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協議書標準(通用3篇)
土地的協議書標準 篇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山西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后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根據______專業合作社的項目建設需要,乙方需使用鄉村土地平方米,作為臨時用地。
二、臨時使用土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滿前30日內向甲方重新申請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經批準后重新簽訂土地復墾協議書。
三、臨時用地使用期屆滿,乙方應在30日內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筑物,及時清理廢棄物,并按照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條件)并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使用期屇滿后30日內將臨時用地復墾完畢,及時向甲方提出復墾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之日起10日內將土地復墾保證金(不含利息)退還乙方:如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責令乙方在30日內繼續整改,仍還不到前款規定的復墾標準的,則由甲方代乙方組織進行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依法對乙方進行處罰。 若在臨時期滿后30日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土地復墾驗收申請的,視乙方違約,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復墾保證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除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并退還該土地。
六、經批準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準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買賣交換、租賃。轉讓、贈與、抵押,不得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不得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它設施。
七、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律裁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規定的,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省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乙方: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標準 篇2
土地征購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政秘[20__]36號文件批復精神,為發展太和經濟,振興城關鎮工業園區,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1、土地位置及價格:甲乙征購城關鎮工業園
土地一塊,東口長米,西口長米,北口長米,南口長米,溝路地共計畝。每畝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費為萬元,共計補償費(
2、付款方式:購地總款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日內一次付清,如超期不付款,合同廢止。
3、甲方征地款付清后,其所征土地的長期使用權完全屬于甲方,乙方任何時候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干涉或侵害甲方土地使用權等其他權益。自征購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在甲方地塊內取土種植等侵害甲方權益的任何形式的活動,違者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法律責任。
4、甲方建筑時,在同等資質、同等工程造價、同等技術條件下,工程由乙方優先承建或中標。工廠建成后,廠方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及成品裝卸,在價格同樣的情況下,由乙方人員進行裝卸,但必須符合甲方要求,甲方辦廠招工,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招聘乙方人員。
5、此土地辦理使用手續,由甲方辦理,費用由甲方自負。乙方協助辦理,但不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6、此土地只能用于辦廠,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的開發建設。
7、以上協議,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簽字后生效。如有違約,違約方承擔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并負法律責任。
8、本協議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城關鎮、城東辦事處、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集體土地租地協議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土地租用協議書
土地的協議書標準 篇3
甲方
乙方
以上甲方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并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通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土地用途、面積、養殖業
面積:甲方將地位于東至 西至 南至北至,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
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費繳納時間
承包期限共年,從 年 月 日起至承包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清下一年土地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該承包土地搞養殖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轉讓第三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地上建筑物歸乙方所有,土地歸甲方所有,并甲方有權對外另行承包。如遇到修路,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國家與政府征用土地時,可隨征隨用,乙方不得進行任何干涉,甲方有權將土地隨時收回,并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依法搞好養殖業,不違法經營,不得栽種樹木、糧油作物,水電等費用乙方自行承擔,如遇到征用土地,地上附著物、建筑物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并賠償違約金2萬元。
六、甲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馮格莊街道辦事處經管站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