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隊工班安全協議(通用3篇)
架子隊工班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集通公司管理要求把,及我項目 部在既有營業線 施工 的具體情況,為認真貫徹安全 生產 方針,確保營業線的公務設施、電力、通訊、信號光電纜及行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以備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遵守:
1.乙方參加既有線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耳聾、色盲、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及妨礙從事某項施工作業 的疾病,不得使用不滿十八周歲童工和年齡大于五十周歲的老年工。
2.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熟悉行車安全有關規定、規章制度并認真遵守。
3.既有線施工,必須按規定設置施工安全防護,防護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未設好施工防護,不得進行施工作業。防護備品、防護距離、防護信號等內容必須按鐵道部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組織實施 ,不得擅自變更。
4.開工前,須向安質環保部提報網圍欄開口、限高架撤除申請表和安全評估表,待報集通公司護路辦審核批準后,符合開工條件方許開工。圍網開口處每天下班后必須關閉,防止行人、牲畜上道;施工結束立即恢復所有既有設施。
5.施工用的大型機械 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經過檢修合格,并到物設部登記(設備名稱、設備狀況、操作人員證件、身份證復印件等),進入工地后,必須置于既有線建筑 限界以外,作業時保證每臺設備有一專人防護,防護人員不足時不準啟用設備。
6.列車通過前,在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撤到行車線限界以外的安全處,所有的機械設備、料具也應撤到行車限界以外。
7.施工人員上下班不準在鋼軌上、枕木頭、道心內、兩線間休息及行走,不準搶道,工間休息時,須到限界以外的安全處。
8. 在鐵路旁施工搭設的腳手架等設施,應經常檢查 ,不得侵入限界以防發生事故 。
9.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點要遠離既有線建筑物25m以上。
10.臨時房屋及設施的周邊,近臨懸崖、陡坎、深坑、鐵路及高壓帶電區域等處,應有防護圍欄、遮擋物及警示標志,危險 處夜間應設警示燈(不得影響行車)。
11.需要拆除原有擋墻、護墻、端墻等建筑物時,首先調查 清楚其結構物地下有否管道、線纜等設施,應按規定程序先報路局批準后,方準動工。
12.嚴禁挖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13.列車通過時嚴禁挖土,一切大型施工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4.使用機械挖土,鏟斗不得碰撞鐵路上所有的建筑物,不得侵入既有線限界。
15.人工清理開挖面時,挖土機械應退出開挖面,嚴禁人、機同時混合開挖作業。
16.不得隨意損毀鐵路既有設施,施工撤除的鐵路圍網,損毀的既有標志牌,必須按要求隨時恢復。
17.大型機械作業前,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項 要求,對機械做詳細檢查;作業中精力集中,不準擅離職守,嚴格執行集通公司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8.在既有線旁作業,須設專職安全防護員,負責來車通知 和警戒工作,列車 通過時禁止作業。
19.機械(具)在線路旁存放必須滿足鐵路建筑限界要求。
20.在既有線塹頂、邊坡上作業時,靠既有線一側須留出>2m厚的隔墻,以防施工機械滑落。
21.駕駛員須熟悉所駕車輛的性能、保養及操作方法。對車輛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保持良好狀態。嚴禁點火裝置、轉向器和制動等主要部件不良的帶病車輛在既有線上從事施工運輸作業。
22.在靠近既有線的施工便道上行駛,其速度≯10Km/h,下坡轉彎時,應換低速檔運行,保持限界距離。
23.不得在坡道上停車,若需在坡道上停車時,須采取防溜措施,以防車輛溜滑而造成事故。
24.自卸車輛須將翻斗放平,方可行駛,防止溜放或掛斷架空光電纜。
25.列車通過時,臨既有線路的運輸車輛及其施工設備須停止作業,保持靜止狀態。
26.跨軌運輸一般輕便材料及機具時,必須集中固定地點,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試 合格的路工擔任施工防護。跨軌作業地點地形復雜、了望條件不良時,須增設專職防護員。
27.較笨重的施工材料過軌(如>100kg的砂石等物)應派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聯系。利用列車間隔時間,工地使用停車手信號防護可過軌施工。如通訊中斷,則停止跨軌作業。
28.較笨重的施工機具(械)需多人臺運過軌時,須與車站值班員辦理簽認登記手續,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過軌作業。作業中須設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與工地聯系。
29.在既有線上拆除擋、護墻,應作好截、排水溝的暢通。降雨時應對暴露面除加固支撐外,必須進行覆蓋遮雨防水侵措施,以確保邊坡的穩定。
30.進行既有側溝、涵渠拆除時,必須先進行改水工作,其改水渠道截面及匯水管不得小于原渠道的排水量,并經常清理漂浮物及積泥,確保流水暢通。
31.雨天須有人晝夜巡查,防止渠道堵塞、水面上升而浸泡線路造成事故。
32.地下管線或隱蔽設施不清或沒有防護措施 不準開工;開挖電纜溝至400mm深度時,要注意小心輕挖,杜絕損壞既有電光纜事件。施工安全負責人員會同設備管理單位的配合人員要緊盯現場,作業人員用鐵鍬小心挖土,一經挖出,馬上檢驗,并進行簽認,簽認后即根據事先商量的防護措施進行防護,來不及防護的要派專人晝夜看守,交接班時要有書面交接記錄。
33.地下光電纜兩側2m以內,不準動用挖掘機及洋鎬等工具。在地下電纜附近機械作業時,派專職防護員現場指揮,確保地下電纜安全。各種施工機械不準縱向碾壓電纜上部地面。
34.墩臺及其他高空作業,必須設置安全網,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35.挖孔樁作業人員離開現場或下班前,必須對未灌注的孔口進行有效覆蓋,防止行人牲畜跌入孔中。
36.認真遵守上述規定及項目部有關管理要求,消滅行車一般D類及以上事故,消滅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消滅交通事故,消滅火災事故,消滅一切質量事故。
乙方如因違反上述管理要求或違反其他安全質量管理規定,而夠成的安全隱患和質量問題,項目部將按照管理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造成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按照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安全管理辦法》、《質量管理辦法》等管理規定,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并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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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架子隊 工班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架子隊工班安全協議 篇2
甲方: 工程項目部
乙方:挖掘機駕駛員
1、乙方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并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2、挖掘機未進行檢測,乙方嚴禁使用挖掘機進行工作。
3、挖掘機駕駛員在操作中,嚴格執行對挖掘機在起步前,鏟斗是否放在車架上;是否收回長桿;是否插好平臺與車架的固定插銷;是否支腿處于可靠的收回狀態;是否插好連接平臺與車架電路的插頭;是否接通電源;是否各儀表指示正常進行自查制度。
4、乙方嚴禁在酒后進行施工操作。
5、乙方應自覺遵守挖掘機的其它《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合同條約,如有違反規程和合同而引起的各種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甲方項目經理(簽字): 乙方(簽字):
昆山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
年 月 日
架子隊工班安全協議 篇3
安全文明生產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安全、文明生產方面工作的責任劃分,確保工作現場內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合同法》、《安全生產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有關安全要求。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對違規、違章行為有權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若不按期改正,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其他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文明作業有關管理規定,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不得對當地的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
四、乙方應在作業過程中保證配置完善所有安全設施,并給乙方的作業人員購買安全防護用品,購買相應保險。
五、甲方已經將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要求告知乙方,若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政策規定,應接受相關單位和甲方的經濟處罰及追責。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乙方不服從監督并不及時改正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若乙方自己原因造成自身安全事故的,責任由乙方及工人自行負責,對甲方及第三人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積極解決并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終止雙方簽訂的合同。
4.乙方作業完成時,應對現場進行清理,不得亂堆亂放。若因乙方原因未及時清理,甲方有權指派他人對現場進行清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拒絕支付的,甲方有權追償。
七、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安全協議:?
一、乙方在工地施工時,要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規定,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吸煙,禁止酒后作業,違反者每次罰款100元。
2、必須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
3、禁止攀爬各類架子,跨越防護欄桿,穿行有禁行標志的出入口。
4、蹬高作業,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違反者每次罰款100元。
5、樓層上施工人員禁止向下投擲物品、拋撒材料和垃圾,違反者每次罰款100元。?
6、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警示、提示標牌。
7、非電工禁止動用配電線路和設施。
8、禁止私自拉設電線、電纜、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違反者每次罰款100元。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作業指揮。
三、甲方已對乙方進行安全交底,乙方已經明白安全作業規范并嚴格執行,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受傷,或者導致他人受傷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