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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合同條款(二)

發布時間:2024-03-14

通用合同條款(二)(精選33篇)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

  1.1.5 合同價格和費用

  1.1.5.1 簽約合同價: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

  1.1.5.2 合同價格:是指發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

  1.1.5.3 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必需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1.5.4 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1.1.5.5 暫列金額: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格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1.1.5.6 計日工: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1.1.5.7 質量保證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承包人用于保證其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

  1.1.5.8 總價項目:是指在現行國家、行業以及地方的計量規則中無工程量計算規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

  1.1.6 其他

  1.1.6.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

  1.3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1.4 標準和規范

  1.4.1 適用于工程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標準,以及相應的規范、規程等,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4.2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發包人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提供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4.3 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功能要求高于或嚴于現行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視為承包人在簽訂合同前已充分預見前述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復雜程度,簽約合同價中已包含由此產生的費用。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4)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并根據其性質確定優先解釋順序。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和交底

  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量和內容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并組織承包人、監理人和設計人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發包人至遲不得晚于第7.3.2項〔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圖紙。

  因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按照第7.5.1項〔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約定辦理。

  1.6.2 圖紙的錯誤

  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后,發現圖紙存在差錯、遺漏或缺陷的,應及時通知監理人。監理人接到該通知后,應附具相關意見并立即報送發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監理人報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合理時間是指發包人在收到監理人的報送通知后,盡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圖紙修改補充所需的時間。

  1.6.3 圖紙的修改和補充

  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的,應經圖紙原設計人及審批部門同意,并由監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應部位施工前將修改后的圖紙或補充圖紙提交給承包人,承包人應按修改或補充后的圖紙施工。

  1.6.4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應當由其編制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文件,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量和形式提交監理人,并由監理人報送發包人。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內審查完畢,監理人對承包人文件有異議的,承包人應予以修改,并重新報送監理人。監理人的審查并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

  1.7聯絡

  1.7.1 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1.7.2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3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

  1.8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合同當事人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包人不得與監理人或發包人聘請的第三方串通損害發包人利益。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監理人提供合同約定以外的通訊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1.9化石、文物

  在施工現場發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現上述文物,承包人應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同時通知監理人。

  發包人、監理人和承包人應按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發現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0交通運輸

  1.10.1 出入現場的權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根據施工需要,負責取得出入施工現場所需的批準手續和全部權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權利,并承擔相關手續費用和建設費用。承包人應協助發包人辦理修建場內外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手續。

  承包人應在訂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現場,并根據工程規模及技術參數合理預見工程施工所需的進出施工現場的方式、手段、路徑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預見所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1.10.2 場外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外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承包人應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載行駛,執行有關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載的規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場外交通設施無法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發包人負責完善并承擔相關費用。

  1.10.3場內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內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并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設施損壞的,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除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人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發包人和監理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

  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人負責運輸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發包人給予協助。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1.10.5 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

  因承包人運輸造成施工場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損壞的,由承包人承擔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賠償。

  1.10.6 水路和航空運輸

  本款前述各項的內容適用于水路運輸和航空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包括河道、航線、船閘、機場、碼頭、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運輸中其他相似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包括船舶和飛機等。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3

  1.1.3 工程和設備

  1.1.3.1 工程:是指與合同協議書中工程承包范圍對應的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約定建造并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1.3.3 臨時工程: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1.1.3.4 單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協議書中指明的,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設備:是指構成永久工程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1.1.3.6 施工設備: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現場: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作為施工場所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

  1.1.3.8臨時設施: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服務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臨時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要臨時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開工日期:包括計劃開工日期和實際開工日期。計劃開工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實際開工日期是指監理人按照第7.3.2項〔開工通知〕約定發出的符合法律規定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實際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項〔竣工日期〕的約定確定。

  1.1.4.3 工期: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約定所作的期限變更。

  1.1.4.4 缺陷責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修復義務,且發包人預留質量保證金(已繳納履約保證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

  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1.1.4.6 基準日期:招標發包的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直接發包的工程以合同簽訂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

  1.1.4.7 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歷天。合同中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00時。

  1.1.5 合同價格和費用

  1.1.5.1 簽約合同價: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

  1.1.5.2 合同價格:是指發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

  1.1.5.3 費用: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必需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1.1.5.4 暫估價: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1.1.5.5 暫列金額: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格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1.1.5.6 計日工: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1.1.5.7 質量保證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承包人用于保證其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

  1.1.5.8 總價項目:是指在現行國家、行業以及地方的計量規則中無工程量計算規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

  1.1.6 其他

  1.1.6.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

  1.3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4

  1.11知識產權

  1.11.1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承包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2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除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屬于發包人,承包人可因實施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3 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采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施工工藝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11.4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1.12保密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技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應被認為是準確的和完整的。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發包人應予以修正,并相應調整合同價格:

  (1)工程量清單存在缺項、漏項的;

  (2)工程量清單偏差超出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圍的;

  (3)未按照國家現行計量規范強制性規定計量的。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1.3 中標通知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標的書面文件。

  1.1.1.4 投標函: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寫并簽署的用于投標的稱為“投標函”的文件。

  1.1.1.5 投標函附錄:是指構成合同的附在投標函后的稱為“投標函附錄”的文件。

  1.1.1.6 技術標準和要求:是指構成合同的施工應當遵守的或指導施工的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1.1.1.7 圖紙:是指構成合同的圖紙,包括由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或經發包人批準的設計文件、施工圖、鳥瞰圖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圖紙文件。圖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審查合格。

  1.1.1.8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并標明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包括說明和表格。

  1.1.1.9 預算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的工程預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經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1 合同當事人:是指發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發包人:是指與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包資質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2.4 監理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監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2.5 設計人: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托負責工程設計并具備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5

  合同編號:

  發包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土石方運輸事宜,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幽幽市幽幽廠填土工程

  1.2.工程地點:幽幽市

  1.3.承包范圍:土石方運輸

  1.4.承包機械設備:5.6m_2.3m_1.5m(20立方)自卸車

  二、合同工期及合同工程量

  2.1.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甲方必須保證合同期不少于 200萬立方 ,工程總量不得少于 200萬立方 ,運輸量 200萬立方。若實際運輸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數量(變動量在±10%范圍內),甲方按缺少量造價的20%補償乙方,因此導致工期延誤,于乙方無關,工期自動順延。乙方需保證完成合同約定的運輸量(變動量在±10%范圍內)

  2.2.甲方提供足夠的土石方工程量,乙方保證每月完成運輸量不少于立方,若甲方原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合同工期順延。

  三、合同單價及付款方式

  3.1.運距在 5.6m_2.3m_1.5m(20立方)自卸車運輸價人民幣為 6.25 元/立方、每車運輸費人民幣為 125元;6.3m_2.3m_1.5m(25立方);每車運輸費人民幣為 元。若超過 0.3公里,每公里需增加運費人民幣 0.5元/立方。以上價格不含稅價,即稅收由甲方承擔。

  3.2.此合同價格受市場浮動而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以市場柴油單價元/升為基準,若油價上浮 0.3 元/升以內,價格不予調整,超過 0.3元/升按市場價調整。

  3.3.乙方車輛進場到位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車的自卸車預付款,共合計 200000 元整。

  3.4.運輸費用每天結算一次,甲方在結算日的次日下午5點前需向乙方支付該時段運輸費用總額 100%。預付款等工程竣工后從尾款中扣除。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結算時間或拒絕結算。若甲方延期付款,按實際延遲的天數支付給乙方所欠工程款總額的5‰/天的賠償。

  3.5結算方式:甲方以現金結算方式轉入乙方指定的卡內。

  四、甲、乙雙方權利和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甲方提供實性)及有關部門的審批的合法施工手續復印件給乙方。

  4.1.2.開工前甲方辦理好合法進場手續,甲方負責道路的暢通、協調各方關系。負責城管、交警、交通、運輸道路、林業、國土、公安,環保等部門的手續及疏通周邊地方的關系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以便乙方能夠正常運輸,不受任何干擾。

  4.1.3.甲方指定需逆向行駛的,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如果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被交警、路政、城管、運輸道路、林業、國土、公安環保等處罰由甲方負責處理,駕駛員的駕駛證被扣分,甲方應按每分賠償給乙方叁佰元整(¥300.00元)人民幣,車輛如被扣押超24小時以上,甲方應按每天補償給乙方伍佰元整(¥500.00元)人民幣。

  4.1.4. 因交警、城管、交通、運輸道路、林業、國土、公安,環保等部門的手續及疏通周邊地方的關系協調不及時等造成的誤工、停工,甲方應給乙方每部車輛500 元/天作為補償,且每月停工、誤工累計不得超過 2天 ( 48小時),否則造成乙方的全部損失由甲方賠償,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予賠償。甲方必須保證乙方車輛每天運輸 24 小時(從 07 點―― 07點),在工作時間內必須保證挖機正常工作和安排好卸土地點。

  4.1.5.甲方不按時支付乙方各項款項,乙方有權停工,并撤離運輸車輛,必要時乙方有權阻擾甲方施工,并追討運輸款的權利。若延期付款,甲方按實際延遲天數,按欠款總額的5‰/天賠償乙方。

  4.1.6.如果乙方車隊進場,非乙方原因而導致的無法正常施工,甲方應賠償乙方所造成的誤工和調遣等費用。

  4.1.7.乙方需按合同約定正常運輸,服從甲方或現場人員的合理安排和調配。

  4.1.8.甲方負責工地運輸道路的維護及維修,如因道路問題造成乙方無法正常施工,應賠償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1.9. 乙方在保證車輛手續齊全的情況下,在正常運輸過程中出現的交警、路政、城管糾紛由甲方負責,確保運輸道路的暢通。

  4.2.乙方責任

  4.2.1.駕駛員在有關部門查車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跟有關人員爭吵。

  4.2.2.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交通秩序行駛,發生安全事故及違規駕駛(如超速、竄紅燈、亂停車)一切責任有乙方負責;

  4.2.3.乙方車隊必須保證車輛及駕駛員的證件齊全,在施工期間必須遵紀守法,不得在場內賭博、打架、吸毒等違法行為。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4.2.4.乙方負責所有的機械、財產及人員的相關保險及安全措施費用,應加強作業的安全教育。確保施工安全,如發生人員傷害、勞動糾紛等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并負責處理。

  4.2.5.合同正式簽訂后,甲方需提前進場,如果乙方因自身調配不當導致車輛不能按時進場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按 500元/天的費用賠償給甲方。

  4.2.6.乙方的機械及財產由乙方自行保管,出現被盜,財產損失或損壞等問題有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出現問題甲方進行幫忙調解)。

  五、其他

  5.1.如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5.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甲方通知乙方車輛進場到位生效(雙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和添加條款,否則視為無效)。甲、乙雙方必須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工商稅務登記表,代碼證等相關證件及代表人身份證作為合同附件。

  5.3. 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直到合同工程款結清支付完畢之日自行失效。

  5.4.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幽幽渣土運輸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福州1234室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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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6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第一章 保險合同構成

  第一條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以下簡稱保險合同)由保險單及其所載條款、聲明、批單、批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被保險人名單、健康告知書及其它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二章 保險對象及投保手續

  第二條 凡經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本市各類高等院校的在冊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或學制一年以上的脫產委培生、進修生以及民辦院校的在冊學生,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

  第三條 投保人通過就讀學校統一向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第三章 保險責任

  第四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上載明的身故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根據殘疾程序,按《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如果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經過一百八十天治療仍未結束,則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況鑒定殘疾程序,按《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不論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條的規定給付保險金,但每年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全數時,該年度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章 除外責任

  第七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疾,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犯罪、吸毒、毆斗、醉酒、自殺以及故意自傷身體;

  (二)被保險人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酒后駕駛機動車;

  (三)被保險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費用;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五)戰爭、軍事行為及動亂;

  (六)核輻射、核污染;

  (七)整容、麻醉、服用藥物、注射;

  (八)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詐騙行為;

  (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意外傷害。

  第五章 保險金額

  第八條 保險金額為每人每年人民幣一 萬元。

  第六章 保險期限

  第九條 保險期限按學生在校學習的學制(包括在校學習、生活、參加社會實踐及寒暑假期間)確定,不足一年時按一年計算。保險期限自投保人繳納保險費,并本公司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至被保險人辦妥畢(肄、結)業高校手續之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七章 保險費

  第十條 保險費為每人每年三十元(費率為3‰)。無論被保險人學制長短,保險費均應在投保時一次繳清。

  第八章 保險金的申領和給付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在保險事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通知本公司,否則由于通知遲緩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調查等項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承擔,本公司可在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

  第十二條 向本公司申請領取保險金時,須提交下列證件

  (一)保險單、被保險人名單及被保險人身份證;

  (二)投保人所在學校及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

  (三)被保險人死亡,須提供公安部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四)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份身體機能,應在治療結束后,治療沒有結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療情況,由本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殘疾程度鑒定書,一次性結案;

  (五)本公司認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證明。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金由受益人領取。被保險人殘疾時,保險金由被保險人領取或委托他人代領。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內不行使即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受益人應通過被保險人的就讀學校領取保險金。

  第十六條 在保險有效期內變更受益人時,投保人應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 告知

  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同時,本公司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并就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第十八條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第十九條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于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但可以不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條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于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保險費。

  第十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 因保險合同發生爭議且經協商無效時,可通過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在本市范圍內轉學,本公司仍承擔保險責任,直到保險期滿轉學時,投保人須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轉學去外地就學或退學的,經投保人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可辦理退保手續,本公司將下一學年以后的保險費退還給投保人。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意料中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第二十五條 本保險條款所述“保險事故”是指本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7

  甲方(托運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七、結算方式:發貨后付款(現付)□_______貨到后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_______天結算一次)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后,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8

  醫療責任保險合同條款

  醫療責任保險合同條款

  醫療責任保險是職業責任保險中最主要險種。它以醫療機構為投保人,只要一個醫院投此保險,該醫院的一切在職人員均在被保險之內。

  1.醫療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

  (1)因被保險人或其工作人員的醫療失誤造成病人人身傷亡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包括受人已經治療和正在治療的醫療費用、受害為此而延長病期的誤工工資、營補助及死亡、殘廢賠償金等。注意:只有那些在保險單上提到了的醫療手段才屬于醫療責任保險的責任范圍。

  (2)因被保險人供應的藥物、醫療器械或儀器有問題并造成患者的傷害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但只限于與醫療服務有直接關系的,并且只是使患者受到傷害。

  (3)因賠償引起糾紛的訴訟、律師費用及其它事先經保險人同意支付的費用。

  2.除外責任

  責任保險及職業責任保險的共同除外責任之外,還有:

  (1)被保險人任何犯罪、違法及觸犯法律與法令的行為。

  (2)被保險人在醉酒或麻醉情況下施行的醫療手段。

  (3)被保險人采用的不是為治療所必須的醫療措施與手段,如整容手術。

  (4)當病人處于全麻情況下采取的醫療措施所造成的損害,但在指定的醫院所做的手術不在此條之列。

  (5)在發生意外時為緊急救護所支付的費用,因為緊急救護是醫療機構理所當然的義務,保險人不負責償付該項費用。

  (6)被保險人及工作人員所受到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不在保險人負擔人列。

  3.保險費率及保險費計算

  保險人在厘定醫療責任保險費率時應考慮的因素:

  (1)投保單位(醫療機構)的性質是盈利性的還是大量盈利性的。

  (2)投保醫療單位規模大小,包括門診病人數量;醫療機構的種類;醫院的平均病床數量;醫務人員、醫療設備性能等情況。

  (3)醫務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

  (4)投保單位的管理水平,以往醫療事故次數及處理情況。

  (5)賠償限額及共它條件。

  保險費的計算方法有:

  (1)按投保單位為治療病人而雇傭的醫務人員的數字而定。

  (2)按投保單位的的醫生數字而起。

  (3)按專家的單獨保險費而定。

  (4)按病床數而定。

  (5)按就診人數而定。

  (6)按投保單位營業收而定。

  醫療責任保險合同條款

  醫療責任保險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9

  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合同條款

  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合同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機動車輛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的汽車、電車及約定的其他車輛。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保險車輛下的受害者。

  保險責任

  第四條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五條 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第四條所列原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賠償的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責任免除

  第六條 保險車輛造成下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二)本車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三)本車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第七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第三者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二)競賽、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車輛;

  (五)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六)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于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

  3.使用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操作證;駕駛營業性客車的駕駛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資格證書。

  (七)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 車輛;

  (八)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

  (九)保險車輛拖帶未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車輛(含掛車)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其他車輛拖帶。

  第八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水、停氣、停產、通訊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伺接損失;

  (二)精神損害賠償;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四)第三者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五)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六)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責任限額

  第十條 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按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元的檔次協商確定。

  第十一條 主車與掛車連接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在主車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期限

  第十二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限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十三條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限、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十四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十五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第十六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 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七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車輛改裝、加裝或非營業用車輛從事營業運輸等,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否則,因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造成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人進行現場查勘。

  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當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引起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賠償處理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被保險人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保險車輛行駛證和發生事故時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有關的法律文書(裁定書、裁決書、調解書、判決書等)及其他證明。

  第二十二條 因保險事故損壞的第三者財產,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0

  致:_____局

  為參加_____局的__________項目招投標,_____局向我公司提供有關_____相關信息和資料,前提是我公司必須根據本承諾書的規定對所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嚴格履行保密責任,并且僅對本項目的招投標項目之實施之目的而使用,我公司同意進一步做出以下承諾:本承諾書所稱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是指基于_____局_____招投標向我公司提供的招標文件內容以及有關實施本項目過程中涉及的全部未向社會公開的信息。

  一、保密義務

  1、我公司同意嚴格保密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

  2、我公司保證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進行保密,嚴格非授權透露、使用、復制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3、未經_____局書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在服務期間,因特殊情況_____局需收回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時,我公司應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相關信息和資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關材料前未經_____局的允許不得采取抄寫、復印、拷貝等方式留存相關信息和資料。

  4、沒有_____局書面許可,我公司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二、相關信息和資料的交回

  當貴局以書面形式要求我公司交回本次項目招投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技術資料時,我公司應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相關信息和資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以上有關資料前未經貴局的允許不得采取抄寫、復印、拷貝等任何方式留存相關信息和資料。

  沒有貴局的書面許可,我公司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違約責任

  1、我公司如違約泄露本次項目招投標提供的工程相關信息和資料,應當按照_____局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對違約行為予以補救,包括采取一切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我公司承擔。

  2、我公司應當賠償_____局因我公司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四、保密期限

  1、自本承諾書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承諾書的約定。

  2、除非_____局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承諾書所涉及的某項信息和資料可以不用保密,我公司必須按照本承諾書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在所接受的信息和資料被社會公知前對所收到的相關信息和資料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承諾書有限期限的限制。

  五、其他

  1、本承諾書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2、由本承諾書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承諾書自我公司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單位公章

  日期: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服裝系列產品,具體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價格詳見附后清單。

  二、產品質量標準、特殊工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及方法: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個工作日內交貨,送達方式另行協商確定,交貨時由甲方確認,并在乙方的送貨單上簽字。

  四、驗收標準及期限: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收貨日內按樣衣標準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此間提出,逾期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

  六、交(提)貨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

  七、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_______________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收貨日內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付清貨款。

  九、服務承諾:_______________

  1、產品交付使用一月內,如因乙方原因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修改,費用由乙方負擔。

  2、本次批量生產之后,如甲方提出增補制作要求,在布料規格質量及價格與本次產品相同的基礎上,乙方依樣衣標準制作,經雙方協商另簽訂合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加工生產以甲方確認的樣衣為準,中途如因甲方原因提出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由此產生

  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交貨日期。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乙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應延長交貨期限,直至甲方交付預付款后,按合同相應要求開始制作;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貨款,甲方應按欠交貨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換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由此產生的的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延長交貨日期,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交易完畢(含付清貨款)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2

  1.平安如意女性兩全保險(利差返還型)條款

  第一條 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第二條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生存,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二、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 10%給付“身故保險金”,并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前述所稱“所交保險費”指給付當時基本保險金額的年交保險費。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婦女疾病項目表”所列癌癥,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5%給付“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該項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四、特定手術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須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術項目表”所列手術治療者,每次手術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0%給付“特定手術保險金”。同一次手術或同一手術項目的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至滿3年前結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3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結婚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結婚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2年后至滿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5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

  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第三條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患愛滋病(AIDS)或感染愛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七、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終止,本公司對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四條 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分10年、15年和20年3種,投保人投保時可選擇其中1種。

  本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并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至本合同約定終止時止。

  第五條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于保險單上載明,以基本保險金額為基準,按以下公式確定各保單年度的當年度保險金額。

  當年度保險金額=基本保險金額×(1+0.05×保單年度數);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險費。分期支付保險費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應當按約定的交費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險費。

  第六條 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如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七條 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醫療、結婚津貼及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第八條 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九條 保險金的申請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二、身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5.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組織檢查報告的疾病診斷證明書;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四、特定手術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手術證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至滿3年前結婚者,須提供結婚證明。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2年后至滿5年前生育者,須提供準生證明和出生證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九、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后生還,保險金領取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十、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身故及生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自約定的領取保險金時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其他保險金的請求權,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條 欠交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或返還保險費時,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險費或其他款項未還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應付利息后給付。

  第十一條 首期后分期保險費的支付、寬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險費應按保險單所載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逾寬限期仍未交付保險費的,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條 減額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險費逾寬限期仍未交納的,而本合同已持續有效達1年以上并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時進行約定或寬限期滿前書面同意,本公司將以寬限期開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險單現金價值凈額”作為一次交付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辦理減額交清后,第二條“結婚津貼保險金”及“子女教育津貼保險金”給付責任即行終止。

  前項所稱“保險單現金價值凈額”是指保險單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凈額。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恢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內,投保人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的,應填寫復效申請書,并按本公司規定提供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或本公司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經本公司審核同意,雙方達成復效協議,自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計算)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 

  指礎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十五條 保單利差的計算及給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且于每一保單年度末,若該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大于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保單利差。

  前項所稱“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是指該保單年度每月第一個營業日人民銀行2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之簡單算術平均值。

  前述保單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時所選擇的下列兩種方式之一給付:

  一、抵交保險費,但交費期滿后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二、儲存生息:以各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依復利方式計息,累積至本合同終止或投保人申請時給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時未選擇保單利差的給付方式,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前項給付方式。

  本公司應每年將保單利差的有關資料以書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條 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

  一、被保險人的年齡以周歲計算。

  二、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的實交保險費少于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本公司規定利率計算),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交保險費和應交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3.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交保險費多于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應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

  第十七條 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將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八條 合同內容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本公司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合同的,應當由本公司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10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如經本公司體檢則扣除體檢費。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保險費收據;

  3.解除合同申請書;

  4.投保人身份證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保險責任終止。除第一項規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但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按項辦法解決:(1)通過仲裁解決;(2)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一條 釋義

  【本公司】:指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司。

  【基本保險金額】: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于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

  【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的、突然的、被保險人無法預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癌癥(癌)】:指以不可控制的惡性細胞生長和擴散以及組織浸潤為特征,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國家衛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類”標準歸屬于惡性腫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惡性細胞原位無浸潤的惡性腫瘤(原位無浸潤即指惡性腫瘤細胞未穿透基底膜進入基底膜以下組織)以及皮膚癌( 

  裥院諫亓 。

  【愛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 ;

  【愛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愛滋病或愛滋病病毒。

  【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指上一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本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簡單算術平均值。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

  【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年復利5.0%。

  【本公司規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日頒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與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之較大者”+2.0%計算。

  【手續費】: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本公司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本公司對該保險單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三項之和。

  特定婦女疾病項目表

  ---------------------

  | 1.乳腺癌 | 4.卵巢癌 |

  |----------|--------|

  | 2.子宮頸癌 | 5.輸卵管癌 |

  |----------|--------|

  | 3.子宮內膜癌 | 6.陰道癌 |

  ---------------------

  特定手術項目表

  ------------------------------------

  | 1.子宮全切手術(含次全切除) | 4.子宮脫垂技術 |

  |------------------|---------------|

  | 2.卵巢、輸卵管全切手術 | 6.子宮外孕手術 |

  |------------------|---------------|

  | 3.子宮破裂縫合手術 | 6.乳房全切手術(含單側) |

  ------------------------------------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3

  合同號: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賣方:

  地址:

  公司所在國:

  電報:

  傳真:

  買方:

  地址:

  公司所在國:

  電報:

  傳真: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 ]FOB或[ ]CFR或[ ]CIF或[  ]FCA或[ ]CPT或[ ]CIP術語簽訂本合同,并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商品名稱:

  2、品質/規格:

  [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詳細記錄(如果具體合同要求)

  3、單位:

  4、數量:

  [允許在金額及數塾上有 %的損溢,由[ ]賣方或[ ]買方選擇。

  5、FOB/CFR/CIF/FCA/CPT/CIP單位價格 。

  6、總額:

  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 %,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

  7、原產國及生產國:

  8、運輸標志:

  9、裝運

  9.1 裝運時間: 。

  9.2 裝運港: 。

  9.3 卸貨港: 。

  9.4 [ ]允許,或[ ]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 [ ]允許,或[ ]不允許轉運。

  9.6 [ ]允許,或[ ]不允許分批裝運。

  9.7 [ ]集裝箱運輸。

  9.8 最終目的地:__。

  9.9 卸貨港轉貨商/貨運代理人___

  10. 支付條款

  賣力銀行帳戶:

  買方銀行帳戶: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證

  [ ] 10.1.1(這一段將作[ ]保留或[ ]刪除)

  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 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 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價款,即 。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 ]裝運回后 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 天。

  [ ]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

  [ ]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 ]10.1.2即期付款

  買方應于

  [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 日, [ ]合同簽訂后 日內,通過 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 的[ ]即期付款信用證[ ]議討信用證。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 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 ]10.1.3延期付款

  買方應于[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 日,[ ]合同簽訂后 日內,通過 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 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 ]即期[ ]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 ]提示單據,進行承兌

  [ ]延期付款[ ]議付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 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

  (2)托收

  [ ] 10.1.4憑單付款(D/P)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隊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 ] 10.1.5承兌變單(D/A)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 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3)匯付

  [ ]10.1.6

  買方應于

  [ ]收到所需單據后[ ]天內,

  [ ]提單日后 天內,以

  [ ]電匯, [ ]信匯,[ ]票匯

  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10.2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

  向[ ]--(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 ]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 ]1)標明通知收貨人或--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

  [ ]空白抬頭,[ ]空白背書,并注明[ ]運費已付或[ ]運費待付。

  [ ]2)簽發給-一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

  [ ]預付 已付或

  [ ]待付,

  通知

  [ ]多式聯運單據

  [ ]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 ]鐵路運輸單據

  [ ]6)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

  1)商業發票

  2)[ ]保險單

  [ ]保險憑證

  3)由--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4)原產地證明

  [ ] FORM A(普惠制原產地證)

  5)裝箱單

  6)重量單

  7)[ ]發貨通知書

  [ ]裝船浦知

  l到7項單據需要原本 份和副本 份。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

  10.3 銀行費用

  依照根據上述 10.1款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

  [ ]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

  [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 ]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

  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1.交貨條款

  11.1包裝

  所有貨物均須包裝,以防止因受潮、生銹、水份、腐蝕及震動致損,且包裝應適合[ ]海運,甲板上/非甲板上運輸,[ ]多式聯運,[ ]集裝箱運輸。

  賣方應承擔貨物因不充分或不適當包裝造成的貨物損害或滅失的責任。

  如果持運的貨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險品,賣方應在每一包裝表面注明運輸及搬運中注意的事項以及識別號碼或國際慣例及/國際規則中對此類物品要求的其它標記。

  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11.2裝運條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條件下裝運,賣方應在裝運前不遲于 日,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買方裝運船名、船籍、船齡和其它有關該船的詳細情況,以及每次裝運貨物的合同號。經買方對船只公司確認接受后,賣方才可裝運。但買方不能無理延遲上述確認,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最遲5個工作日內做出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11.2.2如果是在FOB條件下發運貨物,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至少 天,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量、總體積以及貨物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于裝運船只預計抵達裝運港的日期至少 日前,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 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適合裝運的日期、買方應至少在船只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前 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抵港日期及合同號,以便賣方辦理裝運。如果需對運輸船只或到達日期做出變動,買方或其貨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但不能遲于預計抵達目前 日,以便賣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后 日內未抵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自 日后評始計算的一切實際費用,包括倉儲費及利息.但這不影響賣方根據合同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所要求的索賠。

  如果運輸船只按賣方通知到達裝運港而賣方未能按規定及時貨物備妥待運,那么賣方應對空艙費及滯期費負責。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條件下發運貨物,賣方應于貨物裝運完畢后立即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收出發貨通知書。該通知書應包括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尺寸、發票金額、提單號、啟航日及預計抵達卸貨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條件下裝運貨物時,賣方未及時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以致買方不能及時投保,那么賣方應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的損害和/或損失負責。

  11.2.4此條款應作保留或刪除貨物裝運后,賣方應[ ]隨船將下列單據的副本一式兩份發送給買方:

  (1) 海運提單(或根據10.2條第2款要求的其它運輸單據)

  (2) 商業發票(分批裝運時須注明裝腔作勢船批號)

  (3) 裝箱單

  (4) 重量/數量

  (5) 原產地證書

  (6) 由 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7) 所需的其它單據:

  11.2.5賣方應在實際裝船日后 工作日內向買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航寄上款所列單據副本各一份。

  11.2.6裝運期以第10條規定的食用證的及時簽發為準。

  發貨日報指提單日,航空運單日期,鐵路發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日期。

  12.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 ]平安險,或[ ]水漬險,或[ ]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

  13.擔保(分別選擇13.1或13.2)

  [ ]13.1賣方應保證所交付的所有貨物的品質、規格和包裝符合合同規定。擔保期應持續到

  [ ]若為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 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日后 月,但最遲不能超過交貨日后 月;

  [ ]貨物到達目的的港日后 月,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雙方接受簽署的驗收證書之日后 月,但不能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13.2賣方應在保證其根據合同交付貨物的品質、規格及包裝符合合同規定、賣方不擔保貨物適合特定目的或環境,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或在簽訂合同時已告知賣方。擔保期一直持續到

  [ ]交貨日后,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 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之日后 月,但最遲到交付日后 月

  [ ]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后 月,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 ]雙方簽署驗收證書之日后 月,但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月。

  13.3如果買方發現貨物違反上述擔保,并根據第17.1條在擔保期內通過賣方,而且違反擔保的原因在于賣方,那么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應根據第17條來解決買方擔保權利和賣方擔保義務。

  在工廠的書面說明有誤,或者對產品非正確使用。或者根據產品的正常損耗性質而對產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損耗的情況下,應排除賣方的擔保義務。

  14.檢驗

  14.1交貨前檢驗(從14.1.4或是14.2.2中選擇一款)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境、重員、包裝、安全、衛生及健康要求根據

  [ ]本合同中的規定,或 [ ] 標準,進行檢驗。

  上述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必須出具的單據之一。

  檢驗機構;

  在中:a)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

  (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則加入)

  在德國:

  (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 ]14.1.2工廠檢驗

  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買方出具工廠根據

  [ ]合同的規定,或

  [ ] 標準

  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安全、衛生或健康要求簽發的檢驗報告。

  上述檢驗報告應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出具的單據之一。

  14.2到貨檢驗

  為了實現擔保存權或其它請求權,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

  [ ]最終目的地

  [ ]卸貨港后

  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

  檢驗機關;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

  在德國:

  (根據買方的選擇或德國法則加入)

  買方應地檢驗前向賣方發出檢驗通知,以便賣方有充足時間參加檢驗,賣方可以自行決定并承擔費用參加檢驗。如果買方及時通知而賣方不參加。則檢驗可在賣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第)和或b)的規定進行檢驗。

  15.不可抗力

  合同當有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并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生,并應在事件發生后不遲于 天向另一方發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第三方出具的關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 天,合同雙方可協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出件發生后 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16.延遲陪償

  16.l如果買方在到期時未支付價款,則其有義務向賣方支付未付價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從到期日至實際支付日以息 %計算,該逾期利息應按賣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時開具信用證

  如果買方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具信用證,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朝,則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開信用證每 日收取信用證金額 %的比率計算,但罰金不能超過買方應開而未開信用證總金額的 %。在計算罰金時,少于 日應視為 日。

  16.3未及時交貨

  如果賣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所有或部分貨物(包括達成一致的文件),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交貨物每 天收取遲交貨物總金額的 %計算,但是,罰金不能超過遲交貨物總金額的 %、在計算罰金時,少于 日應視為 日。

  16.4在不影響合同雙方根據第181條享有的權力下,第16.1條且/或16.2條且/或16.3規定的賠償應是對于由于此種延遲而造成的損失的唯一賠償。

  17.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顯、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在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本合同第 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

  [ ]a)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 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 日,

  [ ]b) 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 周內,列出索賠理由、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并且賣方應對此負責,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 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并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 ,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 ]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 (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17.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 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剛買方的索賠要求剛被視為接受。

  17.4[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或因違約而構成的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總額 。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況,上述選擇之一不適用:

  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由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并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后 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采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稅收

  與本臺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

  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 ]買方[ ]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 ]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稅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臺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行。

  [ ]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應在德國 進行。

  [ ] (合同雙方同意的其它國際仲裁機構例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機構、蘇黎世商會的仲裁機構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仲裁過程應以英語根據雙方選擇的上述各仲裁機構的程序規則進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發送,則發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23.其他

  23.1附件應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文件用--(語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應生效于(生效日期)

  [ ]從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訂日起。

  [ ]經 簽署共批準后,如果法律要求批準。批準應在買方簽署并通知賣方后30天內取得。

  [ ]其它條件:

  上述條款由買方和賣方協商同意,買方、賣方簽字如下。

  買方: 日期:

  賣方: 日期: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4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元),以后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入住時,應及時更換門鎖若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因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家具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并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臺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

  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家具、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____:乙方(簽章)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5

  編號:××字第號

  簽訂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 (簡稱借款方)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 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建筑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用于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貸款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為月息 ‰,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 %,挪用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罰息%。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借款方的擔保單位是 ,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 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3 份,借款方、貸款方、擔保單位各執 1 份;副本 份,、等單位各執 1 份。

  借 款 方:(公章)

  貸 款 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擔保單位:(公章)

  地 址: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說明〕簽訂借款合同,什么樣的情況下要有擔保單位,由建設銀行各省、市、自治區分行決定。合同副本份數,可由借貸雙方根據需要確定。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6

  甲方:

  乙方:

  該業務主要是我方通過世界銀行報據對本公司提供的高科技產品批準的扶持款總金額為1億美金,全部金額為主體進行。同時經甲、乙方多次友好協商了能達成共識,本著雙方自愿、公平、誠信、雙贏、有償原則并依據《合同法》《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甲方應乙方之要求,時間為年,利率按時價銀行貸款最高點計算。為確保本協議的順利進行,特定本協議,各條款并共則遵守履行。

  一、甲方為乙方借款額度:

  人民幣萬元,擔保物市值為(分批到款)

  二、乙方擔保物品:

  社會法人股、股權系、乙方合作方委托理財產品,其它大宗資產。

  三、移款費用:

  乙方按借款協議時間向甲方交納此資金主要用于甲方能在規定時間內保證使資金安全,用于甲方順利把世行資金移位于乙方所提供的平臺公司帳戶等一系列辦理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

  四、雙方責任:

  1、甲方為乙方所擔保的借款資金全部用乙方開發建設,甲方不得借用。

  2、甲方在擔保有效期不得無故中途中止擔保(注:如遇人力不可拒原因或乙方有違協議條款或發生重大事情,雙方可友好協商,合同借款方中止擔保協議的執行并妥善處理)。

  3、乙方向借款方提供的擔保物品市值在擔保有效期內不得低于協議簽訂的擔保總額,如低于總額時由乙方負責補倉。

  4、如乙方借款到期未能還清,乙方如需甲方墊付過橋資金,須經雙方協調另簽借款協議后,其過橋資金成本及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必須向甲方保證:以公司信譽,法人本人的誠信真實履行與借款公司的借款合同書所規定義務,并保證到期全部本息結算還清,如因借款逾期造成的借款方對甲方逾期還款所作的處罰決定或導致的民事訴訟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6、反擔保資產的乙方現有資產包括動產及借款到增加資產按乙方實際擔保額度進行反擔保(注:不辦他項權利和公證)。

  7、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后,必須與借款公司溝通達成共識。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拒絕除上述模式以外的其他任何模式。

  8、甲方如企業自身原因所產生因素,不能借款于乙方,不能在雙方約定時間交還乙方借款額度。由惟上原因所造成借款損失全部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全部還清乙方前期合作資金萬。

  五、雙方特別約定:

  1、在乙方借款期間,乙方不得有任何債務引起司法訴訟而牽涉到甲方,擔保物品被司法部門查封凍結,為防止杜絕此風險的發生,甲方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雙方特別約定:甲方持有擔保物品有絕對權力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擔保物品的查詢、凍結。乙方在借款期間內不得用任何理由進行干涉。如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協議執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如果乙方不能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模式辦理手續或要求甲方擔保物品托管、登記,變相用其它的制約方式轉移擔保物品而導致協議不能履行,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協議履行,如本協議以上各條款由于甲方違約或不能履行,乙方所交甲方借款費用一律退還,并按合同法中條款處罰。(包括訴訟權、仲裁爭議權)

  3、免責聲明:甲方根據乙方之要求才為乙方借款,其乙方提供的擔保物品,乙方企業不對外作擔保業務,如遇乙方在借款期間內發生爭議,應由乙方負責解釋并承擔責任。

  六、協議效力:

  1、本協議具有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充分體現雙方平等、自愿、互利、雙贏之目的,協議生效前雙方已盡無隱瞞告知義務,雙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履行無異議并全部確認條款有效。

  2、凡因執行中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如雙方不能友好

  協商解決,雙方約定:由丹陽市仲裁委員會時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結局的,對協議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協定任何一方不得另行提出訴訟要求。

  3、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保密責任及協議存份:

  甲、乙雙方交換的資料除借款用之外一律不得外傳。有關數據不得泄漏給第三人,如哪方違約,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

  1、甲方與乙方約定的位于甲方外立面南門及西南位置的廣告位的租金,由甲方和乙方的相關廣告業務合作中所產生的費用中進行抵扣,不足部分乙方補齊,超額部分乙方可以作為下一年度的租金進行抵扣。

  2、乙方因廣告位的申請事宜在相關政府部門所繳費用,甲方外立面南面及西南面廣告位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西面及西北面廣告位由甲方承擔。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8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產品/服務時議定甲方付款條件如下:

  一、雙方同意付款方式為□月結;□交貨。

  二、雙方同意當月_____________日為結算日,結算自此日前_____________個月,乙方交貨予甲方指定交貨地點或提供甲方另需求性服務所產生費用之全部應付帳款。

  三、雙方同意付款型態為□現金;□支票;□匯款。

  (1)采現金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貨到收現。

  (2)采支票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貨到付票期_____________日之票據予乙方。

  (3)采匯款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貨到_____________日內,匯入乙方指定之賬戶。

  (4)采月結付款者,甲方同意于當月_____________日支付票期_____________日之票據予乙方。

  四、甲方給付乙方款項之方式為□乙方派員收取;□回郵寄回;□匯入賬戶。

  由乙方派員收取時,需攜帶證件□無;□收款章;□發票章;□大小章。

  五、是否需要乙方按月郵寄對帳單□yes;□no。

  六、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同意于付款時同時交付乙方付款明細。

  (2)若甲方支付客票(非甲方本人所開立之支票),需由甲方于支票背面背書。

  七、特別付款方式說明: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19

  甲 方:

  地 址:

  乙方: 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發布廣告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發布媒體:框架電梯平面媒體

  二、發布內容: (品牌/產品)

  三、發布時間、地點、媒體發布費用

  發布時間 發布城市 發布地點 發布數量(塊) 發布單價 (元/月/塊) 媒體發布費用

  見附件 [ ] 元/月/塊 ¥[ ]元

  合計: ¥[ ]元

  四、制作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廣告畫面制作費用計 ¥[0]元。

  五、合同總金額與支付方式:

  1. 以上發布費用與畫面制作費用合計:(小寫)¥[ ]元,(大寫)[ ]元。

  共分[ 3 ]次付款。

  付款時間 合同金額比例 費 用

  第一次付款 ¥[ ]元

  第二次付費 ¥[ ]元

  第三次付費 ¥[ ]元

  2. 甲方應按照上款要求按時將款項匯入以下帳號: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3. 發票:

  (1)對甲方支付的廣告發布費,乙方將開具正式的廣告費發票;對甲方支付的廣告設計費、廣告畫面制作費、印刷費及畫面特殊更換的上畫費等服務費用(如有),乙方將開具正式的服務費發票。

  (2)乙方在收到支票后5個工作日之內將正式發票遞出;如發票抬頭與本合同中的甲方名稱不同,甲方需特別注明收票人為 。

  六、廣告的制作及刊發:

  1.甲方負責發布內容的的畫面設計,甲方應在廣告發布前10天,將所要發布的廣告內容印刷為四色菲林片或制作成mo或相應的電子文件提交給乙方;乙方將在甲方審看畫面打樣并簽字確認后開始印制。

  2.如甲方自行印制廣告畫面的,甲方需于每月廣告發布開始前3天,將印制好的廣告畫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還應按發布總量的10%為乙方留存余量,以彌補上畫中的損耗。

  3.廣告首次刊發前,甲方如欲變更廣告發布時間和發布內容的,至少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廣告發布日前的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時已發生了印制等費用的,甲方還應及時向乙方支付該費用。

  4.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開始發布廣告,上畫周期不超過3天,甲方廣告發布時間超過1個月的,可享受乙方于每月15日提供的免費更換畫面服務一次。免費更換畫面是指更換原廣告畫面或變更原定的廣告發布位置,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如印制費等,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

  5. 若甲方在前款4約定的時間外要求刊發廣告的,甲方應向乙方額外支付上畫費10元/張/次。

  6. 廣告刊發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以光盤或紙質報告方式向甲方提供發布監測報告。

  七、其他

  1. 本合同的標題及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檢索方便而擬定,不應用來解釋合同條款的含義。

  2.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一“框架媒介廣告發布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二“廣告發布地點”及本合同有效期內形成的其他附件、補充協議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廣告有限公司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0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單位:

  甲方因開發《湘潭國際企業中心》在建設本項目期間,需向乙方采購鋼材,經甲乙雙方協商鋼材全部由乙方提供并達成如下條款,并簽訂本合同,已約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承建 《湘潭國際企業中心》項目需向乙方購鋼材5000噸,允許偏差在5%內,并自開工之日起至20__年2月1日前,甲方在乙方購鋼材須達到合同約定量,如未滿,甲方須按乙方已供貨款的6%作為賠償補給乙方(以彌補乙方墊資過大的損失),本項目甲方所購鋼材品牌暫不指定,由乙方完全自主供貨。但需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在簽定本合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資料:營業執照、代碼證、開戶許可證、房產證、身份證、該項目的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證的復印件,同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送進本項目的全部鋼材,螺紋鋼價格均以當日天貿鋼鐵網報價每噸上浮230元結算,線材、盤螺每噸上浮300元,另加運費50元/噸、吊裝費20元/噸,星期六按星期五計價,星期日不供貨,此價格為雙方協議價,不包含稅費,甲方必須另向乙方支付與稅票相等金額的稅費。鋼材由乙方送至甲方工地,卸車及費用由甲方負責,螺紋鋼按理論計重(點支),線材、盤螺按過磅計重,并按乙方提供的廠家磅單為準計量,甲方復磅時,重量偏在千分之八以內的為合理磅差,由甲方承擔,超出千分之八的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購鋼材時,需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組織貨源供應,并由乙方送貨到工地,甲方應及時安排卸貨,并負責卸貨的費用和安全。在貨車進入工地后,或在卸貨的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擔。甲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無正當理由退貨、不受貨,拖延付款、或不付款,或是單方終止合同,或是甲方未付清乙方貨款前又與其它鋼材供應商發生購銷和賒購關系的,視甲方違約。

  四、甲方授權本項目工作人員 或 為工地收貨員,負責收貨并代表甲方簽署送貨單,上述任意壹收貨人一經在送貨單據上簽名,則視為甲方對送貨

  單據上內容的全部認可,包括鋼材的品牌、數量、單價、金額、裝運費等。送貨單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并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不得另有異議,送貨單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原件留乙方作為結算依據,復印件留甲方備查。

  五、乙方供給甲方的鋼材需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并隨貨提供廠家材質證明書復印件,并加蓋材質書公章,鋼材到工地后,甲方須先檢驗合格后再使用。甲方如未檢先用或是在送檢不合格后仍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鋼材到達工地三天后,以乙方送貨單日期為準,甲方未送檢又未提出異議的,乙方視本批鋼材為合格產品,如有損失由甲方承擔。如經檢產品不合格,由乙方無條件退回,并承擔退貨的運輸費用,乙方不另承擔其它責任。

  六、(1)本項目由乙方向甲方先期墊供鋼材折人民幣伍佰萬元,在滿額時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兩佰萬元,乙方在收到該筆款后,再向甲方提供鋼材。以后乙方每向甲方供鋼材滿人民幣兩百萬元時,甲方均須在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兩佰萬元,以此方式供鋼材直至甲方本項目主體完工。

  七、(1)本項目除軍事、地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無論任何原因停工、停建,或是甲方在乙方處停購鋼材滿30天的(以乙方最后一次送貨單的日期為準)。甲方需按欠乙方的實際欠款,按月兩分支付利息。支付日滿兩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視甲方所欠債務全部到期,甲方需一次性付清欠乙方全部鋼材款及其利息和違約金。

  (2)甲方欠乙方的所有鋼材款、利息、違約金必須在20__年2月20日前付到只欠乙方叁佰萬元整,余欠款付清時間最遲不得超過20__年6月30日,并從20__年3月20日起,按月兩分計息。

  八、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上的約定,如期足額付清或是違反本合同其中之任意一條,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欠付金額為基數,從逾期付款日起,按每日千分之1.5計處。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如期足額支付鋼材款,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甲方自愿以在建廠房棟,作抵扣給乙方,抵扣鋼材款的廠房價格以當期同類銷售價格(雙方認可的權威評估機構評估后的價格)下調800元/平方結抵。

  九、甲方確認本合同委托代理人,為項目負責人,并行使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的全部權利,包括結算、結息、結付違約金,指定收貨人,結算人變更合同等。乙方確認本合同委托代理人:徐義兵、廖坤山為合同執行人,

  并負責與甲方結算結息結付違約金,辦理結付款手續補充變更合同等。

  十、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到乙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人民法院)任何一方為實現債權、債務所支付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鑒定費、差旅費均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合同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委托簽收人:

  年月日

  擔保單位蓋章簽字:

  甲方欠乙方的鋼材款、利息及違約金

  由本單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乙方簽字蓋章: 乙方送貨委托人: 年月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1

  流水編號:_____________

  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客: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 取件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

  1.顧客送衣物時應如實告知衣物的有關請況;經營者應按規定檢查衣物,如實告知可能產生的不良洗染效果。《憑單》填寫不清楚、不完整而引發的責任,由經營者承擔。

  2.顧客對價值超過20__元的高檔衣物可要求“保價清洗(染)”,并按照雙方議定的保價標準支付保價清洗(染)費。

  3.經營者提供的服務應達到《北京市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規定的要求,或達到顧客在《憑單》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4.顧客應持取衣憑證取回衣物;取衣憑證丟失的,應持本人有效證件辦理掛失和取衣手續。

  5.顧客取衣物時應當場檢驗洗染質量,如有問題應與經營者即時確認。洗染質量未達到要求,或造成衣物損壞、丟失的,經營者應按照《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范》的規定執行。折價賠償時,顧客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購物票據。顧客不能提供購物票據的,經營者應以該衣物出現問題時的實際購置價或咨詢廠商后的價格為參考估價賠償。未“保價清洗(染)”的衣物,折價賠償額最高不超過20__元。對于衣物洗滌標識有誤等非因經營者過錯造成的洗染質量問題,經營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6.經營者逾期未完成洗染工作的,顧客可要求經營者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支付延時費(重新加工的時間除外),顧客也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退還洗染費用。經營者只能部分完成洗染工作的(收衣物時經營者已聲明無法完成的除外),應相應減收洗染費用。顧客逾期30日未取衣物的,經營者可自第31日起每日按洗染費用的5%向顧客收取保管費。

  7.因洗染欺詐行為使顧客受到損失的,經營者除按《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范》承擔責任外,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支付洗染費用一倍的增加賠償金。

  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洗染行業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洗染行業協會熱線:1601111 消費者協會投訴熱線:96315)

  顧客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者蓋章: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2

  甲方:

  乙方:

  俞雙波和江蘇貝德萊特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有勞動關系的員工,因為乙方有客戶資源的特殊性,現甲方和其就勞動合同及其中條款的約定如下:

  一、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在雙方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有效。

  二、因為乙方強調自身客戶資源的重要性,和融入到甲方的可操作性,本協議將雙方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分為兩個階段:

  1、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起,至__年月日。

  甲方支付乙方的月工資為部分_元和部分__元,部分為基本工資,和乙方出勤相關,部分為乙方工作考核部分,由甲方對乙方的工作積極性、工作態度、勤勉情況考核,具體參照甲方考核相關規定;

  乙方在此期間的工程、工代合同,甲方按照3%支付乙方合同傭金。

  2、從__年月日至_年月日。

  甲乙雙方在相互協商的情況下,制定__年度工程部銷售任務為__完,確定乙方年薪為15萬,目標考核和業務提成。

  三、考慮到乙方前期接觸客戶情況和商定的價格,甲方允許乙方在__年月底前,在甲方工代供貨價格上溢價銷售,溢價部分按收款進度,和乙方五五分成。

  四、如果乙方在__年底前,尚有自有客戶未能有效進入合同簽訂,此部分客戶資源,甲方允許乙方提前列表報至甲方,如果在__年能形成有效銷售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可在正常業務提成外,酌情商定客戶信息傭金。

  五、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應以江蘇貝德萊特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產品銷售和銷售政策為唯一工作依據。

  除上述第三條外,乙方再不得改變甲方銷售價格體系,也不得以溢價銷售要求甲方支付特殊分成。

  六、乙方若有外部團隊帶入,須乙方面試合格方可錄用,在__年底前所產生的銷售業績,除傭金外乙方另得銷售總額的0.6%。

  本協議作為雙方勞動合同的補充,雙方嚴格遵守,若有違反,可作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并可視情況雙方提出追究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3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主要是指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本合同的標的,就是雙方欲進行買賣的二手房,這是本合同的關鍵,一定要明確約定。

  三、價款:這里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訂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是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訂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訂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民法典》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最后要特別提醒您的是,為了保證交易過程的順利,建議您還是找一些有品牌有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咨詢或是委托,以免浪費不必要的財力、物力。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管理的住宅小區電梯轎廂設立廣告位事宜,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約定:

  一、租賃物業

  1、樓盤名稱:

  2、樓盤地址:

  3、廣告位概述:

  二、租賃方式

  1、租賃模式

  1.1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全部承租廣告位供乙方使用。

  1.2乙方負責電梯內廣告發布的具體實施,承擔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運作所需的費用;

  1.3乙方負責廣告發布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項目經商的商業風險與甲方無關;

  1.4無論乙方運營盈虧情況如何,應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費用。

  2、實施細則:

  2.1甲方審核乙方提供的安裝廣告牌的技術說明文后,根據安裝區域情況保證該區域滿足技術要求安裝文件條件,以實現順利安裝;

  2.2甲方負責任何與廣告牌、畫面有關的意外情況發生及時通知乙方;

  2.3乙方負責廣告牌的制作、安裝、維護、更新;

  2.4乙方負責廣告內信息畫面的甄選、制作、更換、調整;

  2.5乙方必須保證廣告位的完整、清潔、當無商業廣告發布時,應及時發布公益廣告,廣告位不能空白。

  3、為保證裝飾材料對人體健康的安全性,對周圍環境的無毒害、無污染性,乙方指定廣告牌安裝采用仿大理石鏡框廣告牌,粘合安裝。

  4、廣告牌尺寸:.

  三、廣告位租賃費用

  1、租金(包含維護保潔費):

  2、支付方式:

  3、如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數量使用廣告位的,則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數量進行計付。

  4、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數量進行使用的,則租金仍按本合同的約定數量進行計付。

  5、乙方自簽定本合同之日起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元整)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及期滿后乙方未自行清楚廣告牌及衛生清理的費用。

  6、甲方于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項后,向乙方開具等額的合法有效發票或收據。

  7、乙方指定以下賬戶為收款賬戶:______________戶賬名: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廣告位租賃期限的約定

  1、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免租安裝期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租賃期限一經開始,除非雙方一致認可,否則不得終止、中斷。

  3、租賃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想繼續合作,則需另行簽訂合同。

  4、無論裝飾鏡框內刊登的商業廣告是否到期,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繼續使用電梯轎廂廣告位,并應將裝飾鏡框及鏡框中的內容進行清除。甲方不因此承擔乙方對商業廣告業主的任何賠償責任。

  五、廣告位發布內容的約定

  1、乙方應選擇發布健康向上的,與民眾生活相關的合法商業廣告,每次發布前將樣稿交甲方審核并辦理進場發布手續。

  2、進場發布、維護人員均需經甲方核發胸牌方可進場。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安裝過程進行監督,如發現乙方違反安裝規定由可能影響物業設施的安全,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安裝并限期整改;乙方應在合理期限內予以改正。

  1.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保障電梯乘客安全的安裝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裝飾材料。

  1.3為維持廣告牌的美觀和美化物業內環境,甲方有權利對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該建議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立即實施。

  1.4在乙方廣告發布空缺時期,廣告位用于發布公益廣告;

  1.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和其它約定費用。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安裝前的.協調、準備工作,確保安裝的順利進行。

  2.2甲方尊重乙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不得以任何形式與第三方進行相同或類似合作。

  2.3甲方在未書面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籍口擅自拆除或毀壞電梯內的廣告牌,或擅自更換鏡框內的畫面;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付相應責任。

  2.4甲方需及時、如實向乙方反饋業主對廣告內容的意見和建議,協助乙方改進工作。

  2.5日常使用造成的損耗或遺失風險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經濟責任,但甲方有責任盡快通知乙方,由乙方重新安裝或維修。

  2.6在租賃期間,如遇電梯廂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方案。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在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期間,該廣告項目由乙方獨家制作,甲方不得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開展類似合作。并對裝飾鏡框內發布信息的客戶數量、畫面布臵形式、內容享有決定權。

  1.2乙方負責裝飾鏡框的制作,并按雙方認定的安裝方式及位臵進行安裝,裝飾鏡框的產權歸乙方所有。

  1.3為達到合作目的,乙方有權派員定期或不定期進入物業進行信息畫面的更換、維護、實景拍照存檔等,甲方應對乙方人員出入小區提供便利。

  1.4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2、乙方的義務

  2.1乙方嚴格使用向甲方承諾的材料制作,保證其外觀漂亮、典雅,能確實起到美化和裝飾的作用;保證安裝的安全性和合理性,若因安裝不當而造成對人員或物業設施的危害,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2.2乙方負責廣告牌的日常維護,根據甲方的通知及時、妥善處理意外損壞等情況,乙方人員在物業內進行任何活動需主動向甲方表明身份,并說明目的。

  2.3乙方負責辦理與廣告及其發布內容有關的法定審批手續;乙方保證廣告發布內容的合法性(不違反國家相關法規);與甲方業務相沖突的廣告,如房地產銷售、租賃等宣傳內容的應先同甲方進行協商,否則視為違約。

  2.4廣告安裝前,乙方需把廣告樣品內容交甲方審核,達到要求,甲方同意后方可安裝;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擅自進行更換,甲方將對乙方處以每天500元的罰款;當無商業廣告發布時,應及時發布公益廣告,廣告位不能空白。

  2.5乙方需按時足額支付甲方的費用。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約,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如數地發布商業廣告,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乙方由此而帶來的經濟損失。

  2、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遭受損失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支付甲方違約金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商業秘密

  1、甲乙雙方對因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獲得本合同而獲得的另一方具有商業機秘密性的文件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秘密性文件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2、該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但商業秘密性文件資料轉為公開后,保密義務自動終止。

  十、爭議的解決及適用法律

  1、如雙方就本合同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補充協議、確認書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5

  鑒于:

  1、本人受雇于---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從公司獲得報酬;

  2、本人正在參與-----項目(以下簡稱“項目”)談判并從事-----具體工作;

  3、為完成項目,公司已經或將要向我披露(或我可能得知)公司的某些秘密性、專有性或者保密性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公司合法所有或掌握;

  4、公司及我本人均希望對本承諾書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第一條本承諾書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1公司向我提供: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方式傳遞。

  第二條員工保密承諾

  2.1我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于與項目有關的用途。我保證不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除為執行項目目的外,我保證不對保密信息進行復制。未經公司同意,我也保證不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新的研究或者開發。

  2.2我保證對公司所提供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對保密信息在我掌握期間發生的以下事項承擔包括賠償在內的相應責任:

  2.2.1保密信息被盜、不慎被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毀損、滅失。

  2.2.2對保密信息未經授權的披露。

  2.3我保證對公司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承諾書約定予以保密。

  2.4公司基于項目而提供的有關商業信息及技術信息均是保密信息。

  2.5我保證為執行項目的目的僅可向有知悉必要的人員披露保密信息,且對保密信息的利用符合公司的利益。在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之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當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同意接受本承諾書條款的約束。我如發現保密信息被泄露,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告知公司。

  2.6項目終止后,我應及時將保密信息交還公司,最遲不得超過公司發出交還通知之日起日。

  2.7如果我得知有無關第三方獲得任何保密信息,則應及時書面通知公司,并向公司提供掌握的所有相關情況。

  第三條項目研究開發成果的權利歸屬

  無論我參與項目的構想、設想或參與程度大小,我同意本項目所設計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均屬公司所有。我承諾并保證,我利用或者部分利用保密信息進行研究或者開發所形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專利申請權、專利實施許可權、技術成果使用權、技術成果轉讓權)均歸公司所有。上述知識產權指針對以下任何一項所擁有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我對本承諾書的任何違反都將給公司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公司應有權通過司法程序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行政程序獲得賠償。

  4.2如果不需要通過法院或者行政程序強制執行承諾書的任何條款,勝訴方應有權被判定獲得合理和必要的訴訟費用的賠償,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第五條其他

  5.1本承諾書受中國法院管轄。

  5.2如果本承諾書任何條款被宣布無效不影響本承諾書其余條款的效力。

  5.3本承諾書的條款和條件在我受雇于公司及不再受雇于公司的所有時間內都有效。

  5.4我已閱讀和全面理解了本承諾書。

  簽字:

  日期:----年--月--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6

  拖拉機保險合同條款

  拖拉機保險合同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拖拉機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的輪式拖拉機。

  本保險合同也適用于輪式收割機。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拖拉機發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保險拖拉機下的受害者。

  第四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承保。

  不定值保險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五條 拖拉機損失保險: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拖拉機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拖拉機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墜落;

  2.火災、爆炸;

  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4.暴風、龍卷風;

  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載運保險拖拉機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二)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拖拉機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第六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拖拉機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二)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本條(一)所列原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賠償的數額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責任免除

  第七條 保險拖拉機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二)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機身劃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災造成的損失;

  自燃是指因保險拖拉機的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五)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六)在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拖拉機,致使發動機損壞;

  (七)保險拖拉機所載貨物掉落、泄漏、撞擊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保險拖拉機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二)保險拖拉機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三)保險拖拉機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四)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五)精神損害賠償;

  (六)保險拖拉機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拖帶時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第九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拖拉機損失、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二)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利用保險拖拉機從事違法活動;

  (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拖拉機;

  (五)保險拖拉機肇事逃逸;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七)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或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八)保險拖拉機或第三者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九)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拖拉機;

  (十)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十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責任限額

  第十一條 拖拉機損失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拖拉機的實際價值以內協商確定。

  十二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2萬元至20萬元之間協商確定。

  保險期限

  第十三條 除另有約定外,輪式拖拉機保險期限為一年,收割機保險期限為一個月,均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十四條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限、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十五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十六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第十七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第十九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7

  機動車輛損失保險合同條款

  機動車輛損失保險合同條款

  總則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伺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機動車輛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行駛的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各種專用機械車和特種車,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保險人按照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承保。

  不定值保險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四條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一)碰撞、傾覆、墜落;

  (二)火災、爆炸,

  (三)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四)暴風、龍卷風;

  (五)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五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責任免除

  第六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車輛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征用;

  (二)競賽、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保險車輛;

  (五)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六)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于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

  3.使用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操作證;駕駛營業性客車的駕駛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資格證書。

  (七)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

  (八)保險車 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

  第七條 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二)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災造成的損失;

  自燃是指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五)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七)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八)車輛標準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設備的損失;

  (九)在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車輛,致使發動機損壞;

  (十)保險車輛所載貨物墜落、倒塌、撞擊、泄漏造成的損失;

  (十一)摩托車停放期間因翻倒造成的損失;

  (十二)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

  (十三)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

  第九條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從下列三種方式中選擇確定,保險人根據確定保險金額的不同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新車購置價是指在保險合同簽訂地購置與保險車輛同類型新車(含車輛購置稅)的價格。

  (二)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實際價值是指同類型車輛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

  折舊按年計算,不足一年的,不計折舊。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保險車輛新車購置價的80%。

  (三)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新車購置價內協商確定。

  (四)投保車輛標準配置以外的新增設備,應在保險合同中列明設備名稱與價格清單,并按設備的實際價值相應增加保險金額。新增設備隨保險車輛一并折舊。

  保險期限

  第十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限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十一條 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 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限、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十二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卜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

  第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支付賠款。

  第十四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車輛改裝、加裝或非營業用車輛從事營業運輸等,導致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否則,因保險車輛危險程度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除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造成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8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2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廣告制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具體內容

  以甲方廣告設計制作要求(訂購單)為準。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__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須于當月_____日與甲方核對本月廣告制作清單,甲方必須于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廣告所發生款項,絕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推諉。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須及時提供乙方廣告設計制作及發布所需的文件資料,且其內容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否則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乙方概不負責且拒絕發布。

  2.甲方須按時驗收設計制作的廣告產品,如因甲方所提供文件有誤,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制作出錯,由乙方負責。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且派專人跟蹤服務管理,--市區范圍外相關費用(如運費)視情節另計。

  2.每月對帳須提供合同、效果圖、裝飾發票及照片,保證相關廣告物料制作的真實性及安裝后售后服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不得隨意終止合同,若甲乙雙方無故單方終止合同,則違約方須當月廣告款項的50%賠償給守約方。

  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當月廣告款項,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當月廣告款項的2%滯納金支付給甲方,乙方有權追討有關法律責任,一切訴訟費用由甲方負責。

  如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甲方有權拒收及拒不支付相關款項。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作期間甲方代表確認的訂購單及制作清單、合同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第一條:廣告發布概況

  (一)廣告發布內容:。

  (二)廣告發布頻道/頻率:。

  (三)廣告發布時間:。

  (四)廣告發布次數:。

  (五)廣告發布時長:。

  (六)其它約定:。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合同價款為:國民幣 元,大寫 圓,

  備注: 。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國民幣 元,作為定金,待支付剩余款項時抵作價款。

  (二)第一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國民幣 元。

  第二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國民幣 元。

  第三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國民幣 元。

  補充約定: 。

  (三)支付方法: 『□支票』 『□轉帳』 『□現金』

  其他:

  第三條:雙方權利任務

  (一)甲方權利任務

  1.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對乙方進行相干的資格審查。

  2.如甲方為廣告主的,應按照《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向乙方供給以下文件:營業執照以及其它生產、經營資格證明文件;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德量內容出具的證明文件;廣告審批機構對特別產品或服務廣告內容出具的廣告審查批準文件;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其它證明文件。如甲方為廣告主的代理機構,則除供給廣告主的上述材料外,須同時供給甲方的營業執照和委托協議書。甲方承諾其供給的上述文件真實、合法、有效,不違背法律規定,不侵占他人的民事權利。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于實際投播的日期、廣告時長、段位等相干具體事項,可以廣告投播訂單的情勢另行斷定。甲方的訂單應由乙方簽字蓋章確認。

  4.甲方應在廣告發布日的 天前,向乙方供給廣告樣帶及與其版本一致的廣告投播訂單,承諾內容真實、合法,并辦理書面確認手續。

  5.甲方請求發布的廣告屬于依法必須在發布前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批的,應當向乙方供給書面的相干審批文件,并保證批準文件的真實、有效。

  6.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廣告帶所涉及的他國民事權利的合法應用允許證明。在廣告中應用他人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他人的書面批準,應用無民事行動能力人、限制民事行動能力人的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批準。

  7.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時間、方法支付合同價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銷廣告訂單。 如因特別原因需要撤銷廣告發布訂單的,應在廣告發布日的 天前,以書面簽章情勢通知乙方,并按該次被撤銷廣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相干費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廣告無法按期發布的,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順延履行。因發布延遲給甲方帶來喪失的,甲方有權請求乙方賠償。如延遲發布將無法實現合同目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乙方權利任務

  1.乙方合法擁有本合同約定媒體的廣告發布資格。

  2.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發布廣告。

  3.乙方有權請求甲方提交《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廣告發布所需要供給的證明文件。

  4.乙方應建立廣告審查制度,配備相應的廣告審查人員,審查廣告樣帶。廣告樣帶必須經廣告審查人員簽字批準后方可發布,并記載在案存檔。

  5.甲方供給的廣告樣帶內容及其表現情勢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或者規格不符合標準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修正。甲方應在廣告發布日的天前,將修正后的樣帶交給乙方。如甲方不批準修正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正稿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請求甲方賠償。

  6.應甲方請求,乙方應如實供給監播記載。出具監播記載的機構為: 。

  7.乙方應建立廣告檔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兩年。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照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時間超過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供給廣告樣帶造成本合同無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國民幣 元,大寫 圓。

  (三)乙方已盡法定審查任務,而因甲方供給虛偽證明材料,造成廣告作品侵占第三方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廣告未按約定時間播出的,甲方可請求乙方另行約定持續播出,并承擔違約責任。如另行安排持續播出甲方將無法實現合同目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請求乙方賠償。

  (五)乙方不得擅自轉變約定發布廣告的欄目、時長、時段和內容。因特別原因乙方需將甲方廣告調劑至其他欄目或時段發布的,需在發布日的天前,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協商按以下方法處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發布的廣告時長、內容毛病的,雙方協商按以下方法處理:。

  (六)乙方未盡法定的廣告審查任務導致發布的廣告違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應的責任。

  (七)。

  第五條:其他約定

  因重大突發消息事件致使廣告無法按約定發布的,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與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的地方法規不相抵觸的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條件下,簽訂本承諾書。

  第二條、培訓承諾期限

  自本承諾書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年內本承諾期滿為止。

  第三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培訓費用是指有支付憑證的費用,包括在培訓期間所發生的差旅費等。

  2、在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進行各類培訓所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3、合同解除培訓費用的支付

  1)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本承諾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2)乙方因違返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工作期間表現不佳者,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本承諾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3)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如企業因經濟原因需要裁員等),乙方無需支付培訓費用;

  4)本承諾期滿,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

  第四條、履行培訓義務

  1、乙方接受培訓后,要將培訓期間所取得的文件及培訓資料交于甲方有關部門存檔;

  2、乙方要將接受培訓所取得的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交甲方有關部門存檔;

  3、乙方要將培訓期間學得的知識及時轉達給甲方的有關人員;

  第五條、本承諾在履行當中,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爭議,本著互相協商的原則。如有不可解決的爭議,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節器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本承諾書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承諾書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規定相抵觸,以國家新規定為準。

  第八條、本承諾收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第九條、本承諾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31

  你好!你問的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范本如下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年,從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起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簽訂后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___ 年 ___ 月 ___ 日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32

  一、詞語涵義

  1.詞語涵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本條內的各詞語涵義僅適合于本合同,不是該詞語的通用解釋。這些詞語在合同條款中出現時,一般應認為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但若上下文有要求時,亦可以有其他涵義。

  1.1 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2)承包人:指與發包人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人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人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列入本款的發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監理人等是本合同的有關當事人。發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稱的甲方,在以往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稱為業主、雇主、建設單位、發包方或發包單位等;承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稱的乙方,在以往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稱為承包方、承包單位、承包者或承包商等;監理人即通常所稱的監理單位,在以往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稱為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

  1.2 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條件第3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合同文件是發包人和承包人執行合同的文字依據,以雙方簽訂的協議書中明確列入合同的文件和圖紙為準。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技術條款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是說明合同標的物應達到的質量標準及其施工技術要求,也是合同支付的實物依據和計量方法。此名詞在以往國內的招標和合同文件中常稱為技術規范,為了與行業標準中的技術規范相區別,本合同文件中改稱技術條款。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經監理人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圖紙為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承包人提交并經監理人批準的所有圖紙的總稱。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經監理人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施工圖紙僅為圖紙中的一部分。上述各類圖紙的內容還應包括其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投標文件是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指由投標人已填寫價格的工程量清單)以及由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向發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的總稱。投標報價書、工程量清單和其他投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規定在招標文件的有關章節內。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中標人確定后,發包人應發中標通知書給中標人,表明發包人已接受其投標并通知該中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派代表前來簽訂合同。若在簽訂合同前尚有遺留問題需要洽談,可在發中標通知書前先發中標意向書,邀請對方就遺留問題進行合同談判。一般說來,意向書僅表達發包人接受投標的意愿,但尚有一些問題需進一步洽談,并不說明該投標人已中標。

  1.3 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包含的永久工程指各類檔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發電廠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壓變電站工程、航運過壩工程、筏道工程、魚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河湖疏浚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永久工程。若臨時工程中某項工程(如導流隧洞)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建造并需移交發包人時,則該項工程對本合同來說,亦可視作永久工程。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的臨時工程包括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電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通信工程、砂石料生產系統工程、混凝土生產系統工程、施工期環境保護工程、臨時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臨時工程。導流工程亦為臨時工程,但由于其特殊性,如本款(2)項說明中所述,其中的某項導流建筑物在合同中亦可視作永久工程。

  (4)主體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水利水電工程中的主體工程指各類擋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發電廠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降)壓變電站工程、航運過壩工程、筏道工程、魚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和河湖疏浚工程等,不包括上述永久工程中的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附屬永久工程。主體工程的內容應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

  (5)單位工程: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單位工程的劃分可參照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辦法中項目劃分的第二級項目,如混凝土壩(閘)工程、土(石)壩工程、溢洪道工程、泄洪洞工程、引水明渠工程、地面廠房工程和地下廠房工程等。應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列清本合同所包合的全部單位工程項目。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它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設備:指承包人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人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1.4 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通知承包人開工的函件。發包人和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后,應在合同文件規定的期限內,由發包人委托監理人簽發開工通知。本合同條件第18.2款規定,若監理人未按規定期限發出開工通知,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

  (2)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監理人按第18.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承包人接到開工通知之日(或發包人在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即視作合同工程的開工日期。發包人委托監理人發出開工通知的日期(或發包人已在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以及在專用合同條款中要求承包人完工的日期,作為合同雙方約定的工期。

通用合同條款(二) 篇33

  第一條、更改條款類:

  關于《合同》(合同號:)的補充協議

  甲方:系原合同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系原合同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房屋地址: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達成如下約定:

  一、原合同約定:“___________”現更改為“___________”

  二、原合同其他約定不變;

  三、本協議經紀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提前退款類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達成如下約定:

  一、應甲乙雙方要求,現對原合同約定:“___________”條款更改如下:“___________”,且甲乙雙方自愿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風險;

  二、丙方已告知甲乙雙方做上述變更可能引發的風險,故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本協議經紀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三條、貸款手續辦理前先行房屋過戶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達成如下約定:

  一、應甲、乙雙方要求,丙方協助其在貸款未審核下放的情況下進行過戶手續辦理;

  二、如辦理過戶手續后,銀行因乙方自身情況,實際審核下放的貸款金額少于原約定金額或不能發放貸款的,乙方應于貸款實際審核下放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差額部分補足,打入丙方賬戶;

  三、本協議系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并自愿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風險,丙方已如實告之提前辦理過戶手續所存在之風險,已盡告之義務,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經紀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四條、解除合同類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達成如下約定:

  一、因方違約(或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視具體情況而定),現經三方協商一致,提前解除原合同;

  二、方于年月日向方退還已預收房款元整;

  三、方自愿向方支付違約金元整;

  四、丙方已收方中介信息服務費元整作為違約金處理不予退還;

  五、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退還房屋產權證及土地證原件(該條款以甲乙雙方已如實按期履行上述約定條款為前提);

  六、自本協議簽定生效之日起原合同作廢并由丙方收回;

  七、本協議系該糾紛最終解決方案,三方日后不得對此再提異議引發新的糾紛;

  八、本協議經紀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電話:電話:連鎖店:(店名及經辦人)電話:

  日期:日期:日期:

  補充協議簽定總原則:

  一、協議內嚴禁出現公司承擔責任條款;

  二、對原合同條款作變更的,一定要先講明原合同第條第款及內容,然后更改為:___________

  三、如客戶要求寫明公司責任的,一律答復按原合同執行;

  四、最后丙方簽名處一定要寫明店名及經辦人名字及日期,加蓋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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