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保聯保人員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互保聯保人員安全協議書 篇1
為搞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增強員工互保、聯保意識,防止事故發生,養成全體職工人人參與安全管理的良好習慣,在安全管理中做到“互相監督、互相管理、互相制約、互相提醒、互相幫助”,工作中做到“四不傷害”,即我不傷害自己,我不傷害別人,我不被別人傷害,監督別人不傷害他人。形成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群策群力保安全的良好氛圍,特簽訂本協議。
1、互保、聯保小組人員,互相監督小組成員按照本崗位、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進行操作,并嚴格遵守公司各種規章制度。
2、互相督促對方按照規定穿好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3、發現不安全隱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傷害事故發生。
4、互相檢查設備是否完好,備件、工具、物料碼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工作環境是否符合安全規定要求。
5、互保、聯保小組成員有責任對任何違章作業者進行警示制止,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并向上級有關部門領導匯報。
6、進行危險作業時進行監督,互保、聯保小組成員有責任做好安全思想的互導、交流工作,增強自主保安意識。
7、凡發生事故或“三違”行為,互保、聯保小組人員承擔規定處罰。
8、此協議由互保、聯保小組人員共同簽訂并嚴格執行。
班組長、安全員班組安全互保、聯保人員簽字
跟班隊長(簽字)
隊長(簽字)
分管部長
(審核)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備 注:此表一式三份,班組、隊、部門各自保存。
互保聯保人員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層層有人負責,確保XX年度安全生產。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簽訂XX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礦長與技術副礦長簽訂以下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生產目標:
1、全年做到無重傷及及重傷以上事故,杜絕瓦斯、水災事故;七級以下輕傷事故控制在4人以內;評不上殘疾的一般性工傷事故控制在10人以內。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保質保量完成煤礦下達的生產任務。
二、主要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培訓有關煤礦安全技術,法律法規等知識,切實提高煤礦工作的安全思想認識。
2、認真履行技術負責人職責,負責礦井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參與瓦斯排放與治理,并監督提供技術服務指導。
3、認真編制好礦井每年度的.災害處理計劃及礦井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協助礦長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供第一原始資料。
4、負責補充、修改、編制適合本礦的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采掘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審核。
5、制定礦井安全學習培訓計劃,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學習。
6、抓好礦井的瓦斯監測監控管理工作,保證瓦斯監控的正常運行,準確的打印出每天的瓦斯日報表。
7、按實測資料繪制好礦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圖,井上下對照圖,通風系統圖,避災線路圖并按期填繪。
8、協助礦長抓好礦井安全管理工作。
9、技術負責人在任職期間,由于不履行職責造成事故的,必須承擔一切責任,情節嚴重的報請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0、每月下井不少于五班次。
11、此書有效期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煤礦安全規程》執行。
煤礦發定代表人:謝昭賢 目標責任人:
20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互保聯保人員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設備安裝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甲方將陳蠻莊煤礦副井尾繩更換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加強安裝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安全管理行為,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煤礦安全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工程施工開始至結束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對乙方的工程質量、機電設備安裝質量、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安全規程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權利。
2、有對乙方所屬人員違反煤礦“三大規程”(即:《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以及有違反上級安全管理文件規定違章行為進行處罰的權利。
3、有向乙方提供安全規程和質量標準的義務。
4、在乙方發生人身事故及其它非人身事故時,有協助進行事故搶救、分析及善后處理的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對承包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組織指揮的權利。
2、有自主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及安全事故處理的權利。
3、有要求甲方協助進行安全技術有嘗培訓的權利。
4、有要求甲方提供安全規程和質量標準的權利。
5、有要求甲方協助處理安全事故的權利。
6、有接受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安全、質量監督檢查以及對隱患、違章行為進行處罰的義務。
7、有按照甲方提供的安全規程措施和質量標準組織施工和管理的義務。
三、其它約定
1、本協議期內,乙方對承包工程區域的現場及人員安全負全面責任。乙方自行承擔一切安全事故及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有權按本企業與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安全處罰及追究損失。
2、乙方人員在本協議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傷病(含職業病)、殘、亡,由乙方全權負責。事故處理及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按勞動保險條例、工傷保險管理辦法支付的費用和治療后的安置費用及善后工作),由乙方按國家規定辦理,并負擔全部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傷亡和一至三級非人身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按損失額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4、乙方發生人身事故,所發生的一切搶救、處理、醫療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在施工期間發生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礦方,雙方共同組織搶救,并報告當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有關部門。
五、乙方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導致無力繼續承攬工程任務時,本協議隨承包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審理。
八、本協議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