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占有協議書(通用3篇)
股份占有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__
現有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合股(合伙)開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暫定名)房地產項目,開發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全面實施六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共擔風險,共擔責任,共負盈虧的決策,并對合作開發的“________廣場”房地產項目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經六方股東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____廣場”房地產項目投資股份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____廣場”房地產項目投資股份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____廣場”房地產項目投資股份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丁方出資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____廣場”房地產項目投資股份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戊方出資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____廣場”房地產項目投資股份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己方出資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____廣場”房地產項目投資股份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六方共同約定甲方占有“星瑞時代廣場”房地產項目投資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______%;丙方占有股份______%;丁方占有股份______%;戊方占有股份______%;己方占有股份______%;
甲、乙、丙、丁、戊、己六方以上述占有“星瑞時代廣場”房地產項目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股利,六方按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分配股利。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一)合伙期限:
合股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各方無意退股,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二)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六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星瑞時代廣場”房地產項目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如執意退股,退股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股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股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否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
四、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股期屆滿;
2)全體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系;
3)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股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五、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六、公司的運營:
在本股份合作協議簽訂后,全權委托________作為“星瑞時代廣場”房地產項目運作的總負責人(攀枝花星瑞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簡稱公司執行人)。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星瑞時代廣場”房地產項目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一)、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二)、新項目的引進;
三)、重大的促銷活動;
四)、合股人共同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七、“____________廣場”房地產項目今后如需增資,則六雙方共同出資,按公司占股比例出資。
八、在本股份合作協議簽訂后,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星瑞公司的每季度財務報表,評議“星瑞時代廣場”房地產項目的運作狀況。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____份,五方各執____份,見證方留存____份備案,自五方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丁方(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戊方(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占有協議書 篇2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組織名稱 、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占有協議書 篇3
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 產業,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產業。
第二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金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各股東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方式為:現金方式。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 ;
乙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 ;
第三條 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制定。具體內容見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稅后利潤按各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資擴股成立后,應當在 10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60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 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第五條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并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并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 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關于合同生效的約定
合同成立就生效是合同法規定的一般原則。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附條件或期限,等條件成就后或者期限到來時再生效。此時,應當注意條件和期限的區別,并且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正當地阻止條件的成就,否則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則視為條件不成就。在審查合同時應注意合同生效的時間和條件,對于需要一定事件的發生或遵守法定的形式或程序后方才生效合同,對方有無能力保證條件的實現。如果合同簽訂后尚未生效,應謹慎向對方作出任何履行行為。
注意特殊合同的生效要件
我國法律對于某些特殊合同規定了生效要件,只有在具備這些要件時,合同才能生效。例如,中外合資經營合同必須經過主管部門審批后方能生效。如果沒有這些批準手續的話,合同就會一直處于成立了但不生效的情形。這些程序上的風險需要引起相關的重視,由專人負責監督實施,盡量杜絕此類風險的出現。
解決爭議的方式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因此應明確約定管轄法院,當然,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仲裁的途徑。若是合同中既約定法院管轄又約定仲裁條款,則仲裁條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