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一次性補助協議書(通用3篇)
工傷一次性補助協議書 篇1
工傷私了協議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同志在___樓施工完一道工藝后背著電線和電箱從__層乘室外人貨電梯下來,去北側水電庫房換工具,為抄近路準備從樓內穿過,途經___段南側黃沙堆時,被樓上掉下的臨邊防護鋼筋網片砸中,___同志受傷后,公司及時派人將其送入___進行診治,現基本恢復___同志于________年____月中旬出院,現據___本人愿意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⑴公司承擔___同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中旬在院期間的全部藥費、護理費、誤工費和伙食營養費共計______元合計:(大寫:______整)。
⑵公司另外補助___同志的日后誤工費、后期手術費及其它各項費用共計______(大寫:__元),___
同志同意一次性處理。
⑶___同志領取一次性補助款后,自愿與公司勞務單位解除所有勞動合約,離開施工現場回原籍自行進行補養及二次手術,日后同公司及勞務用工單位不在發生任何的費用糾纏。
日后不在向任何部門和單位投訴,若再投訴相關單位與公司及勞務用工單位無任何責任關系,用工單位概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本協議雙方簽字認可后,具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勞務用工單位,傷者家屬,傷者及家屬代表各保留一份。
單位負責人簽字:
傷者簽字:
傷者家屬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傷一次性補助協議書 篇2
甲方:廣州市___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經理
乙方:劉__,劉三之父,身份證號碼:
黃__,劉三之母,身份證號碼:
乙方之子劉三系甲方單位的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__年8月7日發生工傷事故,經搶救無效于20__年8月7日死亡。劉三,男,19歲,身份證號碼:____,供養親屬及直系親屬身份情況:
父親:劉__,年齡:50歲,出生日期:1958年12月14日,家庭住址: ;
母親:黃__,年齡:45歲,出生日期:1963年4月22日,家庭住址: 。
為妥善處理劉三工傷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 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甲、乙雙方就賠償問題,在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共計人民幣__元(大寫:___整),除上述費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任何賠償或補償費用。
二、自甲、乙方雙方簽訂本協議,乙方收到甲方叁拾伍萬壹仟元工傷賠償款之日起,甲、乙方雙方同意終結劉三的工傷死亡賠償紛爭,乙方及其近親屬自愿放棄主張賠償差額的權利,自愿放棄基于劉三工傷死亡所產生的各項權利及所享有仲裁、訴訟的權利。
乙方及其近親屬不得再就工傷賠償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要求;不得向有關政府部門投訴本事件或有任何異議;不得要求甲方將死者劉三的尸體運回河南省__市,而應就地在殯儀館進行火化處理;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則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
甲方于20__年8月25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賠償金叁拾伍萬壹仟元,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乙方開具收款收條。
四、乙方自行負責賠償款項在供養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保證在簽署并協議時,確認其為劉三的全部直系親屬,并已得到所有近親屬的授權及認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協議中的權利義務,已就協議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及其他問題咨詢相關專業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六、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內容,則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守約方人民幣___元(大寫:叁拾伍萬壹仟元整)作為違約金。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每天__元)、公證費、律師費。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八、其他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20__年8月15日
工傷一次性補助協議書 篇3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經銷商:_________(“經銷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特此同意如下:
1.定義和解釋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協議中:_________
1.1“起始日”系指本協議簽署日。
1.2“產品”系指本協議附表一中所具體列明的、且可由__________不時經書面通知修改的__________的產品。
1.3“潛在用戶”系指附件一所列明的__________產品的潛在最終用戶,即經銷商本身以外的、由經銷商依據本協議正式確認后通知__________、并由__________接受的潛在最終用戶。在本協議中,潛在用戶包括能以自己名義獨立獲得產品的某一公司、政府部門或自然人。
1.4“關聯公司”指與一方有關的、控制該方、被該方控制或與該方共同被控制的公司。
1.5“控制”指通過資產所有權、合同或其它方式對他人事務進行管理的能力。
2.經銷商的義務
2.1經銷商必須:_________
a)積極尋找潛在用戶,并及時向__________提供潛在用戶的信息,以便獲得一次性的經銷權;
b)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經銷商從________處獲得一次性的,在附件一所規定的潛在用戶、產品和數量范圍內的經銷權。該經銷權將隨本協議的終止而立即終止;
c)在__________要求時,向__________提供銷售和最終用戶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告知__________:_________與最終用戶成交的價格和裝機時間,向__________提供最終用戶的聯系人的姓名、電話和地址等;
d)除經__________書面同意,最終用戶的服務合同必須由__________和最終用戶簽署;
e)不出售任何其通過非法途徑獲得的產品(包括任何部件和耗材);
f)支付或確保支付__________銷售產品的全部價款;
g)采取合理行動以便適當地接收交付的產品;
h)獲取一切為在本協議領域內采購、銷售和經銷產品所必需的執照或許可;
i)保證其控制或被控制的第三方完全符合本協議的第5條和第6條以及有關保守秘密的有關規定;
2.2經銷商不得:_________
a)代表__________同意、承諾或承擔任何義務或就__________或其任何產品或服務作出任何陳述、擔保或保證,但__________向經銷商提供的__________的營銷情況,或技術文件中另有規定者除外。
b)做出可能導致任何第三方有理由認為經銷商是__________的雇員、合伙人或代理的陳述或事情。
3.訂貨和交付
3.1經銷商向__________購買經銷的產品須通過雙方另行簽署《器材買賣合同》(下稱“買賣合同”)而完成;
3.2在買賣合同所訂產品未超過附件一所述范圍,且經銷商遵守本協議項下全部義務的情況下,__________應當自主根據其運輸條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處理經銷商的訂貨;
3.3__________應當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將被其接受的訂貨交付給經銷商或其指定人員,交付地屆時由買賣合同確定;
3.4每筆訂貨的合理運輸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4.經銷的價格
4.1__________和經銷商應事先就每一件經銷產品的價格進行商定。__________無義務向經銷商支付任何款項。經銷商無權因本協議的終止而退機或要求任何其他補償,并按本協議嚴格履行保密義務。
4.2經銷商的付款方式屆時由買賣合同確定。
4.3盡管有上述規定,__________在下述情況下有權終止本協議,并可以取消經銷商的經銷權:_________
a)經銷商存在拖欠__________或其關聯公司的貨款或不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本協議所涉及產品的款項;
b)經銷商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約定。
5.商標和廣告
5.1__________可向經銷商提供數量合理的營銷展示品(除非另有書面約定,否則由經銷商承擔費用),以協助經銷商進行產品的營銷和促銷。
5.2經銷商不得在本協議期間或以后主張任何權利、財產或利益或在世界任何地區注冊或使他人注冊:_________
a)__________及其關聯公司附帶在產品(或任何其他附帶標簽、容器或紙箱)上的任何商標名稱、商標標志、標識、式樣或識別條幅;
b)與產品有關的所有其他商標標志、商標名稱、標識、式樣、版權、專利和設計及__________就此提供的宣傳品;和
c)與其相似的或含有其仿制的任何專利、商標標志、商標名稱、公司的或非公司的名稱、版權或設計。
5.3經銷商必須遵守__________不時頒布的使用__________和其關聯公司的商標標志、商標名稱、式樣和標識的所有指示,且必須為本協議項下產品的營銷和促銷獲得__________對任何廣告、促銷材料或營銷活動的事先書面批準。
5.4經銷商不得在外形上損壞或去除任何產品或包裝上的任何商標名稱、商標標志、標識或編號。未經__________事先書面批準,不得在任何產品或包裝上添加任何名稱、標志、標識或編號。
6.禁止不合法行為
如果經銷商的任何行為觸犯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__________承受任何損失或損害,該經銷商應該采取所有行動使__________免責并對__________承擔賠償責任。上述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經銷商直接或間接(通過第三人或__________員工)從事商業賄賂或其它非法行為。
7.本協議的期限和提前終止
7.1本協議自起始日開始,在經銷商履行了附件一所述范圍內的經銷事項及__________收到所有貨款后自動終止,除非經銷商在起始日起3個月內仍未能與最終用戶實現成交的,本協議亦將終止。
7.2如果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情形發生,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協議:_________
a)另一方或針對另一方提出了破產或資不抵債的法律申請,或另一方為債權人的利益進行了數目可觀的轉讓,或另一方的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已被指定接管人或行政接管人管理,且該等申請、轉讓或指定在三十(30)天內未撤銷或失效;
b)另一方違反本協議,并未能在守約方發出該違約通知后三十(30)天內對該違約進行補救。
7.3本協議的終止并不免除經銷商在本協議第6條、第7條項下的義務以及保密義務。終止授權后的經銷商將不能繼續沿用__________經銷商的名義處置該產品或對外宣傳。
8.管轄法律和司法管轄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其解釋,本協議雙方同意服從__________所在地有管轄權法院的司法管轄。
9.其他條款
9.1未經__________事先書面同意,經銷商不得將本協議或其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將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其任何部分轉讓。__________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或其任何部分轉讓給__________的一家或多家關聯公司。而且,本協議項下__________的權利和義務可由一家或多家__________的關聯公司行使或承擔。
9.2經銷商必須為在商業上或在__________認為是保密信息和/或商業機密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產品的價格,客戶的信息、其他數據信息進行保密。
9.3本協議的構成為雙方就本協議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并取代有關該事項的任何和所有先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備忘錄、諒解和協議。除非經本協議雙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書面協議,本協議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或修正。
9.4未經__________事先書面同意,經銷商不得在本協議期間和以后,就本協議或其主題事項發布任何新聞、做出任何公告、進行任何否認或確認,亦不得宣傳或刊登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實。本協議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9.5本協議所含任何內容不得被解釋為在本協議雙方之間創建任何合伙關系或合資企業。雙方進一步同意并理解,任何一方或其人員不得被視為為另一方所聘用。
9.6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任何政府的任何法律、法規、法令或規定,或被任何法院的最終判決認定無效,則該無效不應影響未被認定為無效的任何其他條款的效力。
姓名: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