條件向建造方購買,從建造方接收該船并支付款項。
第一條?規格和船級
1.說明書:
該船應有建造方的船體編號第___號,并按本合同的條款,說明書和總布置圖(統稱說明書)建造、裝機和完工,說明書經雙方簽字并附于本合同之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主要規格:
全?長:___________?總?噸?位:__________
兩柱間長:___________?主?機:__________
型?寬:___________?航?速:__________
型?深:___________?續?航?力:__________
設計吃水:___________?定?員:__________
3.船級和規范:
該船包括其機器、設備、儀器應按_____規范建造,并由_____監造(下稱船級社)應授予船級和_______標志。
該船應符合本合同簽字生效后說明書中所指定船級社的規范并達到其標準要求。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決定將該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責任由建造方承擔。
5.登記:
根據_____法律在_____國的港口,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船和驗收時間,該船應由買方登記,其費用由買方自理。
第二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1.合同價格:
該船的購買價為__________日元(¥______),這是建造方應收的凈價(下稱合同價),此價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由買方提供的設備,并可按本合同項下的規定,予以上下調整。
2.貨幣:
本合同項下由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項應為可自由兌換的日元。
3.付款條件:
由買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價如下:
(1)第一期:
_____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日元(¥_____)。
(2)第二期:
該船鋪龍骨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日元(¥_____)。
(3)第三期:
該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_日元(¥_____)。
(4)第四期:
交付該船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日元(¥______),再加上或減去由于合同價調整而增加或減少的所需的部門金額。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_____已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下稱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2)第二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鋪龍骨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3)第三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下水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4)第四期:
5.預付款:
該船交付前或交付時應付的各期預付款均應得到本合同雙方的同意并經______的批準。
第三條?合同價格的調整
若出現下列應急事件,合同價應按下面的規定予以調整(雙方理解合同價的減少是以規定的違約償金方式減少,而不是以罰款的方式減少。)
1.交船:
(1)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在指定的交船日后的第一個(30)天午夜(12)時內,合同價不予調整,價格不變。
(2)若于交船日后遲交超過(30)天,則在交船日后第(30)天午夜(12)時開始,合同價按下列規定予以遞減:
第(31)天至第(60)天¥_________。
第(61)天至第(90)天¥_________。
第(91)天至第(120)天¥_________。
第(121)天至第(150)天?¥_________。
第(151)天至第(180)天?¥_________。
(4)若買方書面要求提前交船,為滿足其要求應予以提前交船,若比原交船提前(30)天以上,從第(31)天算起,該船的合同價格,每1天應增加_________日元。雙方認為不應把建造方接受買方要求提前交船解釋為改變或變更本合同所訂的交船日期。
(5)在充分考慮了按第八條規定所允許延遲交船的原因及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的原因后,仍然不能按本合同中各條款所規定的日期交船,則應視為交船延期,此乃書就本條款的目的。
2.速度:
(1)經試航證實該船實際速度比該船保證速度減少不到(3/10)海里/時的條件下,其合同價格不受影響和不予以改變。
(2)然而,實際速度低于該船保證速度從(3/10)節開始〔包括減少(3/10)節〕其合同價格按下列遞減〔但小于(1/10)節時可忽略不計〕:
(3/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4/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5/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6/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7/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8/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9/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1)節___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3.油耗:
(1)按說明書規定經__________試航證明該船油耗超過規定的油耗的________%其合同價格不因此受其影響而予以改變。
(3)若該船的實際油耗超過規定油耗的(_______%)買方可予以選擇,根據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可拒收或取消合同或降低合同價格的(__%)
其降價的總額為_______日元。
4.總載重量:
(1)按說明書規定該船的實際載重噸若低于或超出其規定總載重量時在低于___________長噸以上,對每長噸降低其價格的________日元,最多降________日元。或者是超過_________長噸以上,每一長噸的增加,其合同價格增加________日元(在此兩種情況下),不足一長噸者均不計)。
第四條?建造期間圖紙的審批及檢驗
1.圖紙的審批:
(1)建造方按照第十八條注明的地址,將圖紙一式三份寄給買方予以審批。在收到后十四(14)天內買方將一份書面批準的或提示意見的圖紙寄還給建造方。建造方向買方提交的圖紙應按雙方同意的目錄清單提供。
(2)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買方委派的代表到達船廠時除非雙方另有商議,買方可將經雙方同意的圖紙清單中剩余的部分圖紙交于代表批準,代表應在收到后7天之內,將一部分附有意見的圖紙送還建造方,凡代表所批準的,將視為買方按合同已予以批準。
(3)若買方或代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其圖紙不按時送還給建造方,其圖紙視已完全被批準論。
2.買方代表的委派:
買方可在船廠派常駐代表(稱代表)以書面授權并負責說明書的修改,價格的調整,圖紙的審核批準,參加試航及有關機械、設備和舾裝的檢驗及買方委托所需作的事情。其費用由買方承擔。
3.授權代表檢驗:
根據合同及說明書規定在整個建造期中由船級社、有關當局及買方檢查組等對該船所用的機械設備和舾裝等予以必要的檢查。
按照建造方和買方雙方同意的意見,代表有權在建造期內參加對該船的各種機械設備進行試驗和檢驗。
建造方應合理的提前將試驗,檢驗的日期和地點通知給代表,便于出席。
接通知后代表不能出席其試航和檢驗時,應視作棄權。代表若發現建造工程所用材料、工藝等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時,代表應迅速以書面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收到通知后,若同意其意見時應立即糾正不當之處。
在該船交船前的整個建造工程中代表可對建造該船的主機和輔機、工程現場、材料倉庫,其中包括船廠、車間、倉庫和辦公室等,同時對建造方所分包出去的與該船有關的現場或材料倉庫等可自由巡視。
4.設施:
建造方應為代表及其助手提供足夠的辦公室并根據船廠慣例在船廠附近提供合理的設施,以便有效的進行工作。
5.建造方的義務:
代表及其助手是受買方聘用該項目的雇員,而不是建造方的雇員。
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的雇員或者其代理方的疏忽而造成買方代表或其助手在工程現場(在船上或在建造方分包商的工地或與該船建造有關的地點)發生工傷等,建造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同樣,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或其代理雇員的極大疏忽造成代表及其助手的財產遭受破壞、損失等建造方概不負責。
6.買方的責任:
買方予以保證其代表在執行職責時必須遵守正常的建造程序,避免造成發生不必需的增加而延遲或干擾其建造進度。
建造方有權要求調換其認為對建造該船不適合的或不稱職的代表,買方經實際調查后,認為建造方的要求是正確的,買方應盡快調換其代表。
第五條?修改
1.說明書的修改:
說明書的修改或變更需經雙方書面同意,但根據建造方的判斷,這類修改或變更或累積的修改或變更不會嚴重影響建造方承擔的其他的計劃。此外在修改或變更前買方予以同意由變更而引起可能的合同價格、交船日期、合同和說明書的其他條件的變更。
修改協議通過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換文后生效或以電報并經換文確認,本合同雙方已取得一致意見后生效,此換文為本合同和說明書的組成部分。
建造方若發現有必要改進生產方法時,可對說明書作較少的修改,但事先需征得買方的同意,而買方不應無理由地拒絕建造方的修改的要求。
2.船級的變更及其他:
本合同簽訂后,若船級社或其他授權的主管機關要求改變已確定的船級及建造該船的規范時,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若這種變更或修改是強制性的,則任何一方收到船級社或其他主管機構關于對建造該船確定須作修改的信息時,應盡快書面通知另一方,若買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價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說明書的修改時建造方應把此修改置于建造過程中實施。
(2)若修改并非強制性的,但買方要求將此修改置于建造過程中實施,買方應將此意見通知建造方,若這種修改不影響其合同的執行并且買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合同價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說明書方面的變更時,建造方可以接受此修改方案。
3.材料的代用品:
按照本合同及該船建造說明書所要求的各種材料若不能及時購買到或因短缺而影響交船日期時,建造方在買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提供其他代用材料以滿足船級社及建造該船規范的要求,采用代用材料的協議可按本條第1款規定的方式進行,其中包括修改合同價格及有關其他的條款。
第六條?試航
1.通知:
建造方至少要在試航前(14)天用書面通知或用電報通知該船試航的時間、地點,而買方收到通知后盡快告知對方。買方可派代表隨船試航檢驗。
買方收到通知后不管出于任何原因,其代表不參加試航時,視為買方棄權,建造方可在無買方代表參加的情況下自行試航。在此情況下若建造方出具證書證明該船試航結果符合本合同及說明書的要求時,買方有責任予以接船。
2.氣候條件:
建造方選擇最為合適的氣候條件予以試航。到確定的試航日期氣候條件不佳時,應在氣候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早地予以試航。茲明確,若該船進行試航時氣候驟變,不利繼續試航,試航應停止并延遲到允許試航氣候條件的第2天進行。若買方根據停止試航前的試驗結果,書面同意接船,則可不再續試。
由于不佳的氣候條件使試航予以推遲而導致交船的延遲,應視為允許的交船的延遲期。
3.如何進行試航:
(1)凡與試航有關的費用均由建造方承擔,建造方需安排足夠的船員保證航行安全。試航應按說明書規定的方式進行,而且做完說明書所規定的性能試驗內容。試航往返航線由建造方予以決定。
(2)在試航前,雖然由買方提供試航所需的燃油、潤滑油等,但在交船前建造方應將試航中所耗的燃油、潤滑油等費用以原購價支付給買方。在測定油耗時,其留在主機、機械及管路中的流動油量不計在內。由買方提供的燃油、潤滑油等數量按建造廠的規定辦理。
4.接船或拒絕接船的實施辦法:
(1)試航完畢后,若建造方認為試航的結果表明該船符合本合同的說明書的要求,建造方應電告買方并用書面確認試航完畢。買方收到建造方通知后的3天內,電告建造方并用書面確認接船或拒絕接船。
(2)但若試航結果表明,該船或該船的任何一部分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說明書的要求條件,或者建造方對買方拒絕接船通知中所涉及的不符合處表示同意,建造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糾正不符之處。當這種不符之處加以糾正后,建造方應或拒絕接船。
(3)若買方拒絕接船,則應在拒絕接船的通知中指出該船的哪一方面或哪一部分或哪一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說明書的規定。
(5)建造方對買方根據本條款拒絕接受該船一事可以提出爭議,在此情況下則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規定,可將爭議提交_____,由_____庭作出終局性裁定。
5.庫存剩余的易耗品的處理:
若買方在接船時,該船上還剩余試航后留下來的由建造方提供的淡水或其他的庫存易耗品,買方同意按這些庫存的原價向建造方購買并于接船時付款。
第七條?交船
1.時間與地點:
2.何時生效及如何生效:
在買方已履行了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的前提下,該船的交付應在本合同的各方同時向另一方提交交船、接船議定書時生效,確認該船已由建造方交付,由買方接船。
3.向買方提交的文件:
該船交付和接船時建造方應向買方提交下列文件,附于交船和接船議定書之后:
(1)根據說明書制定該船試航的文件;
(2)按說明書規定項下的設備清單,包括備件和其他的所需備件;
(3)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2)所規定的易耗品清單并列有原購買價格;
(4)全部證明書,包括按本合同規定該船交付時須提供的建造方證明和說明書;若船級證書和/或其他的證明書在該船交付時尚沒有提交時,買方接受臨時證明書,不作違約論,但建造方取得正式證書后立即將正式證書提交給買方;
(5)建造方出具的保證書說明該船移交給買方時沒有設定任何留置權、費用、抵押或其他的負擔加在買方名義上,也要特別說明_______當局沒有對該船附加一切稅收和費用,在試航期中到交船前建造方對其分包商、雇員及船員不應負任何債務。
4.該船的招標:
5.產權與風險:
6.該船的駛離:
該船移交后,買方立即擁有該船的所有權,并應在移交生效的3天內從船廠駛離。若買方于3天內未駛離船廠,買方應向建造方支付合理的系泊費用。
第八條?推遲和延長交船時間(不可抗力)
1.推遲的原因:
2.延遲的通知:
推遲開始之日起7天內,建造方應用電報通知買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建造方有權要求推遲該船的交船日并用書面確認推遲開始的日期及推遲的理由。同樣,在此推遲結束后的7天內,建造方應用書面通知買方或用電報通知以書面確認此推遲已結束,也應規定由于此推遲而使交船日推遲的時間;買方在收到此通知后的7天內未能對建造方要求推遲交船日的通知加以確認,應認為買方同意予以推遲。
3.允許推遲的定義:
由于本條第1款規定之原因及根據本合同條款允許推遲交船日任何其他理由,應理解為可允許的推遲,有別于未經授權的推遲。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凡未經授權的推遲應對合同價予以調整。
4.因超期推遲而取消合同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允許推遲交船日的情況外,按照本條所陳述的原因,其推遲的累計的總括時間達到或超過(210)天的情況下,買方可根據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取消本合同。當延遲累計的時間達到(210)天時建造方應致函買方,予以抉擇,而買方收到建造方通知的(20)天內,應表示其意愿,是取消合同,還是將來于指定日期移交。
茲雙方同意并理解若繼而再次作延遲時,根據本合同條款買方仍保留取消合同的權利。
第九條?質量擔保
1.保證:
2.出現缺陷的通知:
根據本保證,在發現缺陷后買方應盡快地用書面通知建造方或電報通知并用書面確認,對其缺陷提出補償。買方的書面通知應闡述缺陷的性質和程度。若于(12)個月有效期屆滿之前發現缺陷,但在保證期后(30)天內,其通知未能送達時,建造方對此不承擔義務。
3.缺陷的補救:
(1)建造方應根據本合同的保證條款,對出現的任何缺陷予以補救,在其船廠進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換,其費用由建造方承擔。
(2)若將該船駛至船廠修理不能實現時,買方可選其認為合適的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為此,建造方可提供或供應所需更換的部件或材料,其部件或材料的發不得影響或推遲船的營運和航行日程。若買方建議在建造廠以外的船廠修理或更換,不致推遲船期,也不影響營運和航行日期下,買方應將擬進行修理的時間和地點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有權讓其代表驗證買方所提出缺陷的性質和程度。驗證完畢后,建造方應立即用電報告知買方予以接受還是拒絕此缺陷為保證中所列之內容。一旦建造方接受,承認本合同項下應補救之缺陷,或者經_____決定應為補救之缺陷,建造方應立即向買方支付所需修理或更換部分的金額,此金額應與在建造方船廠進行同樣修理或更換的合理費用相同。
(3)在任何情況下駛往選定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部件的駛船費用和責任屬買方。
(4)本條項下的任何爭議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款規定_____。
4.建造方的責任范圍:
(1)除本條第1款所述的缺陷外建造方對該船的任何其他的缺陷不承擔責任或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建造方對于因本條第1款所述的缺陷,或因修理該船或因其他的缺陷進行補救所導致的和特殊的,不論直接的或間接的損失、損害包括利潤收入或滯期費的損失概不承擔責任或義務。
(2)交船后經買方更換的,或經各承包商修理過的,或由于疏忽或因操作不當及經買方的雇傭人員或代理人維修過的,或屬于正常的磨損,或在建造方無法控制條件下發生的,對該船任何部分的缺陷建造方均不承擔責任。
5.保證工程師:
建造方有權指定一名保證工程師作為代表,在建造方確定的保證期內為該船服務,買方和其雇員應向建造方代表,保證工程師在該船上執行任務并給予全面合作。買方給予保證工程師的待遇應與該船總工程師的待遇相適應。為其提供住房和生活條件,而不向建造方和/或向保證工程師_____。買方每月應向建造方支付_________的金額作為保證工程師在船上執行任務所需費用的補償,并于服務期滿后支付返回_______的飛機票等費用。
鑒于本款所述之細節,雙方應于移交該船后另簽協議,使之付諸實現。
第十條?買方的退貨
1.通知:
該船移交前向建造方所付款額是預付款性質。若買方根據合同允許取消合同的各條款行使退貨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建造方或用電報通知并以書面確認,通知的有效期應自建造方收到通知之日算起。
2.建造方退款:
屆時,建造方應立即將買方支付給建造方的用于該船的全部款額退還給買方,但若建造方根據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提交_____者除外。
在此情況下,按需退還給買方的金額計算,并按買方分別支付給建造方之日起,至建造方將這些款項匯還給買方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為_______%計算。但買方根據本合同第八條4款之規定取消合同時,建造方不予支付利息。
3.義務的解除:
建造方將款項退給買方后,本合同項下的各方向另一方承擔的全部義務、責任和債務立即予以全部解除。
第十一條?買方不履行責任
1.不履行責任的定義:
下列所述應視為買方沒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于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分期付款,到期后3日內,買方仍沒有向建造方付款;或
(2)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買方在該船移交時沒有支付第四期款額;或
(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該船已準備支付給買方時,買方不接船不付款。
2.利息和費用:
買方有失責、違約時,對建造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費用。
3.失責后果:
(2)若買方違約持續(15)天,建造方可自行決定,電告買方,并用書面確認,取消合同,則合同立即失效,買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均屬建造方財產。若發生取消合同,買方付給建造方的各期付款全部金額屬建造方持有。
4.該船的出售:
(2)若該船出售時已處完工狀態,則銷售所得,建造方應首先支付參與銷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使建造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然后支付全部的尚未支付的合同價的分期款額及由此所需支付的利息,按年率_____%計算。
(3)若該船處于尚未完工狀態,則建造方處理該船所得銷售值,首先用來支付參與出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需建造方支出的全部費用。然后支付該船價格及分期付款需付的差額部分及因取消合同而需補償給建造方合理利潤的損失部分。
第十二條?_____
1.投_____別的范圍:
從該船鋪龍骨開始直至完工、交船及買方接船時止,建造方應自費就建造該船所用供應品,包括已運到船廠的,已裝船的,買方提供的供應品及全部機械、材料、設備、儀器和舾裝件向______________公司投保,投_____別應與______所采用的_____條款相適應。
這類險別的保額應概括船舶交付時的金額,最低限度應等于,但不限于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總金額,其中包括買方的供應物品。
2.追償額的運用:
(1)部分滅失:
若該建造船舶于買方驗收前,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凡屬_____范圍內使被_____人受到損失,而且所造成的損失并不構成該船的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建造方應依據本條(1)所示,依據_____單應予以追償,所得的金額用于支付修理費用,旨在彌補損失,以達到船級社的要求。根據本合同所含說明書的規定,于該船完工時,買方依據合同予以接船。
(2)全損:
但是,若該船被裁定為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經本合同當事人之間相互磋商,建造方
可抉擇如下:
(a)根據本合同規定,工程需繼續下去,在此情況下,按保單追償的金額應用于該船的修補費用,但雙方應首先書面同意合理的推遲交船日,為完成其重建需調整本合同其他的條款,包括合同價;
3.建造方投保義務的終止:
本合同項下建造方的船舶投保義務在賣方交船并由買方接船后立即終止。
第十三條?爭議與_____
1.訴訟:
本合同雙方之間由于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就本合同中任何規定或與這些規定有關的問題而引起的任何爭執不能解決時,此爭執應提交在________船務局。按船務局海事_____規則_____解決,但本合同項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欲提交船務局_____應以書面向船務局提出_____的申請,求償的陳述并附有書面指定_____員的委托書及_____員接受委托的有關文件。
主持_____程序的第三名_____員應由委員會從其成員中指定,該_____員與爭執的雙方無任何關系或與本爭執的問題無任何關系,這樣指定的_____員,應組成解決該爭執的_____庭(下稱“_____庭”)。但是,若所述之另一方在收到船務局有關文件后20天未能指定第二名_____員,則由要求_____一方指定的一名_____員應被視為已經接受并被指定為自己的_____員。這名_____員身肩兩方,單獨構成_____庭,_____應在該名_____員主持下進行。
由這名身肩兩方的_____員或由三名_____員的大多數(視情況而定)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若三名_____員未取得多數裁決,則第三名_____員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
盡管有以上規定,經雙方承認,關于該船的建造及其機器和設備,或有關材料或工藝的質量所引起的任何爭議或意見的分歧,經協商一致可提交船級社對爭議作出裁決。船級社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裁決的通知:
應立即用書面,或用電報加以確認,將裁決告知買方和建造方。
3.費用:
_____庭應決定_____費用由哪一方承擔或雙方承擔費用的比例。
4.提交法院:
對裁決的判決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任何法院。
5.交船日的變更:
在該船移交之前若引起爭議需提交_____,裁決可包括_____庭認為合適的交船日予以推遲。
第十四條?轉讓的權利
除事先征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方。若買方轉讓,則還需經政府批準,而且買方仍對本合同承擔義務。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繼承人或合法的受讓人應繼續有效,繼續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稅務和關稅
1.稅務和關稅:
建造方應承擔并支付_______征收的稅務和關稅,但不包括________向買方征收有關其供應品的稅收。
2.境外的稅務和關稅:
買方應承擔并支付為執行和/或履行本合同于__________境外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但不包括建造方為建造該船購買所需項目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
第十六條?專利_____和版權
1.專利、_____和版權:
該船所用的機器和設備應標有專利號、_____或制造商的貿易名稱。
建造方不得讓買方承擔使用專利權責任,或因違背專利權而引起訴訟所帶來的損失,其中包括在執行合同中因對任何專利和發明使用不當以及由此引起的訴訟所需費用。
本條不應被解釋為本合同所用設備,僅涉及專利權或_____或版權的轉讓,特此證明,所用的專利完全應歸真正合法的持有者。
建造方的擔保不適用于買方的供應品。
2.總圖、說明書和生產圖紙:
建造方對說明書、設計圖紙和生產圖紙、技術說明、計算、試驗數據及其他與該船有關的數據、信息和文件持有全權。在未經建造方書面同意前,買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其泄密或泄露給第三方,但可為正常進行操作,修理和維護該船時用。
第十七條?買方的供應物品
1.買方的責任:
(1)應在建造方指定的時間內自己承擔風險、貨價和費用,向建造方提供物品(下稱買方供應品)按說明書規定,在船廠倉庫或堆放處交付,其供應品狀態應完好,以適應裝該船。
(2)為便于建造方將買方供應品安裝在船上,買方應向建造方提供必須的說明書、圖解、指南、手冊、測試報告和規范條例所要求的證明書。買方在建造方的請求下供應品制造商的代表協助建造方安裝或由他們承擔安裝,或在船廠予以調試,但不得向建造方_____。
(3)若發現任何一件或所有的買方供應品有不當或不宜安裝時,建造方有權退貨。但在買方要求下,建造方可予以修理或調整買方供應品但不得影響建造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的權利,同時建造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在此情況下買方應償還建造方因修理或調整所發生的全部費用,交船日也應自動地延長因修理或調整所需的時間。
(4)若在規定的時間內買方未能按時交付買方供應品時,交船日也應自動延長因遲交所需的時間。買方對此應承擔責任,并向建造方支付由于買方供應品的遲交而使建造方受到的全部虧損和受損,其損失費用應于交船時支付。若買方供應品的遲交超過30天,建造方有權繼續建造該船,可不在該船上安裝其設備,并在此狀態下買方予以接船,不能因此對建造方的其他權利產生異議。
2.建造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
1.地址: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應按下列地址:
致買方:致建造方:
電掛: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2.文字:
與本合同有關任何和所有的通知和通信均使用英語。
第十九條?合同的生效日
本合同自買方和建造方簽署之日生效。
但,若____政府不在____日內出具出口許可證和建造準許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除本合同雙方另有書面協議,否則雙方應立即完全解除依據本合同向另一方承擔的義務,并說明本合同未曾生效。
第二十條?解釋
1.適用法律: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本合同每條款的生效和解釋應受建造該船國家法律的管轄。
2.歧義:
說明書中所用的語言或所包括不同的要求,其目的是為闡述、解釋和實現本合同。若文字與所示要求與合同中任何條款的解釋不一致時,當出現此種情況時均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說明書及圖紙也是互為解釋,若圖紙上有的,說明書內沒有規定的或在說明書上有規定的但在圖紙上沒有規定的,均視為說明書及圖紙中已有規定。
3.全部協議:
本合同包括雙方迄今為止的全部協議和諒解,并且以前的與本合同條款有關的交涉、主張、承諾和協議失效。
第二十一條?其他的條款
雙方茲共同確認合同價格,應包括¥____日元的設計費,提供圖紙費,亦即建造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技術服務費用。
委托方(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法定地址:證件類型及編碼: 受托方(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法定地址:證件類型及編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購買船舶(以下簡稱“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船舶資料船名;載重噸(噸);總長(米);型寬(米);總噸;凈噸;滿載吃水(米); 主機型號/功率;建造時間/地點;報價;其他。 二、委托事項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購買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并代辦等相關事宜。 ①提供范本合同; 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向甲方如實提供本船的基本技術資料(以船檢證書為準)和賣方報價,作為甲方購買的部分依據。 最終船價由甲方與賣船方商定,船舶規格以看驗船時為準; 2.雙方簽訂本合同天內,乙方應將甲方相關的購船需求在其網站或公報上予以公布; 3.應根據船舶動態安排甲方勘驗船事宜,將賣方的有效聯系方式及時告知甲方,同時安排甲方與乙方的洽談事宜。 四、甲方義務 1.如該船買賣成交,甲方應支付乙方中介費。 2.甲方應在簽訂買賣合同后,將合同副本份交乙方備案,以便乙方協助辦理該船的有關交易手續。 五、費用的支付 1.甲方應當按照本船買賣合同價的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在本船買賣合同簽訂后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中介費。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和代辦的其他事項,甲方應當在這些事項完成后向乙方支付代辦費用。 六、違約責任(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標的額的______%(百分之_____): 1.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開乙方再與賣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同一標的私下交易; 2.甲方通過其他控股公司與賣船方就本船簽訂買賣合同的(此時均視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務,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中介費并承擔違約責任); 3.與他人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中介費和代辦費的; 5.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乙方提供的船舶有關信息與該船真實有效的船檢證書不符;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導致甲方利益受損。 七、爭議解決方式若有合同爭議或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第項進行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費付清之日止。 合同壹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本合同根據_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公司(下稱建造方)為甲方和根據____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公司(下稱買方)為乙方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 鑒于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約定,建造方同意按下面所訂的條款在________(下稱船廠)建造、下水、裝機、完工,并向買方出售和交付壹(1)艘________船,詳見本合同第一條(下稱該船)買方同意按下述所訂條款條件向建造方購買,從建造方接收該船并支付款項。 第一條 規格和船級 1.說明書: 該船應有建造方的船體編號第___號,并按本合同的條款,說明書和總布置圖(統稱說明書)建造、裝機和完工,說明書經雙方簽字并附于本合同之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主要規格: 全 長:___________ 總 噸 位:__________ 兩柱間長:___________ 主 機:__________ 型 寬:___________ 航 速:__________ 型 深:___________ 續 航 力:__________ 設計吃水:___________ 定 員:__________ 上述主要規格的詳細說明及定義、檢驗方法和計算均附列說明書中。 3.船級和規范: 該船包括其機器、設備、儀器應按_____規范建造,并由_____監造(下稱船級社)應授予船級和_______標志。 該船應符合本合同簽字生效后說明書中所指定船級社的規范并達到其標準要求。 為入級并符合上述規范和達到要求條件所需的全部費用均由建造方支付。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決定將該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責任由建造方承擔。 5.登記: 根據_____法律在_____國的港口,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船和驗收時間,該船應由買方登記,其費用由買方自理。 第二條 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1.合同價格: 該船的購買價為__________日元(¥______),這是建造方應收的凈價(下稱合同價),此價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由買方提供的設備,并可按本合同項下的規定,予以上下調整。 2.貨幣: 本合同項下由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項應為可自由兌換的日元。 3.付款條件: 由買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價如下: (1)第一期: _____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日元(¥_____)。 (2)第二期: 該船鋪龍骨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日元(¥_____)。 (3)第三期: 該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_日元(¥_____)。 (4)第四期: 交付該船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日元(¥______),再加上或減去由于合同價調整而增加或減少的所需的部門金額。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_____已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下稱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2)第二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鋪龍骨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3)第三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下水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4)第四期: 在規定的該船交船日至少7天之前,買方遵照經建造方確認的銀行開具以建造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向_____銀行存入調整后的本期應付額的現金。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3款規定在簽署交船、接船議定書后,建造方即可收取上述信用證或現金。本合同的雙方之間不論發生任何性質的爭議或分歧,買方不得延付或拒付款額。 5.預付款: 該船交付前或交付時應付的各期預付款均應得到本合同雙方的同意并經______的批準。 第三條 合同價格的調整 若出現下列應急事件,合同價應按下面的規定予以調整(雙方理解合同價的減少是以規定的違約償金方式減少,而不是以罰款的方式減少。) 1.交船: (1)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在指定的交船日后的第一個(30)天午夜(12)時內,合同價不予調整,價格不變。 (2)若于交船日后遲交超過(30)天,則在交船日后第(30)天午夜(12)時開始,合同價按下列規定予以遞減: 第(31)天至第(60)天 ¥_________。 第(61)天至第(90)天 ¥_________。 第(91)天至第(120)天 ¥_________。 第(121)天至第(150)天 ¥_________。 第(151)天至第(180)天 ¥_________。 盡管如此,合同價格的遞減率不得超過(180)天,上述規定的遞減率是以規定交船日期后的第(30)天中午(12)時算起。 (3)但是,若交船時間的延遲僅自交船日期的第一個(30)天起至(180)天,超過(180)天,按第十條規定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在上述延遲交船超過(180)天后若買方沒有按第十條規定發出取消合同的通知,建造方以書面要求買方予以抉擇。在此情況下,買方收到通知(15)天后,應予以答復建造方是取消合同還是同意以后擇日接船。茲雙方理解,若該船不能擇日交付,買方根據上述條款仍保留取消合同的權利。 (4)若買方書面要求提前交船,為滿足其要求應予以提前交船,若比原交船提前(30)天以上,從第(31)天算起,該船的合同價格,每1天應增加_________日元。雙方認為不應把建造方接受買方要求提前交船解釋為改變或變更本合同所訂的交船日期。 (5)在充分考慮了按第八條規定所允許延遲交船的原因及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的原因后,仍然不能按本合同中各條款所規定的日期交船,則應視為交船延期,此乃書就本條款的目的。 2.速度: (1)經試航證實該船實際速度比該船保證速度減少不到(3/10)海里/時的條件下,其合同價格不受影響和不予以改變。 (2)然而,實際速度低于該船保證速度從(3/10)節開始〔包括減少(3/10)節〕其合同價格按下列遞減〔但小于(1/10)節時可忽略不計〕: (3/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4/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5/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6/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7/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8/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9/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1)節___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3)若經試航,實際速度低于該船的保證速度達(1)節以上時,則買方可根據第十條規定予以抉擇,拒收或取消合同或以降低合同價格后接船。根據上述,低于(1)節其合同價格減少值為___________日元。 3.油耗: (1)按說明書規定經__________試航證明該船油耗超過規定的油耗的________%其合同價格不因此受其影響而予以改變。 (2)該船實際油耗超過規定的油耗從_____%開始,合同價格按增加油耗量的比例而減少,即超過上述值1%時,合同價格減少_____%。 (3)若該船的實際油耗超過規定油耗的(_______%)買方可予以選擇,根據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可拒收或取消合同或降低合同價格的(__%) 其降價的總額為_______日元。 4.總載重量: (1)按說明書規定該船的實際載重噸若低于或超出其規定總載重量時在低于___________長噸以上,對每長噸降低其價格的________日元,最多降________日元。或者是超過_________長噸以上,每一長噸的增加,其合同價格增加________日元(在此兩種情況下),不足一長噸者均不計)。 (2)若該船實際總載重噸低于合同規定的_______長噸以上,可由買方根據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作出抉擇,拒收該船,撤銷本合同,或按上述規定,按_________長噸計,降低合同價格,即總額減少______日元。 第四條 建造期間圖紙的審批及檢驗 1.圖紙的審批: (1)建造方按照第十八條注明的地址,將圖紙一式三份寄給買方予以審批。在收到后十四(14)天內買方將一份書面批準的或提示意見的圖紙寄還給建造方。建造方向買方提交的圖紙應按雙方同意的目錄清單提供。 (2)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買方委派的代表到達船廠時除非雙方另有商議,買方可將經雙方同意的圖紙清單中剩余的部分圖紙交于代表批準,代表應在收到后7天之內,將一部分附有意見的圖紙送還建造方,凡代表所批準的,將視為買方按合同已予以批準。 (3)若買方或代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其圖紙不按時送還給建造方,其圖紙視已完全被批準論。 2.買方代表的委派: 買方可在船廠派常駐代表(稱代表)以書面授權并負責說明書的修改,價格的調整,圖紙的審核批準,參加試航及有關機械、設備和舾裝的檢驗及買方委托所需作的事情。其費用由買方承擔。 3.授權代表檢驗: 根據合同及說明書規定在整個建造期中由船級社、有關當局及買方檢查組等對該船所用的機械設備和舾裝等予以必要的檢查。 按照建造方和買方雙方同意的意見,代表有權在建造期內參加對該船的各種機械設備進行試驗和檢驗。 建造方應合理的提前將試驗,檢驗的日期和地點通知給代表,便于出席。 接通知后代表不能出席其試航和檢驗時,應視作棄權。代表若發現建造工程所用材料、工藝等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時,代表應迅速以書面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收到通知后,若同意其意見時應立即糾正不當之處。 在該船交船前的整個建造工程中代表可對建造該船的主機和輔機、工程現場、材料倉庫,其中包括船廠、車間、倉庫和辦公室等,同時對建造方所分包出去的與該船有關的現場或材料倉庫等可自由巡視。 4.設施: 建造方應為代表及其助手提供足夠的辦公室并根據船廠慣例在船廠附近提供合理的設施,以便有效的進行工作。 5.建造方的義務: 代表及其助手是受買方聘用該項目的雇員,而不是建造方的雇員。 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的雇員或者其代理方的疏忽而造成買方代表或其助手在工程現場(在船上或在建造方分包商的工地或與該船建造有關的地點)發生工傷等,建造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同樣,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或其代理雇員的極大疏忽造成代表及其助手的財產遭受破壞、損失等建造方概不負責。 6.買方的責任: 買方予以保證其代表在執行職責時必須遵守正常的建造程序,避免造成發生不必需的增加而延遲或干擾其建造進度。 建造方有權要求調換其認為對建造該船不適合的或不稱職的代表,買方經實際調查后,認為建造方的要求是正確的,買方應盡快調換其代表。 第五條 修改 1.說明書的修改: 說明書的修改或變更需經雙方書面同意,但根據建造方的判斷,這類修改或變更或累積的修改或變更不會嚴重影響建造方承擔的其他的計劃。此外在修改或變更前買方予以同意由變更而引起可能的合同價格、交船日期、合同和說明書的其他條件的變更。 修改協議通過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換文后生效或以電報并經換文確認,本合同雙方已取得一致意見后生效,此換文為本合同和說明書的組成部分。 建造方若發現有必要改進生產方法時,可對說明書作較少的修改,但事先需征得買方的同意,而買方不應無理由地拒絕建造方的修改的要求。 2.船級的變更及其他: 本合同簽訂后,若船級社或其他授權的主管機關要求改變已確定的船級及建造該船的規范時,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若這種變更或修改是強制性的,則任何一方收到船級社或其他主管機構關于對建造該船確定須作修改的信息時,應盡快書面通知另一方,若買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價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說明書的修改時建造方應把此修改置于建造過程中實施。 (2)若修改并非強制性的,但買方要求將此修改置于建造過程中實施,買方應將此意見通知建造方,若這種修改不影響其合同的執行并且買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合同價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說明書方面的變更時,建造方可以接受此修改方案。 3.材料的代用品: 按照本合同及該船建造說明書所要求的各種材料若不能及時購買到或因短缺而影響交船日期時,建造方在買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提供其他代用材料以滿足船級社及建造該船規范的要求,采用代用材料的協議可按本條第1款規定的方式進行,其中包括修改合同價格及有關其他的條款。 第六條 試航 1.通知: 建造方至少要在試航前(14)天用書面通知或用電報通知該船試航的時間、地點,而買方收到通知后盡快告知對方。買方可派代表隨船試航檢驗。 買方收到通知后不管出于任何原因,其代表不參加試航時,視為買方棄權,建造方可在無買方代表參加的情況下自行試航。在此情況下若建造方出具證書證明該船試航結果符合本合同及說明書的要求時,買方有責任予以接船。 2.氣候條件: 建造方選擇最為合適的氣候條件予以試航。到確定的試航日期氣候條件不佳時,應在氣候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早地予以試航。茲明確,若該船進行試航時氣候驟變,不利繼續試航,試航應停止并延遲到允許試航氣候條件的第2天進行。若買方根據停止試航前的試驗結果,書面同意接船,則可不再續試。 由于不佳的氣候條件使試航予以推遲而導致交船的延遲,應視為允許的交船的延遲期。 3.如何進行試航: (1)凡與試航有關的費用均由建造方承擔,建造方需安排足夠的船員保證航行安全。試航應按說明書規定的方式進行,而且做完說明書所規定的性能試驗內容。試航往返航線由建造方予以決定。 (2)在試航前,雖然由買方提供試航所需的燃油、潤滑油等,但在交船前建造方應將試航中所耗的燃油、潤滑油等費用以原購價支付給買方。在測定油耗時,其留在主機、機械及管路中的流動油量不計在內。由買方提供的燃油、潤滑油等數量按建造廠的規定辦理。 4.接船或拒絕接船的實施辦法: (1)試航完畢后,若建造方認為試航的結果表明該船符合本合同的說明書的要求,建造方應電告買方并用書面確認試航完畢。買方收到建造方通知后的3天內,電告建造方并用書面確認接船或拒絕接船。 (2)但若試航結果表明,該船或該船的任何一部分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說明書的要求條件,或者建造方對買方拒絕接船通知中所涉及的不符合處表示同意,建造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糾正不符之處。當這種不符之處加以糾正后,建造方應或拒絕接船。 (3)若買方拒絕接船,則應在拒絕接船的通知中指出該船的哪一方面或哪一部分或哪一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說明書的規定。 (4)若買方未能按上述(1)和(2)規定的時間內電告并用書面確認其接船或拒絕接船以及接船或拒絕接船的理由,則應認為買方已接受該船。 (5)建造方對買方根據本條款拒絕接受該船一事可以提出爭議,在此情況下則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規定,可將爭議提交仲裁,由仲裁庭作出終局性裁定。 5.庫存剩余的易耗品的處理: 若買方在接船時,該船上還剩余試航后留下來的由建造方提供的淡水或其他的庫存易耗品,買方同意按這些庫存的原價向建造方購買并于接船時付款。 第七條 交船 1.時間與地點: 該船應于_____之前或者當日在船廠由建造方交于買方。若根據本合同條款因建造進程的需要而允許推遲交船,則上述交船日期要作相應的推遲,按照上述日期或按推遲的日期移交,均稱為交船日期。 2.何時生效及如何生效: 在買方已履行了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的前提下,該船的交付應在本合同的各方同時向另一方提交交船、接船議定書時生效,確認該船已由建造方交付,由買方接船。 3.向買方提交的文件: 該船交付和接船時建造方應向買方提交下列文件,附于交船和接船議定書之后: (1)根據說明書制定該船試航的文件; (2)按說明書規定項下的設備清單,包括備件和其他的所需備件; (3)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2)所規定的易耗品清單并列有原購買價格; (4)全部證明書,包括按本合同規定該船交付時須提供的建造方證明和說明書;若船級證書和/或其他的證明書在該船交付時尚沒有提交時,買方接受臨時證明書,不作違約論,但建造方取得正式證書后立即將正式證書提交給買方; (5)建造方出具的保證書說明該船移交給買方時沒有設定任何留置權、費用、抵押或其他的負擔加在買方名義上,也要特別說明_______當局沒有對該船附加一切稅收和費用,在試航期中到交船前建造方對其分包商、雇員及船員不應負任何債務。 4.該船的招標: 根據本合同和說明書,于建造完工后買方無正常理由,又不接受該船,建造方有權在符合上述規定的程序的條件下對該船進行招標。 5.產權與風險: 該船的產權和滅失的風險只在完成上述交船與接船后,移交給買方。雙方明確表示,在交付有效前,該船的產權和滅失的風險及該船的設備屬于建造方,但戰爭、地震和海嘯的風險除外。 6.該船的駛離: 該船移交后,買方立即擁有該船的所有權,并應在移交生效的3天內從船廠駛離。若買方于3天內未駛離船廠,買方應向建造方支付合理的系泊費用。 第八條 推遲和延長交船時間(不可抗力) 1.推遲的原因: 若在實際交船前的任何時候,由于天災、政府當局的干涉、戰爭、封鎖、革命、起義、叛亂、罷工、瘟疫、火災、水災、臺風、地震、海嘯、爆炸、碰撞、擱淺、禁運等,造成推遲該船的建造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所需的時間,作為延遲時間的先決條件,以此而推遲履行交船,但不應超過全部推遲所累計的時間。 2.延遲的通知: 推遲開始之日起7天內,建造方應用電報通知買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建造方有權要求推遲該船的交船日并用書面確認推遲開始的日期及推遲的理由。同樣,在此推遲結束后的7天內,建造方應用書面通知買方或用電報通知以書面確認此推遲已結束,也應規定由于此推遲而使交船日推遲的時間;買方在收到此通知后的7天內未能對建造方要求推遲交船日的通知加以確認,應認為買方同意予以推遲。 3.允許推遲的定義: 由于本條第1款規定之原因及根據本合同條款允許推遲交船日任何其他理由,應理解為可允許的推遲,有別于未經授權的推遲。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凡未經授權的推遲應對合同價予以調整。 4.因超期推遲而取消合同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允許推遲交船日的情況外,按照本條所陳述的原因,其推遲的累計的總括時間達到或超過(210)天的情況下,買方可根據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取消本合同。當延遲累計的時間達到(210)天時建造方應致函買方,予以抉擇,而買方收到建造方通知的(20)天內,應表示其意愿,是取消合同,還是將來于指定日期移交。 茲雙方同意并理解若繼而再次作延遲時,根據本合同條款買方仍保留取消合同的權利。 第九條 質量擔保 1.保證: 根據下述條款的規定,于該船移交給買方使用(12)個月內,若發現因材料或工藝而引起的缺陷時,建造方應予以免費為其缺陷進行補救。其保證部分僅包括船體、機器、設備及舵機,但不包括由買方提供的或代表買方提供的任何部分。 2.出現缺陷的通知: 根據本保證,在發現缺陷后買方應盡快地用書面通知建造方或電報通知并用書面確認,對其缺陷提出補償。買方的書面通知應闡述缺陷的性質和程度。若于(12)個月有效期屆滿之前發現缺陷,但在保證期后(30)天內,其通知未能送達時,建造方對此不承擔義務。 3.缺陷的補救: (1)建造方應根據本合同的保證條款,對出現的任何缺陷予以補救,在其船廠進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換,其費用由建造方承擔。 (2)若將該船駛至船廠修理不能實現時,買方可選其認為合適的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為此,建造方可提供或供應所需更換的部件或材料,其部件或材料的發不得影響或推遲船的營運和航行日程。若買方建議在建造廠以外的船廠修理或更換,不致推遲船期,也不影響營運和航行日期下,買方應將擬進行修理的時間和地點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有權讓其代表驗證買方所提出缺陷的性質和程度。驗證完畢后,建造方應立即用電報告知買方予以接受還是拒絕此缺陷為保證中所列之內容。一旦建造方接受,承認本合同項下應補救之缺陷,或者經仲裁決定應為補救之缺陷,建造方應立即向買方支付所需修理或更換部分的金額,此金額應與在建造方船廠進行同樣修理或更換的合理費用相同。 (3)在任何情況下駛往選定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部件的駛船費用和責任屬買方。 (4)本條項下的任何爭議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款規定仲裁。 4.建造方的責任范圍: (1)除本條第1款所述的缺陷外建造方對該船的任何其他的缺陷不承擔責任或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建造方對于因本條第1款所述的缺陷,或因修理該船或因其他的缺陷進行補救所導致的和特殊的,不論直接的或間接的損失、損害包括利潤收入或滯期費的損失概不承擔責任或義務。 (2)交船后經買方更換的,或經各承包商修理過的,或由于疏忽或因操作不當及經買方的雇傭人員或代理人維修過的,或屬于正常的磨損,或在建造方無法控制條件下發生的,對該船任何部分的缺陷建造方均不承擔責任。 (3)該船由建造方建造并售給買方,所以上述條款中規定的保證可代替或排除由成文的或不成文的法律所含的任何其他的保證、保修、慣例及條例。 5.保證工程師: 建造方有權指定一名保證工程師作為代表,在建造方確定的保證期內為該船服務,買方和其雇員應向建造方代表,保證工程師在該船上執行任務并給予全面合作。買方給予保證工程師的待遇應與該船總工程師的待遇相適應。為其提供住房和生活條件,而不向建造方和/或向保證工程師收費。買方每月應向建造方支付_________的金額作為保證工程師在船上執行任務所需費用的補償,并于服務期滿后支付返回_______的飛機票等費用。 鑒于本款所述之細節,雙方應于移交該船后另簽協議,使之付諸實現。 第十條 買方的退貨 1.通知: 該船移交前向建造方所付款額是預付款性質。若買方根據合同允許取消合同的各條款行使退貨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建造方或用電報通知并以書面確認,通知的有效期應自建造方收到通知之日算起。 2.建造方退款: 屆時,建造方應立即將買方支付給建造方的用于該船的全部款額退還給買方,但若建造方根據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提交仲裁者除外。 在此情況下,按需退還給買方的金額計算,并按買方分別支付給建造方之日起,至建造方將這些款項匯還給買方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為_______%計算。但買方根據本合同第八條4款之規定取消合同時,建造方不予支付利息。 3.義務的解除: 建造方將款項退給買方后,本合同項下的各方向另一方承擔的全部義務、責任和債務立即予以全部解除。 第十一條 買方不履行責任 1.不履行責任的定義: 下列所述應視為買方沒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于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分期付款,到期后3日內,買方仍沒有向建造方付款;或 (2)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買方在該船移交時沒有支付第四期款額;或 (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該船已準備支付給買方時,買方不接船不付款。 2.利息和費用: 若買方不履行支付責任,未按本條1(1)和(2)規定作出的分期付款,買方按應付日起至向建造方支付全部費用加年利率_________%的利息支付給建造方;若未按本條1(3)接收船,應視為買方沒有支付第四期分期付款,并應支付自建造方計劃交船日期(包括計劃交船的當日)按上述同1的年得率計算利息。 買方有失責、違約時,對建造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費用。 3.失責后果: (1)若發生上述規定的買方違約,則交船日應自動推遲,其推遲期為買方違約所持續的期限。 (2)若買方違約持續(15)天,建造方可自行決定,電告買方,并用書面確認,取消合同,則合同立即失效,買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均屬建造方財產。若發生取消合同,買方付給建造方的各期付款全部金額屬建造方持有。 4.該船的出售: (1)若本合同按上述規定取消,建造方有權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處理,或繼續或中止該船的建造,公開出售或私下出售,采用自己認為合適的方法,而不對買方的損失和虧損負任何責任。 (2)若該船出售時已處完工狀態,則銷售所得,建造方應首先支付參與銷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使建造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然后支付全部的尚未支付的合同價的分期款額及由此所需支付的利息,按年率_____%計算。 (3)若該船處于尚未完工狀態,則建造方處理該船所得銷售值,首先用來支付參與出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需建造方支出的全部費用。然后支付該船價格及分期付款需付的差額部分及因取消合同而需補償給建造方合理利潤的損失部分。 (4)鑒于上述兩種情況若銷售金額超過所需支付的總金額,建造方應立即將超過部分支付給買方,不加利息。但是,支付給買方的金額不得超過買方已支付分支付款的金額,若買方有供應品,不應超過其供應品的價格。 (5)若出售的金額不足支付上述所需支付的總金額時,根據建造方的要求,買方應立即支付尚缺差額部分。 第十二條 保險 1.投保險別的范圍: 從該船鋪龍骨開始直至完工、交船及買方接船時止,建造方應自費就建造該船所用供應品,包括已運到船廠的,已裝船的,買方提供的供應品及全部機械、材料、設備、儀器和舾裝件向__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應與______所采用的保險條款相適應。 這類險別的保額應概括船舶交付時的金額,最低限度應等于,但不限于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總金額,其中包括買方的供應物品。 上述保險的保單應以建造方為抬頭。此保單項下的全部損失應按規定支付給建造方。若買方要求對已付款購置的關于該船所需的部件、材料、機器和設備予以保險時,可投保地震、罷工、戰爭或其他的本條款中沒有明確的風險,為此建造方應予以辦理。該投保費用應由買方于該船支付時補償給建造方。 2.追償額的運用: (1)部分滅失: 若該建造船舶于買方驗收前,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凡屬保險范圍內使被保險人受到損失,而且所造成的損失并不構成該船的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建造方應依據本條(1)所示,依據保險單應予以追償,所得的金額用于支付修理費用,旨在彌補損失,以達到船級社的要求。根據本合同所含說明書的規定,于該船完工時,買方依據合同予以接船。 (2)全損: 但是,若該船被裁定為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經本合同當事人之間相互磋商,建造方 可抉擇如下: (a)根據本合同規定,工程需繼續下去,在此情況下,按保單追償的金額應用于該船的修補費用,但雙方應首先書面同意合理的推遲交船日,為完成其重建需調整本合同其他的條款,包括合同價; (b)根據本合同支付的全部的分期付款總額應立即償還買方,但不計利息,據此,應認為本合同已取消,本合同中任一方對另一方享有和承擔全部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債務應立即終止。在船被裁定為實際或推定全損之后的2個月內,若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則適用上述2項規定。 3.建造方投保義務的終止: 本合同項下建造方的船舶投保義務在賣方交船并由買方接船后立即終止。 第十三條 爭議與仲裁 1.訴訟: 本合同雙方之間由于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就本合同中任何規定或與這些規定有關的問題而引起的任何爭執不能解決時,此爭執應提交在________船務局。按船務局海事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但本合同項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欲提交船務局仲裁應以書面向船務局提出仲裁的申請,求償的陳述并附有書面指定仲裁員的委托書及仲裁員接受委托的有關文件。 船務局收到上述所列文件后的20天內,另一方亦要通知船務局委托的仲裁員及接受委托的有關文件。這兩名仲裁員可作為海事仲裁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指定的仲裁員,履行仲裁職責。 主持仲裁程序的第三名仲裁員應由委員會從其成員中指定,該仲裁員與爭執的雙方無任何關系或與本爭執的問題無任何關系,這樣指定的仲裁員,應組成解決該爭執的仲裁庭(下稱“仲裁庭”)。但是,若所述之另一方在收到船務局有關文件后20天未能指定第二名仲裁員,則由要求仲裁一方指定的一名仲裁員應被視為已經接受并被指定為自己的仲裁員。這名仲裁員身肩兩方,單獨構成仲裁庭,仲裁應在該名仲裁員主持下進行。 由這名身肩兩方的仲裁員或由三名仲裁員的大多數(視情況而定)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若三名仲裁員未取得多數裁決,則第三名仲裁員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 盡管有以上規定,經雙方承認,關于該船的建造及其機器和設備,或有關材料或工藝的質量所引起的任何爭議或意見的分歧,經協商一致可提交船級社對爭議作出裁決。船級社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裁決的通知: 應立即用書面,或用電報加以確認,將裁決告知買方和建造方。 3.費用: 仲裁庭應決定仲裁費用由哪一方承擔或雙方承擔費用的比例。 4.提交法院: 對裁決的判決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任何法院。 5.交船日的變更: 在該船移交之前若引起爭議需提交仲裁,裁決可包括仲裁庭認為合適的交船日予以推遲。 第十四條 轉讓的權利 除事先征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方。若買方轉讓,則還需經政府批準,而且買方仍對本合同承擔義務。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繼承人或合法的受讓人應繼續有效,繼續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稅務和關稅 1.稅務和關稅: 建造方應承擔并支付_______征收的稅務和關稅,但不包括________向買方征收有關其供應品的稅收。 2.境外的稅務和關稅: 買方應承擔并支付為執行和/或履行本合同于__________境外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但不包括建造方為建造該船購買所需項目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 第十六條 專利商標和版權 1.專利、商標和版權: 該船所用的機器和設備應標有專利號、商標或制造商的貿易名稱。 建造方不得讓買方承擔使用專利權責任,或因違背專利權而引起訴訟所帶來的損失,其中包括在執行合同中因對任何專利和發明使用不當以及由此引起的訴訟所需費用。 本條不應被解釋為本合同所用設備,僅涉及專利權或商標或版權的轉讓,特此證明,所用的專利完全應歸真正合法的持有者。 建造方的擔保不適用于買方的供應品。 2.總圖、說明書和生產圖紙: 建造方對說明書、設計圖紙和生產圖紙、技術說明、計算、試驗數據及其他與該船有關的數據、信息和文件持有全權。在未經建造方書面同意前,買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其泄密或泄露給第三方,但可為正常進行操作,修理和維護該船時用。 第十七條 買方的供應物品 1.買方的責任: (1)應在建造方指定的時間內自己承擔風險、貨價和費用,向建造方提供物品(下稱買方供應品)按說明書規定,在船廠倉庫或堆放處交付,其供應品狀態應完好,以適應裝該船。 (2)為便于建造方將買方供應品安裝在船上,買方應向建造方提供必須的說明書、圖解、指南、手冊、測試報告和規范條例所要求的證明書。買方在建造方的請求下供應品制造商的代表協助建造方安裝或由他們承擔安裝,或在船廠予以調試,但不得向建造方收費。 (3)若發現任何一件或所有的買方供應品有不當或不宜安裝時,建造方有權退貨。但在買方要求下,建造方可予以修理或調整買方供應品但不得影響建造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的權利,同時建造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在此情況下買方應償還建造方因修理或調整所發生的全部費用,交船日也應自動地延長因修理或調整所需的時間。 (4)若在規定的時間內買方未能按時交付買方供應品時,交船日也應自動延長因遲交所需的時間。買方對此應承擔責任,并向建造方支付由于買方供應品的遲交而使建造方受到的全部虧損和受損,其損失費用應于交船時支付。若買方供應品的遲交超過30天,建造方有權繼續建造該船,可不在該船上安裝其設備,并在此狀態下買方予以接船,不能因此對建造方的其他權利產生異議。 2.建造方的責任: 建造方應在買方供應品交付至船廠后予以貯存和合理的照管,并把這些物品免費安裝。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建造方對買方供應品的質量和效能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 1.地址: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應按下列地址: 致買方: 致建造方: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2.文字: 與本合同有關任何和所有的通知和通信均使用英語。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日 本合同自買方和建造方簽署之日生效。 但,若____政府不在____日內出具出口許可證和建造準許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除本合同雙方另有書面協議,否則雙方應立即完全解除依據本合同向另一方承擔的義務,并說明本合同未曾生效。 第二十條 解釋 1.適用法律: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本合同每條款的生效和解釋應受建造該船國家法律的管轄。 2.歧義: 說明書中所用的語言或所包括不同的要求,其目的是為闡述、解釋和實現本合同。若文字與所示要求與合同中任何條款的解釋不一致時,當出現此種情況時均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說明書及圖紙也是互為解釋,若圖紙上有的,說明書內沒有規定的或在說明書上有規定的但在圖紙上沒有規定的,均視為說明書及圖紙中已有規定。 3.全部協議: 本合同包括雙方迄今為止的全部協議和諒解,并且以前的與本合同條款有關的交涉、主張、承諾和協議失效。 第二十一條 其他的條款 雙方茲共同確認合同價格,應包括¥____日元的設計費,提供圖紙費,亦即建造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技術服務費用。 茲證明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本合同。 買 方:_______ 建造方: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 職 稱:_______ 職 稱: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 注:該合同的特點是標的物金額大,工程復雜,建造周期長,質量保證條款嚴格,違約罰款條件具體明確。 買賣雙方達成的權利和義務平等,合同價格與合同貨物合理等值,付款時間與工程進度相匹配。買方不得延付和拒付合同款項;賣方對合同貨物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指標,買方可拒絕驗收或罰款。 賣方出售的合同貨物達不到指標,如“速度”、“油耗”、載重量、延遲交船等列明了罰款條件; 買方購進的合同貨物要按期付款,若不按期執行義務,則列明了罰款條件。 該合同的罰款條件書就的具體明確,若買賣任一方違約,則按罰款條文制約。如對罰款條件不予以執行或產生分歧可付諸仲裁,予以法律制裁,以求雙方執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2024船舶合同 篇7
2024船舶合同 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