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維修保養(yǎng)及消防安全內控值班外包合同(精選3篇)
電氣維修保養(yǎng)及消防安全內控值班外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為保證甲方設備電氣部分的正常使用,對甲方的協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服務,并參加消防安全監(jiān)控系統的值班工作,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時間
有效時間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結速。
第二條 :合同工作內容及范圍
第三條 1.電氣范圍:甲方陽邏分發(fā)中心所有配電設備
工作內容;甲方所有電氣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調試、突發(fā)故障維修、設備改造等工作和消防安全監(jiān)控系統的值班工作、
第三條 :乙方任務
乙方維修人員,應具有國家相關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證件;并做到持證上崗
對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維修工具,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損壞丟失,將由乙方負責進行賠償
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單位和個人,一經發(fā)現,甲方有權終止內合同。
乙方因派人員工作人員失誤(技能欠缺,維修遲緩或誤操作引起事故擴大)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有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乙方接到甲方出現故障的保修通知后,應立即安排人員維修。按照接到通知時間,應急事故,乙方必須2小時內到達現場;普通維修,乙方可在4到8小時內到達現場。
乙方接到通知,未能及時維修,甲方有權外聘維修人員,維修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負責,費用在當月的維修維護費中扣出。
乙方維修不收取工時費
乙方維修沒有次數限制
乙方根據甲方合同設備情況制定維護計劃,并告知甲方,在沒有甲方報道維修通知的情況下,乙方按維護計劃,對設備進行維護。一般情況下,每一個月提供一次維護保養(yǎng)服務。
乙方應確保對消防安全監(jiān)控室進行24小時監(jiān)管和對配電設備的主要參數的日常抄表
,并按規(guī)定和程序正確處理所有異常情況
乙方從事甲方委托的所有值班、保養(yǎng)、維修業(yè)務均需要保留記錄備查
因乙方未盡到合理巡查或保養(yǎng)義務,則甲方電氣設備隱患引發(fā)事故或消防設備在事故中發(fā)生后無法正常工作而造成的甲方全部經濟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四條 :甲方義務
甲方在協議設備出現故障后,及時通知甲方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邀請第三方對協議設備進行維修,否則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和責任。
設備發(fā)生故障,需要更換配件時,甲方承擔配件費用
甲方有權督查乙方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作業(yè)安全教育和培訓。
甲方承擔委托設備在維修協議期內的各種改造費用
甲方有權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隨時檢查乙方的工作、維修、保養(yǎng)記錄;組織包括乙方在內的聯合檢查,并對乙方工作進行日常督查和月度考核(詳見附件:《電氣維保、消防值班崗位KPI》忠告、表彰、處理、
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工作人員的資質文件,制止任何違章作業(yè)行為及方案執(zhí)行。
甲方有權視情節(jié)輕重處罰或辭退乙方不稱職的員工,乙方不得無故拒絕。
第五條:合同費用
本合同總價864000元/年(含稅),費用包括乙方涉及到的勞務費、管理費、工具費、所有稅費、各種保險、安全費用、技能和職業(yè)資格證審驗費用、食宿費、加班費、車費、勞保及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風險、責任、義務等費用(詳見“報價單”)
第六條 :費用支付方法
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勞務費,計 元人民幣。具體支付手續(xù)按照雙方規(guī)定執(zhí)行(每季度終了,收到發(fā)票后5個工作日內按季度付款)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下的權利和義務,否則,構成違約,有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即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間接的及不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均有過失,則安過失程度分別承擔責任、
如甲方支付不及時,從逾期之日起,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不能及時進行設備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甲方將從費用中扣罰所采用的措施費用。
如因違約等事宜發(fā)生爭執(zhí),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后,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達標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電氣維修保養(yǎng)及消防安全內控值班外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兩方簽訂的勞務作業(yè)分包合同,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創(chuàng)造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
2.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相應資質及營業(yè)執(zhí)照、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登高證、電工證等操作證)。
3.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作業(yè)時必須配備使用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并安排專人監(jiān)護。
4. 凈化作業(yè)環(huán)境,禁止野蠻施工,乙方在施工作業(yè)區(qū)域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警示標志。
5.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甲方有監(jiān)督、糾正乙方人員違章、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權力,對不服管理的人員有權命令其停止作業(yè)。
6.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告知書》進行相關作業(yè)操作,如由于乙方違章違規(guī)操作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其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凡由于乙方違章違規(guī)操作造成的生產事故,其一切損失費用、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對違反以上協議內容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施工維護資格。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電氣維修保養(yǎng)及消防安全內控值班外包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為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空調保養(yǎng)及維修專項技術服務之合同,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期內由乙方負責甲方空調的維修保養(yǎng)服務。
二、為確保甲方機器正常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及延長機器的.使用壽命,乙方每月定期上門對機器進行全方位的保養(yǎng)檢修一次。具體內容包括:
三、合同期內,若甲方機器在日常工作當中遇有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需免費上門檢修, 昌平 城區(qū)內1小時之內到達現場,區(qū)外3小時之內到達現場。如遇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同意的時間內到達現場修。
四、經檢修確定甲方機器零部件損壞而需更換時,乙方只收取零件費而不再另收服務費。
五、如遇不能現場維修的故障,乙方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取機返公司維修。
六、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邀請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機器進行維修保養(yǎng)及更換配件或消耗材料,否則乙方不承擔由此引發(fā)的所有責任。
七、甲方設備遷移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使乙方能在第一時間內對機器更有效的跟蹤保養(yǎng)。
八、甲方所屬以下空調設備:
⑴ 備注
⑵ 備注
⑶ 備注 共計 臺 合計金額(大寫)
九、甲方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全期維修保養(yǎng)費用。
十、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章后生效。
十二、 以上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進行更正。若由此合同引發(fā)的糾紛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后可由相關執(zhí)法機關處理解決。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