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清洗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3篇)
外墻清洗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因施工進度需要,乙方在甲方場地內進行外墻清洗施工作業。為了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甲方負責作好乙方作業過程中的協調配合工作。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實行安全監督檢查,對乙方違反甲方區域內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勒令停止作業,視違章情節給予經濟處罰——元至——元。
3、甲方負責教育本方職工不可擅自進入乙方施工區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種設備、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并服從甲方現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強自身安全生產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責任。
2、乙方必須將外墻清洗人員的相關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保險復印件于作業前報送甲方備案。
3、所有進入施工場地的乙方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佩戴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經甲方審核檢查。
4、乙方與甲方如在作業現場內交叉作業,必須首先確保甲方生產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須指派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監督、協調工作。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由乙方負責采取安全措施。
6、施工現場內乙方需接臨時電源時,必須報請甲方工程管理部門,辦妥相關手續后方可進行。
7、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關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規定,并做到工完場清。
8、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動用明火等危險作業時應向甲方提出申請,辦妥相關手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業。
9、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嚴禁在廠區內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征得甲方安全生產部門書面同意。
10、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出入證管理制度。
11、乙方需嚴格按外墻清洗安全作業規程進行施工管理。如果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違章作業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 外墻清洗安全作業規程
1、外墻清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頒發外墻清洗資格證才能上崗。
2、上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用具、繩子、坐板、鎖扣、安全帶有無損壞,確保機械性能良好及各種用具無異常現象方能上崗操作。
3、操作繩、安全繩必須分開扎在兩個牢固的固定點上,并系上死結,靠沿口處要加墊軟物,防止因磨損而斷繩,繩子下端一定要接觸地面,放繩人同時也要系臨時安全繩。
4、施工員上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工作前要先系安全帶,再系保險鎖(安全繩上),爾后再系好座板卸扣(操作繩上),才能進行下吊工作。
5、下繩時,施工負責人要給予現場指揮,施工人員要相互幫助。
6、操作時輔助用具要扎緊扎牢.以防墜傷人,同時嚴禁嘻笑打鬧和攜帶其它無關物品。
7、主管及施工人員隨時相互觀察操作繩、安全繩的松緊及絞繩、串繩等現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8、樓上監護人員不得隨意在樓頂邊沿上來回走動。需要時,必須先系好自身安全繩,爾后再進行輔助工作。地面監護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看書看報,更不得隨意觀賞其它場景。并要隨時制止行人進入危險地段及拉繩、甩繩現象發生。
9、操作繩、安全繩需移位、上下時,監護人員及輔助工人要一同協調安置好,不用時需把繩子打好捆緊。
四、爭議的處理
乙方須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設備、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仲裁等方式予以解決,無法通過協商、仲裁方式解決的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清洗工程開始工至工程結束。
甲方: 乙方: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外墻清洗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為確保工程順利竣工和全體職工的身心健康,加強各工種人員的安全意識,特訂立安全協議書如下:
一、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保證身份證真實到位,并且經由本人介紹來的對其具體情況要充分了解,保證其沒有惡行記錄和犯罪嫌疑。并負責對其行為進行監督。
二、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三、工地各種防護設施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拆裝,進入施工區域應先檢查所處環境防護是否到位有效,發現不可靠情況做出妥善解決后方可進入操作。
四、上班不準穿拖鞋和帶釘易滑鞋,不得赤腳光膀,禁止大聲喧嘩和打口哨。
五、班前和上班時間不得酗酒、鬧事、打架斗歐,上班不得聚集說笑打鬧。禁止吸煙和無證明火。
六、嚴格遵守工地作息時間和規章制度,打飯不強行擁擠,不賭博,不傳看淫穢音像刊物,不隨意留宿他人,無事不外出,請假外出不惹事生非。
七、發現身體不適及時治療,不可強行硬撐,否則出現事故自行承擔責任。同事間互相幫助,在工作和生活中互相照顧,發現同事的工作環境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時提醒,以減少不測事件的發生。
八、宿舍內不私拉亂接用電線路,禁止隨便動用電氣設施和機械設備。與他人和睦相處,搞好室內和環境衛生。
九、不擅自動用工地消防器材和本工種非指定機械設備,不擅離職守,不浪費材料。
十、杜絕違章操作和無證操作,反對違章指揮,工人有權拒絕在不安全環境下作業,不得在建筑物周圍無故逗留,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任何人不得隨意盜用和私拿他人和集體財物,嚴禁蓄意破壞公共財產和機具設備。以上逐項望認真執行,如有違反造成人身傷亡事故,本項目部概不負責。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外墻清洗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由經營生產單位和個人承擔。
根據百環大廈實際情況,廣大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配合我物業公司,積極參與,共同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具體安全管理協議內容如下:
一、 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應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保證員工在發生緊急突發事故時有處置能力和自救能力,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二、 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應服從物業統一管理,根據物業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建議,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整改。
三、 經營生產者在經營超市、酒樓、飲食、咖啡廳、酒吧及其他項目時,須辦理相關工商、消防安全、衛生等經營許可證,同時必須按許可規定進行營業。
四、 在經營罐裝燃氣時,必須按有關部門核準的存儲量進行營業。
五、 未經有關部門及物業公司同意,不能在房屋(場地)內經營或存放易燃易爆(含煙花炮竹)和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及動用明火。
六、 用于經營50平方米以下必須配備有效的4KG滅火器1-2具,50平方米以上的按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七、 房屋內的各種電氣設備、排風扇等電源線路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 根據要求經營、生活不能超過8KW用電負荷使用電器。
九、 需安裝、改裝或增加使用電器及裝修電源線時,需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并附布線線路圖、使用電器的負荷量,同時電源線必須采取安全有效的絕緣措施。
十、 要進行電源線安裝、裝修或所使用的電源線、電源開關、插座等用電線路發生故障時須向物業公司報告備案,并由持有電工上崗證的電工處理。
十一、 房屋(場地)在停止營業、休息、人員離開時,應將爐火熄滅,并檢查燃氣、油爐開關是否關閉,用電電源電器是否正常。
十二、 在租賃的范圍內,距電源開關、照明燈具等周圍30米以內不準懸掛或堆放物品并留有通道。
十三、 所有使用的房屋(場地),不能居住人員,以防安全事故發生。
十四、 物業公司不定期地對經營生產進行安全知識宣傳與指導,可對經營使用的房屋(場地)進行安全檢查,并對存在的安全陷患和問題提出安全整改建議。
十五、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不得在大廈區域內沖洗任何車輛。
十六、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車輛按停車收費系統繳納停車費,摩托車統一由西門通道進出,進出時不得大轟油門影響樓內客戶,并按要求停放車場最東側位置。
十七、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車輛應按大廈車場管理要求不得逆向行駛,尤其是進入地下車庫時需按進出口進出。
十八、 使用房屋(場地)產生的垃圾及時清理并按大廈要求統一存放B2垃圾站。不得亂扔垃圾,保持周邊清潔。
十九、 大廈區域內嚴禁隨地大小便,按要求進入大廈衛生間。
二十、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在大廈區域內放生任何安全問題,物業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