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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發布時間:2024-04-20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精選35篇)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1

  抵押合同(個人財產抵押)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 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 ,房屋所有權證號 。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

  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

  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2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車輛質押合同

  合同編號: 車質第( )號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x 年 x月x 日當戶(借款人)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x)的《車輛典當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車輛質押給乙方,為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質物

  1、甲方自愿以本(單位/人)品牌為 _______________,車輛號牌為 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的車輛(以下簡稱該車輛)作為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車輛為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抵押擔保。

  2、“該車輛”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ǘ 擔保的債權范圍

  1、當金(¥:_______________)及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

  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三)質權的存續期限

  質權的存續期間為甲方全部償還乙方《車輛典當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為止。

  (四)質押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辦妥質物登記手續,質物有關登記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ㄎ澹┵|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2、甲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 保險

  1、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質物的財產保險,并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如質物已保險,應將第一受益人批注或變更為乙方。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險期至少應長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甲方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的,甲方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2、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償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甲方中斷或撤銷保險,乙方有權續;虼鸀橥侗,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乙方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3、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乙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_______________上,作為乙方債權的保證金擔保。

  (七)質權的行使

  1、絕當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2、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置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3、乙方依據本合同第7.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八) 特別約定

  質權存續期間,質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九) 處置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等)。

  2、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3、當金本金。

  (十)通知與通訊

  1、甲方聯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 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十一)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ㄊ┢渌s定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ㄊ┖贤Я百M用承擔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戶、稅費、保管、年檢、維修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車輛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為準。

 。ㄊ模 聲明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

  甲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20xx 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3

  抵押權代理人:

  抵押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于年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丙方發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系成立后,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抵押權人: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抵押人: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4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主合同信息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債務人”))于簽訂的編號_________為的《______借款合同》

  (以下簡稱“主合同”)

  2、乙方經認真閱讀并對主合同充分理解,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權利的實現,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二、抵押物狀況

  1、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車牌號:______

  車輛型號:______

  (以下稱“抵押物”)。

  2、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3、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擔保的范圍

  1、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下列范圍:

  1)主合同中的主債權;

  2)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3)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2、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確認:乙方抵押擔保的所有債務(無論何種名義)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抵押物的登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之日起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涉及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車輛登記證交由抵押人保管。

  2、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方與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___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乙方要對所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五、其它權利義務

  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如抵押物存在其它共有人,則乙方確認已經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甲方應將保管的抵押財產產權或使用權憑證和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退還乙方。

  5、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7、乙方應配合甲方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8、乙方應為抵押物購買下列保險:

  險種金額備注

  全車盜搶險車輛價值

  車輛損失險車輛價值

  六、保證條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抵押權未能實現或部分未實現。

  2、乙方基于本條承擔保證擔保的范圍,與本協議約定的抵押擔保的范圍一致。

  3、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七、其它

  1、甲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留一份,一份交抵押登記機關。

  3、本協議簽訂后即生效,其中的抵押權在辦理法律規定的登記手續后生效。

  本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5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年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

  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的違約金。

  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6

  貸款人(抵押權人):

  借款人(抵押人):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償全部債務止。

  第三條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雙方確認: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雙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

  第五條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元整;

  月綜合費率為‰,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元整。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六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息費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八條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驒嗬拗,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并盡維修、保養義務。

  5、如甲方要求乙方更換所質押的支票時,乙方應無條件更換。

  第九條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當票及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當票(包括續當憑證)項下的借款(當金)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騼炏葯嗬模虻盅簷C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采取其他補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

  2、在當票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約定視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當結清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質押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

 。ò瓷鲜鰳藴手Ц吨两杩钇谙迣脻M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結清當金、息費、第十一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并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4、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當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時,上述擔保條款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辦理機動車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7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主合同信息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債務人”))于簽訂的編號_________為的《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

  2、乙方經認真閱讀并對主合同充分理解,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權利的實現,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二、抵押物狀況

  1、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房產地址:___

  房產證號:______

  建筑面積:___

  (以下稱“抵押物”)。

  2、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3、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擔保的范圍

  1、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下列范圍:

  1)主合同中的主債權;

  2)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3)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2、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確認:乙方抵押擔保的所有債務(無論何種名義)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抵押物的登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之日起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涉及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房產證交由抵押人保管。

  2、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方與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___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乙方要對所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五、其它權利義務

  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如抵押物存在其它共有人,則乙方確認已經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甲方應將保管的抵押財產產權或使用權憑證和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退還乙方。

  5、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7、乙方應配合甲方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8、保險:乙方應為抵押物購買下列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證條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

  2、乙方基于本條承擔保證擔保的范圍,與本協議約定的抵押擔保的范圍一致。

  3、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七、其它

  1、甲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留一份,一份交抵押登記機關。

  3、本協議簽訂后即生效,其中的抵押權在辦理法律規定的登記手續后生效。

  本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8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物權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6.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1.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3.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7.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9

  抵押權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湖市支行(以下簡稱甲方)抵押人:黃兆純(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貸款需要,將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

  第一條乙方抵押的地塊位于洪湖市新堤辦桑田街三巷五號土地總面積146.48平方米,其東鄰張大紅,南鄰小路,西鄰小路,北鄰小路。

  第二條抵押土地于20xx年2月16日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其土地證號為:洪湖國用(20xx)第2351號。

  第三條經評估,該宗土地使用權單價為元/平方米,總價為人民幣萬元,按%的抵押率,該宗地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數額為人民幣元,貸款限期為年。

  第四條抵押期間,抵押的土地由乙方負責管理、經營,乙方應維護好抵押土地,不得出現人為毀損。

  第五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限屆滿,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應將《土地他項權利證書》及時歸還給乙方。的氏押期滿,乙方因故不能及時歸還貸款,應與甲方協商解決,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及時辦理抵押續期手期。

  第六條抵押期滿,乙方不能覆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內宣告解散、破產的,甲方有權依法處置抵押土地、處分所得,甲方有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乙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押或己設定抵押登記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抵押期間土地使用權發生變化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抵押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合同法》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人代表:

  乙方:(章)

  法人代表:

  20xx年元月12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10

  抵押人名稱: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

  帳號: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省(市)市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為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省(市)市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現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11

  抵押合同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ㄊ校

  市

  縣(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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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ㄊ校

  市

  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現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12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20 年 月,主債務人 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合計 元,該債務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乙方同意在其所有的號散貨船(船舶識別號 ,以下稱“抵押物”)設定抵押,以擔保 按期履行償還上述借款及利息并履行其他義務。經協商,雙方簽訂協議如下。

  一、抵押的設立和登記

  1、乙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抵押物上設立甲方為受益人的抵押,并承認甲方享有對抵押物的第一優先抵押權。

  2、本合同約定的抵押物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登記,登記號碼 ,產權為乙方所有的“ ”散貨船。

  3、本合同中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務人欠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實現抵押權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費用。

  4、雙方約定,甲方有權直接保管船舶所有權證書的原件,直至借款及利息被全部清償。

  5、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日內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手續。

  二、乙方聲明和保證

  1、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自身真實意思的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以及其他有關抵押物的資料均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是抵押物的所有權人,乙方有權將其抵押給甲方。

  4、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之前不存在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且抵押物的全部或任何部件、設備和結構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租賃權、使用權或其他權益所影響(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抵押物也未被任何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三、乙方的承諾

  1、擔保期限內,不得出售、轉讓、贈與、以抵押物出資或其他方法處分船舶或其上的任何機器、設備和結構,或在其上設立其他任何性質的擔保。

  2、不得對船舶及其結構或設備部件作任何重大變動。

  3、為船舶投保船殼險和通常的海上風險,包括戰爭險、罷工險和任何其他抵押權人合理要求的其他險種。

  4、不利用抵押物或容忍其雇員或代理從事可能造成抵押物損毀、滅失、被征收、扣押等活動。

  四、 抵押解除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主債務人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系至此終止。甲方應在主債務人返還全部借款和利息后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乙方;

  五、抵押財產的處分

  1、主債務人違反借款合同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甲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2、 處分方式:甲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甲方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3、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付處分抵押財產、實現債權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甲方全部欠款本金、利息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甲方須將余款交還乙方。

  六、 違約責任

  1、由乙方保管、使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從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乙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財產原狀。

  3、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七、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自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年一月 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13

  鑒于中國銀行_______分行(以下簡稱“中行”)應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的要求,就聯合牽頭人為a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代理行”)和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a公司及其股東,即b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中行簽訂本行業股權抵押簡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

  第一條 a公司同意將_______大廈的建筑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a公司的營業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中行,中行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a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股權”)抵押給中行,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中行的責任只限于其股權。

  第二條 在_______大廈的建造期間,由于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將與_______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為“受益人”、“臺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中行。在_______大廈建筑物區屬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設備、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中行。

  第三條 _______大廈建成開業后,a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切資產,無論是固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壓給中行。

  第四條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a公司有權使用和經營_______大廈,并且在正常的業務范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 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對_______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給a公司用以完成_______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在a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的規定,并且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和股東間簽訂的_______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為“合資合同”)的規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分配的紅利為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 a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或全部擔保金額,或a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東收到中行發出書面通知書七天后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東在上述七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中行的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為外,中行將不實施其取得所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1)a公司和股東同意:中行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定人占有并按商業做法經營_______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_______大廈后,中行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其順序為:中行和各股東將對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中行即可以出售時能夠取得的最好價格,自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_______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的可能的購買者)。

  (2)中行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3)如果營業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中行所受損失,所?铐棇⒏鶕腺Y合同中各方的權利支付給a公司或其股東。如果a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中行所受損失,從而中行未出售_______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a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條 a公司和股東向中行保證:

 。1)a公司、b公司在_______注冊登記,均為信譽良好的法人。與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準的代表,有權代表該方簽訂本合同。

 。2)a公司按時向中行提供_______大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文件和財務報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___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3)中行有權審查a公司的一切帳目和業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a公司舉行的董呈會議(無投票權),對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a公司對_______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并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必要的保險。

  (5)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或私人借款,但中行應同意a公司發展其正常業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即使經同意借款后,其它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于中行(聯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6)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經營范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范圍之內的其它業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中行認可的。股東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礙_______大廈在正常的業務范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 由本抵押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最終的。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按下列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

  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信貸部 a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回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回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回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通訊來往:

  1、如果以電傳發出,以收到電傳回號。

  2、如果以信件發出,發送至上述地址即視為妥善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已經公布并生效的一切與抵押有關的適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國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參照國際商業慣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抵押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為貸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為止。如果中行根據保函履行了其付款義務,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將延至中行保函項下所付金額全部得到償還時為止。

  第十四條 執行本抵押合同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證費將由a公司負擔。

  第十五條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蓋章) a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b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訂立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訂立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訂立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訂立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抵押財產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

  單位:(元)

  企業名稱:

  經濟性質:

  地址:

  電話:

  抵押物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帳面價值:

  抵押現值:

  折扣率:

  抵押:

  價值:

  存放地點:

  保險單:

  原值:

  凈值:

  保險號碼: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15

  合同編號: __________

  抵 押 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

  鑒于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項下享有的債權得以實現,甲方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產如下:

  第二條 抵押房產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負責抵押房產的安全與完好,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如果抵押房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使抵押房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產,或在 7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三十天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煙臺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

  第四條 抵押期間,抵押房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 1種方式執行:

  1、重新設定抵押房產,變更抵押合同,甲乙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以拆遷受償價款償乙方在本合同擔保范圍內的主債權及附屬債權。

  第五條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抵償第三方債務、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2、甲方將抵押的房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時,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房產已經抵押的情況,轉讓價款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六條 抵押房產的再抵押按下列第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再進行抵押;

  2、甲方將抵押房產余額部分再次抵押時,應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權人抵押房產已經抵押的情況,但所擔保債權不得超出余額部分的____%。

  第七條 種方式執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對外出租;

  2、甲方出租抵押房產時,應當將設置抵押的情況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八條 本合同其他約定: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16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份。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17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賬戶: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上所列財產(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_________________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省(市)市縣(區)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18

  抵押合同(二)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ァ嶋H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サ谋9苜M。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蛘咭笠曳交謴偷盅贺敭a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サ倪`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サ倪`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19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乙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 的大院(以下簡稱抵押物,

  該大院登記于_______________ 名下的,但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大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

  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計 ______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還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乙方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將本息還清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2、借款的償還: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3、本合同在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并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如果借款主體是個人)乙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如發生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抵押物擔保范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及到相關機關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另____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21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最高額

  1、抵押人自愿為債務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

  2、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額內,債務人可申請循環借款,每次借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額以主合同的約定、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放貸款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別不限,抵押人對原幣種承擔責任。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人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__________(詳見__________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五條、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責任。抵押權人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等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當恢復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物應辦理足額財產保險,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3、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保險事故的,保險賠付金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條、抵押登記

  抵押人必須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直接通過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上述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損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

 。2)、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十條、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本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抵押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無論主合同是否被認定部分或全部無效,抵押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的義務承擔擔保責任。

  2、本合同項下發生各類業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不再送達抵押人。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持一份,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提示

  抵押權人已提請抵押人、債務人對本合同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的,并應債務人及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押權人:(蓋章)債務人:(蓋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理人:抵押人(蓋章):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2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丁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放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甲方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給乙方用于正常生產經營。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 擔保條款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占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為1

  %)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先受償。

  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丙方保證其為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連帶保證擔保

  丁 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丁 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為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 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 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聲明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于乙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破產審理程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甲方: 乙方: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23

  抵 押 權 人:

  抵押人:

  合同號: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權人(貸款人):

  (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據《物

  權法》、《擔保法》規定,自愿簽訂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1、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 (房屋所有權證號: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產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電、氣等全部設備、設施和全部裝修、裝潢。

  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抵押物評估價值:

  抵押物議定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 抵押借款金額、期限、費利率

  1、根據乙方的實際申請,經甲方審核確定,向乙方發放借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時內以現金、支票或轉賬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雙方確定,借款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個月。乙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所擔保債務本息償清為止。

  4、費利率: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項下的利率為2%每月,乙方逾期還款時,除補交逾期天數的利息外,還需按央行規定的罰息標準(0.05%)交納罰息。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

  甲乙雙方確定,抵押擔保范圍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發生的費用。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抵押權不因乙方的任何變化而受影響。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繼承人、受贈人),不受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蹤、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六條 提前還款、續期

  1、乙方可提前還款,甲方應當允許,利率仍按原合同規定結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贖回抵押物,則必須在抵押期限屆滿后五日內向甲方申請續期,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續期手續。辦理續期手續時,乙方應付清前期利息。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續期。

  3、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期的,甲方有權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賣、變賣、折價等方式處置乙

  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償還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罰息以及實現債權等抵押擔保范圍內的一切費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應當退還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處置,并自愿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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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據證件,不得遺失、損毀(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則,補辦手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應將抵押的契據證件交還乙方。

  3、甲方應積極與乙方溝通,共同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公證手續、后續的解除抵押手續;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期的,甲方負責抵押物的委托拍賣、變賣手續。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還款,交納利息和其他各項費用。

  5、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乙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并在此不可撤銷授權委托甲方有權直接自行委托拍賣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乙方未按約清償借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2)乙方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的;

 。3)乙方被宣告破產、解散、撤銷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

 。4)乙方發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響其償還借款及各項費用能力的事件。

  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權,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6.甲方同時保留通過追償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財產和財產權利以實現債權的權利。

 。ǘ┮曳降臋嗬土x務

  1、乙方有權按約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主動還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內,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確保抵押物價值不會減小,并按規定繳交有關稅款及費用。

  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將與抵押物有關的房地產證、納稅證明及其他契據證件交給甲方保管,并保證所提供契據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同時保證在辦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間不得將抵押物作為標的予以出售、轉讓、抵押、贈與或以其他形式交易處置(除非獲得甲方書面同意),承諾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否則,由此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義務,不影響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權益。

  6、乙方承諾: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產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無能力履約償還到期借款時,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內搬出居住,并無條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處理金額不足以償還甲方本金、利息時,所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7、本合同及其各項條款在有效期內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贈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

  第八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

  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乙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則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乙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乙方應在十五天內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

  第九條 抵押物的歸還

  本合同履行完畢,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后,甲乙雙方抵押借款關系即告終止。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甲方同時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契據證件返還給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以實事求是的友好態度、切實可行的方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的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為終局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本合同的補充協議、附表、授權委托書、房產抵押承諾書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辦理完畢完整的抵押手續(抵押登記)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登記、保險、公正、證明、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房屋抵押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條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寫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24

  甲方:齊齊哈爾市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地址:齊齊哈爾市建華區西園小區57號樓

  乙方: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齊齊哈爾分行 法定代表人:于偉職務:行長

  地址: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南馬路318號

  為促進甲乙雙方的業務開展,緩解齊齊哈爾市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形成銀行、企業及擔保公司多贏的局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自愿在乙方分支機構開立賬戶,且為符合乙方貸款條件的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并按擔保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保證責任。

  2、甲方向乙方承諾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

  3、擔保的范圍為: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本協議中的貸款是指銀行表內外短期授信業務,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等我行所有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短期授信業務,含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

  4、甲方原則上只為期限在一年以內的短期授信業務提供擔保,需延長期限的,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以雙方簽定的保證合同為準。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5、甲方應在乙方開立保證金專戶,按照甲方所擔保項下所有業務金額的五分之一存入保證金。按照甲、乙雙方實際發生的合作擔保業務的余額的5倍對應的保證金部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出。

  協議簽署生效后,甲方應在乙方存入保證金壹仟萬元,三個月內追加存入保證金貳仟萬元。

  6、甲方擔保額實行總量控制,融資擔保總額最高不得超過甲方存入乙方保證金帳戶余額的5倍。甲方對單個主債務人提供的擔保責任金額最高不超過實收資本的10%。

  7、甲方支持被擔保企業經營資金存入乙方有關的分支機構。

  8、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如實向乙方披露財務狀況、經營業績,特別是資金運用的情況,定期提交財務報表。

  9、甲方代償后,應在30天內補足保證金,使融資擔保余額與保證金余額的比例控制在規定的放大倍數以內。如未在約定期限補足保證金的,擔保授信額度暫停使用,待保證金繳存比例符合乙方授信要求比例再行恢復。

  10、甲方的代償期限為二個月,即從貸款到期之日起,二個月內被擔保人仍未還清貸款本息,甲方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向乙方清償,乙方從保證金專戶劃款,如被擔保企業已償還部分貸款本息,則甲方代為償付不足部分。

  11、被擔保企業應為甲方提供反擔保。甲方為被擔保企業代償后,自動獲得代位求償權,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向被擔保企業進行追索,包括協助對擔保企業的抵押財產的變現。

  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不承擔擔保賠付責任:

  ⑴ 乙方與被擔保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對變更部分不承擔擔保責任;

 、 乙方擅自給被擔保人的貸款辦理倒貸或展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或甲方對倒貸及展期后的貸款未經追認的,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⑶ 乙方和被擔保人惡意串通,造成擔保失誤,而被擔保人無力償還貸款的。

  二、乙方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對于乙方推薦的企業所提供的各項數據資料,乙方應認真按照有關的信貸政策及業務操作流程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甲方擔保要求的企業,甲方將優先考慮為其提供擔保。

  2、乙方對甲方擬擔保的貸款項目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貸款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及收回工作。

  3、乙方在對甲方所擔保的貸款企業發放貸款后,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管理規定加強對貸款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監控。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在取得借款企業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在擔保前為甲方提供被擔保企業的基礎資料,以協助甲方做好擔保前的各項準備,同時乙方在甲方對企業提供擔保的期間,若發現被擔保企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出現有關重大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手段等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失。

  5、被擔保貸款企業違約后,在符合國家法律及有關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扣收被擔保企業和為被擔保企業提供反擔保的企業在乙方開立賬戶中的存款。

  三、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有責任對現有貸款擔保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原則上應為每季度至少一次。

  2、甲乙雙方要監督被擔保人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加強借款資金使用的監管,并按借款合同的約定還本付息。如企業發生分立、合并、財產及法人代表的變更等重大事項時,雙方有相互告知的義務,并要求被擔保人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甲乙雙方可以相互推薦優秀企業開展貸款擔保業務,并

  可以對重點支持的企業定期共同進行信用等級評定。

  4、甲乙雙方應建立信息溝通制度,對于調查結果及審查意見雙方有相互通報的義務,對符合擔保條件的客戶,甲方及時向乙方出具同意擔保的意向書。乙方應優先進行貸款調查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業務開展中進一步完善、補充。

  2、本協議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4、本協議約定條款與乙方標準擔保合同文本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文本為準。

  5、本協議的終止、解除,不影響本協議涉及的保證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25

  抵押合同樣板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棟_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__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26

  抵押合同

  (參考文本)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___________銀行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__與__________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

  │

  │

  │

  │

  │

  │

  ─────────────┴───────────┴──────────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管:

  ────────┬──────┬──────┬──────┬──────

  抵押物名稱 │

  型號

  │

  面值

  │

  單位

  │

  數量

  ────────┼──────┼──────┼──────┼──────

  │

  │

  │

  │

  │

  │

  │

  │

  │

  │

  │

  │

  ────────┴──────┴──────┴──────┴──────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

  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

  │

  │

  │

  │

  │

  │

  ─────────────┴───────────┴──────────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

  完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

  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

  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

  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

  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

  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

  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___元,本協議生效后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

  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采。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叻绞教幏值盅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

  配:

 。ㄒ唬┲Ц短幏值盅何锼栀M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ㄈ﹥斶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ㄋ模┲Ц稇山杩钊酥Ц顿J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

  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將自己占管的抵

  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

  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

  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

  2.

  3.

 。ㄕf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

  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

  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

  式_____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______份。

  股分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核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27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擬訂本合同。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乙方處購買廣汽本田奧德賽轎車壹輛:_____車輛品牌型號為:_____車輛識別代碼為:_____

  發動機號為;

  因甲方在乙方處購車欠乙方車款壹拾萬元整。甲方同意按每月_____元利息支付給乙方,欠款結止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還清,本息合計壹拾萬零肆仟元整,甲方:同意將自己的不動房產一處抵押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同意乙方將房產拍買。丙方愿意為乙方提供擔保,如甲方不能按期給乙方還清本金(壹拾萬元)及利息20xx元/月,丙方:愿意自已處房產拍賣用于償還甲方欠乙方所有款項,甲丙雙方愿意同時將房產拍賣抵押乙方。補充條款:

  在合同期內,甲方、丙方分別將兩處抵押房產的土地證及房產證原件交由乙方管理,如按期償還所有欠款,乙方將所有證件歸還甲、丙雙方。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整)

  2、抵押物:_____牌_____型汽車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抵押的'車輛為_____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將車輛登記證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布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為乙方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于擔保物提供單位,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章后生效。

  坑受方(簽字蓋章):

  擔保方(簽字蓋章):

  日期: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28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系電話:

  鑒于__年__月__日借款人 與債權人即甲方簽訂了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約定借款人向甲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為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愿以其名下的房產(以下簡稱“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向甲方提供擔!,F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房產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為 。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是全額抵押,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條 抵押物的資料、登記和管理

  1、資料:本合同簽署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原件或由產權登記中心打印的查詢單原件,并應保證該資料真實、有效。

  2、登記:乙方應于本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完畢本合同的抵押物登記手續,并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當

  3、管理: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是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因追索該款項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核算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變更登記費等全部支出。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及使用

  1、本合同簽訂后,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未全部受償前,抵押物只能由乙方自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抵押、改變抵押物用途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并不得實施減少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抵押物出租、出售,出租、出售的,所得款項應提前清償甲方債務。

  2、由于乙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通知當日向甲方提供新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乙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抵押物因損害而獲得的賠償范圍內優先受償或提存。

  第六條 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甲方未受清償或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提供新的擔保的,甲方有權依法或依約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甲方對本合同擁有的權益,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將

  權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或第五、六條的約定,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致使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否則,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雙方在相關部門備案之《抵押合同》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29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丁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放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甲方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給乙方用于正常生產經營。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 擔保條款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占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為1

  %)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先受償。

  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丙方保證其為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連帶保證擔保

  丁 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丁 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為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 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 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聲明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于乙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破產審理程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3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31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財產清單”所列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2.1 依據中國法律具有擔保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抵押擔保,并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和)處分權。

  2.2 有足夠的能力承擔擔保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產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其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擔保責任。

  2.3 完全了解主合同債務人的融資用途,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2.4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并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已經充分了解。

  2.5 在債權確定期間債務人與乙方形成債權債務關系所簽訂的一系列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如果沒有在有關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中明確不是由本合同作抵押擔保的,均視為由本合同作抵押擔保。

  2.6 如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債務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擔保范圍內的擔保責任。

  2.7 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

  第三條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按照主合同項下借款借據約定的借款期限或債權債務憑證所載明的起止期限。

  第四條 債權確定期間

  4.1 甲方在債權確定期間,在最高限額內,就乙方和債務人之間連續發生的不特定債權,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

  4.2 債權確定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期間屆滿之日簡稱“決算日”)。在該債權確定期間內,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終止之日為決算日;甲方依法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的,甲方的書面通知到達乙方之日為決算日。

  第五條 抵押擔保范圍

  5.1 本最高額抵押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所有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本金(包含根據主合同所發生的墊款,若有)、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處分抵押產生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5.2 因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差旅費、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等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增加而實際超出最高限額的部分,甲方自愿以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六條 甲方不得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經設定抵(質)押權、出租等情況(包括本合同簽訂當時及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全額賠償。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 甲方應于___________(期限)內辦理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的足夠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并在上述期限內保險單證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主債權經債務人和甲乙雙方同意展期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甲方逾期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式)違約金,且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抵押權。在乙方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抵押權之前,因甲方未及時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獲得保險金并將其視為抵押財產的替代的,視為乙方對該部分差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32

  抵押合同樣本

  抵押人(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抵押財產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附件1);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 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1:抵押財產清單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乙方: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33

  抵押人名稱 :

  抵押權人名稱 :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34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特種金融債券) 篇3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抵押事項進行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清償債務以合法擁有的座落在南安市康美鎮赤嶺村南國用(籍)第00090244號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經濟擔保。其四至為:東鄰規劃路;西鄰雜地;南鄰康福公路;北鄰雜地;抵押土地面積5296.00平方米,現用途為工業用地,使用權類型:出讓,終止使用日期為20xx年02月27日。地上建筑物建有倉庫廠房等一并作為抵押物。

  二、擔保范圍:

  1、抵押借款的貸款本息。

  2、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3、甲、乙雙方應繳納的稅費。

  4、其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額: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權抵押于乙方,期限xx月,時間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抵押地塊經評估xx年xx月xx日土地使用權抵押出讓總價為人民幣xx元,大寫。甲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權總地價的%,折合人民幣xx元,大寫,為最高額貸款付給乙方。

  四、民事責任:

  1、甲方對產權的責任。抵押期間,甲方應維護抵押地塊土地使用現狀的完好。乙方有權按抵押合同約定,檢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使用狀況。

  2、甲方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的土地出租、變賣、贈與、調換,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處理辦法。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乙方賠償,并支付乙方主合同借款總額20%的違約金。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可提前收回借款。

  六、抵押物的處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原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抵押期滿,抵押人不能履行債務,抵押權人占有或處分土地使用權時,處分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雙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納抵押人與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規定應交的出讓金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七、合同的登記與解除: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需及時共同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甲方不得無故拖延,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2、抵押關系終止,甲、乙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向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申請注銷抵押登記。

  八、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議定補充如下: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并經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辦理登記后生效。

  十、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一份,甲、乙雙方、登記機關有關部門各執一份。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約時間: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

  抵押權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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