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外匯商品房抵押的貸款合同(通用3篇)
交行外匯商品房抵押的貸款合同 篇1
貸款人(抵押權人):
法定地址:電話
法定代表: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以下稱“房產商”)的(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貸款幣種:
1.2貸款最高額為元(大寫元)整。
1.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個百分點(LIBOR+%)。每期計息日的的LIBOR為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個月浮動。
2.2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結息方式:
第三條貸款條件
3.1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賬戶結算。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并借記借款人賬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提前還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手續費。
7.2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保險公司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借款人的保證
9.1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貸款人的責任
10.1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賬戶。
10.2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違約及處理
11.1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
借款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行外匯商品房抵押的貸款合同 篇2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訂購甲方開發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交納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元),訂購甲方所開發的小區號房之商品住宅,建筑面積(含分攤公用面積)為平方米(該面積為暫定面積,最終簽約面積以測繪機構測繪報告為準),單價_________元/㎡(按建筑面積計價)。
二、雙方商定所訂購商品房的價格及付款方式按下列第種方式(最終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購房款):
1、一次性付款該套商品房折前暫定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最終簽約總價按最終簽約面積乘以前述單價計算。該套商品房折后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
2、銀行按揭付款該套商品房折前暫定總價為人民幣元,最終簽約總價按最終簽約面積乘以前述單價計算。該套商品房折后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其中,首付款(含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貸款金額_________元整,貸款年限___________年。
3、分期付款該套商品房折前暫定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最終簽約總價按最終簽約面積乘以前述單價計算。
該套商品房折后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其中,首付款為最終簽約總價的50%(含定金),人民幣元;第二次付款為最終簽約總價的40%,人民幣元,于日前付清;第三次付款為最終簽約總價的10%,人民幣__________元,于日前付清。
本訂購協議約定的房屋價款不包括乙方因購買物業而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如維修基金、辦證相關費用、契稅等),該等稅費由乙方按政府相關政策規定及時繳納。(該條款需要針對分期付款乙方責任作出相關約定,需找律師在補充協議中體現)
三、乙方簽署本《訂購協議書》時,甲方已向乙方作出充分說明并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補充協議范本、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收費項目等,乙方已認真充分理解并認可上述明示的合同范本條款、合同補充協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和收費項目等。
四、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七日內攜帶本訂購協議書、身份證照及定金收據,并帶齊購房款(或按揭貸款首付款、或公積金貸款首付款)、契稅、印花稅、預告登記費、辦證相關費用、辦理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相關費用(僅貸款客戶繳納)到本項目營銷中心簽署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有關文件。
五、若乙方選擇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須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當日提交貸款所需相關資料(詳見:按揭須知)。
六、在本協議生效后七日內,甲方應將乙方所訂購房屋進行保留,在此期間,甲方不得另售他人。
七、如乙方未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期限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則本協議終止,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另行出售。如甲方違約另售第三人,定金雙倍返還乙方,不再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八、甲、乙雙方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后,本協議自行終止,由甲方收回,雙方具體權利義務均以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乙方所交定金自動轉為購房款。
九、乙方確認上述郵寄地址、通迅方式為甲方進行聯系的地址和方式,甲方按照上述郵寄地址、通迅方式與乙方進行聯系視為甲方已有效履行告知、通知義務。
如乙方變更通信地址、聯系方式,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不能聯系乙方而產生的任何責任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乙方簽訂本協議后,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買受人姓名。
十一、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自乙方支付定金且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行外匯商品房抵押的貸款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房屋面積為;第層共層;出租包含附屬建筑物.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整。
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給甲方,下次付租金時間應在已付租金到期前日支付。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第九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第十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定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水表現為:度;電表現為:度;煤氣表現為:度。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電話:_____電話:_____
賬號: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