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組團旅游組團合同(通用3篇)
國內組團旅游組團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 (旅游者或單位)
乙方: 聯系電話: 經營范圍:
甲乙雙方就參加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活動之相關事項,在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條例的基礎上,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旅游內容】本旅游團團號為 旅游線路為
出團時間為:
結束時間為:
雙方協定,出發和返回各按一日計算。共計 ,該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等相關細節安排以《旅游行程表》及相關附件為準。《旅游行程表》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游客應仔細閱讀。不詳事宜請咨詢乙方接待人員。
二.【團隊標準】本旅游團房,餐,車,船的相應標準經雙方約定并認可,見下表:
團號房標餐標車標(車型) 船標
三.【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旅游費用:成人 元/人,兒童(簽訂本合同時未滿12歲) 元/人(人數:成人 元/人,兒童 人);共計 元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一次性付清 元團費,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元人民幣。
四.【項目費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旅游費用,包括以下項目:
4.1 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辦甲方辦理所需旅游證件的手續費。
4.2 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交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4.3 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4 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等第一道門票費。
4.5 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4.6 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4.7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該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二條辦理。第3項的餐館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五、【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5.1 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途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5.2 甲方自行承擔的保險費;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5.3 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瀏覽項目費用。
5.4 其他非等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六、【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 年 月 日 時 分到(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七、【人數約定】本旅游團須有 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應于約定出發日前 日(不低于5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7.1 乙方退還甲方已繳納的費用,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7.2 (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變更旅游時間,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甲方補足或由乙方退回。
7.3 (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乙方轉團或拼團到其他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旅行社,享受原旅游合同的同等權利和義務,甲方一旦同意并簽字,乙方不再承擔原合同的權益、責任和義務。
7.4 本次履行,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本次旅游的特點,將與具有可操作本旅游團資質的其他旅行社一起共同完成,其合作伙伴(旅行社)的名稱等具體情況,將在《旅游行程表》等附件中說明。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約定賠償甲方。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日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八、【退團或取消】甲方因故退團或一方因自身原因取消團隊(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除承擔對方產生的費用外,根據雙方約定并按下列標準支持違約金。
8.1 在旅游開始前三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 %。
8.2 在旅游開始前三日至第一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 %.。
8.3 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 %。
九、【合同轉讓】甲方 (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乙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與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之日前 日通乙方,有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十、【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0.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10.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書面告知乙方。
10.3甲方在參加驚險刺激的項目時,應充分考慮自身條件,特別是在家長在整個行程中應謹慎履行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
10.4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害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10.5甲方在旅游中應遵守政策法規和旅游團隊紀律,以及《旅游行程表》約定,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10.6甲方應對自愿購買商品的品質、式樣和價格全權負責。
10.7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十一【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1.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做好解釋工作。
11.2乙方應將本次旅游對身體條件特殊要求,特別是安全注意事項、旅游地區宗教、民俗等情況作出明確提示。
11.3本次旅游安排購物共: 次;停留時間: ;購物場所名稱: 。
11.4乙方應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行程,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不得強制甲方購物。如甲方發現在行程內排的旅游景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產品,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
11.5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11.6甲方在旅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不管是否負有責任,應積極搶救,協助處理。
十二、【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有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十三、【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按《旅行社條例》及相關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處罰。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其他】
14.1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本合同如無約定,參照國家旅游局20__年5月1日實施執行的《旅行社條例》及相關事實細則執行。
14.2 鑒于旅游活動的特殊性,尤其在節假日期間,旅行社在游客簽訂協議時,就可能發生的行程質量問題單方面終止旅游,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14.3 本合同簽訂后;如遇航空、鐵路、輪船,長途客車等公共交通部門調整價格,其差額由甲方補足或乙方退還甲方。
14.4 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者取消導致行程不能按原計劃執行,雙方約定:乙方應按照公平有利原則變更行程計劃;包括改變車次、航班、換乖交通工具,減少景點或游覽時間,乃至取消團隊。乙方因此增加費用由甲方按其成本承擔,節省的費用退還游客。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誤情形,參照此約定執行。
14.5 因一方是代甲方租用旅游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故雙方約定:因交通運輸工具的原因發生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等意外時,甲方只以侵權或者運輸合同為由向責任人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不承擔賠償義務。但乙方有義務協助或代理游客向負有責任的相關經營者和保險公司索賠。
14.6 乙方已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受益人為乙方),本次旅游期間如發生并且屬于乙方責任部分,在相關權威機關裁決后,由乙方投保的保險公司按其保險條例進行理賠;理賠的范圍、時限及甲、乙雙方的責任界定,以乙方投保的保險公司的有關條例為準。
14.7 旅游期間甲方發生人身意外傷害而非乙方責任部分,責任及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14.8 乙方建議甲方自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乙方代買相關保險。保險產品名稱: ;保險金額: ;保險費: 。甲方應在繳納保費時了解保險條例及相關事宜,乙方代收保險費時即視為甲方已認可其所投之險種及乙方與承保保險公司所簽保險協議的相關內容,出險后,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承保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14.9 當甲方不愿自己購買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如乙方主動為其購買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或贈送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時,旅游期間一旦有人身意外事件發生,并且乙方負有責任;也應給予賠付時,其保險公司為其理賠的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乙方可以先作為沖低賠付部分,其余額在沖低為其處理此事故所產生的差旅費等相關費用后,余下部分培養給甲方。
14.10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為導致旅游行程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執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出現行程終止時,甲方應承擔已產生之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未產生之旅游費用。甲方應承擔已產生之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未產生之旅游費用。
14.1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事宜,應協商解決,不得影響旅游行程計劃,如協商不成,待行程結束后甲方可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或通過司法機關解決。甲方如因此產生不當行為而影響行程計劃并擴大損失的,其擴大損失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14.12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視為單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并為自己行為負全部責任。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4.13 本合同須甲方簽字(蓋章)并加蓋“乙方旅行社合同專用章”后方能生效。凡未加蓋專用章之合同,乙方將不負相關責任。甲方如發現與乙方下屬門市部簽約時沒使用本專用合同并加蓋“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或沒經過甲方和乙方總部業務部門認可,私自將游客拼團的,甲方應拒絕簽署旅游合同,并盡可能將此事投訴乙方,乙方將對其下屬門市部給予嚴厲處罰的同時,對甲方給予獎勵。
14.14 雙方約定:
1、 。
2、 。
3、 。
本團地接社: 。
聯系地址: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14.15 雙方特別約定或游客保留意見: 。
14.16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7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團費后生效。至本次履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止。
14.18 乙方再次提醒:凡參加乙方組織旅游的旅客,請仔細閱讀或了解乙方投保保險公司之保險細則及索賠須知,并認真審閱本合同后簽字。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經辦人及電話:
聯系電話: 負責人及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簽訂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國內組團旅游組團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主要約定事項 旅游團團號
第2條 旅游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旅游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游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游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超重行李托運費,旅游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護隨行小孩,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游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游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 (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6條 (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 (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游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9條 (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游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 (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 (擅自轉、并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 (運行計劃不規范)乙方未在約定出發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 (壓縮游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游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 應按減少游覽時間占該景點約定游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游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 (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 (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20條 (補充約定事項
1、
2、
3、
第19條 (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21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執法機構(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22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口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附后。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傳真):
通訊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內組團旅游組團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團體或個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并同意遵守。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3.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3.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_____;
人數:_____;
旅行日期:_____;
線路與景點:_____;
交通工具及標準:_____;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金額:_____;
用餐標準:_____;
導游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備注:_____;
購物娛樂安排(見行程表):_____;
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寬總額:_____;
2、甲乙雙方同意扼守上述約定。
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1.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3.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3.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巳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巳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注冊的“旅行社”公章或“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