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加強內部控制規范(精選3篇)
企業加強內部控制規范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引導企業加強對合同的內部控制,避免或減少因合同管理不當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和《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基本規范》,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所稱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
第三條 企業在建立并實施合同內部控制制度中,至少應當強化對以下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風險控制,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一)權責分配和職責分工應當明確,合同應當實行分級和歸口管理;
(二)合同談判應當保證雙方權利義務對等,合同雙方簽約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資格應當審查,合同起草應當規范;
(三)合同審核應當建立不同部門會同審核制度,財會部門、內部審計部門和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對合同出具審核意見;
(四)合同訂立程序應當合法合規,合同專用章應當及時收回并妥善保管,合同訂立形式應當規范;
(五)合同履行應有監控,合同變更或解除應當履行必要的程序,合同違約與糾紛審批程序和處理流程應有明確規定。
第二章 崗位分工與授權審批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管理崗位責任制。
不相容崗位(或職責)應包括:
(一)合同的談判與審批;
(二)合同的審批與執行。
第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授權委托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單位、各部門授權范圍、授權期間和被授權人條件等。
企業對外簽訂合同應當由董事長(或者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以下簡稱董事長)簽章或者授權委托他人代理簽章。
授權代理簽章的,企業董事長應當簽署授權。
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代理人應當在授權委托的范圍內簽訂合同,不得轉委托。
第六條 企業應當根據本單位經濟業務性質、組織機構設置和管理層級安排,建立合同分級管理制度。
屬于上一級合同管理單位權限的合同,下一級單位不得簽訂。
如下一級單位認為確有需要簽訂超越權限的合同,應當提出申請,經上級合同管理單位批準后,依授權或委托簽訂。
第七條 企業應當實行合同歸口管理制度。
企業可以根據合同管理需要,指定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級及下級合同管理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進 行規范。
歸口管理部門一般應當設立法律事務崗位,由具有法律專業資格的人員擔任。
第三章 合同草案編制控制
第八條 企業應當明確合同簽訂范圍,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業務(如單價或總價在一定限額以上),應當簽訂合同。
第九條 企業應當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規范合同正式訂立前的談判、資格審查與草擬等流程,確保合同的簽訂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和企業自身利益,防范合同簽訂過程中的舞弊、欺詐等風險。
第十條 企業應當根據合同內容對標的物的生產商、價格及變化趨勢、質量、供貨期和市場分布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論證,掌握市場情況,合理選擇合同對方。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加強對合同談判的管理,確保雙方權利義務公平對等。
重大合同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當指定法律、技術、財會、審計等專業人員參加談判,必要時可以聘請外部專家參與。
對于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應當予以記錄。
第十二條 企業應當對擬簽約對象的民事主體資格、注冊資本、資金運營、技術和質量指標保證能力、市場信譽、產品質量等方面進行資格審查,以確定其是否具有對合同的履約能力和獨立承擔的能力,并查證對方簽約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資格。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草擬合同。
合同原則上由承辦部門起草,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可以由企業法律顧問或聘請外部專家起草。
如由對方起草合同,企業應當認真審查并提出意見。
國家或行業有示范合同文本的,企業可以優先選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應當加以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
第四章 合同審核控制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會同審核制度。
合同承辦部門在正式訂立合同前,應當將合同草案送有關部門會同審核。
第十五條 企業財會部門應當對合同中涉及資金收付、資產轉移等與財務會計密切相關的內容進行審核,重點應關注以下事項:
(一)經濟性:符合企業的經濟活動范疇;
符合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可行性:資信可靠,資金充裕;
具有在額定權限內訂立合同的能力;
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三)嚴密性:數量、價款、金額等標示準確;
計算方式正確;
財務等有關附件齊備。
(四)合法性:資金來源合法;
資金使用合法;
結算方式合法。
第十六條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對合同中涉及資金、資產的來源和使用程序進行抽查審核,重點應關注以下事項:
(一)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合法;
(二)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合法;
(三)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四)價款、酬金的確定正確、合理、合法,資金結算、酬金的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
第十七條 企業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合同整體進行審核,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一)合法性:包括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和形式合法。
主體合法是指簽約各方具有簽約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內容合法是指簽約各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無悖法律、法規、政策,無顯失公平的內容。
(二)嚴密性:條款齊備、完整;
文字表述準確;
權利、義務具體明確;
手續完備;
附加條件適當、合法。
(三)可行性: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
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四)程序性:符合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
相關合同審核部門審核意見齊全。
第十八條 合同審核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核后,應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并由審核人和審核部門負責人簽字。
審核意見應當明確、具體,避免使用模糊性語言。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退改重審制度。
對審核中發現的重大錯誤、遺漏和不妥之處,審核部門應當予以明確并提出修改意見。
合同承辦人修改之后,應當重新提交審核。
第五章 合同訂立控制
第二十條 經審核同意簽訂的合同,應當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進行編號并報企業董事長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同時加蓋單位印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當建立合同專用章專人保管和收回制度。
印章管理部門(或崗位)不得對未經編號或缺少合同審核、報簽文件以及代簽而缺少授權委托書的合同用印。
合同用印后,應當及時收回合同專用章并妥善保管。
企業加強內部控制規范 篇2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形式:_________________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_________________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___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十、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企業加強內部控制規范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于_____市_____街道_____鎮_____路_____號。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_____萬整。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