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安全臨電協議(通用3篇)
宜家安全臨電協議 篇1
甲方: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為了進一步加強北京城建集團專利中心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部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利于生產,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書,共同遵守:
一、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住建部、北京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用電的標準、法規和操作規程。
二、 乙方用電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簽定“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后方可使用。乙方對“臨時用電設施申請單”中所列內容負責安全管理。
三、 甲、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類型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取用點以下(不含取用點)由乙方負責。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電源設施,否則發生事故后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四、 甲方負責電源取用點設施的檢查、維修,使之處于安全狀態。未經總包機電部批準,各用電單位不得擅自為其它單位提供電源,私自為外單位提供電源的,承擔一切相應的后果,并對該單位處以罰款5000~10000元。
五、 乙方應指定不少于2名有資格的電工,并將其資質證書復印件一式3份向甲方備案,用于現場臨時用電的電氣作業。電工應服從甲方領導,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六、 乙方應按規范要求正確地從雙方確定的取用點引出電源,不得擅自更改、拆移、毀壞取用點。
七、 乙方電器容量不得超過取用點容量規定值,如因超負荷使用發生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應保證下級用電設備保護裝置靈敏有效,保證出現故障時,乙方所有的開關首先動作。若致使甲方開關動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保護裝置,并可視情節輕重,停止送電和給予20__~5000元經濟處罰。
八、 乙方如從指定的電源取用點以外用電發生事故,其責任、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 乙方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電工完成,并且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要求。操作電工每天對配電箱、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進行模擬檢測并記錄存檔;每月(雨季、潮濕及危險場所每周進行一次)表測動作時間及電流記錄(樣表見后附二),并向甲方遞交存檔。
十、 乙方自備的配電箱、開關箱、用電機具(設備)、電纜電線均應滿足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要求,并滿足宜家工地現場業主、管理公司及甲方的相關規定的要求,且由乙方負責全面管理維護。
十一、 各級檢查中對乙方用電違章或隱患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 乙方應保證安全用電工作中不影響甲方的安全達標活動。
十三、 甲方對乙方用電工作中存在的隱患與違章有權下發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對隱患與違章較嚴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停止送電處理,乙方應在一周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
十四、 事故處理遵照本協議所簽訂的條款執行。屬于誰的責任由誰負責向本單位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處理。
十五、 本協議未盡適宜,凡屬國家、北京市有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北京市無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
十六、 補充條款:
1、乙方每天安排專人專職進行沿敷設電纜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處理。
2、乙方臨電電工入場必須持省級建筑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電工證書。
3、乙方必須及時繳納電費及管理費,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并視情況給予斷電處理,所造成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乙方用電必須計量,由甲方機電部、安保部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提供現場用電。
8、 乙方入場前必須向甲方繳納現場臨時用電押金伍仟元整,該押金直至你單位退場時歸還,電費為1.5元/度。
9、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類型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電纜敷設、懸掛必須明顯電纜標示。
10、乙方每月22日核報當月用電量,必須報甲方監督核實,每月25日之前繳納電費,甲方提供收據,如果未交當月的電費,甲方有權停電并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 。
十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八、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蓋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場后終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公章) (蓋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宜家安全臨電協議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為了進一步加強北京城建集團專利中心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部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利于生產,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書,共同遵守:
一、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住建部、北京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用電的標準、法規和操作規程。
二、 乙方用電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簽定“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后方可使用。乙方對“臨時用電設施申請單”中所列內容負責安全管理。
三、 甲、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類型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取用點以下(不含取用點)由乙方負責。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電源設施,否則發生事故后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四、 甲方負責電源取用點設施的檢查、維修,使之處于安全狀態。未經總包機電部批準,各用電單位不得擅自為其它單位提供電源,私自為外單位提供電源的,承擔一切相應的后果,并對該單位處以罰款5000~10000元。
五、 乙方應指定不少于2名有資格的電工,并將其資質證書復印件一式3份向甲方備案,用于現場臨時用電的電氣作業。電工應服從甲方領導,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六、 乙方應按規范要求正確地從雙方確定的取用點引出電源,不得擅自更改、拆移、毀壞取用點。
七、 乙方電器容量不得超過取用點容量規定值,如因超負荷使用發生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應保證下級用電設備保護裝置靈敏有效,保證出現故障時,乙方所有的開關首先動作。若致使甲方開關動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保護裝置,并可視情節輕重,停止送電和給予20__~5000元經濟處罰。
八、 乙方如從指定的電源取用點以外用電發生事故,其責任、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 乙方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電工完成,并且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要求。操作電工每天對配電箱、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進行模擬檢測并記錄存檔;每月(雨季、潮濕及危險場所每周進行一次)表測動作時間及電流記錄(樣表見后附二),并向甲方遞交存檔。
十、 乙方自備的配電箱、開關箱、用電機具(設備)、電纜電線均應滿足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要求,并滿足宜家工地現場業主、管理公司及甲方的相關規定的要求,且由乙方負責全面管理維護。
十一、 各級檢查中對乙方用電違章或隱患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 乙方應保證安全用電工作中不影響甲方的安全達標活動。
十三、 甲方對乙方用電工作中存在的隱患與違章有權下發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對隱患與違章較嚴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停止送電處理,乙方應在一周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
十四、 事故處理遵照本協議所簽訂的條款執行。屬于誰的責任由誰負責向本單位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處理。
十五、 本協議未盡適宜,凡屬國家、北京市有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北京市無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
十六、 補充條款:
1、乙方每天安排專人專職進行沿敷設電纜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處理。
2、乙方臨電電工入場必須持省級建筑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電工證書。
3、乙方必須及時繳納電費及管理費,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并視情況給予斷電處理,所造成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乙方用電必須計量,由甲方機電部、安保部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提供現場用電。
8、 乙方入場前必須向甲方繳納現場臨時用電押金伍仟元整,該押金直至你單位退場時歸還,電費為1.5元/度。
9、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類型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電纜敷設、懸掛必須明顯電纜標示。
10、乙方每月22日核報當月用電量,必須報甲方監督核實,每月25日之前繳納電費,甲方提供收據,如果未交當月的電費,甲方有權停電并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 。
十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八、 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蓋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場后終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公章) (蓋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宜家安全臨電協議 篇3
為確保工程施工生產順利進行,認真貫徹施工生產“安全質量無小事”的思想,嚴格執行安全質量管理辦法,甲乙雙方有責任并通過共同努力實現安全質量既定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因工重傷率控制在0.3‰以內,杜絕鐵路行車重大及以上事故,杜絕汽車重大及以上事故,杜絕壓力容器爆炸事故和特種設備嚴重損壞及以上事故,杜絕火災及火工品意外爆炸事故,杜絕工程質量大事故,消滅質量通病、單位工程驗評合格率達到100%,安全質量標準工地達標率達100%。經雙方協商,制定安全質量責任條款,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項目的施工技術交底、安全質量交底,交底不準確或錯誤引起的安全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2、甲方協助乙方對其人員進行日常安全培訓和專項安全培訓。
3、甲方指派一名施工人員為代表負責對乙方進行現場施工管理,有權對乙方的不規范施工提出批評、警告,甚至勒令停工,必要時解除合同。
4、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須是合格品,否則乙方可以拒收。
5、甲方領導、技術人員及安全質量監察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由工程部、安質部等部門下書面通知。
6、組織對施工隊伍的安全質量工作進行檢查、考核、評比。
二、乙方職責
1、必須按甲方的技術交底、安全質量交底及有關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如需改動必須由甲方書面通知,否則引起的安全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2、負責對本單位民工進行有關安全、質量、技術標準知識的教育,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3、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并對本單位全員人身安全負全責。
4、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偷工減料,由此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負責。
5、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派出的施工人員的檢查監督,對甲方下達的“通知書”必須立即執行,堅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