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復議受理文書格式(精選3篇)
稅務行政復議受理文書格式 篇1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你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你機關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經審查,該復議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應當予以受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請你機關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受理該行政復議申請。
特此通知。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稅務行政復議受理文書格式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工程名稱: 簽訂地點:
工程地址: 簽訂時間:
乙方因建筑施工需要,需向甲方租用建筑機械和周轉工具(以下簡稱租賃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以上租賃物的類別、數量根據乙方的預計而填列,其具體規格、數量以雙方簽字的發貨明細表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具體以乙方到甲方倉庫提貨之日起到乙方用完租賃物,并將租賃物送回甲方倉庫按規定驗收完為止。(不足半月按半月計費)
第三條 押金的交納
乙方按租用租賃物原值的 %交納押金,計 元,簽訂合同時一次交付。如不能按期足額交付,逾期部分按每天萬分之八交納違約金。
第四條 租費的結算與交納
租費的結算以雙方簽字的收發貨明細填列的時間、數量和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租賃單價為依據,自乙方到甲方倉庫提貨的當日起至乙方將租賃物送回甲方倉庫驗收完的當日止,連續按日記費(不扣除節假日)。租費于每月25日結算一次,乙方必須于每月月底前付清當月租費。
第五條 租賃物的使用、維修與保養
乙方對所租用租賃物的使用、維護與保養負有全部責任.乙方對所租租賃物要正確使用,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按時維修涂油。鋼管不準切割、打孔,鋼模板不準打孔。送回租賃物前,應對租賃物進行維修整理、清理、涂油,達到甲方的租賃物驗收標準。若有損壞,要按甲方的維修規定交納維修費;若有丟失或嚴重損壞,按以下價格交納賠償費:鋼模板180元/ M,U型卡 0.45 元/個,鋼管 19 元/M,扣件 6.0 元/套,頂托絲杠28.00 元/根。甲方的《租賃物驗收標準和維修賠償標準》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必須向甲方按規定交納押金后方可提貨。
2.乙方每次提貨時,必須持有發貨通知單、合同、提貨人身份證證明等方可提貨.期間更換提貨人時,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此產生或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按甲方指定倉庫提運租賃物,用完后將租賃物送回甲方指定倉庫,并按甲方要求和指定位置整理、歸垛、歸倉、驗收.其運費、裝卸費、搬運費均由乙方負擔。
4.周轉材料提貨時,乙方應按發貨明細檢查數量和質量,乙方在施工中出現的任何問題,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5.焊接頭鋼管不能用于扎架子,否則后果自負。
6.乙方對合同的修改或達成相關協議必須經甲方蓋章承認方為有效。
7如果乙方報停機具,必須提前申請,并以報停單為準,無報停單者不給予報停,甲方照收租賃費,乙方開工使用機具,必須通知甲方,開工而不聲明,每天作五天收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工作需要,需將租賃物轉移到合同簽訂使用地址之外的工地或將租賃物
轉讓第三者使用,需征得甲方同意或另簽《建筑機具租賃合同》;否則甲方有權采取措施追回租 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可由平度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將所租租賃物全部送回甲方倉庫驗收完并付清全部租賃費、維修費、賠償費、違約金等相關費用后失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電話 :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電話: 代理人電話:
賃物并加收租賃費30%。
稅務行政復議受理文書格式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以下簡稱甲方)考慮到
(以下簡稱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點維修單位所有車輛。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戶,愿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范雙方行業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系,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于年月日訂立本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一、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優惠服務。(合同網)
二、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由甲方填制車輛送廠維修通知單,需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甲方通知單上須注明送修項目和司機姓名。乙方按照車輛送廠修理通知單上指定的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維修,若通知單上托修項目與車輛實際故障問題不相符,由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經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三、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項目或需要延后交車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報維修項目由乙方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確認后,乙方才能維修。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維修項目費用清單(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對于維修車輛的原材料使用問題,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釋說明,原則上必須使用原廠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車維修行業技術標準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維修質量,乙方驗收車輛合格后,司機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車輛方可出廠。
六、乙方對甲方車輛在進廠前,要對車輛外觀及隨車附件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通報,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車輛的碰損,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對其車輛維修部位在北京市維修行業規定的質保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予以免費維修,但若是因為司機本人使用不當造成的維修部位損壞,乙方不予以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區24小時免費救援服務,提示服務,檢查檢測服務和及時搶修服務。
九、乙方在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時,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維修項目工時費用和材料明細表作為核算依據,雙方核對無誤后定期結算,結清支付乙方。
十、車輛維修保養地點:
十一、關于車輛和牌證的管理:乙方應對甲方送修的車輛和車牌證加強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給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響和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上交北京市西城區財政局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三、合同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十四、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