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告知函(精選3篇)
律師告知函 篇1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于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于律師的身份,來自于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函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律師依法接受______________房產買受人的委托,以欺詐、重大誤解為由請求法院撤銷與______________開發商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之間簽訂的《_________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以下簡稱“預售合同”)之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業經_________市_________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該_________訴訟案現處于舉證期限內,尚未開庭,因貴行系涉案樓盤的按揭貸款銀行,與涉案紛爭存在一定利害關系,現將該_________訴訟案的相關情況和銀行可能會出現的金融風險告知如下:
一、______________房產買受人訴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中,眾房產買受人據以起訴的事實和法律依據等案件詳細信息起訴狀;
二、類似案件的法院判決:____________房地產公司未兌現售樓廣告承諾,日前被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判欺詐撤銷房屋買賣合同,詳見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制日報;
三、截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已有______戶向法院遞交了起訴材料;
四、據了解,從開發商指定的最早入住時間至今已有一個月,而入住率僅有______%左右;
五、若法院最終判決支持撤銷預售合同的訴訟請求,則貴行將面臨依據相應司法解釋的規定能否向開發商全額追回貸款的風險;
六、若法院最終判決駁回撤銷預售合同的訴訟請求,此時,不排除房產買受人中的一些“激進”分子不顧“斷供”的法律后果,帶頭甚至鼓動、組織一批或全部房產買受人集體“斷供”,此種情形下亦出現銀行在一并起訴房產買受人和開發商時能否全額追回貸款的風險。
七、針對本案可能會出現的金融風險,本律師建議貴行可及時發揮主觀能動作用,進行下列工作,以將可能會出現的金融風險在萌芽狀態得到有效控制:
1、在本案的舉證期限內,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以有_____請求權的第三人向______市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訴訟請求,以及時追回貸款;
2、在目前尚未出現大面積“斷供”的情況下,且在房產買受人和開發商之間的矛盾尚未到達不可調和的地步前,在房產買受人和開發商之間積極進行斡旋,使爭議雙方縮小分歧、化解矛盾,促成爭議雙方達成賠償協議,最終達到定分止爭、房產買受人依約按時交納月供的目的。
特此告知。
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律師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師告知函 篇2
甲 方:_____(聘方)
乙 方:_____(受聘方)(本職工作單位:_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伙律師;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4.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_____ 乙 方(蓋章)_____
主任簽字:_____
律師告知函 篇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購銷 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及數量(或見合同附件)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二、貨物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照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按供方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三、合同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定金。
2、設備到達交貨地點或需方提貨時,經需方指定人員步檢驗后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 %。
3、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并經需方驗收合格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
4、需方未支付全部貨款時,供方保留該批貨物的所有權,若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供方有權不經需方同意,直接處理該批貨物。
五、交貨:
(一)、交貨日期:供方收到定金后 個工作日。
(二)、交貨按照下列 方式辦理
1、供方送貨
2、供方代運
3、需方自提自運。
(三)、運輸方式: 。
(四)、交貨地點: ,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五)采用供方送貨或供方代運方式交貨的,貨物送到指定地點后,因需方原因無法及時收取、安放貨物,造成貨物滅失的,由需方承擔一切責任,若給供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需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 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需方逾期提貨的,需方承擔逾期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六、安裝:貨到目的地后,由 方負責安裝事宜,由 方承擔安裝費用,需方須積極配合安裝工作。
七、貨物的驗收:需方在收到貨物后,有異議的,應該在收到的貨物的 日內以書面的形式向供方提出,否則視為合格。需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貨物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更改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方為有效。
2、需方逾期付款超過 日,供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需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不可抗力是指戰爭、臺風、地震、水災、禁運、罷工等以及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
十、違約責任:
1、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天按合同總價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需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2、供方逾期交付貨物的,逾期按合同總價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解決,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同意選擇如下( )方式解決該爭議。
1、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供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補充條款:
十三、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一份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簽訂時間:20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需方(蓋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